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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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
软件开发合同书
项目名称:
物业小区管理系统
委托方(甲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X小区
受托方(乙方):
软件工程专业092012班第2小组
签订时间: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
签订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程大学
软件开发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X小区
住所地: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法定代表人:
陈建辉
项目联系人:
张文超
通讯地址:
电话:
0451-传真:
0451-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软件工程专业092012班第2小组
住所地: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法定代表人:
徐文正
项目联系人:
齐天宇
通讯地址:
电话:
0451-传真:
0451-
电子信箱:
heu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企业经营信息化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1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文件。
2.“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
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3.“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4.“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5.“里程碑”是指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
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二.软件描述
1.软件系统
1.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物业小区管理系统》。
1.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七个子系统,包括查询子系统、资料管理子系统、财务管理子系统、安保管理子系统、工程管理子系统、住户管理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有:
1)住户相关信息及缴费状况的快速查询。
2)房产基本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删除,包括物业地址、使用面积、房屋结构、设备、出售信息等信息。
3)物业收费和仪表收费两大类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删除,包括收费住址、水费、电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收费时间等信息。
4)小区负责安保人员的录入、查询、修改、删除,以及小区内录像管理。
5)小区内公共设施维护以及小区美化。
6)住户基本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删除,包括住户电话、住户姓名、物业地址、身份证号、入住时间等信息。
7)静态数据维护,数据解锁,数据备份,资料设置,权限控制,操作日志。
2.软件开发的目标
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物业小区管理系统的要求,应达到以下性能要求:
1)系统正常运转期间不出现故障和错误,不丢失相关信息。
2)服务器意外断电有一定缓冲时间以进行数据库备份。
3)系统处理效率要比手工提高50%,反应时间最慢不能低于3秒。
4)界面友好,一般职工通过简单培训就可以正确使用系统,操作简便。
5)业务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划分明确。
6)具有防病毒和黑客攻击能力,非法用户不能使用系统,不能查阅系统信息。
7)用户信息保密,操作权限明确,各级使用者只能看到允许查看的系统信息。
8)系统界面设计友好,操作方便灵活,并且具有联机提示和帮助学习功能。
9)可在当前需求基础之上进行功能上的扩展。
3.软件开发的交付进度和时间
3.1本开发软件交付的时间为2012年10月中旬;
3.2软件开发分为4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七条规定进行付款。
各阶段说明如下:
1)第一阶段: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系统的系统设计方案。
2)第二阶段:
完成第一阶段的系统设计方案之后,乙方于4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基本功能的开发;
3)第三阶段:
完成第一和第二阶段的任务之后,乙方于15个工作日内在试验机上完成系统的调试和集成,并试用行一段时间;
4)第四阶段:
系统试运行符合预定目标后,甲方协助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建立系统软硬件环境,系统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三.软件开发
1.开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
2.信息与资料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在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
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3.项目管理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
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
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4.信息与资料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
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5.需求与需求分析
5.1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二条中软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
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5.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
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和需求分析书,在2012年5月中旬完成需求说明书,在2012年5月下旬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2012年6月上旬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
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
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审核。
甲方应在两天内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两天内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两天内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
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
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
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
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
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6.2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审核。
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
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6.3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
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6.4如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5上述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
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
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做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
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
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
4)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
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1.交付
1.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
乙方在交付前应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
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交付内容
2.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2.2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总费用70%,乙方承担30%。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
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
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
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
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4.软件系统试运行
4.1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14天的试运行权利。
4.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3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甲方可委托乙方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4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
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14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5.系统验收
5.1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5.2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7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
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
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六.维护和培训
1.软件的维护和支持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将软件用于商业性销售,乙方将负责为所有的与本软件相关的最终用户提供维护和支持服务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将依据附件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2.项目培训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详见附件3。
七.价格与付款方式
1.价格
本开发软件总费用为(人民币):
伍万(¥50,000.00)元整。
其中:
1.1系统开发费用:
1)开发人员工资费用:
贰万(¥20,000.00)元整;
2)后期技术服务费用:
伍仟(¥5,000.00)元整。
1.2软、硬件购买费用:
1)PC机及服务器费用:
壹万(¥10,000.00)元整;
2)服务器托管费用:
捌仟(¥8,000.00)元整;
3)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杀毒软件等软件费用:
柒仟(¥7,000.00)元整。
为避免重复上税,乙方上述开发软件总费用中软、硬件购买费用的1,2,3项由乙方采购后直接到甲方报销。
2.项目增减定价
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对项目做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以上述规定的价格为原则,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3.付款方式
开发软件费用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首期支付合同系统开发费用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贰万伍仟(¥25,000.00)元整。
2)软件系统交付甲方时,甲方领受后支付乙方合同系统开发费用总金额的30%,即壹万伍仟(¥15,000.00)元整。
3)软件系统正式运行三个月,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系统开发费用总金额的15%,即柒仟伍佰(¥7,500.00)元整。
4)软件系统正式运行六个月,甲方付清合同总金额剩余的5%,即贰仟伍佰(¥2,500.00)元整。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分理处
地址:
哈尔滨工程大学62号
账号:
6051834
八.保证与免责
1.乙方保证
1.1法人地位
乙方是一家根据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利益冲突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1)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
2)与乙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1.3乙方保证:
1)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授予甲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
2)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3)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1.4侵权与被诉
乙方保证本软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1.5合法软件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2.侵权赔偿
2.1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分许可的顾客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
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
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
甲方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
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2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2.3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软件,或该软件中非乙方对本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3.甲方保证
3.1甲方具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合同。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2利益冲突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1)与甲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等相冲突;
2)与甲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中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九.保密
1.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XX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
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10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3.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6)法律强制披露;
7)经披露方书面许可。
4.非竞争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5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5.信息安全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
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
十.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
如开发工作延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3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约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1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2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如甲方由此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直接和间接损失。
2.付款违约
2.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2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2.3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
2.4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软件。
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软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十一.综合条款
1.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2.不可抗力
2.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3.任何一方欲改变通讯地址,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十二.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和盖章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1一方进入破产、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或被解散、被依法关闭;
2.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
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中:
正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
如协商不成,可向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1.1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2向哈尔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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