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暖通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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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暖通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消防工程2009年3月15日
交底项目
消防工程施工方法
交底人
施工班组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班组
内容摘要:
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技术交底(施工流程及施工工艺);
2、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技术交底(施工流程及施工工艺)。
参加交底人员:
记录人: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技术交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厂房及宿舍楼。
按规范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等。
厂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集中――区域报警系统。
消防值班室内设集中报警联动控制器,集中控制小区各单体区域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集中――区域报警系统,消防值班室设置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彩色CRT、打印机等设备及"119"专线电话。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由消防电源作主电源外,另设直流备用电源、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另设UPS装置供电该电源由厂家配套供应。
2、工艺流程: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 → 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 →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 → 调试 → 检测验收交付使用 。
3、施工工艺:
3.1 钢管及金属线槽安装要求:
3.1.1 配管前应根据设计、厂家提供的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广播喇叭等设备的型号、规格,选定接线盒,使盒子与所安装的设备配套。
3.1.2 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
管路长度超过30m,无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15m,有二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曲时。
3.1.3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3.1.4 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3.1.5 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
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1.6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保护管等。
3.1.7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安装允许偏差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3.1.8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3.1.9 管路敷设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3.1.10 暗配管在没有吊顶的情况下,探测器的盒的位置就是安装探头的位置,不能调整,所以要求确定盒的位置应按探测器安装要求定位。
3.1.11 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
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母为准。
3.1.12 箱、线槽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预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预埋铁件、焊接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
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
3.1.13 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箱安装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
3.1.14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以免破坏镀锌层。
3.1.15 配管及线槽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同槽孔洞。
3.1.16 配管和线槽安装时应考虑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制时不受此限制。
3.1.17 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应与强电线路的竖井分别设置,如果条件限制合用同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3.1.18 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3.1.19 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3.1.20 线槽敷设宜采用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杆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固定支架间距一般不应大于1~1.5m,在进出接线盒、箱、柜、转角、转弯和弯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0.5m以内,应设置固定支撑点。
3.1.21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3.1.22 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它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都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即螺母放在线槽壁的外侧,紧固时配齐平垫和弹簧垫。
3.1.23 线槽的出线口和转角、转弯处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3.1.24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3.1.25 金属线槽的连接处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
3.1.26 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与消防设备采用金属软管和可挠性金属管作跨接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卡具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且端头用锁母或卡箍固定,并按规定接地。
3.1.27 暗装消火栓配管时,接线盒不应放在消火栓箱的后侧,而应侧面进线。
3.1.28 消防设备与管线的工作接地、保护地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文件要求施工。
3.2 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和线槽配线要求:
3.2.1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3.2.2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压接。
3.2.3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糟的同一槽孔内。
3.2.4 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
采用总线制不受此限制。
3.2.5 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3.2.6 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3.2.7 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3.2.8 采用总线制线路控制的,对线路敷设长度,线路电阻均有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资料要求来敷设线路和接线。
3.2.9 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
3.2.9.1 塑料导线4mm2以下时一般应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应用电工刀剥去外层编织层,并留有约12mm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
3.2.9.2 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12mm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另一根线芯缠绕5~7圈后剪断,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并进行涮锡处理。
3.2.9.3 LC安全型压线帽:
是铜线压线帽,分为黄、白、红三色,分别适用于1.0mm2、 1.5mm2、2.5mm2、4mm2的2~4根导线的连接。
其操作方法是:
将导线绝缘层剥去10~13mm(按帽的型号决定),清除氧化物,按规定选用适当的压线帽,将线芯插入压线帽的压接管内,若填不实,可将线芯折回头(剥长加倍),填满为止。
线芯插到底后,导线绝缘层应与压接管的管口平齐,并包在帽壳内,然后用专用压接钳压实即可。
3.2.9.4 多股铜芯软线用螺丝压接时,应将软线芯扭紧做成眼圈状,或采用小铜鼻子压接,涮锡涂净后将其压平再用螺丝加垫紧牢固。
3.2.9.5 铜单股导线与针孔式接线桩连接(压接),要把连接的导线的线芯插入接线桩头针孔内,导线裸露出针孔l~2mm,针孔大于线芯直径1倍时,需要折回头插入压接。
如果是多股软铜丝,应扭紧涮锡,擦干净再压接。
3.2.9.6 导线连接的包扎:
选用橡胶(或塑料)绝缘带从导线接头始端的完好绝缘层开始,缠绕l~2个绝缘带幅宽度,再以半幅度重叠进行缠绕。
在包扎过程中应尽可能的收紧绝缘带。
最后在绝缘层上缠绕l~2圈后,再进行回缠。
然后再用黑胶布包扎,包扎时要衔接好,以半幅宽度过压边进行缠绕,同时在包扎过程中收紧胶布,导线接头处两端用黑胶布封严密。
3.2.10 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对导线之间、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摇测,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 于20MΩ。
注意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摇测。
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时应采用1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3.3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要求:
3.3.1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3.3.2.1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3.2.2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是指在距离探测器中心半径为0.5m范围内的孔洞用非燃烧材料填实,或采取类似的挡风措施)。
3.3.2.3 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从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3.3.2.4 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3.3.2.5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3.3.2.6 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3.2.7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
3.3.2.8 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接线,但"+"线应为红色,"-"线应为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3.2.9 探测器的头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3.3.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3.3.3.1 报警区内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扭,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扭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3.3.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设计无要求时,距地高度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
3.3.3.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3.4 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
3.3.4.1 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3.3.4.2 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3.3.4.3 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3.3.4.4 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
3.3.5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3.4.5.1 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
b 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
c 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3.3.5.2 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可用金属膨胀螺栓或埋注螺栓进行安装,固定要牢固、端正,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3.3.5.3 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面0.05~0.2m,一般用槽钢或打水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
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
b 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丝固定,用小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
c 控制设备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到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d 区域控制室安装落地控制盘时,参照上述的有关要求安装施工。
3.3.5.4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
按图纸要求编号,然后摇测相间、对地等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线图进行压线,注意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多股线应涮锡,导线应有适当余量,标志编号应正确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
b 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c 凡引入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PE线上。
d 消防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是指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地域逻辑地)。
当采用独立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于4Ω,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接地干线应采用一根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铜线或独芯电缆,穿入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控制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板引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
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应作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平面示意图等质量检查记录。
3.3.6 其它火灾报警设备和联动设备安装,按有关规范和设计厂家要求进行安装接线。
3.4 调试要求:
3.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3.4.2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
3.4.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
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
3.4.4 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3.4.4.1 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
3.4.4.2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
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3.4.4.3 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3.4.5 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
单机检查试验合格,进行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
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条例《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3.4.6 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
3.4.7 检查主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3.4.8 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无误后可投入运行。
3.4.9 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入运行。
3.4.10 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
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写出调试开通报告,进行验收工作。
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技术交底
1、工程概况:
1.1消火栓给水系统
1.1.1本工程室内消火栓流量10L/S,室外消火栓流量40L/S。
1.1.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大于50M水柱,采用减压稳压型消火栓,阀后压力为0.40MPa。
1.1.3火灾时,由各消防箱内的消防按钮启动消火栓主泵。
消防控制室亦可强制启动消火栓主泵。
1.1.4小区设置若干套消防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5~40M内设室外消火栓。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2.1本区域喷淋流量30L/S,主要供地上建筑的喷淋用水。
1.2.2喷淋系统供水设备,型号XBD7.2/30-125-235,流量30L/S,扬程0.72MPa,功率45KW,一用一备。
1.2.3通过火灾现场喷头喷水动作,由报警阀配套的压力开关直接启动喷淋供水设备。
2、工艺流程:
管网安装 → 设备安装 → 喷头及支管安装 →箱体及支管安装→ 系统组件安装 → 通水调试
3、施工工艺:
3.1 管网安装:
3.1.1 管道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清除内部杂物,停止安装时已安装的管道敞口应封堵好。
如需在镀锌管上开孔焊接时应提前预制,必要时管道两端采用法兰活接,焊接后做完清理防腐再安装。
严禁在已安装好的镀锌管道上开孔施焊。
3.1.2 管道穿过伸缩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管道水平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3.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支吊架选材及做法应满足施工图册要求,支吊架最大间距符合下列规定: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最大间距(m):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3.1.4 干管安装:
3.1.4.1 喷洒干管用法兰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直管段可把几根连接在一起使用倒链安装,但不宜过长。
也可调直后编号依顺序安装,吊装时应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稳定后再吊起另一端。
3.1.4.2 管道连接紧固法兰时,检查法兰端面是否干净。
采用3~5mm的橡胶垫片。
法兰螺栓的规格应符合规定。
紧固螺栓应先紧固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
法兰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3.1.4.3 水平安装管道的卡架一般以吊架为主,每段干管应设1个防晃支架。
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3.1.4.4 立管暗装在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上安装卡架固定,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距离宜为1.5~1.5m,层高超过5m应增设支架。
3.1.5 支管安装:
3.1.5.1 管道的分支预留口在吊装前应先预制好。
丝接的采用三通定位预留口。
3.1.5.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
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心。
当需要采用补心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
3.1.5.3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三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每一配水支管宜设一个防晃支架。
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防碍喷头的喷水效果。
3.1.6 水压试验:
3.1.6.1 喷洒管道水压试验可分层分段进行,上水时最高点要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装一块压力表,上满水后检查管路有无泄漏,如有法兰、阀门等部位泄漏,应在加压前紧固,升压后再出现泄漏时做好标记,卸压后处理。
必要时泄水处理。
3.1.6.2 水压试验压力应根据工作压力确定。
当系统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1.4MPa;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工作压力再加0.4MPa。
试压时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试压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3.1.6.3 冬季试水压,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若低于+5℃应采取防冻措施。
3.1.7 冲洗:
3.1.7.1 喷洒管道试压完可连续做冲洗工作。
冲洗时应确保管内有足够的水流量。
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
管网冲洗时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水口的颜色基本一至时方可结束。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冲洗合格后应将管内的水排除干净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3.1.7.2 当现场不能满足上水流量及排水条件时,应结合现场情况与设计协商解决。
3.2 设备安装:
3.2.1 水泵安装:
3.2.1.1 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水泵基础按设计图纸施工,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与消防水池刚性连接时应加减振器。
加压泵可不设减振装置,但恒压泵应加减振装置,进出水口加防噪声设施,水泵出口宜加缓闭式逆止阀。
3.2.1.2 水泵配管安装应在水泵定位找平正,稳固后进行。
水泵设备不得承受管道的重量。
安装顺序为逆止阀、阀门依次与水泵紧牢,与水泵相接配管的一片法兰先与阀门法兰紧牢,用线坠找直找正,量出配管尺寸,配管先点焊在这片法兰上,再把法兰松开取下焊接,冷却后再与阀门连接好,最后再焊与配管相接的另一法兰。
3.2.1.3 配管法兰应与水泵、阀门的法兰相符,阀门安装手轮方向应便于操作,标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齐。
3.2.2 高位水箱安装:
高位水箱应在结构封顶前就位,并应做满水试验。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水箱时应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留有10分钟的消防总用水量。
与生活水合用时,应使水经常处于流动状态,防止水质变坏。
消防出水管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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