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过期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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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过期情况说明
银行保函过期情况说明
1.银行保函到期如何办理
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依保函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从属性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
见索即付保函是指对由银行出具的,书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它条件时,担当无条件的付款责任。
1、检索即付保函的历史及特征。
见索即付保函是二战后为顺应当代国际贸易进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进展而逐渐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缘由次要在于:
第一,从属性保函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需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状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所不能及的,而且会因而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
银行为本身利益和信誉考虑,绝不情愿卷入到简单的合同纠纷中,使银行的利益和信誉遭到损坏,而趋向于使用见索即付保函。
其次,见索即付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权益更有保障和更易于实现,可以避开保函托付人提出各种缘由如不行抗力、合同履行不能等来对抗索赔恳求,可确保其权益不至因合同纠纷而遭到损害。
见索即付保函与我国国内常常使用的保证合同有重要区分,它有备用信誉证的某些特征:
(1)、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
虽然担保人是依照基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申请,向基础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见索即付的承诺,但一旦见索即付保函生效,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完全以保函中所记载的内容为准,而不再受基础合同的影响。
只需受益人根据保函的要求提交了索赔文件,担保人必需付款。
担保人不得主见先诉抗辩权,也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债权人的抗辩理由来对抗受益人。
即便基础合同的债权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或者基础合同已经因其它缘由中止,担保人的责任也不能随之解除。
只要在保函本身的有效期过后,担保人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相反,通常使用的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合同无效,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亦无效。
(2)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
受益人只需提交了与保函中的商定相符合的索赔文件,担保人即应付款。
担保人并不审查基础合同的履行状况,担保人的付款义务的成立也不以托付人在基础合同履行中违约为前提。
而通常使用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其担当保证责任是以基础合同中主债权人违约为前提,保证人可以行使主债权人的抗辩权,即便主债权人本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亦可以行使抗辩权而不受影响。
2、见索即付保函中银行的责任。
(1)、银行仅负有对保函规定的单证在表面上进行谨慎审查的义务。
依据国际商会1992年公布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章》和联合国1995年签订的《联合国独立性保函与备用信誉证公约》规定,保证人虽不对受益人所提交的单证的正确性担当责任,但保证人首先应尽合理的谨慎,对单证在表面上能否适当进行审查,如单证能否齐全,只需所提交的单证经合理谨慎、审查符合保函规定的表面要求,保证人就应付款,即便单证的内容是虚假的,形式是伪造的,保证人也不担当过错责任,即被保证人不得以此作为向保证人补偿的抗辩理由。
(2)、银行对受益人的赔偿恳求负有通知义务。
在受益人正式提出索赔时,保证人应马上通知托付人,并将受益人所提交的单证悉数传递给托付人,以便托付人依据基础合同的详细履行状况对受益人的索偿提出抗辩。
假如保证人怠于通知并因而给托付人形成损失,保证人应自行担当这部分损失,无权向托付人要求补偿。
此外,除非保证人能非常确定地证明受益人的索偿具有欺诈性,即受益人明知托付人没有违约而恶意提出索偿,否则保证人对受益人索偿的任何拖延都构成对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违约。
3、见索即付保函中银行的追偿权问题
(1)、依据托付书和反担保构成的追偿权。
首先,托付人向担保行出具的托付书中应明确记载二项重要内容:
一是托付担保行出具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二是承诺一旦担保人依据保函担当付款责任,托付人应无条件马上予以补偿。
其次,担保行还可以要求托付人以其财产或由第三人供应反担保。
依据托付书和反担保函,担保人在担当担保责任后即可对托付人行使追偿权。
若以财产为反担保物,则可以从该担保物的变卖价款中优先受偿。
若由第三人供应保证,则可向反担保人追偿。
(2)、依据代位求偿权而构成的追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保证人依据保函的规定履行保证义务后而取得的受益人依基础合同对托付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力。
代位求偿权除基础合同权利外,还包括受益人所拥有的各种担保物权或对同意为被担保人的债权担当责任的其他人的追偿权,如在托付人的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和由第三人以保证或其它担保方式供应的各种担保权益。
2.银行保函到期如何办理
银行保函办理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提交保函的背景材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供应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供应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誉保等。
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状况、履约力量、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状况。
缴纳保函费用:
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最低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办理履约保证函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办理履约保函需要先至中国人民银行申领贷款卡,贷款卡的申请表格可至贵司开户银行信贷部领取(找个信贷员就可以了),根据封二上的要求预备齐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国税地税证、前一年及即期报表等等,填妥贷款卡申请表格,让银行在第一页“推举银行”处敲个公章就可以去人民银行办理了。
目前贷款卡的申领费用应当是400元,材料齐全的当天就可以办出的;接着就可以到银行申请开立履约保函了,找个信贷员告知他你们要开保函,一般信贷员都肯帮你做的。
但是对于贵司这种首贷户,一般会采纳要求开立保函时供应全额保证金的形式,举个例子,履约保函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0%,银行就要求你供应等额的保证金,即把贵司账户上的钱划入特地的保证金户,在保函到期撤销钱,保证金冻结不行使用的。
也可以用定期存款供应质押担保,这样款子不能用,但是可以享受定期利率而非活期利率,当然了,假如保函期限短,区分也不大。
申请开立保函时记得同样预备好贵司的基本材料以及要求开立保函的相关合同文件,例如投标书等。
保函收取费用估量各家银行不同的,一般根据季度收费的,一季度收取保函金额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都可能的。
举个例子,假如保函期限是32天的话,就要收两个季度的费用了。
3.保函延期是什么意思啊
保函(LetterofGuarantee,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恳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誉担保凭证。
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肯定金额、肯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领取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便利,船公司及银行都印有肯定格式的保证书。
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保函产生的缘由:
当承运人到达目的港时,买方还没有收到卖家邮寄来的提单,而无法凭仗提单向承运人提货,因而出具保函以证明收货人的身份;保函的作用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状况下,收货姬龚灌夹弑蝗鬼伟邯连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马上向船公司交回全套副本提单,担当应由收货人领取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担当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
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当地结汇。
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章和维斯比规章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爱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章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哄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觉有意哄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4.银行保函到期如何办理
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依保函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从属性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
见索即付保函是指对由银行出具的,书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它条件时,担当无条件的付款责任。
1、检索即付保函的历史及特征。
见索即付保函是二战后为顺应当代国际贸易进展的需要,由银行和商业实践的进展而逐渐确立起来的,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缘由次要在于:
第一,从属性保函发生索赔时,担保银行需调查基础合同履行的真实状况,这是其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所不能及的,而且会因而被卷入到合同纠纷甚至诉讼中。
银行为本身利益和信誉考虑,绝不情愿卷入到简单的合同纠纷中,使银行的利益和信誉遭到损坏,而趋向于使用见索即付保函。
其次,见索即付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权益更有保障和更易于实现,可以避开保函托付人提出各种缘由如不行抗力、合同履行不能等来对抗索赔恳求,可确保其权益不至因合同纠纷而遭到损害。
见索即付保函与我国国内常常使用的保证合同有重要区分,它有备用信誉证的某些特征:
(1)、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
虽然担保人是依照基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申请,向基础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见索即付的承诺,但一旦见索即付保函生效,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完全以保函中所记载的内容为准,而不再受基础合同的影响。
只需受益人根据保函的要求提交了索赔文件,担保人必需付款。
担保人不得主见先诉抗辩权,也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债权人的抗辩理由来对抗受益人。
即便基础合同的债权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或者基础合同已经因其它缘由中止,担保人的责任也不能随之解除。
只要在保函本身的有效期过后,担保人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相反,通常使用的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合同无效,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亦无效。
(2)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
受益人只需提交了与保函中的商定相符合的索赔文件,担保人即应付款。
担保人并不审查基础合同的履行状况,担保人的付款义务的成立也不以托付人在基础合同履行中违约为前提。
而通常使用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其担当保证责任是以基础合同中主债权人违约为前提,保证人可以行使主债权人的抗辩权,即便主债权人本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亦可以行使抗辩权而不受影响。
2、见索即付保函中银行的责任。
(1)、银行仅负有对保函规定的单证在表面上进行谨慎审查的义务。
依据国际商会1992年公布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章》和联合国1995年签订的《联合国独立性保函与备用信誉证公约》规定,保证人虽不对受益人所提交的单证的正确性担当责任,但保证人首先应尽合理的谨慎,对单证在表面上能否适当进行审查,如单证能否齐全,只需所提交的单证经合理谨慎、审查符合保函规定的表面要求,保证人就应付款,即便单证的内容是虚假的,形式是伪造的,保证人也不担当过错责任,即被保证人不得以此作为向保证人补偿的抗辩理由。
(2)、银行对受益人的赔偿恳求负有通知义务。
在受益人正式提出索赔时,保证人应马上通知托付人,并将受益人所提交的单证悉数传递给托付人,以便托付人依据基础合同的详细履行状况对受益人的索偿提出抗辩。
假如保证人怠于通知并因而给托付人形成损失,保证人应自行担当这部分损失,无权向托付人要求补偿。
此外,除非保证人能非常确定地证明受益人的索偿具有欺诈性,即受益人明知托付人没有违约而恶意提出索偿,否则保证人对受益人索偿的任何拖延都构成对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违约。
3、见索即付保函中银行的追偿权问题
(1)、依据托付书和反担保构成的追偿权。
首先,托付人向担保行出具的托付书中应明确记载二项重要内容:
一是托付担保行出具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二是承诺一旦担保人依据保函担当付款责任,托付人应无条件马上予以补偿。
其次,担保行还可以要求托付人以其财产或由第三人供应反担保。
依据托付书和反担保函,担保人在担当担保责任后即可对托付人行使追偿权。
若以财产为反担保物,则可以从该担保物的变卖价款中优先受偿。
若由第三人供应保证,则可向反担保人追偿。
(2)、依据代位求偿权而构成的追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保证人依据保函的规定履行保证义务后而取得的受益人依基础合同对托付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力。
代位求偿权除基础合同权利外,还包括受益人所拥有的各种担保物权或对同意为被担保人的债权担当责任的其他人的追偿权,如在托付人的财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和由第三人以保证或其它担保方式供应的各种担保权益。
5.保函到期后怎样办理
免保证金保函到期后,退回出具保函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银行。
交纳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到期后必需退还银行才能拿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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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成为定金保函(down-paymentguarantee)。
在大额买卖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肯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领取肯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行合同的启动资金,由于该款项是对供货方在履约之前所作的预付,买方为了避开日后由于供货方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无法履行义务,却不退款而无故遭到损失,通常要求供货方在买方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其银行开出预付保函,有银行作出承诺,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形成的),担保行将在收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这笔与预付金额等值的款项,或者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预付金额,使买方能够顺当的收回所预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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