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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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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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
党政干部工作职责
中共南农大理学院委员会
二00六年十月
1.理学院党委书记岗位职责2
2.理学院院长岗位职责3
3.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4
4.理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5
5.理学院工会主席岗位职责6
6.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7
7.理学院党委秘书岗位职责8
8.理学院人事秘书岗位职责9
9.理学院行政秘书岗位职责10
10.理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11
11.理学院科研秘书岗位职责12
12.理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岗位职责13
13.理学院研究生秘书岗位职责14
14.理学院资料员岗位职责15
15.理学院系主任(含副主任)岗位职责16
16.理学院学科点点长岗位职责17
17.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含副主任)岗位职责18
18.理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岗位职责19
理学院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持院党委的日常工作,把握办学方向。
2、主持召开院党委会议、党政办公会议、支部书记会议及党员大会,传达、布置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3、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工作。
4、主持学院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及教职工的形势政策学习,抓好师德教育。
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修养。
5、做好干部工作,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协调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发挥干部的创造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
6、做好退休教职工工作,关心老同志的生活;督促院工会、院团委开展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工作。
7、参与教学、科研、人事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协助院长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学院整体发展。
8、完成校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理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在校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本院教学、科研、人事、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行政任务。
2、主持审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研究生培养、实验室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计划,就全院的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管理改革及分配等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
3、组织教学、科研、行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教学梯队,学术梯队的建设,对教职工聘任、使用、调动和奖惩等决定提出建议。
4、主持召开院行政工作会议或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院内重大问题。
主持实施全院工作计划,协调和督促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系主任开展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科研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主持全院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审查重大科研项目及鉴定研究成果,核实完成人员及审定分配问题。
6、在完成本院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挖掘潜力,组织和统筹管理全院科技、教育咨询服务活动。
7、结合教学、科研协助做好本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做好招生、毕业生就业等学生工作,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8、完成校行政下达的其他任务。
9、协助书记完成党委的各项任务。
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书记主持下,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与检查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3、做好党建工作,负责院分党校培训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4、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排一到四年级的“形势与政策”教育。
5、实施“提增”育人计划。
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学生分年级、分阶段实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
6、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建工作;指导雨花台烈士纪念馆义务讲解团开展工作;做好学生文化素质讲座的组织工作。
7、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解困助学工作,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8、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有计划安排学生利用寒假、五一期间进行“优秀学子回访母校”活动;与生源基地保持密切联系;完成学校安排的招生工作。
9、安排好就业与创业课程;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指导和帮助学生就业;加强就业与实习基地建设,努力实现学生的充分就业。
10、做好学生干部队伍的考察、培养与选拔工作;做好学校、学院两个层面的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11、协助书记完成学院的各项任务。
理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在院长主持下,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草拟本院专业发展规划。
对全院专业设置、专业方向的调整等提出建议。
组织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及实施办法。
3、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各系对所开课程(实施)的教学基本要求(大纲)、教学进度等审查工作,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4、组织教学研究活动,主持全院教学改革研讨会,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
5、制定全院教学人员的培养计划,组织教学人员的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
6、组织、检查各类教材(包括实验课程)编写任务的落实,审核各专业编写的教材,保证编写质量。
7、督促检查教务秘书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奖惩、学业以及教师工作量汇总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
8、做好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工作总结。
并把检查结果向院党政办公会议和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
提出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
9、负责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组织好各专业的课程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好学生SRT的立项与选题,确保学生从中得到科研训练。
10、提出对外聘请教师来校讲课计划,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11、提出毕业班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由院学位评定分会审定,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12、完成其他交办任务。
理学院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在校工会和院党委领导下,主持院工会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组织、督促工会委员完成学校与学院布置的工作。
2、参加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的讨论,代表教职工发表意见。
3、制定院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4、创造性地开展教职工文化与体育活动,组织好年度运动会。
5、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使用好教职工福利费。
6、协助院党委做好教职工的形势政策教育与师德养成教育工作。
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及行政领导下,主持院办公室的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督促办公室人员完成党务、人事、教学、科研、学生等日常工作,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负责督促检查院务会议和党政办公室会议要求的实施。
3、协助抓好全院各类人员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工作。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职权报批维修经费及其它补助费用。
协助监督相关经费的使用。
5、负责接待或受理院内外来访来信,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安排。
6、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安排节假日的值班。
7、抓好办公室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督促办公室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参与办公室人员的使用、晋级、及奖惩的讨论。
8、完成学院行政、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9、经检查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全院大会上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党委秘书(含组织员)岗位职责
1、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2、负责党委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呈批、清退、归档工作。
做好组织发展、党费收缴工作。
3、收集整理和筛选有关信息定期向党委、党支部和学校信息中心汇报。
4、加强与学校党委宣传部的联系,领取分发宣传、学习材料;负责党建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成果以及活动的宣传报道。
5、按照党委的部署,联系落实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教育活动,协助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6、加强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联系,参与党建工作:
(1)协助党支部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负责对发展对象材料的审阅。
(2)协助和指导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
(3)协助所在党组织抓好党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党内统计和党员党籍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晋升、出国、组织发展等政治审查。
9、协助做好党委决议、决定的具体落实工作;完成院党委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经检查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人事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本单位有关人事工作的计划、撰写人事工作小结。
2、协助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调配、新进教师的考察和接收、岗前培训、计算机考核以及人员租赁的办理等工作。
3、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材料整理、初审工作,负责相关评优材料准备、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报名、外单位评审材料及论文鉴定材料传递。
4、协助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工资调整、计划外用工统计和上报、年终工作量的核算、年终教师工作津贴结算、教职工保健费、福利费管理等工作。
5、负责年终单位总结材料的收集、月考勤的统计上报;协助做好年终单位、个人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教职工先进事迹、教学科研成果以及学院特色活动的宣传报道。
6、负责办理教职工聘任、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解除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7、建立健全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档案,配合学校人事处做好本单位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档案信息的核对、传递及人事档案的查阅等工作。
8、协助办理教职工退休、延退、内退、病休、返聘等手续。
9、完成院党政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经检查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1、根据院办分工,侧重做好行政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添置、报废等工作。
3、协助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安排节假日的值班和实验室、资料室的安全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各办公室、实验室水电及时报修、验收及水电的日常管理。
协助做好本单位教学、科研、办公用房管理。
5、负责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6、完成院党政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经检查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全院大会上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各系、中心提出的教学计划、相关报表以及其他教学材料,提出意见,交教学副院长审定。
2、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基本要求(大纲)、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3、参与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4、布置各系、室填写教师教学安排表,协调各系室对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以保证学院课程任务的落实。
5、检查、督促每学期教学材料预订、分发、保管情况。
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成果以及活动的宣传报道。
7、负责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学业资料保管、学生学习成绩统计等有关教学方面的工作。
8、参与起草有关教学管理文件。
9、做好教学档案(管理文件、毕业论文、考试试卷)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10、统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11、办理学生休学、复学、转专业以及课程免修、补考、重修等手续。
12、协助院处理学生考试作弊、缺考等问题,并将情况报教务处。
13、处理日常调课(要填写调课申请表)、借用教室及转发调课通知单。
14、安排期末考试、四、六级英语考试及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有关事宜。
1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全院大会上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长做好科研管理工作,参加科研规划及年度科研计划的制定,组织教师申报年度科研项目。
2、掌握科研项目的组织落实和进展情况,及时向学校提供本院科研工作中的典型材料,负责科研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成果以及活动的宣传报道。
3、做好科研工作的年度统计。
4、做好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完善(纸质版、电子版),并做好有关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
5、协助做好科技成果鉴定、报奖、推广、科技开发及对外协作事宜。
6、协助组织院内的学术活动,做好科技交流及学术活动的联系、接待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全院大会上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学期及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
2、根据学校的统一布署,具体安排学生的形势教育,协助上好思想品德课。
3、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分析学生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指导班主任开展学生工作。
4、组织新生的迎接、入学教育等工作;负责学生的注册工作。
5、组织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及其他奖惩工作。
6、实施“大学生凝聚力工程”。
关心、帮助学习、经济与心理上有困难的学生解决困难,帮助合格毕业生推荐就业。
7、建立、完善学生花名册、卡片,汇制有关学生工作的报表(含电子版)。
8、做好院党校及学生的党建工作,组织好党建班的学习、考核。
负责学生积极分子的培养,负责学生党员材料信息的归档和整理,协助学院党委秘书共同做好学院党员信息的的档案工作。
9、全面负责院团委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撰写总结。
做好团员推优工作。
10、指导学生会以及各学生团体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学生实施。
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11、抓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
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帮助他们提高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定期改选和调整学生干部。
12、主动及时地向有关领导汇报学生工作情况;及时向学生会、班委会传达学校及学院的要求,布置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13、加强学生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学生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工作成果以及特色活动。
14、负责本院学生各类活动经费的管理。
15、做好学生工作文件收发、登记、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16、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17、经检查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全院大会上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研究生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做好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参加制定本院研究生的发展规划及研究生招生计划,协助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2、协助做好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了解并反映研究生的教学情况。
3、负责编制研究生教学安排,提出开课教师的建议名单,并协调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保证教学任务的落实。
4、指导研究生会以及各学生团体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学生实施。
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5、抓好研究生干部队伍的建设。
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帮助他们提高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定期改选和调整学生干部。
6、加强研究生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工作成果以及特色活动。
7、协助组织好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以及研究生的学位评审工作。
8、协助管理本学院的研究生经费。
9、做好研究生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建立、完善研究生花名册、卡片,汇制有关学生工作的报表(含电子版)。
10、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经检查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全院大会上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资料室各项工作,按章科学管理,充分发挥资料室的信息功能。
2、根据学院下拨的经费,做好新书、期刊资料的预订。
3、具体办理图书、期刊的采购、运输、验收、财务报帐等事宜。
4、办理期刊的收取、登到、补缺、装订等。
分类编目图书、组排目录卡片。
5、做好图书、期刊、资料的典藏和保管工作,在一定时候请有关专业人员剔旧。
6、面向读者服务,为读者办理书刊借还手续,协调毕业环节各专业的书刊借阅。
最大限度开放资料室。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经检查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次,在全院大会上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责任事故二次以上,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理学院系主任(含副系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专业的发展规划、学位点建设和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系内教学计划的实施;督促和帮助教研室选编教材、制订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法研究、制订师资选留与培养计划。
3、了解和掌握本系教师的思想状况、教风情况、业务水平、教学纪律执行情况等,向学院领导提供奖惩意见和建议。
4、对本系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向本系学生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配合学生工作办公室抓好本系学生的学风、纪律、安全等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全系教师大会或学生大会,部署学院提出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一些突击性的任务。
召开系内教研室主任联席会议,协调和处理教研室之间的存在问题,为学院领导的最终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6、负责组织和安排学生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各环节工作。
7、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的指标要求,检查试卷、毕业论文等各相关环节的规范性。
8、副主任完成分管工作,协助主任工作。
9、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由学院领导组织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达不到称职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理学院学科点点长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学科发展的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学期学术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科学研究工作,检查各课题的进展情况。
3、在系主任配合下,制订学科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训计划。
4、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负责研究生招生、开题、中期考核及论文答辩等管理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学科建设工作。
6、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由学院领导组织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达不到称职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含副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实验室发展的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经费情况及教学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仪器购置计划。
3、加强实验室及仪器的规范管理,编制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仪器的使用说明。
4、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定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负责对本室人员的考核,注重技术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水平。
5、制定、完善实验室对外、对内服务细则,健全实验室台账。
6、负责所辖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保养和维修,保持仪器完好率。
7、在充分利用所辖仪器设备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努力钻研所辖仪器设备相关技术知识,积极从事所辖仪器设备新功能的开发,与设备使用、开发人员一起积极从事所辖仪器设备新实验方法的探索,不断拓展所辖仪器设备的应用范围,提高仪器使用率。
8、副主任完成分管工作,协助主任工作。
9、履行职责的情况,由院领导组织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达不到称职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理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系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2、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及时学习和传达上级党委文件与会议精神,布置本系党的工作,保证学院各项决定在本系的贯彻执行。
3、负责本系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工作,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及党纪教育,开好民主生活会,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本系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培养积极分子、做好考察材料、按程序发展党员。
关心、帮助青年教师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5、组织教职工的形势与政策学习和师德养成教育。
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培养和树立师德先进典型,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争创最佳党日活动。
6、协调支部委员的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配合系行政抓好教学、科研等工作。
执行学院的各项工作计划。
8、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完成分管工作。
9、履行职责的情况,由院领导组织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达不到称职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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