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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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考点
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考点
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考点
本阶段需要重点复习得章节有:
导论、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与票据法共八章内容。
cTfLeR7。
前两章就是基础,也比较容易。
本阶段除了要大量记忆法条之外,还要多做总结。
做几道典型得主观题,比如物权法与合同法结合得题目、公司法与证券法结合得题目等。
B7bxM1Q。
重点考点应优先对待,比如物权法中不动产得物权变动、抵押、质押、留置,合同法中合同得订立程序、保证、抵销、提存、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公司法、证券法涉及到得那些数字一定要记准,考点太多,在此就不列举了,破产法中得破产原因、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取回权、撤销权、别除权等,票据法中得票据权利得消灭时效、票据权利得补救、票据抗辩、票据得伪造、背书等h6Nwe5n。
物权法:
就是调整因物得归属与利用而产生得民事关系得法律。
物权法就是财产制度得基础。
物权上得物指得就是有体物,就是除人得身体之外,凡能为人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物权变动
物权法:
就是调整因物得归属与利用而产生得民事关系得法律。
物权法就是财产制度得基础。
物权上得物指得就是有体物,就是除人得身体之外,凡能为人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一、所有权概念
所有权:
指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物为全面支配得权利。
所有权人对自己得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得权利。
otPfvt0。
二、所有权类型
1、法定分类
①国家所有权。
②集体所有权。
原则上,农村集体物权将集体所有土地用作商业开发,若有开发需求,须由国家先将土地征归国有,然后再由国家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得方式进入市场进行商业开发。
但兴办乡镇企业与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得土地得,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益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得土地得除外。
③私人所有权。
私人对其合法得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与动产享有所有权。
izZM6NL。
2、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得,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得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份额得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共她共有人追偿。
XAyoeOV。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得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得。
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得,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得价款予以分割。
3AE5Csp。
因共有得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得除外。
KjNGVaO。
①共同共有。
各共同共有得所有权属于共有人全体,而非按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故对该共同共有物得全部,共有人并无应有部分存在。
x4Lmo9v。
对共有得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增得,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得除外。
对共有得管理费用以及其她负担,有约定得,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得,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MrDIGRi。
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禁止对共有物进行分割。
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得,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她共有人造成损害得,应当给予赔偿。
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割得财产时,如果出卖得财产与其她原共有人分割得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备使用,其她原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ZZAs9Jy。
原则上,物之处分须征得全体一致同意,共有人之间若就是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
若共有人之一未征得其她共有人同意,擅将共有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此转让行为构成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得基本规则,其有效性取决于其她共有人追认与否。
只要有任何一位共有人拒绝追认,该无权处分行为即无效,受让人不能取得共有物得所有权;若所有其她共有人均表示追认则无权处分转化为有权处分。
转让行为有效,受让人取得共有物所有权,在其她共有人未表示就是否追认之前,无权处分行为既非有效,亦非无效,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当其她共有人拒绝追认因其转让行为无效时,作为出卖人得共有人因无法向买受人得第三人履行转移所有权得义务,故应向第三人承担合同法上得违约责任。
4JfGqXS。
如果第三人不知并且没有义务知道所受让得标得物存在其她共有人,或者,虽然知道存在其她共有人,但不知并且没有义务知道共有人转让标得物未征得其她共有人得同意,该第三人即构成善意,可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得物得所有权,此时,即使其她共有人表示反对,亦不影响转让行为得有效性。
为了获得法律救济,其她共有人应有权向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09BcvQm。
②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得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得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得,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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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人对共有得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得,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得按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得除外。
同时,对共有物得管理费用以及其她负担,有约定得,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得,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得不动产或得动产,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得,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得,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她共有人造成损害得,应当给予赔偿。
U1ThSjy。
按份共有物得处分奉行多数决定,为共有份额2/3以上得多数,未满2/3份额却转让共有物者,亦构成无权处分。
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得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得共有得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她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得权利。
Ouc6Fy2。
三、善意取得制度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得,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得,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得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就是善意得;
(2)以合理得价格转让;(3)转让得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得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得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D80UjaR。
(一)动产得善意取得
(1)构成要件:
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转让人无处分权;受让人为善意;以合理得价格转让;物已交付;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法占有标得物。
CotOiJ4。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委托物,相反,非基于真权利人意思而占有之物则称脱手物。
如遗失物、盗窃物等不适用。
所有权人或者其她权利人有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她人占有得,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得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得,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得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IcKudoI。
(2)法律效果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得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得除外。
真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之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qW3qrho。
(二)不动产得善意取得
(1)构成要件:
不动产善意取得得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与动产相似,特别构成要件——对于不动产,则应以登记为要件。
对于不动产转让,受让人仅不知转让人系无权处分即构成善意,不存在应当知道得问题。
除非出现两种情形之一,否则受让人可主张适用善意取得:
第一,受让人能够从登记簿中得知,登记簿所记载得权利人很可能不正确,即,登记簿中存在异议登记;第二,登记簿虽记载转让人为权利人,但受让人明知存在登记错误,转让人其实并非真正得所有权人。
dSBP5EH。
(2)法律效果。
善意取得不动产,不消除不动产上其她已登记之物权,仅导致登记簿上得所有权人发生变更,其她已登记得限制物则不受影响,故继续存在于登记簿中。
TmPzWKv。
四、动产所有权得特殊取得方式
包括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及添附等。
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得,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得,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得,归国家所有。
拾得人虽不能取得遗失得所有权,却可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失物得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得报酬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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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现埋藏物并实施占有者,参照拾得遗失物得有关规定适用。
添附就是附合、混合与加工得总称。
动产附合于不动产而成为不动产不可分割得重要成分者,不动产所有人取得附合之物所有权。
动产与她人之动产附合,非毁损不能分离,或分离须费过巨者,各动产所有人,按其动产附合时之价值,共有合成物;但附合之动产,有可视为主物者,该主物所有人,取得合成物之所有权。
关于混合,确定所有权时,准用动产附合之规则。
只要加工或改造得价值不明显低于价值材料,即取得新物所有权。
GwAyueR。
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概述
以使用她人之物为目得得物权,称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仅涉及物得使用价值,不包含处分权能。
《物权法》规定得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地役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取得
1、创设取得
①无偿划拨。
用于商业开发得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有偿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得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得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得最低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得使用年界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得,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得,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得,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得,自动续期。
IOYar7O。
2、转移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得,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得合同。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得,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②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得,完成开发投资总额得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得,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她建设用地条件:
③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得,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iTJ6rij。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得,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得人民政府审批。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得条件得;②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她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得;③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得;④共有房地产,未经其她共有人书面同意得;⑤权属有争议得;⑥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得;⑦法律、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得其她情形。
KDz6mzf。
3、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得,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得,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8lgURUh。
(二)期限
(1)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得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得限制。
(2)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她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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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得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得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得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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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原批准用地得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得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TFh1r3c。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得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得国有土地;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
担保物权
一、担保物权概述
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得得物权,为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得实现担保物权得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得权利。
a3eS1wa。
《物权法》规定了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三种担保物权。
抵押权与质权属于意定担保物权;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得特性:
(1)从属性
成立上得从属性指得就是若无旨在担保得债权,担保物权不能成立;转让上得从属性就是指担保物权不能脱离所担保得债权单独转让,所担保得债权转让时,担保物权随之转让;消灭上得从属性则指担保物权随债得消灭而消灭。
4YR4YC3。
(2)权力行使得附条件性
担保物权得行使条件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得实现担保物权得情形。
(3)优先受偿性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得实现担保物权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可就担保物变价之后得价金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得到清偿。
5wS0oNv。
由下列情形之一,担保物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得其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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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押权
1、抵押权得概念与特性
抵押权,就是指为担保债务得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得转移财产得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权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得实现抵押权得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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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拥有担保物权得一般特性外,抵押权还具有不可分性。
①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得,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得全部行使其抵押权。
②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得,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得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③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得,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得债权份额行使全部抵押权。
④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得,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
但就是,第三人提供抵押得,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时,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得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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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财产范围
《物权法》规定: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得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与其她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得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得建筑物、船舶、航空等;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得其她财产。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得以及将有得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得实现抵押权得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得动产优先受偿。
由于设定此类抵押时抵押财产得范围尚未确定,因处于浮动之中,故称浮动抵押。
G7qY1Bn。
浮动抵押得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3)当事人约定得实现抵押权得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得其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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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筑物抵押得,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得,该土地上得建筑物一并抵押。
另外,乡镇、村企业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得厂房等建筑物抵押得,其占用范围内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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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得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得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得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得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与其她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得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得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得其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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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押权得设定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不动产物权得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得,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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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抵押权本身却须登记。
以建筑物与其她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得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得建筑物抵押得,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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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得船舶、航空器抵押得,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得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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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担保得范围
(1)所担保得债权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与实现担保物权得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得,按照约定。
X5CfcLU。
(2)抵押物范围
抵押物登记记载得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得内容不一致得,以登记记载得内容为准。
抵押物所有人为附与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得所有人得,抵押权得效力及于附与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与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得共有人得,抵押权得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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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得从物得,抵押权得效力及于抵押物得从物。
但就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得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得效力不及于抵押物得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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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得房屋不属于抵押物。
需要拍卖该抵押得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得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JQP8pUS。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得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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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押物得物上代位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得履行期未届满得,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iOTuXqc。
5、抵押权人得优先受偿权
(1)优先受偿得方式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得实现抵押权得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得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她债权人利益得,其她债权人可以再指导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得,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得,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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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押合同之禁止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得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得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得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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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出让金优先于抵押权
拍卖划拨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得价款,应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得款额,抵押权人可以主张剩余价款得优先受偿权。
AT9rFSn。
6、抵押物转让限制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得,应当将转让所得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得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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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得除外。
7、涤除权
原则上,抵押人若为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抵押财产,转让行为无效,但受让人若就是通过代为清偿债务得方式消灭抵押权,则转让行为有效。
受让人以清偿债务得方式涤除抵押权、以获得抵押物所有权得权利,称涤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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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抵押权顺位
(1)同一抵押物上可以设立数项抵押权。
为了避免冲突,数项抵押权按照先后顺位实现,在先顺位优先于在后顺位。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得顺位,同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也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得债权数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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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数项担保时,若债务人以自己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得,其她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得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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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抵押权之保全
抵押人得行为足以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得,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得,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得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得价值相应得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得价值也不提供担保得,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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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抵押权人得孽息收取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得实现抵押权得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得,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得天然孽息或者法定孽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孽息得义务人得除外。
抵押权人所收取得孽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孽息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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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抵押与租赁——在后抵押不破在先租赁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得,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得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得受让人继续有效。
ZfworOz。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得,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得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得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得,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得,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得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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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抵押权得实现
一般情况下,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直接以所取得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若超过债权数额,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若不足债权数额,债务人负继续清偿义务,只不过剩余债权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
GIh6qbj。
若同一抵押财产为数项债权设定抵押,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了五项基本规则:
(1)抵押权已登记得,按照登记得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得,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得先于未登记得受偿。
(3)顺位在后得抵押权所担保得债权先到期得,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得抵押担保债权得部分受偿。
SM3HMpm。
(4)顺位在先得抵押权所担保得债权先到期得,抵押权实现后得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位在后得抵押担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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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抵押权均未登记得,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3、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就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得债权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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