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工程组塔施工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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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工程组塔施工安全措施
500千伏线路工程
组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500千伏线路工程
施工项目部
2021年2月
批准(分管领导)年月日
技术审核(技术部门)年月日
安全审核(安全部门)年月日
编写(项目总工)年月日
1工程概况
500千伏线路工程起于500kV升压站,终止于500kV变电站。
线路全长80km,同塔双回路架设,共有铁塔基础190基,灌注桩1200根,导线采用4×JL/LB20A-400/3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一侧采用JLB40-120铝包钢绞线,另一侧采用36芯OPGW。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500千伏线路工程
2
起止点
起于500kV升压站,止于500kV变电站
3
建设地点
某省
4
标段长度
80km同塔双回
5
开竣工时间
2021年03月01日开工,2021年12月31日竣工
6
建设单位
公司
7
建设管理单位
供电公司
8
设计单位
设计研究院
9
监理单位
监理公司
10
施工单位
送变电公司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13);
(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Q/GDW1799.2-2013);
(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9);
(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9);
(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9);
(7)《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
(8)《500千伏线路工程组塔施工作业指导书》。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1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国家电网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3.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目标
(1)施工、生活污水设沉淀池、隔油池处理,污水过滤排放合格率为100%;
(2)固体废弃物分类进行处理,分类处置率为100%;
(3)工地场界噪声不超过标准:
夜间施工≤55分贝,白天施工≤70分贝;
(4)保护生态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植被的破坏,不发生水土流失。
3.3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六化”标准,实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树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形象。
4安全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文件要求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管理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施工安全要求文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实行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分析本工程的安全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本工程安全组织机构见下图:
5铁塔组立施工安全工作重点
铁塔组立施工主要工作重点为预防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6铁塔组立施工危险源辨识
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汇总)表
工程(项目)名称:
500千伏线路工程组塔施工
序号
作业活动
可能导致的事故
危险因素
涉及相关方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备注
L
E
C
D
1
立杆
倒杆
物体打击
反向拉线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0.5
40
60
2
永久拉线未打好前禁止拆除
2
私拆拉线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铁塔地面
组装
物体打击
塔料搬运配合不当
作业人员
3
3
3
27
2
集中注意力,相互配合
4
组装扳手滑落
作业人员
5
双层作业
作业人员
6
其他伤害
手指伸入螺眼找正
作业人员
3
3
3
27
2
严禁违规操作
7
内(外)拉线悬浮抱杆分解组立铁塔
内(外)拉线悬浮抱杆分解组立铁塔
内(外)拉线悬浮抱杆分解组立铁塔
抱杆倾倒
物体打击
抱杆倾倒
物体打击
拉线位置不合理或控制不好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埋设地锚
2、主要施工机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3、控制好拉线和好根部制动
4、保持通讯畅通
重大
重大
8
地锚埋设不符合规定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9
起重工器具、机械缺陷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0
人字抱杆初始角不合适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1
拉线失去控制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2
抱杆根部制动失去控制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3
地软或滑而未采取措施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4
指挥信号不灵敏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5
吊点位置不对、绑扎不牢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6
抱杆材质、截面、高度及连接缺陷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7
抱杆拉线控制错误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15
135
3
18
抱杆折断
物体打击
两面吊装时两套牵引系统不同步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1
15
45
2
同步控制,按作业指导书正确设置,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和检查,确保现场所有工器具合格有效
19
抱杆内拉线固系错误
作业及检查人员
20
拉线、磨绳、绳套、星形索具缺陷或选择错误
作业及检查人员
21
物体打击
抱杆承托系统缺陷(包括强度、平衡等)
作业及检查人员
3
1
15
45
2
起吊前,将所有可能影响就位安装的“活铁”固定好,按作业指导书正确设计及控制
22
牵引系统失控
作业及检查人员
23
吊点绑扎有问题
作业及检查人员
24
吊件控制不当
作业人员
25
吊件带铁未固系
作业人员
26
指挥信号不灵
作业及检查人员
27
升降抱杆拉线控制不当或腰环失去控制
作业人员
28
拆除抱杆时两端侧面失去控制
作业人员
29
拆除抱杆时两端垂直方向失去控制
作业人员
30
触电
临近带电线路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
作业及检查人员
1
3
15
45
2
与带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1
高处作业
高处坠落
未使用安全带等防坠落防护用品设施
高处作业人员
3
6
7
126
3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且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
2、按要求着装,穿软底鞋
3、采取防滑措施,集中注意力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
5、爬塔时使用攀登自锁器
重大
32
不正确使用防坠落防护用品设施
高处作业人员
33
防坠落防护用品设施有缺陷
高处作业人员
34
防坠落防护用品移为他用
高处作业人员
35
登高作业人员不按要求着装,穿软底鞋
高处作业人员
36
遇有雨、雪、冰、霜时较滑
高处作业人员
37
高处作业人员身体原因
高处作业人员
38
爬塔时失误
高处作业人员
39
物体打击
随意乱抛物
下面作业及检查人员
3
3
7
63
2
1、作业区下方严禁站人2、严禁在高处作业区搁置固定不牢的工具设施,塔材及时连接
40
操作失误,工具或材料落下
下面作业及检查人员
41
双层作业
下面作业及检查人员
42
高处作业区存在未固定牢固的工具、设施、材料
下面作业及检查人员
43
吊物就位或断线时
高处作业人员
7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7.1一般规定及要求
(1)在组塔施工前,认真进行组塔准备,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进行交底前检查,不符合要求不进行交底。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安全交底,必须按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未进行交底不得进行组塔施工。
(3)施工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4)在组塔施工前,要做好人员的组织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对组塔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及关键岗位必须选用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
(5)施工用工器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使用时不得以小代大。
在抱杆使用限制条件范围内使用抱杆,并应仔细核对各种塔型所使用抱杆的规格,严禁错用。
(6)在组塔施工前,现场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好“五查”工作,即:
各方向地锚规格及埋深的检查;工器具规格及机械运行情况的检查;抱杆系统、制动系统的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现场环境及视野情况的检查。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待问题解决后,方允许工作。
(7)组塔施工地锚布置及地锚坑深必须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8)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命令票制度,每日工作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安全工作命令票。
(9)高塔组立施工点必须设一名安全监护人,必须专人监督指导安全施工。
(10)组塔施工所用的地锚等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确定。
地锚马道必须与受力方向一致。
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牵引或制动等主要受力锚桩,并认真填写地锚埋设责任卡。
(11)抱杆拉线对地夹角不得大于45º。
(12)组塔时,吊件垂直下方严禁有人;受力钢丝绳内角侧严禁有人。
(13)起吊构件时,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施工,严禁超重起吊。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明确吊装顺序,分阶段、分次序地吊装塔材。
(1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考试合格,取得“高空作业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15)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冲击安全带(3m二道防线)。
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塔材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严禁使用3m以上的二道防线及用其它绳索代替防冲击安全带。
(16)必须保证铁塔组立的一次紧固率,不要依靠修塔;地脚螺栓式基础在安装塔脚板后,必须将地脚螺栓顶部砸平或采取其他防盗措施,防止出现地脚螺母丢失而造成倒塔事故。
(17)严禁利用绳索上下塔。
高处作业所用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体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铁塔上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应互相照应,密切配合。
(18)铁塔构件起吊前,悬浮塔材必须用铁线固定牢固。
起吊过程中,要不断调整控制大绳,避免构件与塔身发生刮蹭;吊装上升过程发生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牵引。
待查明原因,并经纠正后再继续起动,不许强行吊装。
(19)吊件就位后,应及时联接好,严禁将浮铁放在铁塔上。
(20)在检修铁塔时,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做好补强。
(21)遇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及铁塔组立。
(22)组塔现场整齐,不得乱堆,留出安全通道。
(23)在带电体附近进行组塔作业时,人员及物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表1的规定,并设专人对此进行监护。
表1组塔作业人及物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带电体电压等级(kV)
项目
≤10
35
110
220
工器具、安装构件与带电体安全距离
2.0
3.5
4.0
5.0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体安全距离
1.7
2.0
2.5
4.0
如遇特殊情况达不到该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7.2塔材运输
(1)车辆运输塔材必须绑扎牢固,下面铺设衬垫物。
(2)遇有雷雨、暴雨、六级以上大风或视线较差的天气禁止进行运输。
(3)严禁在垂直作业点下方停留、休息、通过。
7.3地面组装安全规定
(1)组装场地应平整,障碍物、杂草等应清除。
(2)在成捆的塔料中选料应由上往下搬动,不得强行抽拉。
(3)组装断面宽大的塔身时,在竖立的构件未连接牢固前,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4)组装人员应带手套;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紧螺栓时要注意将扳手口对好,以免滑脱。
(5)传递小型工具或材料不得抛掷。
(6)带铁应能自由活动,螺帽应出扣;自由端朝上时应绑扎牢固。
7.4分解组立铁塔安全要求
采用内(外)拉线悬浮抱杆分解组立铁塔注意事项:
(1)悬浮式抱杆的根部应保持在结构中心位置。
抱杆未受力时应调整正直,受力后抱杆最大倾斜角不得大于5°。
抱杆联结螺栓必须紧固,抱杆最大挠度不得大于50mm。
抱杆必须使用6.8级的连接螺栓。
(2)提升抱杆应设置两道腰环或两道星形索具;采用单腰环时,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
抱杆垂直下方及塔下不得有人,塔上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
(3)抱杆内拉线应绑扎在塔身节点下方,承托绳应绑扎在节点上方,且紧靠节点处。
(4)铁塔吊装过程中腰环不得受力;起吊中发生异常现象,必须迅速停止起吊,待查明原因,并经纠正后继续上升,不许强行吊装。
(5)在吊塔过程中,抱杆拉线将有二根或一根受力较大,受力较大的拉线必须仔细看管。
防止跑桩等现象发生。
(6)500×500mm截面积抱杆起吊重量不得超过1500kg。
当吊件较重时,应设反向拉线。
起吊系统和拉线系统的挂点尽量作用在抱杆的中轴线上。
400×400mm截面积抱杆的起吊重量由各成建制施工队将抱杆材质证明交公司安全监察处和施工处审核、计算一次最大起吊重量。
(7)拆卸抱杆时,必须提住抱杆的上端,并用绳索控制被拆卸的下段。
(8)地面组装铁塔时,一定要将螺栓紧固。
防止起吊时发生结构变形。
(9)提升抱杆时,应将吊臂的起吊绳吊钩挂在塔脚上,尾绳随抱杆的提升而随时松出。
(10)抱杆升降过程中,杆段上不得有人。
(11)起吊构件吊离地面后,应暂停起吊,由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对牵引系统、构件绑扎处、抱杆、各地锚及已组塔段受力后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12)施工中不得采用两个吊臂同时吊装。
7.5麻绳的使用
(1)棕绳(麻绳)严禁作为起吊主绳使用。
(2)棕绳(麻绳)可以作为辅助绳索使用,其允许最大使用拉力不得大于表2
中的数值。
(3)棕绳(麻绳)捆绑使用或潮湿状态下使用时应按允许拉力减半计算。
(4)棕绳(麻绳)在使用时应根据变旧的程度酌情降级使用,其破断力一般取新绳的40%-60%。
(5)霉烂、腐蚀、断股或损伤的棕绳(麻绳)禁止使用。
(6)棕绳(麻绳)用于起吊或绑扎时,对能接触到的棱角处均应用软物包垫完善,以免割断。
(7)麻绳应防止在尖锐的铁件上或沿地拖拽,以免出现不应有的损耗。
(8)对通过滑轮的麻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勿使其脱离轮槽而卡住拉环或发生事故。
表2棕绳(麻绳)的允许最大使用拉力
直径mm
6
8
10
12
14
16
允许最大使用拉力
kg
28
50
78
113
153
200
直径mm
18
20
22
24
26
28
允许最大使用拉力
kg
254
344
379
452
530
615
7.6绞磨的使用
(1)卷筒必须与牵引绳垂直。
(2)拖拉机绞磨两轮胎应在同一平面上,前后支架应受力。
(3)人力绞磨架上固定磨轴的活动挡板必须装在不受力的一侧,严禁反装。
(4)推磨时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磨杠,作业完毕应取出磨杠。
(5)拉磨尾绳不应少于2人,且应位于锚桩后面,不得站在绳圈内。
(6)绞磨受力时,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
(7)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并排列整齐,缠绕不得少于5圈。
(8)绞磨锚固绳应有防滑措施。
7.7抱杆的使用
(1)升抱杆必须有统一指挥,四侧临时拉线应均匀放出并有技工操作。
(2)抱杆垂直下方不得有人;塔上人员应站在塔身内侧的安全位置上。
(3)抱杆根部与塔身绑扎牢固,抱杆倾斜角不宜超过10°。
(4)起吊和就位过程中,吊件外侧应设控制绳。
(5)抱杆损伤严重或弯曲过大严禁使用。
(6)金属抱杆,整体弯曲超过杆长的1/600。
局部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严重腐蚀、裂纹或脱焊的严禁使用。
(7)抱杆脱帽环表面有裂纹或螺纹变形严禁使用。
7.8钢丝绳的使用
(1)钢丝绳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
(2)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mm,新插接的钢丝绳套应作125%允许符合的抽样试验。
(3)钢丝绳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笼状畸形、严重扭结或弯折;压扁严重;受过火烧或电灼的均应报废或截除。
7.9U型环的使用
(1)U型环变形或销子螺纹损坏不得使用;不得横向受力。
(2)销子不得扣在能活动的锁具内。
(3)应按标记规定的负荷使用。
(4)不得处于吊件的转角处。
7.10滑车的使用
(1)滑车的吊钩或吊环变形、轮缘破损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轴瓦磨损以及滑轮活动不灵者均不得使用。
(2)开门时滑车必须将们扣锁好。
7.11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为保证组塔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原有的安全带及二道防线全部作废,统一使用新配置的全方位安全带、二道防线和防冲击自控器。
各施工队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产品说明要求及使用规定。
(1)全方位安全带、二道防线在使用过程中所有配件不得任意拆卸。
工作前必须全部正确佩带后经安全监护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二道防线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它用。
(2)防冲击自控器使用时必须派专人管理,组塔时悬挂在施工人员顶部,与二道防线相连接,工作结束后用小绳传递放下,严禁抛扔。
(3)安全帽必须统一佩带玻璃钢的、由认证后厂家生产的,其他不准使用。
8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各种工器具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
(2)施工人员着装整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持证上岗。
(3)施工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恢复地貌。
(4)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土地植被、林地树木、农田庄稼,做到少破坏植被,余土、弃渣妥善处理,少砍树木,少毁庄稼;保护野生动物、文化古迹和文物。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要求操作。
(6)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7)所有施工人员对于违章现象要敢于纠正,及时处理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消灭事故萌芽。
(8)施工负责人在施工中要做好安全监护、施工指导工作,对施工的全过程中做到监督、检查到位。
(9)施工现场的布置和现场氛围要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用安全围绳圈划施工范围,四脚插挂彩旗、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10)注意与当地百姓和睦相处,避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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