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1企业标准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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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1企业标准1
K45
Q/HD
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DWT041—2009
DVP-4541微机进线自投保护监控装置
2009-12-10发布2009-12-10实施
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发布
1目次
2前言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255号出版物《电器继电器》有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478-2001《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等有关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常红旗
本批准于2009年12月10日第一次发布。
本批准解释权归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
DVP-4541微机进线自投保护监控装置
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DVP-4541微机进线自投保护监控装置的使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仅适用于DVP-4541微机进线自投保护监控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
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
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2423.22-200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N:
温度变化
GB/T2900.1-2008电工术语基本术语
GB/T2900.49-2004电工术语电力系统保护
GB/T7261-2008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1287-2000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436-19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T14537-199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
GB/T14598.3-2006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GB/T14598.9-2002电气继电器第22-3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
试验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
GB/T14598.10-2007电气继电器第22-4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
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4598.13-2008电气继电器第22-1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1M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4598.14-1998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2部分:
静电放电干扰试验
GB/T14598.16-2002电气继电器第22-4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磁发射试验
GB/T14598.17-2005电气继电器第22-4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
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GB/T14598.18-2007电气继电器第22-5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
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
DL/T478-2001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823-2002微机型反时限电流保护通用技术条件
JB/T4259-1996热带保护继电器及保护装置技术要求
23 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是GB/T2900.1-2008、GB/T2900.49-2004的名词术语规定。
24 分类
24.1 型式
24.1.1 装置的构成原理为微机型
24.1.2 装置核心元件的安装方式为嵌入式
24.1.3 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插件式结构
24.1.4 装置为后接线方式
24.2 外形及安装尺寸
图1.装置外形尺寸示意图(单位:
mm)图2.屏柜开孔示意图(单位:
mm)
24.3 型号及规格
装置的型号及规格如下:
DVP–4541
设计代号(用于进线自投)
适用领域代号
保护装置
厂家代码
25 要求
25.1 总则
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和签署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制造,对使用热带环境条件下的装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JB4259有关规定。
25.2 环境条件
25.2.1 正常工作的大气条件
a)额定的环境温度:
-10℃~+55℃;
b)相对湿度:
≤90%(相对湿度为90%时,环境温度不低于25℃,继电器内无凝结及冰形成);
c)大气压力:
80~110kPa。
25.2.2 基准的标准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
20℃±2℃;
b)相对湿度:
45%~75%;
c)大气压力:
86~106kPa
25.2.3 周围环境要求
a)装置不应承受太阳辐射,使用地点应具有防御雨、雪、风、沙的设施;
b)使用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和导电介质;
c)周围不允许有较严重的霉菌存在。
25.2.4 贮存、运输极限环境温度
贮存、运输环境温度的极限值为-25℃~+70℃,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应出现不可逆变化。
温度恢复正常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5.8的规定。
25.3 电源要求
25.3.1 额定直流电压DC220V,直流电源电压纹波系数不大于10%;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30%~+20%;
25.3.2 额定交流电压AC220V,交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60%~+20%;
25.4 额定参数
25.4.1 额定电压
交流额定电压:
AC100V;
25.4.2 额定电流
a)额定电流:
5A。
b)保护CT允许输入最大电流为额定电流的20倍。
25.4.3 额定频率:
50Hz
25.5 功率消耗
a)额定交流电压下:
电压总功耗小于0.5VA
b)额定交流电流下:
5A以下小于0.5VA/相
c)装置功耗:
最大<5W
25.6 电源中断影响
电源允许中断时间不大于200ms,中断期间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25.7 测量精度
25.7.1 电流测量精度:
±0.2%;
25.7.2 电压测量精度:
±0.2%;
25.7.3 功率测量精度:
±0.5%。
25.8 各种保护功能的技术性能
25.8.1 延时单元
a)整定范围:
0.05s~300s;无延时动作时间<20ms
b)误差:
≤±20ms或≤±2.5%
25.8.2 速断保护
a)速断整定范围:
1.00A~100.00A;
b)误差:
≤±2%;
c)延时单元见5.8.1
25.8.3 延时速断保护
a)延时速断整定范围:
1.00A~100.00A;
b)误差:
≤±2%;
c)延时单元见5.8.1
25.8.4 过流保护
a)过流整定范围:
0.50A~100.00A;
b)误差:
≤±0.01A或≤±2%;
c)延时单元见5.8.1
25.8.5 零序过流:
a)零序电流整定范围:
0.05A~1.000A;
b)误差:
≤±0.01A或≤±2%;
c)延时单元见5.8.1。
25.8.6 备自投保护:
a)备自投保护只动作一次;
b)母线失压启动备自投;
c)延时整定范围:
0.15s~10.00s;
c)延时单元误差见5.8.1。
25.8.7 失压保护:
a)电压整定范围:
10V~100V;误差≤±2%
b)有流闭锁失压定值:
0.2A~6.00A;
c)误差:
≤±0.01A或≤±2%;
d)延时单元见5.8.1;
e)根据失压母线跳对应进线。
25.8.8 来电恢复保护:
a)电压整定范围:
70%~100%Ue;
b)误差:
≤±2%;
c)延时整定范围:
0.1s~300s;误差见5.8.1;
d)用于长期由主电源供电,备用电源临时供电的方式,保护安装在主电源回路。
25.9 环境温度变化对装置性能的影响
当环境温度为本标准第5.2条规定的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时,本标准第5.7及5.8条规定的性能指标产生的变差测量电流电压不大于2%,功率不大于3%,保护不大于3%。
25.10 直流电源变化对装置的影响
当直流电源为本标准第5.3条规定的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保护部分各项指标应满足原标准。
本标准第5.7及5.8条规定的性能指标产生的变差测量电流电压不大于0.1%,功率不大于0.25%。
25.11 装置自热对装置性能的影响
由于装置自热,本标准第5.7及5.8条规定的性能指标产生的变差测量电流电压不大于0.2%,功率不大于0.5%。
25.12 装置过载能力
25.12.1 长期过载能力与温升
当环境温度为55℃时,装置输入回路应能长期通过:
a)交流电压回路:
1.2倍额定值;
b)交流电流回路:
2.0倍额定值;
c)直流电压回路:
1.2倍额定值;
装置不致对绝缘或电气元件造成热损坏,电流、电压线圈最高允许温度不超过105℃,发热元件最高允许温度不超过150℃。
25.12.2 短时热稳定
装置中的电流线圈应能承受40倍额定电流,持续时间为1S,而无绝缘损坏和元件损坏,此后恢复到正常条件时,装置仍符合本标准第5.7及5.8条的规定。
25.13 极限动稳定
装置中的电流线圈应能承受峰值为50倍额定电流,持续时间为10mS,而无绝缘损坏和元件损坏,线圈及结构零件无永久性变形,此后恢复到正常条件时,装置仍符合本标准第5.7.1条及5.8条的规定。
25.14 绝缘性能
装置应在下列条件下试验:
a)环境温度:
15℃~35℃;
b)相对湿度:
45%~75%;
c)大气压力:
86~106kPa。
25.14.1 绝缘电阻试验
装置的交流电流输入回路(端子A1、A2、A3、A4、A5,A1’、A2’、A3’、A4’、A5’)、交流电压输入回路(端子A6、A7、A7’,A8、A8’)、电源输入回路(端子1,2)、出口(端子16~26)、开关量输入回路(端子7~15)对地(机壳)以及各回路之间用开路电压为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00MΩ。
25.14.2 工频耐压试验
装置的交流电流输入回路(端子A1、A2、A3、A4、A5,A1’、A2’、A3’、A4’、A5’)、交流电压输入回路(端子A6、A7、A7’,A8、A8’)、电源输入回路(端子1,2)、出口(端子16~26)、开关量输入回路(端子7~15)对地(机壳)以及各回路之间应能承受电源频率为50Hz的试验电压2kV(有效值),历时1Min的试验不应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25.14.3 冲击电压试验
装置的交流电流输入回路(端子A1、A2、A3、A4、A5,A1’、A2’、A3’、A4’、A5’)、交流电压输入回路(端子A6、A7、A7’,A8、A8’)、电源输入回路(端子1,2)、出口(端子16~26)、开关量输入回路(端子7~15)对地(机壳)以及各回路之间应能承受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电压峰值为5kV,半波峰值时间50μS,输出能量0.5J,试验后不应出现绝缘损坏和元件损坏现象。
25.15 耐湿热性能
装置在最高温度为40℃,试验周期为两周期(48h)的条件下,经交变湿热试验,在试验结束前2h内,装置的交流电流输入回路(端子A1、A2、A3、A4、A5,A1’、A2’、A3’、A4’、A5’)、交流电压输入回路(端子A6、A7、A7’,A8、A8’)、电源输入回路(端子1,2)、出口(端子16~26)、开关量输入回路(端子7~15)对地(机壳)以及各回路之间,用开路电压为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5MΩ。
介质强度承受的试验电压为本标准5.14.2规定的75%。
25.16 电磁兼容性能
25.16.1 承受射频电磁场干扰的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9-2002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射频电磁场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实验后装置性能以符合本标准5.8中规定的技术性能。
25.16.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的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0-2007中规定的的严酷等级为A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实验后装置性能以符合本标准5.8中规定的技术性能。
25.16.3 承受射频传导干扰的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7-2005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射频传导干扰试验后,试验期间及实验后装置性能以符合本标准5.8中规定的技术性能。
25.16.4 承受浪涌(雷击)干扰的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8-2007中规定的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线-地±2KV、线-线±1KV的浪涌抗扰度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实验后装置性能以符合本标准5.8中规定的技术性能。
25.16.5 承受振荡波干扰的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3-2008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1MHz和100KHz振荡波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实验后装置性能以符合本标准5.8中规定的技术性能。
25.16.6 受振静电放电抗扰度的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4-1998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Ⅳ级的静电放电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实验后装置性能以符合本标准5.8中规定的技术性能。
25.16.7 电磁发射检验
装置应能满足GB/T14598.16-2002中规定发射限值要求。
25.17 机械性能试验
装置应能承受I级振动试验和I级冲击试验(因面板有按键,后有端子,故不包括正对着前面板及后端子的冲击)以及I级碰撞试验。
干扰试验后,产品内个元器件不应损坏,产品性能仍能符合本标准5.8中规定的技术性能。
25.18 对输出继电器和信号继电器的要求
25.18.1 对出口中间继电器的要求:
1)电流型继电器的启动电流值不大于0.5倍额定电流值,且不小于0.3倍额定电流值;
2)电压型继电器的启动电压值不大于0.7倍额定电压值,且不小于0.5倍额定电压值;
3)触点性能:
a)返回特性:
返回值不小于额定值的0.1倍。
b)闭合容量:
输出电路触点能断开电压不大于30V,电流不超过5A,时间常数为5±0.75mS(L/R=5mS)的直流有感负荷50W电路1000次。
输出电路触点能断开电压不大于250V,电流不大于5A的交流电路(cosφ=0.4±0.1)1000次。
c)机械寿命:
不带负载时,应能完成10000次可靠动作和返回。
d)接触电阻:
用毫欧计测量时,不大于0.1Ω;或用数字万用表测量时,不大于0.5Ω;或用电流电压法测量,不大于0.1Ω。
e)介质强度:
同一组触点断开时,能承受工频2000V电压,时间lmin;无电气联系的各导电部分之间,能承受工频2000V电压,时间1min;所有导电部分对安装架之间,能承受工频2000V电压,时间lmin。
25.18.2 对跳闸信号继电器的要求:
1)应采用磁保持或机械保持的双位置继电器作为装置的跳闸信号继电器,其动作值和复归值应符合相应的继电器产品标准的规定。
2)触点性能:
a)切换容量:
输出电路触点能断开电压不大于30V,电流不超过5A,时间常数为5±0.75mS(L/R=5mS)的直流有感负荷50W电路1000次。
输出电路触点能断开电压不大于250V,电流不大于5A的交流电路(cosφ=0.4±0.1)1000次。
b)机械寿命:
不带负载时,应能完成10000次可靠动作和返回。
c)接触电阻:
用毫欧计测量时,不大于0.1Ω;或用数字万用表测量时,不大于0.5Ω;或用电流电压法测量,不大于0.1Ω。
3)介质强度:
同一组触点断开时,能承受工频2000V电压,时间1min;无电气联系的各导电部分之间,能承受工频2000V电压,时间lmin;所有导电部分对安装架之间,能承受工频2000V电压,时间1min。
25.19 连续通电
装置在完成调试后,应进行时间为100h(常温)或72h(+50℃)的连续通电试验。
要求装置带负载连续通电。
25.20 结构及外观要求:
a)装置表面应平整、光洁无缺损现象;
b)各插件应插拔灵活,锁紧良好并保证通用性和互换型;
c)所有电子元器件必须按有关标准老化筛选;
d)交流电流连接可靠,接触电阻不大于0.01Ω;
e)印制电路板元件安装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6 试验方法
26.1 试验条件
26.1.1 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均在5.2.2规定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26.1.2 被试装置和测试仪表必须良好接地。
26.1.3 除另有规定外,周围环境应符合5.2.3规定的要求:
26.2 温度贮存试验
装置不包装,不施加激励量,根据5.2.4的要求,先按GB/T2423.1的规定进行低温贮存试验,在-40℃温度条件下持续时间为16h,然后在室温下恢复2h;再按GB/T2423.2的规定进行高温贮存试验,在+70℃温度条件下持续时间为16h,然后在室温下恢复2h。
试验后,零部件的材料不应出现不可恢复的损伤,通电操作应正常。
26.3 功率消耗试验
根据5.5的要求,按GB/T7261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功率消耗试验。
26.4 测量元件准确度检查
用继电保护试验设备检查装置测量元件的准确度,应符合5.7的规定,具体方法见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
26.5 温度试验
根据5.9的要求,按GB/T7261的规定进行低温试验,按GB/T7261的规定进行高温试验。
在试验过程中施加规定的激励量,温度变差应满足5.7的要求。
26.6 直流电源影响试验
根据5.10的要求,按GB/T7261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电源影响试验。
在试验中,装置不应误动作。
26.7 装置温升影响试验
根据5.11的要求,按GB/T7261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温升影响试验。
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8 过载能力试验
按5.12的规定,对装置进行过载能力试验。
装置经受过载试验后应无绝缘损坏,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9 绝缘性能试验
根据5.14的要求,按GB/T7261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绝缘电阻测量、介质强度试验和冲击电压试验。
26.10 耐湿热性能试验
根据5.15的要求,进行交变湿热试验,按GB/T7261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交变湿热试验。
26.11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26.11.1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根据5.16.1的要求,按GB/T14598.9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装置经受试验后应无损坏,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11.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试验
根据5.16.2的要求,按GB/T14598.10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装置经受试验后应无损坏,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11.3 射频场感应传导干扰试验
根据5.16.3的要求,按GB/T14598.17标准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射频干扰试验。
装置经受试验后应无损坏,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11.4 浪涌抗扰度试验
根据5.16.4的要求,按GB/T14598.18标准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浪涌抗扰度试验。
装置经受试验后应无损坏,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11.5 振荡波干扰试验
根据5.16.5的要求,按GB/T14598.13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脉冲群干扰试验。
装置经受试验后应无损坏,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11.6 静电放电干扰试验
根据5.16.6的要求,按GB/T14598.14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静电放电干扰试验。
装置经受试验后应无损坏,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11.7 电磁发射试验
装置应能满足按GB/T14598.16标准中规定的,传导发射和辐射发射的限值要求。
26.12 机械性能试验
根据5.17的要求,按照GB/T14537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振动响应试验和振动耐久试验,冲击响应试验和冲击耐久试验,碰撞试验。
装置经受试验后应无损坏,其性能应符合5.7及5.8的规定。
26.13 对输出继电器和信号继电器的检验
用继电保护试验设备检查装置出口继电器的性能,应符合5.18的规定。
26.14 连续通电试验
根据5.19的要求,装置出厂前应进行通电试验。
要求装置带负载进行时间为100h(常温)或72h(+50℃)的连续通电试验,试验后装置性能满足本标准5.7的要求。
26.15 结构和外观检查
按5.20及GB/T7261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
27 检验规则
27.1 总则
装置应由技术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每台装置进行外观及基本电气性能的检验。
检验种类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27.2 出厂检验
27.2.1 每台装置出厂前应进行全面的外观及电气性能检验;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
27.2.2 检验合格出厂的产品应具有证明装置合格的产品合格证书。
27.2.3 出厂检验项目列于表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方判定合格,任一项不合格不能出厂。
27.3 型式检验
27.3.1 以下几种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定型前;
b)连续批量生产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
c)产品正式投产后,如遇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较大改变,而影响装置性能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要求时;
e)合同规定时;
27.3.2 型式检验项目列于表1
27.3.3 合格判定原则
在试验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技术标准任一条者,在全部项目检验完后,应抽取加倍数量的装置,按照要求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检验,直至查明并消除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为止。
同时还应进行型式检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表1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出厂检验选项
型式检验
选项
备注
a)
温度贮存试验
5.2.4
6.2
-
√
-
b)
功率消耗试验
5.5
6.3
-
√
-
c)
测量元件准确度检查
5.7
6.4
√
√
-
d)
电力系统模拟试验
5.8
6.4
-
√1)
-
e)
装置功能试验
5.8
6.4
√
√
-
f)
温度试验
5.9
6.5
-
√
-
g)
直流电源影响试验
5.10
6.6
-
√
-
h)
温升影响试验
5.11
6.7
-
√
-
i)
过载能力试验
5.12
6.8
-
√
-
j)
绝缘性能试验
5.14
6.9
√2)
√
-
k)
耐湿热性能试验
5.15
6.10
-
√
-
1)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5.16
6.11
-
√3)
-
m)
机械性能试验
5.17
6.12
-
√
-
n)
继电器检查
5.18
6.13
√
√
-
O)
连续通电试验
5.19
6.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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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4541 企业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