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投资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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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投资指南
2011湖北省投资指南
一、概述
(一)简况
湖北简称“鄂”,在中国中部、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北接河南省,东连安徽省,东南和南邻江西、湖南两省,西靠重庆市,西北与陕西省为邻,是中部最大的交通通信枢纽。
全省总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100万。
现设12个省辖市、1个自治州、1个林区、3个直管市,21个县级市、40个县。
省会武汉市是中国经济地理的中心,也是中部地区唯一中心城市,素有“九省通衢”之称,市场直接辐射周边6省市近4亿人口。
随着武广高铁的率先开通和全面高铁时代的到来,一个以武汉为中心,以1200公里为半径的四小时经济圈正在加速形成,圈内涵盖中国24个省市和70多个大中城市,包括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圈以及重庆、西安、成都等西部中心城市。
(二)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
——全省GDP达到15806亿元,增长14.8%。
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在全国列第十一位。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突破1万亿元,达到10803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过1700亿元,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第八位。
——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673公里,居全国第六位;铁路总运营里程达到3300公里,湖北率先进入高铁时代;武汉天河机场年客流量突破千万人次;武汉新港成为亿吨大港。
——“千亿元产业发展计划”全面超额完成,其中汽车产业超过三千亿元,钢铁、石化、食品、装备制造产业超过两千亿元,电子信息、纺织产业超过千亿元。
——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引进设立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17家,设立银行、证券、保险法人机构192家。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19亿元,增长19%;进出口总额达到259亿美元,其中出口144亿美元;已有87家世界500强企业来我省投资,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74亿美元。
(三)重点产业
1、工业
湖北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也是当今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
湖北是中国三大钢铁基地之一,中国最大的中、厚、薄板和特种钢生产基地,中国第二大汽车生产基地和最大的中型货车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重型机床和包装机械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水电基地,中国最大的联碱、农药和磷、盐化工及纤膏生产基地,也是中国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湖北已建立起具有一定特色的产业体系,形成了以汽车、钢铁、光电子信息为优势产业,轻工、医药、纺织、石化为辅助产业的格局。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是继北京中关村之后我国第二个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2、农业
湖北是中国的农业大省之一,素称“鱼米之乡”,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棉、油生产基地和最大的淡水产品生产基地,油菜籽、淡水鱼产量全国第一,棉花、水稻排位也在前列,农副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有着巨大的潜力。
3、环境保护产业
湖北环境保护产业目前集中在环保设备(产品)生产与经营、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领域,在环保系统,工程设备和产品开发方面,拥有一批达世界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
4、服务业
湖北服务业发达,省会武汉历来就是全国重要通商口岸和商品集散中心。
近年来,湖北充分发挥承东启西、南北交汇的区位优势,着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优势,努力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物流、金融、旅游、信息咨询、中介等服务业取得较快发展。
武汉城市圈商贸流通一体化加快推进,城乡商业服务基础设施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武汉区域金融中心、B型物流保税园区、武汉市江汉区国家级服务业试点、武汉新港、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正大力推进,东湖高新综合保税区有望近日获批,武汉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优势正在形成。
二、投资环境
(一)“两圈一带”发展战略
“两圈一带”战略的主要内容是,以武汉为龙头、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两轮、长江经济带为主轴的“两圈一带、双轮驱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武汉城市圈将构筑湖北乃至中部经济的核心增长极。
2007年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标志着湖北率先进入科学发展先行试验行列。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已形成了与总体方案相适应的实施框架(简称“56531”工程),即5个专项规划(空间、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6项支持政策(投资、财税、土地、环保、金融、人才支撑)、5项重点工作方案(产业转移、社会事业资源共享、城际铁路、农业产业化和商业集团连锁经营)、3年行动计划(涉及9大领域38项改革任务)、1个重大项目清单(177个项目、投资总规模近1.3万亿元)。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着力搭建鄂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平台。
鄂西生态圈涉及襄阳、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随州、恩施、神农架等8个市(州、林区),生态和文化旅游资源及旅游景点占全省的60%以上。
我省正加大生态补偿、土地利用、财税支持、发展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构筑综合性旅游圈、生态文明圈、科学发展圈,实现湖北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长江经济带则是促进“两圈”互动及协调发展的主轴。
长江经济带的开发以武汉为中枢,以宜昌、荆州、咸宁、黄冈、鄂州、黄石等大中城市为节点,以沿江25个县(市)为依托,充分发挥传承和扩散功能,呼应浦东新区建设和西部大开发,东引西联,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打造沿江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等产业走廊,加大长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使湖北长江经济带成为全流域乃至全国的现代产业密集带和物流大通道。
(二)基础条件
1、土地供应
根据2008年调查数据显示,全省辖区面积27883.26万亩,建设用地2100.61万亩,未利用土地3804.98万亩,分别占全省的7.53%、13.65%。
可用地空间相对充实,能满足大型工业发展的建设用地空间需求。
2009年,全省城市综合地价平均值为743.69元/平方米,比全国低1909.31元/平方米。
其中,商业地价平均值为1260.09元/平方米,居住地价平均值为755.14元/平方米,工业地价平均值为348.17元/平方米。
商业地价、居住地价、工业地价水平呈下降梯度排列,水平值之比为1:
0.60:
0.28。
见图1、图2。
图12009年全省城市地价整体水平值(元/平方米)
资料来源: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图2 2009年全省工业地价水平值(元/平方米)
资料来源: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2、能源供应
(1)电力供应
从2006年至2009年,湖北省电力公司累计共投入317亿元,新增35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4075万千瓦,输电线路13131公里,相当于重建了一个湖北电网。
2010年投资62亿元,新建35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1469万千瓦,线路总长度达2751公里。
2010年,我省累计发电2028.67亿千瓦时,增长14.1%,其中,水电发电1249.50亿千瓦时,增长7.4%。
表12010年1-8月湖北省各地区电力行业用电量统计数据单位:
万千瓦时
地区
8月止累计
全社会用电量
其中工业用电量
本期
同比%
本期
同比%
全省
8725058
18.81
6187051
21.11
其中:
武汉
2353891
16.66
1347820
21.29
黄石
656543
19.71
555907
20.59
十堰
836175
17.42
549065
20.53
荆州
638778
21.85
469190
23.48
襄樊
1191444
19.75
1026401
20.86
宜昌
513526
13.69
370556
13.03
孝感
352264
44.29
306879
47.72
咸宁
400473
11.23
252325
8.46
黄冈
458768
12.95
363875
14.07
鄂州
300466
18.66
194238
17.75
荆门
576494
26.91
450926
29.54
随州
126741
31.62
66668
42.68
恩施
158918
16.86
75061
19.82
神农架
14468
9.69
12029
12.01
备注:
荆州用电量包含天门、仙桃、潜江三市的用电量
表2湖北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 单位:
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不 满
1千伏
1-10
千伏
20-35
千 伏
35-110
千 伏
110 千伏
220 千伏
一、居民生活
0.5700
0.5600
0.5600
0.5600
低保优惠
0.4798
0.4798
0.4798
0.4798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9450
0.9250
0.9200
0.9050
其中:
中、小化肥
0.5100
0.4900
0.4850
0.4700
三、大工业
0.5850
0.5800
0.5650
0.5450
0.5250
其中:
离子膜法烧碱
0.5580
0.5530
0.5380
0.5180
0.4980
中、小化肥
0.3720
0.3670
0.3520
0.3370
0.3220
四、农业生产
0.4950
0.4750
0.4700
0.4550
其中:
贫困县农业排灌
0.3280
0.3080
0.3030
0.2880
(2)天然气供应
我省天然气供应主要依赖中石油忠武线、淮武线两条管道,其供应量已占全省天然气用量的90%以上。
其中,忠武线2009年向我省供气12.8亿立方米,比2005年的4.1亿立方米增长3倍多,2010年供气量达15亿立方米。
中石油的另一条天然气管道——西气东输二线已于2010年11月21日抵达黄陂,5000多公里外的中亚气源进入武汉,提高武汉天然气保障能力。
而已列入规划、即将上马的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工程,也会途经湖北,并将与西气东输二线及忠武线、淮武线互联共通,共同保障湖北的用气需求。
2010年底,省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石油将进一步增加对湖北的天然气供应量,确保到2015年,向湖北的年天然气供应量达60亿立方米。
表3湖北省各市、州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
元/立方米
城市
居民
工业
商业及其他
武汉市
2.530
3.000
3.675
鄂州市
2.000
2.760
3.390
宜昌市
2.430
2.800
3.220
荆州市
2.460
2.770
2.950
荆门市
2.100
2.780
3.020
黄石市
2.430
2.870
2.865
潜江市
2.530
3.008
3.100
襄樊市
2.430
2.803
3.150
恩施市
2.000
2.940
3.425
仙桃市
2.430
2.800
3.000
黄冈市
2.580
3.020
3.300
天门市
2.800
3.790
3.950
孝感市
2.680
3.050
3.629
资料来源:
湖北省物价局
(三)人力资源
截止到2009年末,全省从业人员3622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1357万人,全省全部在岗职工人数为665.2万人,劳动力资源充足。
湖北省现有普通高等院校87所,独立学院31所。
2010年末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42.37万人,在校生140万人,毕业生35.41万人;研究生招生3.61万人,在校研究生10.31万人,毕业生2.2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8.36万人,在校生90.38万人,毕业生33.58万人。
其中武汉高等院校84所,在校学生数114.42万人,居全国城市第一位。
中西部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远低于华东沿海城市和华南水平。
2009年湖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09元,同比仅增长4.2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4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年份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国有单位(元)
城镇集体单位(元)
其他单位(元)
2002
9,611.00
10,403.00
6,534.00
8,180.00
2003
10,692.00
11,806.00
7,137.00
8,698.00
2004
11,855.00
13,096.00
7,608.00
10,270.00
2005
13,330.00
14,774.00
8,663.00
11,572.00
2006
15,172.00
17,078.00
9,848.00
13,098.00
2007
17,397.00
21,971.00
12,921.00
16,829.00
2008
22,739.00
24,756.00
14,840.00
20,293.00
2009
23,709.00
30,028.00
19,181.00
23,528.00
资料来源:
湖北省统计局
三、投资政策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吸收外资是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一个重要内容。
我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拓宽开放领域,坚持改善投资环境,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鼓励和正确引导外商投资,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已经形成。
(一)外商投资的法律框架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三部基本法及其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但上述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外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是一种涉外经济合同,受我国《合同法》的约束。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地保护了国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程序
1、设立程序
根据国家现行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行政府审批登记制度。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流程如下:
2、经营期限及企业终止
——经营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投资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一般为10-30年,最长可为50年,经国务院特殊批准可不规定年限。
对约定经营期限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时,企业终止;如其投资各方意延长经营期限,可在距经营期满180天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取得批准。
——终止。
外商投资企业出现终止条件时,应由企业提出终止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核准日期即为企业终止的日期。
3、审批权限
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分级管理,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级开发区有投资总额3亿美元(限制类5000万美元)以下的审批权限,地方政府可在此权限内自行审批设立;限额以上及有特殊规定的项目,由商务部审批。
我省已将大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一级。
(三)吸收外资的基本政策
1、产业政策
我国指导外商投资产业发展方向的文件主要是《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产业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4大类。
目前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
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的项目;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优势的项目等。
2010年我国为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进一步鼓励利用外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主要包括:
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改进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开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申请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
2、地区政策
目前鼓励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政策主要有:
——中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报经国家批准后实施。
目录内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政策。
——适当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的国内配套资金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主要用于该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环保建设项目;
——鼓励东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外商投资比例超过25%的项目,视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应待遇;
——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加大对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
——鼓励和引导外资银行到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
(四)我省改善投资环境、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措施
1、提高行政效率。
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大部分地区建有联合办公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2、强化政企沟通。
不定期举办座谈会、茶话会等活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积极组织实地考察,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加强与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3、加强大通关建设。
加强协作配合,提高通关效率;创新通关模式,提高通关速度;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全天候通关服务;改进核销方式,及时提供企业出口收汇核销信息;加快退税速度,保证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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