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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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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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doc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光山县妇女联合会
承包人(全称):
河南德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山县2019年巧媳妇扶贫工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光山县2019年巧媳妇扶贫工厂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光山县境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光财竞争性谈判【2019】16号。
4.资金来源:
县涉农整合资金。
5.工程内容:
拟建巧媳妇产业扶贫工厂2处,均按一层框架结构设计,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房主体工程及院墙、地坪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附属工程和安装工程等(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6月1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10月13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陆拾贰元壹角捌分(¥1795562.18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壹佰伍拾陆元柒角贰分(¥41156.72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据实结算。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任道。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19年6月12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甲方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光山平安路6号地址: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创意园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金穗大道支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砌块、砂石、模板堆料场地,钢筋、预制构件堆放及加工场地,砂浆搅拌机,工地现场办公及生活用房。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按通用条款1.3执行。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按通用条款1.4.1执行。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目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肆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所有招标内容。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的相关资料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7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一周内(按规定由甲方委托监理批复的由监理批复)。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以备施工过程验收时查看。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现场办公室或单位;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现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任道。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现场工程监理部;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1.11.1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1.11.1执行。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1.11.2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1.11.2执行。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按通用条款1.11.4执行。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因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动据实调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实施现场监督管理;协调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各承包人的关系;处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重要事项;协同监理人对进场材料按要求进行验收把关;监督监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必要时可建议撤换不合格的监理人员。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7天。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按通用条款2.4.2执行,已提供。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按通用条款2.5执行。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竣工图,隐蔽验收记录资料等,必须满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及竣工备案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二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材料、装订成册。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及时协助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理、外运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或承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
xxx;
身份证号:
xxxxxxxx;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贰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xxxxxx;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xxxxxxxx;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常驻施工现场。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7日内。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报监理人批准。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按通用条款3.5.1执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总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可进行分包,具体选择分包人由发包人负责。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3.5.4执行。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3.5.4执行。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在该工程未竣工验收或该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而未办理正式竣工交付使用手续前,承包人应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工作和相应的费用,对工程成品保护要做到内外观完好无损,具备施工图设计的完整功能,质量合格,现场环境整洁。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施工图纸中所有内容。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48小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6.1.1执行。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6.1.1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制定完善的施工场地治安管理制度,定期对施工场地的施工人员进行治安教育,对施工场地外的闲杂人员进行必要的防范,保持与当地治安管理部门的有效联系,对突发治安状况及时汇报并做好应急处理。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及时检查清运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道路干净。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应在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通用条款7.1.1执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一周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一周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一周内。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一周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一周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15天内。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一周内。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天数,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
(2)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
(3)日气温低于-10℃的严寒大于3天;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日降雪量50mm及以上。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天数,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无。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通用条款8.6.1执行。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8.8.1执行。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只有发生下列情况时,合同价方可调整:
(1)由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
(2)由设计单位出具且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
以上工程变更以承包人、监理人和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的书面材料为准,在竣工决算时予以调整。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10.4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建议后三日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建议后三日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无。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可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
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
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量变化的调整:
因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变动依实调整。
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方式:
材料价格调整的数量按进度付款节点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格按付款节点已完工程量实时市场价格执行。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工程量变化的调整:
因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变动依实调整。
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方式:
材料价格调整的数量按进度付款节点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格按付款节点已完工程量实时市场价格执行。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30天。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按工程节点自行申报。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施工方进场后预付工程总造价30%;工程主体封顶后付工程总造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总造价的27%;剩余工程总造价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12.4.2执行。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12.4.2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12.4.4执行。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12.4.4执行。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12.4.4执行。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按通用条款12.4.4执行。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12.4.6执行。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13.2.2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13.2.2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13.2.5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竣工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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