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评判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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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评判表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评判表
检查评判单位: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判标准
检查意见
结论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
责任
体系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各类人员、机构、部门职责、义务和要求明确合理。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主要职业病危害岗位中有一个无职业病防治职责
2
规章
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警示与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要求的管理制度。
重点检查制度的针对性和落实情况。
相关制度健全,符合本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并有相关制度落实的记录。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相关制度少于10项;或不符合本单位特点,无相关制度落实的记录。
3
管理
机构
3.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查阅用人单位相关文件,文件应明确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正式文件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正常开展工作。
正式文件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但未正常开展工作。
无正式文件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3
管理机构
3.2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查阅文件,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并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按规定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正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
按规定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未正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档案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要求的档案。
规定的职业卫生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有7种以上规定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基本规范。
不属于符合、基本符合。
4
前期
预防
4.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查阅安监部门申报回执,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职业病危害已申报,重要事项变更及时申报,有记录、有回执。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职业病危害未申报;或重要事项变更未申报。
4.2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首先查建设项目清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批复。
委托预评价的时间、机构符合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预评价报告评审、向安监部门申请审核(备案),相关资料完整。
委托预评价的机构符合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预评价报告评审、向安监部门申请审核(备案),但项目有遗漏或委托预评价的时间不符合规定。
不属于符合、基本符合。
4.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经过安监部门审查★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及有关批复。
委托防护设施设计的时间、机构符合规定,用人(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防护设施设计评审,未经评审不施工。
按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审查,相关资料完整。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用人(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防护设施设计评审就施工,或未按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审查。
4.4建设项目竣工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
重点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验收批复。
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委托控制效果评价的时间、机构符合规定;用人(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验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资料完整。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委托控制效果评价的机构不符合规定;或用人(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验收;或未向安监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4
前期
预防
4.5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综合评估用人单位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的先进水平(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较为先进,主要考虑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低毒或无毒原料等因素)。
采用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属于近3年国家或省推广的,且无明文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有明文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材料。
4.6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进行核对。
未发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行为。
4.7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不隐瞒其危害而采用;主要原材料有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
从原、辅材料清单中抽查,主要检查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是否明确(检查用人单位对供应商有无提出书面要求,且供应商是否提供)。
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均已明确。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主要原材料没有MSDS或1/2以上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不明确。
4.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抽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查看有无中文说明书。
均有中文说明书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1/3以上没有中文说明书
4.9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现场查看主要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的设备,有无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设备)。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均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缺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或告知卡;或其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缺2/3以上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
4
前期
预防
4.10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查看原料包装,有没有中文说明书。
均有中文说明书。
发现没有中文说明书。
4.1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检查(《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豁免的放射性同位素除外)。
均有中文说明,或属于豁免的。
没有中文说明且不属于豁免的。
4.12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查阅有关用人单位文件和外包合同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告知承包者(含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应遵循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检查承包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
合同告知了承包者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应遵循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承包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承包者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承包者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变更申报。
5
工作场所管理
5.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查阅检测报告(关注检测时工况与气象条件),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
石棉粉尘、矽尘、高毒物品、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均达标,其它粉尘、噪声、高温均4/5以上达标,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3/5以上达标。
石棉粉尘、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均达标,矽尘、其它粉尘、高毒物品、噪声、高温均2/3以上达标,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1/2以上达标。
不属于符合、基本符合。
5.2生产布局合理,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是否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是否隔开;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是否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
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隔开,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与其他岗位未隔离;或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未有效隔开、有害作业危害无害作业岗位;或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布置在操作岗位上风侧。
5
工作场所管理
5.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现场检查。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严格分开,不在工作场所饮食、休息、存放生活用品。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有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住人、饮食的;或在有毒、高危粉尘场所存放生活用品的。
5.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的设置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均按规定设置了报警装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
5.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附录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均配置现场急救用品,符合GBZ1附录A.4要求,数量适当、保管妥善、取用方便。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未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所有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或急救箱配置药品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不相匹配或过期。
5.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在酸、碱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及时获得冲洗。
在酸、碱作业场所均配备了合适的应急喷淋洗眼器,能正常、方便使用。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有的酸、碱作业场所没有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或者配备了但不能使用。
5.7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
现场检查。
放射工作场所均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检查时使用正常。
有的放射工作场所未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或不能正常使用。
5
工作场所管理
5.8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现场检查。
一般有毒作业场所均按规定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均按规定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有的高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或1/2以上一般有毒作业场所未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
5.9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查阅用人单位监测记录或报告,重点检查粉尘与高毒物品日常监测。
有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监测记录或报告规范、齐全。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无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无粉尘及高毒物品监测记录或报告。
5.10按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查阅用人单位由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注重检查检测点是否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选点原则与数量要求。
每年(检查前一年开始)按规定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满足GBZ159要求。
能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每年(检查当年要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但不够规范。
不属于符合、基本符合。
5.11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查重点:
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未开展过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颁布后开展现状评价情况。
按省级以上安监部门的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未开展过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2013年6月底以前委托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未开展过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到2013年9月底仍未委托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或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未按省级以上安监部门的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
工作场所管理
5.12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核实公告栏。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长期、完整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未设置公告栏;或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13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的岗位。
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放射性物质的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放射性物质的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但不够规范。
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放射性物质的岗位,未能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14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抽查劳动合同(含补充合同或专项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进行告知。
均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明确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抽查劳动合同中4/5以上未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或未明确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5.15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检查可能产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公告栏。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在公告栏公布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但不醒目。
不属于符合、基本符合。
5.1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告知★
检查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现场询问劳动者。
采用有效方式告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现场询问的劳动者均能正确回答。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未通过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且至多1/3的劳动者提供出有效方式告知证明。
5
工作场所管理
5.17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现场选择劳动者,进行询问核实。
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抽查的劳动者均能正确回答自己的检查结果。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未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或至多1/3的劳动者能正确回答自己的检查结果。
5.18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
抽查询问存在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禁忌劳动者。
用人单位书面告知了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
用人单位未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
6
防护
设施
6.1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现场查阅台帐。
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规范。
有台帐,但不够齐全、规范。
没有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
6.2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
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未针对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或其它职业病危害场所均未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
6.3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查阅设施设计方案、检测报告,并现场测量。
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针对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合格率在90%以上、其它合格率在80%以上。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不明显,合格率不到60%。
6
防护
设施
6.4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查维修和检测记录。
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检测记录完整。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未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或无维修、检测记录。
7
个人防护
7.1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查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发票。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采购发票齐全。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无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或无采购发票。
7.2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查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及产品说明书;配备标准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抽查不同岗位劳动者的个人防护用品
均配备了证明、标志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符合GB/T11651规范要求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不符合标准、或证明、标志不全、或数量不足规定的60%。
7.3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现场查阅,有无个人领用和更换签字,并抽查其中领用人当场核对。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抽查的人员均做到及时更换、个人领用与更换签字规范。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无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或抽查的人员有一半以上不能及时更换。
7.4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现场多处随机检查,记录未按要求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数量。
均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少于2/3。
8
教育
培训
8.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核查培训证书(可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均接受了职业卫生培训;或考试均合格。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人员不足2/3;或考试合格人员不足2/3。
8
教育
培训
8.2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从人员花名册中抽查劳动者(重点是接触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检查其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均进行了上岗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有记录的培训人员不足2/3。
8.3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从人员花名册中抽查劳动者(重点是接触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检查其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现场抽考劳动者。
均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规范,抽考劳动者均回答出其所在岗位的防护要求。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有记录的培训人员不足2/3;或有1/2以上被抽考者未回答出其所在岗位的防护要求。
9
健康
监护
9.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随机检查劳动合同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均按规定组织了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不足2/3的劳动者按规定组织了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随机检查在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重点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标准要求。
均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资料规范纳入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检查项目和周期满足GBZ188要求。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不足2/3的劳动者按规定组织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资料规范纳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3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随机检查离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均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资料纳入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不足2/3的劳动者按规定组织了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资料纳入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9
健康
监护
9.4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随机检查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调岗记录,抽查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的调令。
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均调离所禁忌的作业;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有规范的调离和安置记录。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未离所禁忌的作业,或多数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未得到妥善安置。
9.5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随机检查离岗劳动者劳动合同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离岗劳动者均进行了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自愿离岗者占离岗者的比例在1/5以下且有本人书面签字。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3/5以上的离岗劳动者未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9.6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查阅劳动合同、有关制度,现场询问劳动者。
建立相关职业卫生制度,并告知劳动者;现场询问劳动者均了解此规定。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劳动合同与相关职业卫生制度中无相关规定;或不到一半的劳动者了解此规定。
9.7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查阅有关制度、报销单据。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后,组织相关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有制度、有检查报告、有报销单据。
不属于符合、不符合。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后,未对相关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或无相关制度。
9
健康监护
9.8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查阅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现场抽查劳动者(重点查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病危害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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