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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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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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4篇
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4篇
*目录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范文分享最新有关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范文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
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
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
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
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
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
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
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
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
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
我不禁感叹: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
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
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
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
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
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
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
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
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
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
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
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
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
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
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
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
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
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
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
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
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
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
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
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
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
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
其次,法官压力庞大。
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
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
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
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
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
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
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
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前面的审判记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导航1、首页2、审理过程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
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
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
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
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
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
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
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
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
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
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
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
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
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
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
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
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
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
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
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
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
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
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
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
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
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
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
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
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
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
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
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
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
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
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
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
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
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
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
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
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
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
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
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
不用说实习一个月,就算实习一年半载都还远远不够。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习的却是观念的转变。
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
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
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
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
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要在此感谢学校和法院为我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
它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
(2)| 根据学校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提供的帮助。
通过这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习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
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
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
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
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
“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
”“这不是见外了吗?
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
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
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
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
“最突出的有
(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
(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
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习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
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
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
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
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
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
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
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
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
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
“法官,我要说话”。
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
……”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
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
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
这一方面说明:
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
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
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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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
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学校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
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
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
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可以排第三。
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可以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
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
每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
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
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可是我现在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
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
谴责和制裁是应该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应该有条须做到:
原则,良心,灵活性。
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必须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情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
康德曾经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
如果他活到现在,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
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其次,我们在学校能够学到的东西毕竟是太有限了,远远不够我们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像我们所想的光用逻辑和理论凭逻辑三段论来推导一下就可以了,记得一位美国的智者就说过: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特别是对非讼案件中,它对法官的社会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调其亲和力,说服能力和控制能力。
指导我的另一个法官,是庭长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审判实习经验的年轻法官,在他手下调解,撤诉的案件有七成以上。
在跟他学习的一个月里,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有时调解成功完全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够被他个人的能力和经验所征服。
第三,书到用时方恨少。
平常的学习虽然也经常看些案例之类的,但一旦进入角色,即发现自己所学的欠缺。
当我从学校走入社会,才觉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静与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难体会到现实社会的惊涛骇浪。
这也是我今后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法律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应有的生命力。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经历,也是自己踏入社会所获得的第一笔财富,是我第一次直面社会,体验社会万象。
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开阔了我的视野,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较好的理解。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帮助我的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法官,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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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范文分享sub-info"id="sub3">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3)| 一、实习目与任务
1.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从理论高度上升到实践高度,更好的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
2.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亲身感受到由一个学生转变到一个职业人的过程。
二、实习内容
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从六月二十八号到八月二号在风度传媒(贵州)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六周的实习,在这次实习中有新鲜有陌生但更多的是体会到了以后进入企业工作的话,我们现在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
进公司参观后首先了解到的是风度传媒(贵州)有限公司的概况:
风度传媒(贵州)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2月6日,位于贵州贵阳市云岩区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99号美佳大厦22楼,是省内专业提供整合营销服务的机构,也是首个专业从事文化发展、营销以及传播的团队。
其以倡导和实践文化灵魂为理念,将媒体、营销和服务合为一体。
依托整合人力、媒体等资源,形成公关传播、广告传播、活动传播、网络传播等独特的渠道网络,并以此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秀整合营销服务。
有效整合资源,形成以伙伴式营销、教育式营销、差异化营销、游戏营销、网络营销和体验营销等为主体的独特渠道,传播人文理念,为大学生提供职业发展服务,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校园营销服务。
风度植根于校园,凭借对高校市场的全方位了解,专业的团队,高效的执行力以及已经成功铺设的高校互动营销网络,致力于打造"校园营销策划推广专家"品牌,成为企业和高校的最佳互动平台。
风度传媒的合作伙伴有:
深圳纵横品牌顾问公司、中国房地产商学院、可口可乐公司、克莱克国际教育、蒙牛乳业、武岳集团-林城花都(楼盘)、海尔集团--贵州海尔工贸公司合作伙伴和全国第二届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贵州赛区等。
贵州省独家项目合作伙伴有:
深圳纵横品牌顾问公司和《房地产纵横》杂志社等。
公司业务结构:
一、形象:
企业cis/设计、导入项目形象设计、包装和推广。
二、策划:
大型商业活动营销策划/执行、新产品营销策划/推广、项目招商策划/可行性专项调研、公关活动策划及执行、品牌营销策划、企业个案营销活动策划/执行和会展策划。
三、设计:
标识设计、包装设计宣传画册、年报设计、手绘pop、dm、海报设计、展示设计、网站建设/维护和装饰设计。
四、代理:
户外广告媒体。
实习的第一天,龚中尉总经理提出希望我们能在短短的实习期间了解贵阳市广告行业的整体情况,并有所收获。
次日,王经理在晨会上给予了我们几点建议,随即安排了我们的第一项工作任务。
王经理提出:
runnerteam是一个团队,必须有团队的合作精神,在团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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