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医院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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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医院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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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医院制度
宁波中医院制度
医院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预案
1、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群体外、中毒、传染病爆发、火灾等灾害性事件。
2、预警和响应: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
2.2医务科负责制定相关疾病的药物治疗方案,药剂科负责落实药品的供应保障和使用管理,并报医院药物和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2.3在医院药物和治疗学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组建药剂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附后)。
3、药品储备(附我院急救药品储备目录):
3.1各医疗单元应备好规定数量的抢救药品,并保证随时可得。
3.2药剂科药库和各药房储备一定以库存数的急救药品,并定期检其质量和效期。
3.3库存供应不足时:
3.3.1正常工作时间由药库紧急采购,保证供应。
3.3.2非正常工作时间由药房值班人员使用应急电话,联系药库采购或库房保管紧急送货。
3.3.3医药公司缺货时,由药剂科主任和/或药库采购联系其他医疗机构紧急调剂,医院总值班解决交通工具。
4、药房工作程序:
4.1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4.2药剂科在紧急情况下凭医院总值班(门诊办公室)签字或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的凭证先行发药,后做财务处理。
医院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1、药品安全危害事件(以下简称药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2、建立药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院药品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3、各临床科室在获悉有关药害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药害事件信息需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4、药害事件的调查、处理:
4.1接到药害事件报告后,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指令,尽快赶赴现场,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临床诊治专家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保留、查封等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及时进行抽样送检;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险人体健康的药品并确认已流入社会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获取联系信息,从源头、流通和使用渠道进行全面控制,以防止药害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4.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
即每4小时一次向院领导小组报告药害事件的应争处理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4实行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加强应急值班制度,做好24小时值班电话记录。
有关人员都要服从单位的统一调度。
4.5领导小组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药害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4.6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附1:
药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沈晓敏
副组长:
董幼祺崔云
组员:
王杰杨桦周建扬周亚芬周建平张可可
药害事件临床诊治专家小组
吴力陈霁虹杜学宏钟光辉李淑云戴春山李启运贾晋荣赵珊琼常淑华王邦才许兴国
医院输液反应应急预案
1、医护人员一旦发现输液反应,立即停止输液。
2、报告主管医生,由医生根据临床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情况严重者就地抢救。
3、护士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4、护士记录可疑输液、相关药品和输液器材的品名、批号及产地等相关信息。
5、保留可疑输液器材和剩余药液以备后续检查。
6、若发生严重输液反应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和设备科,上述部门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尽快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初步判断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留取相同批号的可疑药品和输液器材以备送检。
7、医护人员按医院不良反应/事件上报程序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事件。
8、患者家属有异议并导致纠纷时,由医院医患关系促进办公室负责处理。
应急通信:
医务科:
87089022(杨桦:
668987;徐永亦:
655466)
护理部:
87089021(周建平:
612103;钱学群:
611111)
药剂科:
87089098(王杰:
660460)
设备科:
87089095(夏钢伟:
664350)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沟通医药联系,研究并审定医院有关药事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合理用药,提供药事信息,兼有学术性和管理职能的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政法”和“药品管理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有关决定。
为了保证我院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用药安全,满足临床需要,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名组成。
成员可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镎、法规制定医院有关,筠事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医院拟购入申请的新药,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全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组织药学教学培训,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安全用药,特别是加强抗生素的7
应用管理。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l、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
2、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者,药事管理委员会秘书受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托可以集会议。
3、每次会议由秘书准备会议所需参考资料,并通知会议成员。
4、与会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才能进入议事和决策程序,如需投票决策应为实到成员人数的1/2以上方为有效。
5、会议内容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实施。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五、新药审批采购程序
l、新药是指取得国家有效批准文号,且在本院首次使用的药品。
新药又分专科用药和多科用专科用药指主要由某一临床专业科室使用的药品;多科用药指多个临床专业科室共同使用的药品。
(1)新药进药程序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新药审批表,科主任签字,药剂科审核并收集整理新药的有关资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资料和现存药品品种等情况,对临床申请的新行评议。
(说明:
抗生素需要两个以上临床科室申请)
(2)新增产地、规格审批程序:
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申请,填写新增规格、产地审批科主任签字;药剂科审核并调研药品的市场情况;领导审批;药事会讨论备案。
(3)临时进药(急救、抢救及特殊病例用药申请)程序
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申请,填写临时进药审批袭,科主任签字,领导审批同意后
采购。
(说明:
1)临时进药范围:
临床急需,没法代替的品种。
2)临时进的药品药库只提供一次性数量,不作为药库的常备用药。
3)临时进药数量请申请科室谨慎填写并负责用完,如造成积压或过期,责任由申请科室承担。
)
(4)科研用药进药程序
进入一期、二期临床试验的药品或需临床验证的药品由科教科负责审核相关的手续是否完备,领导审核,同意盖章后,药剂科根据相关协议进药。
2、药剂科负责收集整理新药的有关资料,并负责介绍新药的基本资料,以便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
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资料和现存药品品种情况,对l临床申请的新药进行评议及通过。
4、通过的新药严格按照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结果上网采购。
六、新药使用监督管理
1、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新药,如因生产厂家原因,未能在下次药事会前完成采购,视作自动淘汰处理。
2、药剂科负责临床用药情况的观察,对连续3个月滞用的非抢救常用药品,药剂科有权作退药、淘汰处理,并通报药事会。
3、为有效控制医院药品的品种数量,若申购的新药,本院已有同类品种,临床科主任在申购新药的同时原则上应提出被替代的品种。
4、新药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药剂科,逾期的报告将顺延到下次讨论。
5、经药事会讨论淘汰的药品,临床如需使用,应重新申请,递交药事会讨论。
6、新药进院试用3—6个月后,由原申请科室写出书面反馈意见,交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淘汰临床疗效不确切的药品。
7、新药试用期间应严密观察,如有不良反应情况发生,立即停止试用。
七、滞用药品的管理
1、连续三个月无销量的常用非抢救药品列为滞用药用。
(1)专科用药,由药库采购员与使用科室主任联系是否继续使用,如临床不再使用或继续存放1个月后仍无使用,经药剂科主任审核,作淘汰药品处理,并在药事会上通报。
(2)非专科的滞用药品,经药剂科主任审核,药事会主任批准,作淘汰药品处理,并在药事会上通报。
2、对6个月过期的非抢救药品,药库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先作退药处理,如供应商未能在1个月内提供远效期药品,则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作淘汰药品处理。
3、药剂科负责对滞用药品的统计,如滞用药品连续发生在个别申请科室或人员,医院对其今后该科室所申请的药品将严格控制。
八、制度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修订。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制度
一、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负责本单位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改集、报告和管理工作。
二、指导临床医护人员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及时发现医院使用的各种药品的不良
反应。
三、及时向医务人员通报有关药品的不良反应,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负责向上级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本院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
五、在上级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指导下组织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知识。
关于医院招标工作的若干规定
4、药品类:
参加省市联合招标采购,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采购中标药品,新药进入医院,须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院纪委负责监督。
物资财产管理制度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
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一)采购管理
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存定额,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认真做好药品进价的审核工作,降低进价成本。
(二)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
中药房药品每半年进行清查盘点;西药库、西药房药品每季进行清查盘点。
实行按数量进行盘点核对,如账面数与实盘点数不符,要查明原因,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处理。
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三)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1、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对无采购计划、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
验收合格,填写“药品入库单”(自制药品,也要按规定填写入库单)。
2、药品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四联,药库、领用科室、药品会计、财务科各持一联。
月末,药品会计将药房及其他各科室领用的“出库单”分类汇总,编制“药品进出库汇总表”交财务科进行核对和财务处理。
(四)药房药品管理
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
实耗实销”。
药房会计每月末应及时编制“药房药品进销存月报表”交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
(五)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药库、药房要及时清点调价药品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送财务科进行财务处理。
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药品进销差价
医院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购入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
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医疗质量控制方案
六、药剂科质量管理标准与要求
1、严格执行药剂科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2、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保证饮片质量。
3、中药煎剂室符合要求,煎药人员经过专业培训。
查对制度
三、药房
l、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在调配中药饮片时,还要查药味、查炮制、查捣研、查质量(霉变、变质、虫蛀),查先煎、后入、包煎、冲服等,查后签字。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医疗安全管理条例
八、护理部、药房要重点落实查对制度,严防打错针、用错药、配错药、发错药、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
对有错误的医嘱或处方要退回医师更正。
药库(房)材料库会计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严格按会计规范工作。
二、遵守职业道德,敬岗爱业,熟悉法规,精通业务,依法办事,保守秘密,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搞好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药品、材料的管理要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障供应”原则。
尽量减少库存,有条件的物品实行零库存。
四、药品、材料的购入须经保管员依单对货,按数足额验收入库,开具入库单经院科领导、采购员、保管员、会计签批,财务科方可付款,并作为药库(房)、材料库会计的合法有效输入计算机登账依据。
五、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入库单,按先进先出法输入产地、规格型号、进价、零售价、数量、金额明细账。
六、药品、材料的领用、调拨,由会计按清单开具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出库单,再由保管员按照出库单发货,由领货人签收。
药品、材料的领用必须是与业务相关的科室或经办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领用。
七、药品会计应按“实耗实销”原则,对药品增减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正确计算、核对每日销售额和消耗额。
八、赊购药品、材料,保管员应照实验收,会计人员视同购入办理开具入库单,同时登记应付款备查。
九、及时、准确输入登记数量金额账,按月编制药品、材料进、销、存月报,定期会同仓库人员进行盘点,按期与财务科、保管员核对账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四)退费控制
1、退费流程
(1)门诊退费流程
药品退费:
医生开出退药处方?
药房验收入库确认?
收费处收回原收据核对并办理退费。
医疗服务退费:
检查、治疗、手术科室开出退费通知单或在原申请单上签名?
相关科室授权人审批?
收费处收回原收据核对并办理退费。
(2)在院病人退费流程
药品退费:
医生开出退药医嘱?
药房验收入库确认?
电脑根据药品入库记录自动退费。
医疗服务退费:
医生开出取消检查、治疗、手术医嘱?
相关科室授权人确认?
电脑根据相关科室授权人确认记录自动退费。
(3)出院病人药品退费流程
医生开出退药医嘱?
药房验收入库确认?
收费处收回原收据核对并办理退费和开出新收据。
医疗服务退费:
医生开出检查、治疗、手术等退费通知单?
相关科室授权人确认?
收费处收回原收据核对并办理退费和开出新收据。
五、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一)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药品及物资管理制度。
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物资业务流程,明确药品及物资的取得、验收与入库、仓储与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岗位责任制
医院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合理设置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全过程。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涉及的主要部门及职责:
1、决策部门。
其基本职责:
(1)讨论通过有关医院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
(2)审批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
2、日常管理部门。
医院药剂、设备、总务等部门是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日常管理部门。
其基本职责:
(1)拟订采购计划,负责其分管范围物资的管理;
(2)定期对各自分管物资进行清查、确保药品及物资安全完整;
(3)负责应处置的分管物资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分管设备的维修,并指导、督促使用部门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5)建立健全实物分户明细账;
(6)负责在对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
处方制度与处方管理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安全,依据匡I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制定医院处方制度。
一、注册在我院的执业医师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本院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章后方有效。
试用期的医师、进修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章后才有效。
二、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医师处方权限由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经医务科批准,门诊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医师必须亲自诊查病人,了解病情,书写病历,记录完整后方可处方。
不见病人或病历照片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处方。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延长有效期的原则为:
患者病情在延期内是稳定的,且延期取药不会对患者造成损害。
五、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1)处方患者的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必须用蓝黑钢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如有修改,医师必须在修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处方医师应签全名。
对字迹不清、修改未签名、签名不清的处方,药房应予退方处理。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除输液处方、中药饮片处方外,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中药处方应有脉案(如脉案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应在处方上注明案见病历)。
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对暂不能确诊的病例,可写某某症状待查,但应积极地观察检查或会诊以明确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
)、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克(mg
(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上述单位可用相应的拉丁文、英文缩写书写。
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七、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根据我省规定,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纳入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和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不超过—个月量。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超大剂量用药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有权拒绝配药,如属特殊需要,处方应有双签名。
九、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发出药品的药袋或标签上必须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且清晰可辩。
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
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培训考核记录由药剂科存档备查。
十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医院建立专门的药学专业人员签名式样留样备案表,内容包括药学专业人员的姓名、工号、职称、签名式样,在备注栏中记录变化的情况(如调剂权注销情况)。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停止执业时,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药学专业人员签名式样留样备案表管理要求:
(1)由药剂科留样备案;
(2)三年更新一次;
(3)人员变化应及时更新;
(4)留样备案表保存3年以上(与处方的最长保存期限同步)。
十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十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是否有试验结果;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十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内容应包括对处方内容完整性、药品相互配伍、药品相互作用、超剂量、超适应证等问题的记录。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十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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