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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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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电务系统有关的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
一、电务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四项基本安全制度:
“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三不离”:
(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
(2)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
“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三级施工安全措施”的内容:
内容包括:
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单项作业措施,施工后检查试验措施,预防人为故障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变措施等。
二、电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作业纪律: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它光源代替;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构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三、在站内、区间作业时:
1.上道进行施工、检修作业及设备检查时,应实行双人作业,按规定穿着防护服(饰),并应设安全防护员,实行专人防护。
2.防护员应与室内值班人员保持联络,随时预报列车运行情况。
防护员应佩戴标志,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防护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3.电务值班人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接到电务值班人员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4.在站内作业时要时时注意嘹望列车运行,根据站场线路布置,建立作业安全岛。
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嘹望;在复线区间,应逆列车运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嘹望,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
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
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10m以上距离。
7.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8.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上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9.冬季室外作业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
10.挖坑、沟时,应了解地下设备情况,土质松软处所应有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
坑、沟一般不应过夜,不得已时,须采取防护措施。
11.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得超过50Kg。
四、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时:
1.离开梯子或站在梯子架外侧工作,须使用安全带。
2.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3.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停留。
4.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五、对带有220V及其以上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作业时,一般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
需停电进行检修作业时,应指派专人负责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示牌。
恢复供电时,应确认全体作人员作业完毕,脱离带电部件后,方可合闸,摘除警示牌。
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穿绝缘胶鞋(室内应站在绝缘板上);
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
3.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上具、材料。
六、信号机械室必须保持清洁,禁止烟火,并应做好以下防火工作:
1、必须备有符合要求的报警和灭火设施,并保持其良好;
2、电缆进出口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电力电缆不得与信号电缆同沟敷设;
3、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严禁用汽油、酒精等擦拭设备的电气接点,并不得用易燃油擦洗地面和设备。
七、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时:
1.人身和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工具等)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有1m以上的距离。
2.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的处所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由接触网工区人员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
作业时应有接触网工区人员在场监护。
拆除临时接地线后,严禁再进行作业。
3.禁止攀登接触网支柱,不得在支柱上搭挂物品。
4.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
当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该处10m以外,将该处加以防护,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5.电务设备的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信号人员作业时应确认地线接触良好。
6.信号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耐高压的绝缘防护用品,如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
7.更换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板、轨道电路送、受电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牵引电流畅通后,方可进行作业。
8.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在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准开始作业。
9.整修电缆时,应先确认电缆外皮(全塑电缆除外)与电缆屏蔽地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同沟内数条电缆外皮焊接良好,方准开始作业。
八、在提速区段作业时,应注意:
1.信号值班员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
2.现场作业人员接到信号值班员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3.躲避列车时,应距线路3m以上距离,并蹲下身体。
第二章:
上级文件摘要
第一节:
关于严禁使用封连线及其它违章手段进行电务作业的通知(铁运[1999]154号)
近几年来,全路电务部门连续发生旅客列车责任行车大事故,性质严重,在路内外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1997年4月29日广铁(集团)公司管内荣家湾站、1998年7月29日郑州局管内老田庵站、1999年10月29日成都局管内小岚垭站所发生的行车重大事故都是由于电务人员采用封连线或其它违章手段,封连电气接点,甩开联锁条件,开放信号,构成道岔假表示或道岔错误解锁,造成信号联锁失效所致。
信号设备是保证铁路行车安全、提高运输能力、指挥列车运行的铁路主要行车设备。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电务基本安全工作制度和作业纪律,确保信号设备性能良好和联锁关系的正常可靠,在工程施工、日常维修作业和设备故障处理中,各级电务设备维护管理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严禁下列违反规定的作业:
1.采用封连线或其它手段封连信号设备电气接点,造成联锁失效;
2.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或借用其它条件改变联锁关系。
3.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色灯信号机灭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
采用非正常手段,人为地沟通道岔假表示,更换转辙、转换设备或进行道岔转换试验;
6.未要命令、未登记要点使用道岔“手摇把”转换道岔;
7.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扳动或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8.未登记要点“偷点”、“抢点”作业。
第二节防止机车、车辆人身伤害安全措。
京铁安监【2006】247号
一、各岗位通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1.本安全措施适用于局管内各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本措施。
所有从业人员(含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每半年必须经单位、车间、班组三级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充分休息好,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
对视听不良、行动不便的人员,严禁单人作业和使用重点工、机具及担任防护员等工作。
3.生产作业班组于班前,必须结合天气情况、作业处所、环境条件的变化和工作重点任务,对人身安全关键进行周密的安全预想,并制定有效的联防措施,在作业过程中抓好落实。
4.从业人员上线作业时必须精力集中、严守两纪,认真执行安全检查确认制度和呼唤应答制度,不准打闹、玩笑、阅读书报、接打手机和做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事情。
5.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6.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和携带必要的人身安全防护备品。
禁止穿凉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子的鞋上岗作业,未穿戴劳动防护服装和携带人身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准上岗作业。
7.上线作业应首先设好安全防护,未设防护严禁作业。
所有上线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带有夜间反光标志的防护坎肩或带有反光标志的黄半袖衫。
劳务工、民工、临时工上线作业必须由正式路工带领,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后方准作业。
8.新上岗、转岗、调岗和提改职人员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逐级考试鉴定合格后,方准上岗。
学徒工、实习人员参加作业前,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严格落实人身安全互控措施,严禁师徒分离,否则不得单独顶岗作业。
9.按照国家、部、局安全规定,有关单位每半年要对所有的作业场所、生产岗位、人行道、线路附近的暗沟、涵洞、小型桥梁及作业人员经常行走的处所是否平坦、畅通;防护设施、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侵限的障碍物件是否清除;为现场作业设置的排水沟盖板、围栏、安全警告标志是否完整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危险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治,并将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时通知作业人员,确保作业中人身安全。
10.邻近线路不足三米的生产房舍面对线路的门口,门前应设防护栏并安设警示标志,但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11.直达特快、特快、快速列车、特快行邮专列等运行速度在120公里小时以上的列车到达作业点前10分钟,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下道,必须距钢轨头部外侧2.5米以上的安全处所避车。
12.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上线路作业的上下工、交接班行走的安全路线做出具体规定,并做到同去同归。
13.各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原则,切实加大对预防机车、车辆人身伤害事故隐患的“技防”措施经费投入,为从业人员上线作业配置必要的预防列车撞轧预警防护接收器等防护装置和工具。
14.横越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并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等。
严禁钻车、跳车和抢越线路,遇天气不良时,更应注意来往的机车、车辆。
15.横越有机车、车辆停留的线路时,必须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距该机车、车辆10米以外绕行。
穿越车辆空档时,首先确认车辆暂无移动后,再从两车组之间空档处迅速穿越,穿越两车组间空档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并要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及邻线机车、车辆动态。
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线路。
16.遇必须横越列车、车辆时,严禁钻车,应先确认列车、车辆暂不移动,应从车门处、通过台或由车钩上越过,要抓紧蹬稳,不要踢开提钩杆或踢闭折角塞门,并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
17.沿线路行走时,严禁走道心、轨枕木头和侵入限界。
横越线路时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可动心辙岔等处所。
严禁扒乘机车、车辆和以车代步。
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在线路上行走时,应设专人防护。
18.车站内保留的平过道,快速以上旅客列车通过时,防护栏杆必须关闭加锁,并按规定派人提前出场监护。
19.严禁在钢轨上、轨枕头、车底下、道心、车端部、站台边站立、坐卧、避风、雨、雪或乘凉。
20.施工作业单位在站场施工作业时,线路两旁不得有任何妨碍其他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物件。
完工后,必须将施工场所恢复到原有完整平坦状态。
21.使用列车接近报警装置和无线对讲机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要制定呼唤应答程序和呼唤用语。
22.施工单位在站内或区间线路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安全检查员。
防护人员和联络员必须由正式职工担任,并经段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新职人员不准担任现场防护员和联络员。
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要熟知本作业区段及相邻区段的列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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