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学校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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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好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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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制度
1、校长办公会议:
原则上每周五上午召开,由校长主持,正、副校长(校长助理)和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记录。
⑴研究内容:
①传达上级指示、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工作部署;
②讨论报请省、市及主管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及各处室报送的重要请示;
③研究制定年度、学校工作计划或学校长远规划;
④讨论研究学校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工作措施意见;
⑤讨论研究制定或修改本校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名义发出的规范性文件;
⑥讨论由各副校长或处室提出、需要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的事项等。
⑦有关学校的人事任免、录用、聘任、考核、调配、教职工的奖惩、培训、挂职锻炼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⑧财务收支及三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设备购置、图书采购等项目的立项与支出。
⑨学校的办学决策及教学、管理、人事制度的改革事宜。
⑩教职工福利及分配制度的有关事宜。
⑾其它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
⑵议事准则:
①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学校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分管人员必须提交集体讨论,不能由个别人或少数人作出决定。
②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
少数成员意见分歧较大,提出问题较尖锐的,应暂缓决定,会后充分调查,并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后再作决定。
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要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才能决议。
④经决议的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原则问题需改变原决定的,必须经党政班子复议。
⑤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需要时可在全校教职工或适当范围内公开。
2、校务会议:
原则上每一至二周召开一次,星期一下午召开,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正、副校长、代管校级行政工作的党委成员、各行政处室正、副主任及学科组长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指示、会议和文件精神,各处室小结和布置学校阶段性工作,讨论、研究学校阶段性有关教学、教育管理及其它工作等。
3、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会议内容:
参与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的审议;参与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学校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讨论、评议、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的工作作风,参加评议全校教职工的年终考核,代表教职工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全校性教务工作会议
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处长主持,召集有关处室或教研组长参加,每周召开1次。
会议内容:
落实学校的决定和决议,落实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讨论落实各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的实施,进行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落实有关教学的各项工作。
5、教职工大会
全校教职工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精神、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专业知识学习,部署有关工作等。
6、离退休(老同志)干部通报会
原则上每年一次,由校领导通报情况,并邀请有关处室领导参加,由人事科做出计划。
通报会内容主要是当前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热点和难点、工作计划、总结以及老干部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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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待制度
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对口平级单位来访者由对口职能处室接待,陪餐人员1-2人,分管副校长参加,餐费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30元,不派车接送。
3、接待上级部门领导,校长参加,有关分管副校长参加,相关职能处室派一名科长参加,餐费每人每餐原则上不超过50元,确需派车接送的,须请示校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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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待省有关部门领导或省级工作组,由校办公室负责,校长、副校长、校中层干部参加汇报工作,陪餐由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处室科长参加,餐费每人每天原则上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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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工作规定
1、设立“校长信箱”。
“校长信箱”由办公室定期开阅、送批,并根据领导批示组织落实反馈,对涉及举报、监督、申诉以及反映本人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做到保守秘密。
2、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办公室负责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按方案要求提供,经校领导批准,通过教职工大会、校务会、公开栏等途径进行公开,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做好反馈及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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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公室建立“日常信访工作记录本”,登记日常群众信访有关内容、答复、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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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章管理规定
1、办公室为学校公章管理职能处室,党办为学校党委公章管理处室,其它处室的公章由各处室管理。
2、设立公章专管员及兼管员各1人,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和党委印章的保管、使用,各处室的公章应定人专管。
除专管员及兼管员外,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3、对公章的使用实行分类管理。
①对办公室核稿、校领导签发、以学校名义颁发的文件、制度、总结、计划等,打字员打印后公章专管员可直接盖章。
②对日常的一般事务,如办理边境证、身份证、一般性的证明等,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后盖章。
③对学校教职工出国离境(含港、澳、台)的审批盖章须经学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盖章。
④对有关处室按规定办理的调资、评定职称、干部职工任免、调动、离退休、奖惩、毕业生分配、军转干部安排、招工招干以及办理有关证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盖章。
⑤凡以学校党委名义签发的文件或决议须经学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同意后方可使用学校党委的印章。
4、设立用章申请登记表。
使用公章者,须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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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督促检查工作规定
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领导的指示和决策能够迅速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督促检查工作原则
⑴领导指办原则:
列入督查的事项,一般都由领导作出批示,交有关部门协助领导进行督查。
⑵分级负责原则:
督查工作涉及到哪一级,就由哪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⑶实事求是原则:
督查工作不能停留在催办,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注重实效。
⑷相互协调原则:
督查工作既要分级负责,又要相互协调,共同把各项督查工作做好。
⑸讲求实效原则:
督查工作要讲求时间观念,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
2、督促检查工作的程序
⑴立项:
根据领导的批示确定督查项目、内容、目的、单位。
⑵通知:
把查处的问题和领导的批示告知负责查办的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处理。
⑶催办:
凡是立项的事情都要加强催办,一直催至有查处结果。
⑷回报:
将督办的结果交回交办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交办的领导。
⑸归档:
督办结束后,将办理过程中的领导批示、督办材料归档。
3、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督促检查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⑵督促检查本级领导指定或交办的工作
⑶学校重要规定和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⑷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⑸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4、督促检查其他方面的工作
⑴下级机关的请示以及要求帮助解决问题的办理情况;
⑵新闻单位对本单位的批评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⑶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提议专项查办、并经领导批准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
⑷本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
⑸重要的来信来访。
5、督促检查工作的具体分工
⑴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事项,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校领导交办的事项,上级来文,群众来信的处理以及办公室批注给有关处室办理的文件(包括阅件和办件),由办公室负责催办;
⑵对督查的事项,各个环节对下一个环节负有催办的责任;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催办,各科(室)负责对直接承办人员催办;承办人员(拟稿人)负责对其承办事项的最后落实情况催办。
6、完成督促检查事项的时限和要求
⑴校领导批示或办公室批注交各处室办理的上级来文,承办单位在接到批示(批注)后,一般要在5-10天或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
急件要随到随办。
⑵文稿审核一般不超过2天,急件即到即核;上级来的批办(阅)件,办公室就当天批注,当天团转给有关部门办理,校领导已签发的文件,从编号、打字、核对、印刷、装订、发出、一般应在3至5天内完成,但急件应即到即办。
⑶各部门负责催办的工作,除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外,一般应在5至10天催办一次,急件应随时催办。
7、做好督促检查事项的回报工作
凡上级部门或学校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回报工作。
并督促下级部门做好回报工作。
回报工作可视要求和情况,采用文件或电话的形式进行。
8、做好归档工作
督促检查事项后,承办单位要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9、建立督促检查网络
建立督查小组,由学校办公室安排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室要指定人员负责日常文件的催办回报、整理归档工作。
10、督促检查事项的检查和考核
办公室对学校的督查事项(文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对能认真负责、勤催办、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做好上级交办事项(文件)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马虎草率、超过期限、推诿不办造成交办事项(文件)不符合要求、耽误工作以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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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职工坐班及值班制度
坐班制度:
1、行政后勤工作人员
行政职能处室人员(含临工),图书馆工作人员实行常规坐班制度。
2、教学人员
全校教师坐班。
3、坐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坐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到其他处室、场所必须在办公室留下去向,以便有事联系。
4、坐班时间:
上午7:
30-11:
25,下午1:
30-5:
10。
5、按坐班时间,非特殊原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值班制度:
1、行政管理人员值班
⑴学校实行行政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落实值班工作职责。
具体制度如下:
①负责维护维护秩序,承担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事物的处理,并将情况准确地报告有关领导。
②督促、检查校园卫生和安全保卫情况。
③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及时准确地做好紧急、重要文电的处理工作。
④督促、检查学生执行纪律情况和督查班主任值班制度。
⑤值班实行签到坐班制,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上午7:
00时--12:
30时,下午12:
00时--6:
00时。
平时行政值班除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外,应加强中午和晚上的重点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
⑥办理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⑵值班人员守则
①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对重要的或难以把握的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经请示后再作处理。
②值班时间,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
③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对一些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需详细讲明处理情况,以便接班员继续处理。
2、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制度
⑴管理员工作职责
管理员的工作是负责学生出入登记管理,管理学生的日常行为,检查学生宿舍纪律,维护公物水电,纠正学生违纪现象,查处学生违纪行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创造一流的宿舍管理。
⑵管理员守则
①管理员的工作范围应为所负责的整栋宿舍。
值班时,不能擅自离岗或在值班时睡觉及做与值班不相关的事。
岗位地点设在大门,管理员应守好大门,有效控制宿舍纪律。
②管理员实行24小时轮流工作岗位制。
当班管理员应在交班前填写好值班日志,按时交班,接班管理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位接班。
③管理员在值班时应穿着整洁,文明上岗,严格执勤和管理。
④管理员在对学生进行管理或接待来访人员时,语言要和蔼、举止要文明、态度要热情。
⑤管理员应对当班时间内宿舍楼的情况如实填写,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学生违纪情况,应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学生科。
⑶管理员工作范围及要求
①人员出入管理:
A、正常时间出入管理(非上课时间):
.本宿舍楼学生出入,检查是否按学校规范着装校服。
B、上课时间出入管理:
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准留在宿舍,在此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宿舍楼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证明方可放行,同时在进出宿舍时分别签上时间,否则一律禁止进出。
②学生着装管理要求:
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规范着装校服。
③学生宿舍楼卫生及公物管理要求:
管理员有责任管理好宿舍卫生和楼道卫生,维护宿舍楼公物设备。
对不卫生现象,管理员有责任令所在范围的宿舍舍长限时清洁。
对破坏公物行为,有权制止,并上报总务处、德育处。
④学生宿舍楼的纪律管理要求:
管理员要督促学生晚上按时关灯休息,并在关灯后禁止学生吵闹喧哗。
学生在宿舍楼出现违纪情况管理员必须及时制止,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时,管理员除要及时制止外并要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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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现制定有关车辆管理若干规定:
1、车辆的调度
①学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调度,司机依据办公室调度出车,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②本校车辆主要保障校领导及各处室的公务使用并为全校服务。
③有关领导和处室需使用车辆时,应提前二天告诉办公室,说明前往地点,往返时间,以便做好安排,由办公室按先后、急缓进行调度。
④校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参加会议,原则上安排车辆接送,副科以下干部、职工出差原则上不派车。
⑤上级来人,除处级以上干部可派车接送外,其他人员须经批准后方能派车接送(市区内用车除外)。
如有特殊情况(如邀请专家讲课等)要派车接送的,应经校主管领导同意。
⑥本校干部、职工因病需用车到市区医院诊治的,由办公室安排。
另外,到市政府办事,如乘公交车,车票经批准后可报销。
⑦凡执行任务时司机一律随车,车锁匙禁止转交他人(除司机病假、探亲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造成交通事故,后果一切自负。
⑧个人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应先告知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出车,费用由用车人负责。
私人用车造成车辆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除单位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按车辆实价不足部分由用车人负责。
⑨车辆执行任务时超出市区范围,需由用车处室填写出车卡,经办公室批准后出车。
司机按办公室调度。
未经调度出车视作私自用车(按第⑧条办理)。
2、车辆的维修
①车辆需维修时,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预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由办公室核准后报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核准、财务科审核、校长审批。
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前往维修厂维修。
②车辆须到学校指定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者,原则上应有两人一同前往汽配厂维修。
③车辆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地修理时,随车司机应事先报告学校办公室分管领导,严重者需请示校领导同意后方能维修,并于事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3、车辆保管
①司机要做好所管车辆的保管工作。
除出差外,晚上车辆必须入库,不得在外过夜。
如因保管不力导致车辆遗失,则根据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②车辆的保养实行司机负责制。
司机要对车辆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始终保持车辆的整洁、安全。
车辆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如年审、养路费、上牌等,各司机要及时办理,如因错过时机所造成的处罚,由司机个人负责。
每年由保险公司奖励的行车安全奖金,奖给司机本人。
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由个人负担。
4、其它
①车辆的油料必须到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出差在外加油的必须说明出发地和目的地,随车领导或出车人签字,并经办公室管理车辆的负责人及财务科审核后,交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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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车辆保险的购买。
购买车辆保险必须到办公室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每部车的保险额由办公室报方案呈分管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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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密工作制度
1、必须遵照“保守党的秘密,慎之又慎”的原则,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泄露机密。
2、学校保密资料由办公室保密员统一保管,借阅保密资料,须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阅完后退还。
3、保密员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分类、传阅和保管工作,对违反保密规定要求的,有权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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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文秘工作制度
1、文书管理
①文书档案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保密法》,杜绝泄密事件。
②凡上级机关的来文来件,均由专人拆封,统一编号,登记后及时送校领导签批,组织阅办,做好催办及文件回收工作。
③凡以学校名义发文发函,主办部门应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起草发文(函)稿,经学校办公室核稿,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交打字室打印。
公文打印格式要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
公文打出清样后,送写稿人校对,经办公室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打印。
公文加盖公章后由办公室文书管理人员按要求及时分送到相关部门。
各处室下发公文由主办部门负责。
④学校发文发函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领导签批的发文2份与打印稿原件2份存档,同时相应建立电脑文库管理,系统收存有关公文材料。
⑤收发文材料每年一次按要求整理、归档。
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件进行鉴定,对确无保留价值的文件要登记造册,按规定权限呈报批准后销毁。
⑥借阅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
借阅密级文件要求在档案室进行。
2、收发管理
①全校公函信件收发由办公室收发人员统一管理。
②收发人员每天及时前往收发室提取文件、报刊、信件并及时进行分类,送往有关处室。
③以学校名义发送的材料由收发人员进行递送或寄发。
④凡由各处室自行邮寄的公函信件,挂号信函及包裹的寄发,应写明邮寄理由,凭附有经手人与处室负责人签名、办公室主任签名的发票,才能按审批权限报主管校长或校长签字报销。
3、阅文管理
为严格执行《保密法》,按照上级三级文件不出室的规定,特制定阅文制度:
①“三密”文件不得抄录,防止泄密。
②一般传阅文件于送阅当天阅后送还办公室,需阅办文件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天,长期反复要查阅的文件可向办公室申请复印。
③文件夹文件,不得随意抽出或转移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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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因公外出不能及时阅文者,可以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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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阅文者阅文后,应在“阅文签名”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
办公室应负责及时传送有限期的文件,确保阅办者能按期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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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是反映我校的发展和历史真实面貌的珍贵资料,是我校的宝贵财富,也是编研、评估等可靠依据和重要参考资料,全体教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任何处室或个人不得将档案视为私有。
⑴各处室的归档资料应按《档案法》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整理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⑵各处室的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处室的文件资料、凭证、报表等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保管。
⑶遵循档案形成规律和特点,便于管理和利用为原则,档案室负责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排列。
⑷学校档案管理纳入自动化现代系统,设专用库房,统一管理。
⑸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美观。
⑹接收档案手续完备、齐全,整理及时,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对管理档案要进行清点,履行交接手续。
⑺必须爱护档案,认真做好防潮、防光、防尘、防火、防霉、防高温、防虫害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⑻档案案卷和资料的查阅、借出,必须进行登记、核销。
⑼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库房。
⑽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制度,按章办事。
⑾档案室应在每年末对档案的入库、移出、库存量、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档案借阅制度
⑴借阅档案材料者先要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并有义务反馈档案利用效果情况。
⑵外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合法的有关证明,说明查阅目的和范围后,方给提供查阅和复制。
⑶借出的档案没有按时归还的,要及时催退,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损失或缺损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处。
⑷查阅和借出的档案材料严禁涂改、抽换、折御、折叠、圈点、划线和污损,轻者要进行批评教育,重者要追究责任。
⑸港澳台同胞、外国机构或个人要求来涵协助查阅档案的,根据目的和范围,方给提供利用,但同时须报有关校领导。
⑹档案案卷和资料原则上不对外借出,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⑺复印、摘抄档案材料,应与原件核对无误才予以盖章。
⑻对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律不得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情况,须经有关校领导批准。
⑼查阅档案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批准查阅目的和范围进行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摘抄、复印其他档案材料。
3、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⑴档案鉴定的依据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制定的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
50年以上;长期:
16-50年;短期:
15年以下。
⑵档案鉴定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档案室与有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负责对保管期限和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⑶鉴定小组经过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意见,登记建册,报主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未经鉴定和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⑷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需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向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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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事任免制度
1、中层领导的聘任
(1)中层领导干部的聘用必须在定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2)中层领导干部聘用条件,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要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应的学历、资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3)中层领导干部聘用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公布聘用岗位、条件、聘期;
②实行民主推荐或公开招聘;
③经组织考录或考试;
④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并公布结果;
⑤首次聘用的应有半年至一年的试用期,聘期仍为2—4年;
⑥履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4)中层领导干部聘用合同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期,受聘人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辞聘、解聘、续聘及终止聘用合同等内容。
(5)中层领导干部受聘期间享受与聘任职务同等的政治待遇,享受与委任职务同等的由学校发给的补贴。
(6)中层领导干部受聘期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制。
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续聘、解聘、增资、奖惩的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解聘后,不再保留聘用期间的待遇,学校将按照其新安排工作岗位同等人员的待遇予以重新确定。
(8)中层领导干部受聘十年以上并在聘用岗位上达到退休年龄者,原则上可执行同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一般干部职工的聘任
⑴一般干部职工的聘任应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按岗聘任,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受聘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培养,不断提高受聘者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⑵新进教师一律要求大学本科以上,特殊行政岗位需进人,学历须在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调进需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受聘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⑶受聘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为建设卫校做出应有贡献。
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签订聘用合同。
聘任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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