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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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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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会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
会计法?
、?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和?
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
等法规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那么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资金管理,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2、合理编制预算和决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3、科学配置学院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努力节约支出,防止国有资金流失;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院经济秩序;6、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对学院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第一条财务管理体制主要是通过建立权责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使学院的财经工作和财务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条学院的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分级管理〞。
第三章?
财务管理组织第一条按照学院“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全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主管财务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学院的财务工作,学院重大经济事项由党委会审议决定。
第二条财务审计处是学院的唯一财务机构,在院长和主管财务副院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实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并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日常财务收支的工作人员组成,财务管理小组成员一经确定一般不要随意调动。
第四章?
财务工作职责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财务收支工作的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财务管理负全面责任。
1、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学院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和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财经制度。
2、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的经济活动、经费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
3、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收入必须纳入财务审计处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
4、部门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本部门各项经费支出。
5、保障、支持和监督本部门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6、保证本部门上报的各类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7、按照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管理,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责。
第二条日常财务收支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具体财务收支管理。
1、负责具体办理本部门的各项具体业务。
2、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执行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对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和向上级报告。
3、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制定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和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财经制度。
4、业务上接受学院财务审计处的指导和检查,并及时与财务审计处进行核对工作。
5、正确反映本部门各项经济收支活动,保证会计核算及其资料的合法、真实、完整。
6、协助本单位负责人维护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
7、负责向有关部门、领导提供经费使用明细数据。
第五章?
预算管理第一条学院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条预算编制原那么: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总原那么。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那么;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那么。
第三条预算编制方法:
学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学院预算年度招生计划、教育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
编制收入预算时,既要考虑收入渠道的增减,又要尽量核实收入;编制支出预算时,在确保人员经费、教学经费和维持学院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支出。
基建、设备购置和修缮要突出重点,逐年解决。
预算由院级预算和所属各部门预算组成,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条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各部门预算计划经本部门财经管理小组审议后报财务审计处。
院级预算由学院财务审计处根据收支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院党委审议后通过,并由财务审计处负责监督和控制预算的执行。
第六章?
经费管理第一条经费核定指导思想:
创造宽松条件,打造品牌专业;确保正常教学,鼓励节约创收。
第二条经费核定指导原那么:
1、节约使用经费,假设有结余,可留次年使用,但专款专用。
2、鼓励依法创收,净利润两年内自留使用,不再上缴学院。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如有违纪,立即处罚。
第三条经费管理具体办法:
财务审计处根据各单位的上报预算计划,结合学院的财力,提出预算建议方案,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财务审计处负责分解和下发当年预算指标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1、人员支出:
〔!
〕工资标准、各种补贴等由财务审计处根据人事处提供职工人数〔含合同制〕统一管理。
〔2〕出勤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工出勤情况,将发放明细于每月末报到人事处,结余归各部门留用。
2、日常公用支出:
〔1〕日常办公用品、水电费、取暖费、环卫费、维修费的支出由财务审计处根据后勤处提供的支出依据,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支付。
〔2〕车辆费、交通费、午餐、误餐的支出由财务审计处根据院办公室、后勤处提供的支出依据,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支付。
〔3〕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费、招待费、印刷费、教学经费〔含聘用人员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学生实践实训经费、实训耗材费用等,(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性质制定下发标准。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退休费、住房补贴等支出由财务审计处统一管理。
第四条经费核定标准:
第五条经费支出项目必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经费开支。
不得超支使用经费,接近限额时,财务审计处将通知有关部门,达到限额时,财务审计处有权停止支付。
年度结余的经费可转至下年使用,但必须专款专用。
第六条各系、部的教学经费、讲课费的使用由教务处负责监控核实,有关管理细那么请教务处另行制定。
辅导员费用、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学生处监控,相关管理细那么请学生处另行制定。
第七条各部门的经费支出项目应遵守增收节支原那么,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如有部门经费以外的专项费用发生,必须填写“申请报告〞到财务审计处审核,经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后方可立项使用。
第七章?
现金管理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
现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不得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第三条不得以“白条〞抵库;第四条严格遵守我院现金结算起点〔500元〕和使用范围;第五条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第六条收入现金及时存送银行,不保留账外现金;第七条现金账登记及时,做到日清月结,账钱相符;第八条现金支票要认真填写,金额大写正确,印章要齐全;第九条不得编造用途或以支取差旅费、备用金名义套取现金;不得利用私人或其他单位账户支取现金;不得用公款转存储蓄;不得用转账方式通过银行、邮局汇兑、异地支取现金;不得用转账凭证换取现金。
第八章?
支票管理第一条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管理由财务审计处负责,指定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第二条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度。
登记的内容:
支票号、使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领用人、经办人签字;收回已使用过的支票存根,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核对注销。
第三条支票在使用前,不得先盖章备用。
第四条支票和印鉴分别存放,实行印鉴分管制,不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第五条有关部门和人员领用支票一般必须填制?
借款单?
,说明领用支票的用途、日期、金额,有经办人签字后,按金额逐级领导审批。
第六条支票由指定的出纳员专人签发。
出纳员根据经领导批准的?
借款单?
按照规定要求签发支票,并在支票签发登记簿上加以登记。
第七条?
支票必须由本单位人员领取,严禁领用空头支票、远期支票,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方可领用。
第八条对过期或作废的支票要盖上〔或签写上〕作废字样,妥善保管。
第九条建立健全支票报账制度。
领用支票的有关人员应及时报账,三天内原始凭证交与财务审计处结算。
如遇有特殊情况,三天内不能报账,请与财务审计处及时取得联系,以便能掌握支票的使用情况,合理地安排使用资金。
第十条一旦发生支票遗失,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由财务审计处向银行办理挂失,同时请求银行和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第九章?
收费票据管理第一条票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教育收费统一收据〞〔分电脑和手工2种〕。
2、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款收据〞。
以上两种收据主要用于对院内各类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杂费、教材费等。
严禁相互借用、转让、转销、或为他人代开收据。
3、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小金库〞。
3、各项收入必须按照学院票据管理办法使用合法票据,各部门不得自行印制收据进行收费。
4、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审批的范围、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任意变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5、新增办学项目,各部门需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审计处,并共同到物价部门办理增项手续。
6、联合办学的项目,需将协议或合同及对方物价审批文件或收费许可证报财务审计处,并共同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
7、未能办理收费许可的项目,请限期尽快办理。
如不能办理收费许可,确实需要保留的,提出申请,报请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8、各项资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各部门须以?
通知单?
的形式,通知财务审计处收费。
各项收费均由财务审计处统一进行,集中上缴,其他部门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注:
以上系指使用我院正式收费收据的收费项目。
第二条资金支出管理学院的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按?
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的规定,进行各项费用的支出。
对无预算或超预算的开支项目,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大型修缮等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章?
审批权限第一条审批范围……第二条审批原那么各处室〔含辅助部门〕经费支出按领导分工,业务归口管理;按审批权限,逐层逐级签批。
各系部经费支出由各系部门负责人“一支笔〞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由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院长审批。
各独立部门经费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一支笔〞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由主管副院长审批后报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院长审批。
第三条审批权限1、凡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的工作,属专项支出的2、凡各处室的各项支出3、凡各系部的各项支出4、凡独立部门的各项支出第十二章?
审批程序第一条正常支出凡未直接取得对方有效票据的支出,首先到财务审计处填制?
借款单?
,按审批权限履行签字手续后,办理借款;凡已直接取得对方有效票据的支出,可在履行签字手续后到财务审计处取款,但票据上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审批人同时签字。
第二条特殊支出包括自制凭证的支出〔如讲课费、加班费、劳务费、招生费等〕及不可预见性支出等,一律在履行正常手续后,由主管财务院长审批。
以上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及未含的有关内容,财务审计处报请主管财务院长、院长,一事一议。
第十三章报销程序第一条发生支出业务后,具体经办人员在取得正式有效的发票背后,居中盖上报销印章,按审批权限及印章上的要求,逐一审批。
第二条会计人员对经办人取得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支出定额标准、金额的一致性进行审核。
第三条出纳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发票金额支付现金或转账支票。
第四条非本院教职员工前来报销,拒绝支付。
第十四章?
借款办理程序第一条借款人填写?
借款单?
,按审批权限,逐一签批。
第二条会计人员审核?
借款单?
后,通知出纳员支付现金或转帐支票。
第三条借款人在有关借款事宜办理完毕后,应在三日内办理核销手续。
无故不办理核销手续的,原那么上不准予再次借款。
第四条借支差旅费,会议费,必须持有院长的审批意见,并填写出差地点、出差人员名单、起止时间;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的,需附上通知的复印件。
第五条非本院教职员工领取现金或转帐支票,拒绝支付。
第十五章?
政府采购办理程序第一条根据?
政府采购法?
和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政府采购行为。
第二条由经办人提出需求和市场价格,报请本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国有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办理采购手续,填写?
政府采购审批表?
,再到财务审计处办理请款手续,。
第三条持?
政府采购审批表?
到市教育局办理审批,并送市财政局科教文处。
第四条等待市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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