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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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
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
——兼论“侯”“甸”“男”“卫”等几种诸侯的起源
裘锡圭
根据《尚书》中周代初年的《酒诰》所反映的商代制度,商王朝外服的君长有“侯、甸、男、卫、邦伯”这几种人:
自成汤咸至于帝乙……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罔敢湎于酒。
《召诰》说“命庶殷:
侯、甸、男、邦伯”,没有提到“卫”。
可能由于他们的地位较低而被略去,也可能本有“卫”而传写脱落。
周人有时又以“侯甸”来概括商王朝的外服:
天惟纯佑命,则商实,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屏侯甸矧咸奔走。
《尚书·君奭》
隹(惟)殷边侯田(甸){K23C18.JPG}(义同“与”)殷正百辟率肄(?
)于酉(酒)。
《大盂鼎》
可见在外服之中以侯与甸为最重要。
在商代晚期的黄组卜辞(即董作宾的第五期卜辞)里,屡次看到商王卜问跟“侯田(甸)”、“多田”或“多田于(义同“与”)多白(伯)”一起去征伐方国,是否吉利,如:
(1)乙丑王卜贞:
今{K23C56.JPG}巫九{K23C57.JPG},余其尊{K23C58.JPG}告侯田册(或“{K23C59.JPG}”){K23C60.JPG}方、羌方、羞(或“羊”)方、辔方,余其比侯田甾戔四丰(封)方。
《续》3·13·1(注:
本文引甲骨著录书所用简称,基本上根据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以下简称《综述》)669至672页的“甲骨著录简表”。
“简表”所无之简称有以下几种:
《零拾》——《甲骨文零拾》
《屯南》——《小屯南地甲骨》
《外》——《殷虚文字外编》
《合》——《甲骨文合集》
《明后》——《殷虚卜辞后编》
《人文》——《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甲骨文字》
《安明》——《明义士收藏甲骨文字》
《怀》——《怀特氏等所藏甲骨文集》
《丙》——《殷虚文字丙编》。
)
(2)甲戌王卜贞:
今{K23C61.JPG} 《零拾》92(参看《前》2·38·2、《粹》1190)
(3)丁卯王卜贞:
今{K23C56.JPG}巫九{K23C62.JPG},余其比多田于多白正盂方白炎(?
),{K23C63.JPG}(义近“惟”)衣翼(翌)日步,亡(无){K23C64.JPG}自上下于{K23C65.JPG}示,余受{K23C66.JPG},不{K23C67.JPG}告于兹大邑商,亡{K23C68.JPG}。
〔王{K23C69.JPG}曰:
〕引吉。
才〔在〕十月,遘大丁翼。
《甲》2416(参看《甲》2395、《后》上20.9、《粹》1189)
与“田”并提的“白(伯)”,大概就是《酒诰》、《召诰》所说的“邦伯”,当是商王国辖境内臣属于商王的一些小国之君。
在时代较早的卜辞里也有“多田”:
(4){K23C70.JPG}(以)多田、亚、任{K23C03.JPG} 《粹》1545B
(5)多田亡(灾)。
《京津》4563
{K23C71.JPG}多田伐又丰乃{K23C03.JPG} 《合》27893
(4)是历组卜辞,其时代相当于武丁晚期至祖庚时期。
(注:
看李学勤《论妇好墓的年代及有关问题》(《文物》1977年11期)、《小屯南地甲骨与甲骨分期》(《文物》1981年5期),拙作《论“历组卜辞”的时代》(《古文字研究》第六辑)。
)(5)和{K23C72.JPG}是一般所谓三、四期卜辞。
在西周时代,“田(甸)”是诸侯的一种(《{K23C27.JPG}令彝》铭“{K23C73.JPG}诸侯:
侯、田、男”)。
研究甲骨文和上古史的学者,一般把商代的“田(甸)”也看作一种诸侯。
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侯田”是一个不能分拆的名词,多田即多侯。
例如陈梦家在《综述》里说:
卜辞的“侯田”似是一个名词,不能拆为侯与田。
因为卜辞有“某侯”“某白”而从无“某田”,有“多田”“多白”而从无“多侯”,所以“侯田”应是一词……所谓侯田乃指多田,而多田实即多侯,即周代的诸侯。
(328页)
日本学者岛邦男基本上同意陈说。
他认为“‘多田’就是‘多侯甸’,也就是‘多侯’(《邺》1.38.3)”。
(注:
温天河等译《殷虚卜辞研究》421页。
)
陈氏的说法其实是不能成立的。
多田与多侯并不是一回事。
甚至商代的“田”是否已经具有诸侯的性质,也还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陈氏主张多田即多侯,主要有两点理由:
一,卜辞有“多田”而无“多侯”。
二,卜辞有“某侯”而无“某田”。
对第一点,岛邦男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反证。
只不过他并未因此怀疑陈说,反而加以赞同,颇令人不解。
岛氏举出的《邺》1.38.3的“多侯”,“多”字残去上半,有的学者释为“丁侯”。
《屯南》3396有“{K23C03.JPG}多侯归”一辞,“多”字完整无损。
所以卜辞有“多侯”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
陈氏以卜辞有“某侯”而无“某田”来证明“侯”、“田”无别,也有问题。
卜辞里虽然尚未发现“某田”的称呼(这种称呼完全有可能存在,商代铜器铭文中有“夆田”,详后),却屡见“才(在)某(地名)田”的称呼:
(6)才攸田武其来告。
《乙》7746(参看《乙》2997、2998)
(7)乙未卜{K23C74.JPG}贞:
才{K23C75.JPG}田黄又(右)赤马其{K23C76.JPG}。
《通》732(《缀》237)
(8){K23C63.JPG}(义近“惟”)才庞田丰示,王弗每〔{K23C77.JPG}〕。
(9){K23C63.JPG}才{K23C78.JPG}田□示,王弗每{K23C77.JPG}。
(10){K23C79.JPG}示,王弗每{K23C77.JPG}。
《屯南》2409
(11)□子卜:
才{K23C80.JPG}。
《粹》945
(12)丁丑卜:
才义田来{K23C81.JPG}羌□,王其{K23C82.JPG}于□□、大乙、且(祖)乙,又(有)正。
《屯南》2179
(13)丁酉中录卜才兮贞:
才{K23C83.JPG}田□其{K23C84.JPG}又(右)人{K23C85.JPG},亡{K23C86.JPG}(灾)。
《甲》2562
上引诸辞中,(6)是宾组卜辞,属于董氏分期法的第一期;(7)是何组卜辞,属第三期;(8)-(12)是三、四期卜辞;(13)是黄组卜辞。
卜辞称呼那些被商王派驻在商都以外某地的职官的时候,常常在职名前加上“在某(地名)”的定语。
例如管理田猎等事务的、相当于周代“迹人”的“犬官”,(注:
看杨树达《释犬》,《积微居甲文说》18页。
)就常常被称为“在某犬”,下面择举数例:
(14)戊辰卜:
才{K23C87.JPG}犬中告麋,王其射,亡,{K23C88.JPG}(擒)。
《粹》935(参看《屯南》625)
(15)辛亥卜:
翌日壬王其比才成犬{K23C89.JPG},弗每,亡,{K23C88.JPG}。
《摭续》1
(16)才盂犬山(此处似脱——“告”字){K23C90.JPG}麓,王其比,亡{K23C03.JPG} 《外》434
(17)乙未卜:
才盂犬告又(有)鹿(?
){K23C03.JPG} 《甲》692
吏和工偶尔也有用这种方法来称呼的:
(18)贞:
我才{K23C91.JPG}吏不以{K23C92.JPG}(艰)。
《合》6042正
(19)贞:
才北史{K23C93.JPG}(有)隻(获)羌。
(20)贞:
才北史亡其隻羌。
《乙》6400
(21)贞:
令才北工{K23C94.JPG}人。
《粹》1217
(22)贞:
{K23C95.JPG}(勿)令才北工{K23C94.JPG}人。
《续》5.26.9
“史”“吏”“事”本由一字字分化。
(18)的“吏”和(19)(20)的“史”当是同一词的异写,也许应该读为“使”。
(注:
看《综述》520页。
)
上引(6)至(13)各辞提到的“田”,显然也是被商王派驻在某地的一种人。
(6)至(11)各辞“田”后一字是人名,例如“在攸田武”的意思就是攸地的“田”名武者。
“在某(地名)田某(人名)”这种称呼的格式,跟“在{K23C96.JPG}犬中”、“在成犬{K23C89.JPG}”完全相同。
(12)的“在义田”不带人名,跟(17)的“在盂犬”、(18)的“在{K23C91.JPG}吏”等同例。
第(13)辞“田”后一残字既有可能是人名,也有可能是动词(疑是“焚”字异体)。
美国哈佛大学福格艺术博物馆所藏的一件商代晚期玉戈刻有如下铭文:
(23)曰{K23C97.JPG},才林田俞{K23C19.JPG}。
(注:
据李学勤《论美澳收藏的几件商周文物》所附摹本,见《文物》1979年12期74页。
)
“在林田”就是驻在林这个地方的“田”,“俞{K23C19.JPG}”当是他的氏和名(详下文)。
在卜辞里,“在某犬某”也可以称为“某犬某”,如上引(15)的“在成犬{K23C89.JPG}”也称“成犬{K23C89.JPG}”(《屯南》2329),(16)的“在盂犬山”也称“盂犬山”(《林》2.28.14)。
对“田”的称呼在地名前不加“在”字之例,见于铜器铭文。
帝辛时代的《二祀{K23C98.JPG}其卣》铭记“王令{K23C99.JPG}其兄(贶){K23C100.JPG}(厘)于夆田□”(《商周金文录遗》274)、“夆田□”就是争地的“田”,“田”下一字不可识,应该是他名字。
“在某(地名)田某(人名)”有时还可以省称为“某(地名)某(人名)”。
有一条宾组卜辞说“乎(呼)从攸武”(《乙》3429),攸武跟上引宾组卜辞的“在攸田武”应该是一个人。
《三代吉金文存》(以下简称《代》)5.24著录下引鬲铭:
(24)林{K23C19.JPG}乍(作)父辛宝尊彝。
亚俞(“俞”字原在“亚”中)。
从字体看,当属商代晚期。
据铭文末尾所记的“亚俞”,器主林{K23C19.JPG}当出自俞氏。
胡平生同志告诉我,他认为这位器主跟上引(23)的“在林田俞{K23C19.JPG}”是一个人。
这应该是正确的。
商代后期铜器铭文中屡见用作人名或族氏的“田告”,如:
(25)田告乍母辛尊。
方鼎,《代》3.3
(26)田告。
罍,《代》11.40
(27)田告,父丁。
簋,《代》6.21
(23)田告,父乙。
卣,《代》13.1
(29)己亥,王易(锡){K23C101.JPG}贝,用乍且乙尊。
田告,亚。
鼎,《代》3.29
“田告”大概也是商王朝的一个“田”。
商代往往以族氏为人名,“告”可能是族氏而不是私名,商代后期铜器铭文中还屡见“告田”,如:
(30)告田。
觯,《代》14.38
(31)告田,父丁。
觯,《代》14.51
(32)鸟(?
),父乙,女(或“母”),告田。
(或当读为:
“鸟女,父乙,告田。
”此为器铭,
盖铭为:
“亚{K23C102.JPG},父乙。
”) 卣,《代》13.14
(33)乍且乙{K23C103.JPG}侯吊(叔)尊彝。
告田。
簋,《代》6.44
有一件觥,器铭作“田告”,盖铭作“告田”。
(注:
《金匮论古综合刊》第一期103页。
参看《殷周青铜器通论》52页。
)可知“田告”与“告田”同义。
“告田”似当读为“告,田”,盖以族氏与职名或爵名并列,并非指告地之“田”。
有一条第一期卜辞说:
(34)癸卯卜:
其令田{K23C104.JPG}(正)逆,。
《佚》234
不知道这条卜辞里的“田”是不是也应该当“侯田”之“田”讲。
(注:
参看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50页。
上引这条卜辞的行款比较乱,也有人释作“其令{K23C104.JPG}田逆”。
《代》6.41著录下引簋铭:
“田乍父己宝尊彝。
{K23C104.JPG}。
”字迹颇拙劣。
从字体看,其时代似不能早于商代晚期。
疑此铭“田”字为人名,与上引一期卜辞的“田{K23C104.JPG}”无关。
)
总之,从甲骨卜辞和铜器铭文看,商王臣属中有不少称为“田”的人,他们跟侯显然是两种人。
“侯田乃指多田,而多田应即多侯”的说法是错误的。
有一条历组卜辞说:
(35)丁丑贞:
王令{K23C105.JPG}(阖)归侯{K23C84.JPG}田。
《屯南》2273
如果“田”就指侯田之田的话,这条卜辞便是“侯田”不能解释为“多田”或“多侯”,而应解释为侯与田的最直接的证据。
下面我们来讨论商代的“田”的性质。
《{K23C27.JPG}令彝》铭所说的“诸侯:
侯、田、男”的“田(甸)”,作为一种称号来看,跟商代的“田(甸)”无疑是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的。
但是这并不说明商代和西周的“田(甸)”的性质必然完全相同。
在经籍旧注中,把“侯、甸、男、卫”等名称的原来意义解释得最为简明的,当推晋代孔晁的《逸周书》注。
孔氏在《职方》篇讲“九服”的一段文字后面注释说:
侯,为王斥候也。
服言服王事也。
甸,田也,治田入谷也。
男,任也,任王事。
……卫,为王捍卫也。
以“治田”解释“甸服”之“甸”,是汉以来经师的共同见解,各家之说不具引。
卜辞经常称“田”为“在某田”。
这种人应该是被商王派驻在商都以外某地从事农垦的职官,就象“在某犬”是被商王派驻在商都以外某地管理田猎事务的职官一样。
卜辞对侯总是称“某侯”而不称“在某候”。
如果田是诸侯的话,卜辞就不会经常称他们为“在某田”,而应该把他们都称为“某田”了。
田除了从事农垦给商王提供谷物以外,有时也提供一些别的东西。
上引(7)提到的“在{K23C75.JPG}田黄右赤马”,大概就是“在{K23C75.JPG}田黄”所进贡的一匹马。
与宾组卜辞同时的记龟甲来源的背甲刻辞里有如下一条:
(36)武入□。
《京津》200
这位进贡龟甲的武也许就是“在攸田武”。
有些田的驻地在侯,伯封域之内。
例如“在攸田武”的驻地,就应该在屡见于卜辞的攸侯的封地内。
宾组卜辞里有“攸侯唐”(《林》2.3.18),(注:
“侯唐”又见《库》200,“攸侯”又见《金》597、《合》5760正、9511。
)历组卜辞里有“攸侯{K23C106.JPG}”(《掇》二132),黄组卜辞里有“攸侯喜”(《明后》2729、《缀》附66)。
(注:
“侯喜”又见《通》592、《明》154。
)可见,在甲骨文时代(即商代后期),攸侯从早期到晚期一直存在。
晚期的侯喜应该就是早期的侯唐、侯{K23C106.JPG}的后人。
有些卜辞还提到了攸侯封地之鄙的一些地名:
(37)戊戌贞:
又(右){K23C107.JPG}(牧)于爿,攸侯{K23C106.JPG}(鄙)。
(38)中{K23C107.JPG}于义,攸侯{K23C106.JPG}。
《掇》二132
(39)癸卯卜黄贞:
王旬亡(无){K23C108.JPG}。
才正月,王来正(征)人方,才攸侯喜{K23C109.JPG}。
《明后》2729
上引(12)“在义田”的驻地,应该就是(38)提到的位于攸侯封地之鄙的义。
第一期卜辞有“林白(伯)”(《合》19423)。
(注:
《邺》三下46·15有从“林”从“白”的地名字,也见《甲》653,或释作“林白”,恐非。
)上引(23)“在林田”的“林”,跟“林白”的“林”应指一地。
宾组卜辞有“{K23C110.JPG}侯”(《佚》952、《合》7915),商代铜器有“{K23C110.JPG}侯”戈(《邺》初上45)。
上引(11)“在{K23C111.JPG}田”的“{K23C111.JPG}”,跟“{K23C110.JPG}侯”的“{K23C110.JPG}”也可能是指一个地方。
不过我们还不清楚,当“在林田”、“在{K23C111.JPG}田”存在的时候,林地、{K23C110.JPG}地是否仍然封有侯、伯。
上引(8)“在庞田”的驻地,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农业区。
宾组卜辞曾卜问过“黍于{K23C112.JPG}(庞)”的事(《续》5.34.5、《合》9538),还曾卜问过庞是否“受年”(《佚》578)。
有的学者认为“庞”就是宾组的甲桥、背甲、骨臼等刻辞中常见的妇庞的封地,不知确否。
商王派“田”驻在侯、伯的封域之内,大概是为了就近取得侯、伯的武力的保护。
从这一点看,“田”也不象是诸侯。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当时的条件下,“田”这种职官的确比较容易发展成为诸侯。
从卜辞看,商王的臣僚往往是族团酌君长,(注:
我们用“族团”这个词来指称以大家族、宗族为核心的团体。
)他们通常是率领着自己的族众为商王服务的。
我们可以用宾组和历组卜辞中屡见的一个人物——犬{K23C37.JPG},来说明这一点。
关于命犬{K23C37.JPG}从事农业、田猎、征伐等工作的卜辞很常见,例如:
(49)丙戌卜贞:
令犬{K23C37.JPG}田于京。
《燕》53
(41)□寅卜:
令犬{K23C37.JPG}田京。
《存》上1852
(42)癸巳卜贞:
犬{K23C37.JPG}{K23C93.JPG}(有){K23C88.JPG}(擒)。
《续》3.41.4
(43)庚戌犬{K23C37.JPG}允伐方。
《明后》2537
这些工作,显然不是犬{K23C37.JPG}一个人所能完成的。
有一条卜辞说:
(44)戊子卜{K23C113.JPG}贞:
令犬{K23C114.JPG}田于{K23C115.JPG}。
《人文》281
由此可知,犬{K23C37.JPG}实际上是带领着整族的人为商王服役的,只不过有关的卜辞通常没有说出“族”字而已(以上大体用张政烺先生说)。
(注:
看张政烺《卜辞裒田及其相关诸问题》,《考古学报》1973年1期109-110页。
)商代的“田”无疑也是率领着自己的族人以及其他从属于他的人,去为商王从事农垦工作的。
在商代,方国林立,而且国与国之间并无防守严密的边界。
因此,在商都以外的地方进行农垦工作,往往是相当危险的。
上引(7)和(10)提到的“在{K23C75.JPG}田”的驻地,就是商人的劲敌羌人的势力所能到达之地。
有一条三、四期卜辞说“于{K23C75.JPG}帝,乎(呼)御羌方于之,{K23C116.JPG}”(《安明》2113+《人文》2142,《安明》缀合),可证。
多田除了依靠近处侯、伯的保护以外,本身也必然配备有武装,上引(12)说到“在义田来{K23C117.JPG}羌”。
“{K23C117.JPG}”义近“执”。
“在义田”给商王送来的“{K23C117.JPG}羌”,应该就是用自己的武力俘获的。
在商代后期,生产力有很大提高,“田”完全有可能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进行农垦。
由于当时存在世官制(即一种职务长期由一个族的人——一般是族长——先后继任,在很多场合下实质上就是让一个族世世代代固定地担负某种劳役),一个族的几代人相继在同一个地方担任“田”的职务的情况,也很可能出现。
在这类情况下,拥有族众和武装的“田”,显然是相当容易发展成为诸侯那样的人的。
从西周时代把“田(甸)”当作一种诸侯封号这一点来看,在商代晚期“田”应该已经大量发展成为诸侯,并且商王有可能已经在主动建立称为“田”的诸侯了。
上引
(1)
(2)(3)等晚期卜辞说明,“田”已经成为商王征伐方国时所依靠的极为重要的力量,其地位与侯、伯相当。
这应该是当时的“田”大部分已经具有诸侯的性贡的反映。
在卜辞所见的职官里,跟“田”情况相类的还有“牧”和“卫”。
下面先谈牧。
宾组卜辞里有“在昜牧”:
(45)甲戌卜{K23C113.JPG}贞:
才昜牧隻(获)羌。
《珠》758
历组卜辞里有“在丂牧”:
(46)辛未贞:
才丂{K23C118.JPG}(牧)来告辰{K23C119.JPG}其比史,受又(祐)。
《合》32616
(47)□□卜□才丂{K23C120.JPG}(牧){K23C03.JPG} 《合》35240
有一条宾组卜辞提到“在丂□妥”:
(43)丁酉卜争贞:
才丂□妥来羌二人征〔于〕丁用。
《存》下340
疑“丂”下所缺一字即“牧”,“妥”是“在丂牧”之名。
三、四期卜辞里有“在爿牧”和“右牧{K23C89.JPG}”:
(49)甲辰卜:
才爿牧{K23C37.JPG}{K23C121.JPG}又□□□旅(?
)邑口{K23C03.JPG}
(50)癸酉卜:
戍伐,又(右)牧{K23C89.JPG}启人方戍又(有){K23C116.JPG}。
《屯南》2320(注:
《屯南》拓影不清。
第(50)辞释文据肖楠《再论武乙、文丁卜辞》(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四届年会论文,油印本16页)。
)
黄组卜辞里也有“在爿牧”和“右牧{K23C89.JPG}”:
(51){K23C122.JPG} 《前》4.45.3
(52)壬申卜才攸贞:
又{K23C123.JPG}告启,王其乎戍比{K23C124.JPG}伐,弗每□利。
《簠》征38
前引(37)(38)两辞说:
“右牧于爿,攸侯{K23C106.JPG}鄙”;“中牧于义,攸侯{K23C106.JPG}鄙”。
(52)在攸地卜问“右牧{K23C89.JPG}告启”之事,可知“右牧”就是“在爿牧”。
(49)卜“在爿牧{K23C37.JPG}{K23C121.JPG}”,(50)卜“右牧{K23C89.JPG}启”,二辞见于同版。
把“右牧”和“在爿牧”看作一回事,对这两条卜辞来讲也是合适的。
顺便说一下,(50)是三、四期卜辞,(52)是黄组卜辞,但所卜之事极为相似,卜日干支也只相差一天。
肖楠同志在《再论武乙、文丁卜辞》一文里,以此作为不同时代卜辞的占卜事类和卜日干支都可以很相近的例证。
(注:
《屯南》拓影不清。
第(50)辞释文据肖楠《再论武乙、文丁卜辞》(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四届年会论文,油印本16页)。
)其实这两条卜辞正好给李学勤同志“无名组(按:
一般所谓三、四期卜辞,李称无名组卜辞)同黄组有一段相并存的时间”的说法提供了一个很有力的新证据。
(注:
《小屯南地甲骨与甲骨分期》,《文物》1981年5期31页。
)
已发现的商代铜器里,有不少“又(右){K23C125.JPG}(牧)”之器,(注:
如又牧父己鼎(《代》2·39)、簋(《代》6.21)、尊(《代》11·14)、卣(《代》13·4)、又牧父癸爵(二器,《代》16·38)、亚又牧戈(六器,《代》19·15-18。
据《十二家·贮》,以上诸器为同时所出,“尊”应作“觯”),又牧父癸鼎(《代》2·40),又牧己尊(《邺》二上9),又牧缶(《劫掠》R500),牧又爵(《代》15·38),牧又罍(《河南安阳遗宝》51页二十五图)。
)也许就是右牧{K23C89.JPG}这一族所作的。
有一条宾组卜辞提到“{K23C126.JPG}牧”:
(53)甲子卜贞:
{K23C126.JPG}{K23C125.JPG}(牧)爯册示{K23C89.JPG},乎取{K23C127.JPG}。
《乙》8935
“{K23C126.JPG}牧”当与“在{K23C126.JPG}牧”同意。
{K23C126.JPG}是卜辞中屡见的地名。
宾组卜辞曾卜问过“{K23C128.JPG}田于{K23C126.JPG}”的事(《前》2.37.6、4.10.3)。
据三、四期卜辞,{K23C126.JPG}地并没有犬官。
(注:
《屯南》(4584)著录的一条三、四期卜辞说:
“{K23C63.JPG}{K23C126.JPG}盖犬比亡。
”)
上述那些牧显然是被商王派驻在商都以外某地从事畜牧的职官,情况跟多田、多犬相类。
此外在卜辞里还可以看到不少没有加地名的“牧”,商代铜器为“牧”或“亚牧”所作的也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征引了。
不加地名的“牧”,有些可能是从事游牧的牧官或总管畜牧事务的“牧正”一类人,(注:
1959年四川彭县发现了商代的牧正父己觯,看王家祐《记四川彭县竹瓦街出土的铜器》(《文物》1961年11期29页)、徐中舒《四川彭县濛阳镇出土的殷代二觯》(《文物》1962年6期)。
)但是其中大概也有一些是没有说出驻地的“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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