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职责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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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职责及管理制度
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编号:
MHT-ZDⅠ/AH-10
警卫职责及管理制度
(试行)
版次:
A/0
拟制部门:
安环部
审核人:
袁野
批准人:
马军平
2015-2-7制定2015-3-5实施
受控状态:
受控编号:
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警卫职责及管理制度(试行)
1.目的
警卫人员是对外展示公司形象的窗口,是体现公司流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的一个缩影。
为强化警卫管理,规范车辆、人员进出公司规范化管理,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警卫人员各岗位执勤行为的管理。
3.术语/定义
3.1警卫仪容仪表
3.2各岗位职责
3.3巡逻操作流程
4.警卫人员职责
4.1进出厂区的人员管理。
4.2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
4.3拉油车辆进出厂管理。
4.4出厂物品管制。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警卫仪容仪表
5.1.1上班期间必须穿着警服、配戴上岗证,穿衣时必须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冬夏季服装和毛、布料不得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夏常服时,必须内着制式衬衫,衬衫内扎。
按规定佩戴帽徽、简章、领花、臂章。
外出检查人员和车辆时必须戴警帽,戴大檐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
5.1.2坐岗警卫人员坐姿端正,不翘二郎腿、不两腿交叉、不弯腰驼背。
巡逻人员姿势标准,动作敏捷,用“齐步走、便步走”的标准实施。
5.1.3警卫人员在门口立岗时,必须使用跨立姿势,不得随意站立,与公司员工嬉戏打闹;
5.1.4看到公司领导、车辆(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外来检查的上级领导时,必须出门站立行举手礼;公司领导从北门进去厂区时北门当班警卫打开大门时行举手礼。
(看到公司领导和外来的上级领导、车辆行举手礼仅限东门)
5.2岗位职责
5.2.1每天各班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班并参加班前会(夏季:
早8:
30—晚20:
30,冬季:
早9:
00—晚21:
00),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2.2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物品、卫生、工具的面对面交接,并对在岗位上的所有物品进行清点、核对。
接班人员发现物品损坏或丢失可以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长反映,如接班时未认真交接而导致岗位物品损坏或丢失的,由当班人员照价赔偿(班长将不定时抽查岗位物品);
5.2.3各门岗10米以内的区域及属门岗卫生区,周边的垃圾每天交接班时要清理一次,清理完后有接班人检查验收,如接班时未认真检查验收所属卫生区和周边卫生由当班人员清理;东门在班人员和宿舍楼在班人员对东门到宿舍楼的砖路和两旁的垃圾进行清理;
5.2.4门岗值班室始终保持干净,每天由班长检查。
每周由安环部不定期检查;未经安环部批准,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处罚。
5.2.5警卫人员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酒后上岗;在岗警卫人员严禁酗酒、吸烟、睡觉、听音乐、闲聊、阅读书报等失职情形,不得从事与本岗值班执勤无关的活动。
非公司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长时间逗留。
5.2.6儿童及闲杂人员不得随意放行入厂,更不可入生产区,车辆要在规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5.2.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厂区需要外,对外危险或易燃品应严禁携入。
5.2.8东门各班每天做好各自对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检查工作,东门、北门收取本厂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审批单;
5.2.9宿舍楼警卫发现外来人员或陌生面孔想进入宿舍时,要主动进行盘问,并告知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要经办公室批准;如得到办公室批准后,做好进出《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进行登记。
5.2.10夜间值班室不允许关灯,门卫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的巡查,从凌晨00:
00点起,每2小时对自己岗位区域的100米范围内进行巡视、查看,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5.2.11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按正常手续填写请假条。
口头请假、电话请假、帮忙传达请假一律无效。
请病假,需出具县级医院的相关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
5.2.12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解决。
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在自己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首先向班长反馈,由班长协调解决,如果班长也不能解决时,班长向安环部或者领导反馈、解决。
警卫人员不能越级找安环部或者领导解决,如有越级情况发生将进行处罚。
5.3巡逻操作流程
5.3.1巡逻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公司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必须携带防爆手电筒和对讲机,按照规定巡检路线进行巡检,在指定巡检点进行签到,并且保持签到表干净整洁不得丢失,警卫班长将巡检表按时收取。
5.3.2巡逻路线:
东门---天然气站---装、卸车台---球罐区---火炬区---污水处理厂---隔油池---中控室
5.3.3巡逻方式:
巡逻人员分组进行巡逻,每次外出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2小时巡逻一次,各交替进行巡逻;如有特殊情况时,须增加巡逻次数。
(三个人巡逻时每次巡逻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
5.3.4巡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巡检路线巡检,不得抄近道、走形式;发现异常情况及嫌疑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下,进行盘问。
有必要时可以暂时带至警卫值班室,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5.4进出厂区的人员管理
5.4.1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5.4.1.1本厂员工进入厂区时着装整齐并佩戴工作牌(如在休息期间未穿工作服进入办公室办事时,需填写来访证,但不可进入生产区);员工入厂时禁止携带手机、火种和香烟;严禁上班人员酒后上岗;禁止在(东门、北门20米以内吸烟)厂区内吸烟,警卫执勤人员有权利监督落实;上班期间本厂员工(包括中层领导及工程师)出厂区时,必须出示主管领导审批的出门证方可出厂,如有强行出厂者及时上报安环部。
5.4.1.2夜间出厂人员必须见所属部门领导审批的出门证,否则一律不得出厂,除储运车间员工夜间22:
00以后外出的员工需在东门夜间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清楚,必须一人一登记,如有不登记私自放行的由当班执勤警卫负责。
5.4.2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5.4.2.1外来访问人员、员工亲友来访,必须由来访本人联系本单位被访人员,被访部门、员工前往门卫引领,并做好来访证填写、登记工作。
未有被访人员引领,不得进入生活区、办公区。
外来访问人员、员工亲友来访,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时,必须穿参观服、戴安全帽,未着参观服及安全帽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否则将对警卫人员严肃处理。
参观人员必须按安环部指定的区域和路线入厂参观,人身安全由被访员工负责,发生一切意外,由被访员工负责。
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来访证,方可出厂,来访证由各岗位警卫人员按顺序装订保管,由安环部统一收发。
5.4.2.2外来政府单位、外界来宾、厂家人员到厂检查、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推销等需进入厂区,需经被访部门同意后,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来访证后,并联络有关部门前往引领。
若外来政府单位没有前来引领的情况下,警卫需询问清楚所要访问的部门后,再联系相关负责人引领(外界来宾、厂家人员来访须有来访本人联系),警卫人员不得将来访人员私自放行。
5.4.2.3严禁外来人员在厂区内、外拍照、录像。
如果发生此种现象警卫应该立即制止。
外来人员需进入厂区拍照、录像时,必须经过安环部同意方可拍照、录像。
5.4.3施工单位出入管理
5.4.3.1施工人员进厂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到安环部进行备案。
备案完毕后予以办理工作证,施工人员入厂时需持工作证入厂施工,警卫人员必须对其工作证进行严格检查(单位名称、照片、姓名、安环部盖章)、身份核实、防静电服、安全帽等佩戴,未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证的一律不得放行进入厂区施工。
5.4.4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
5.4.4.1除公司领导用车、公司厂车、销售用车(包括政府单位车辆和外单位参观车辆)外,其他车辆(包括公司职工私家车)不得进入东门;
5.4.4.2任何车辆(包括公司职工私家车)白天不准进入宿舍楼大门(只允许院内车辆出门),晚上下班(19:
00)后方可进入;
5.4.4.3除政府单位车辆和外单位参观车辆外,所有进入东门、宿舍楼大门、北门的车辆(包括公司领导用车、公司厂车、销售用车)进门时请自觉下车,打开后备箱接受警卫检查,并且在门卫室将后备箱(包括车内)所带物品做详细登记后才可进入;车辆出门时须由警卫再次检查后备箱(包括车内),待登记内容确认后方可出门。
5.4.4.4除公司领导用车外(领导车辆其他人一个人驾驶时也需出示派车单)公司厂车出门办理业务时必须由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及主管领导审批单后的出门条方可出门;销售车辆由吴经理驾驶时可直接外出,销售部其他人用车时外出(包括吴经理驾驶,其他人员乘坐)必须出示由领导审批出门条后方可出厂,警卫不得私自放行。
5.4.4.5除公司领导用车外,晚上下班(19:
00)后公司车辆出厂时必须出示派车单后警卫方可放行,派车单上的派车时间不得与出门时间间隔10分钟,警卫在检查车辆及派车单时要认真仔细,检查车辆驾驶室及后备箱时要对车内有无物品进行详细登记。
5.4.4.6外来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检查车辆阻火器、安全帽、车载灭火器是否配备,驾驶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戴安全帽,特种设备驾驶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吊车作业必须配备指挥人员并持证),未配备齐全的一律禁止进入生产区。
公司配备的阻火器、安全帽对外来车辆实行有偿租用,详见《对外安全防护用品租用管理制度》。
5.4.4.7采购送货车辆入厂卸货,在门岗登记完毕后,必须由库房人员接货人员带领至卸货地点,卸完货将送货车辆从进厂大门送出。
5.4.4.8在施工车辆进出门时警卫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如驾驶室、后备箱、车兜),如车兜有物品拉出时没有出门证一律不得出厂。
所有施工车辆可以从任何门岗(东门、北门)进出,但警卫必须对所有可以进入厂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
5.4.5拉油车辆进出厂管理
5.4.5.1所有运输罐车到公司门口后,将车辆停放至指定地点,由驾驶员本人到警卫室登记,登记信息包括:
日期、来访单位、车牌号、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手机号码、驾驶员签字,登记完毕驾驶员需到门外等候通知。
信息登记必须正确、字迹工整,便于辨认,如果所登记信息不正确或是字迹潦草不能辨认的,将其车辆安排至所登记车辆最后进厂。
5.4.5.2空车需要进厂装车时,由储运车间电话告知警卫进厂车号及所装油品种类,警卫根据储运车间所告知车号电话通知相对应驾驶员让其进厂,若一次性报多个车号时,进厂运输罐车必须按照在警卫室登记的先后顺序进厂;重车需要进厂卸车时,有储运车间告知警卫所卸油品种类及一次进厂车数,警卫根据登记顺序电话通知相对应驾驶员让其进厂,运输罐车进厂卸车时必须按照登记顺序依次进厂。
运输罐车进厂时警卫需告知驾驶员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易产生明火和静电的危险物品放入储物柜,并且检查驾驶室内是否有危险物品。
警卫电话通知驾驶员,如有2次不接电话者或是未接到电话通知抢先进厂的,将其车辆安排至所登记车辆最后进厂。
5.4.5.3运输罐车需出厂时,由储运车间地磅办完手续后开具出门证,警卫收取出门证(出门证字迹必须是复印体)核对日期、车号并检查驾驶室无误后方可将运输罐车放出厂。
5.4.6出厂物品管制
5.4.6.1任何物资出入厂区均需办理有关手续。
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单位物资,进入厂区时,需在警卫室登记,出厂时必须办理出门证,末经登记或办理出门证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厂区须持有安环部及相关领导签字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出门证由各岗位警卫人员按顺序装订保管,安环部统一收发。
5.4.6.2离厂人员经警卫人员查获有私带公司财物或他人物品者,对人员要进行处罚暂扣物品,并及时汇报至上级领导。
5.4.6.3携带个人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5.4.6.4警卫室内物品应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挪用搬动。
在岗警卫人员对警卫室内物品、设施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若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6.考核
6.1警卫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要求穿着警服,未按要求着装者罚款50-100元/次。
6.2以月为单位凡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的,第一次发生对当事人罚款20元;第二次发生对当事人罚款50元;第三次发生对当事人罚款100元;第四次发生对当事人给予200元罚款;当年第五次发生,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给予当事人留用查看处理。
6.3周五当天在班人员未按要求对所属区域进行打扫清理,清理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给予30元/人次的处罚。
6.4各门岗值班室内卫生不合格的,扣除绩效2分/人次。
6.5在岗听音乐、吃瓜子,罚款20元/人次。
酗酒、酒后上岗处以200-1000元/次,两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上班期间带手机1000元/次,警卫室内吸烟罚款5000元/次。
6.6来访人员未经访问部门主管批准,私自放行进厂的,处以罚款200元/次。
6.7各警卫人员未按要求填写来访证或未收取外出审批单的,处以罚款50元/张次。
6.8未按正常手续办理就请假的,均按旷工处理;病假未能出具相关材料的,均按事假处理。
6.9如未要要求上报,越级上报的,处以罚款200元/次。
6.10如果发现未签到对巡夜人员进行处罚,每人200元/次(一月累计违反超过三次的加倍处罚)。
6.11来访人员无人引领就放行的,处以罚款100元/次;施工人员未佩戴工作证,私自放行入厂施工的,处以罚款100元/次。
6.12未按要求检查进出厂区车辆的,处以罚款20元/次;将进出厂区车辆私自放行的,处以罚款50元/次;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执勤警卫人员赔偿。
6.13非工作需要,使用岗位电话闲谈的,罚款200元/次。
6.14除正当理由外,警卫室应24小时有人员值守。
上班时间,禁止擅自离岗,上厕所不得超过10分钟,如有紧急情况及时联系班长协调处理,未协调离岗3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脱岗一次按旷工1天处理。
6.15对入厂人员信息登记不完整或字迹潦草、涂改等造成记录不易辨认的每次罚款50元。
未进行有效证件查验或登记内容与证件不符的,每次罚款100元。
6.16玩忽职守导致厂区被盗窃、物品丢失,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罚款。
6.17监守自盗的,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罚款1000—5000元/次,并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相关/支持性文件
8.记录
8.1进出厂区车辆登记表
8.2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宾客来访证
9.附件
9.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警卫职责及制度》废除。
9.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安环部。
8.1进出厂区车辆登记表
进出厂区车辆登记表
序号
日期
来访单位
车牌号
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
入厂时间
离厂时间
驾驶员签字
1
月日
2
月日
3
月日
4
月日
5
月日
6
月日
7
月日
8
月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8.2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宾客来访证
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宾客来访证
编号:
MHT-XX
姓名
来访时间
单位
离开时间
身份证号
被访部门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警卫室
访问部门
门卫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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