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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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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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理细则
清华炉研发及中试基地项目工程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工程概况
四、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划分及质量控制目标
五、工序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六、建筑节能监理质量控制重点
七、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八、建筑节能资料
清华炉研发及中试基地项目工程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清华炉研发及中试基地项目工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保证质量,编制本专项监理细则。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审批的建筑节能专项监理规划;
(2)本工程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及图纸;
(3)国家现行有效的建筑节能技术规程、标准;
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
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
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4)施工单位编制的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
三、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孝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三贤路片区一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孝义市府前街以北,府南街东侧,建设街的南侧。
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孝义市碧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山西方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山西西山金城建筑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孝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三贤路片区一期工程。
本工程由5栋11层高层住宅,1栋10层高层住宅,2栋17层高层住宅,2栋26层住宅3栋3层独立商业、1栋2层独立商业,沿街2层裙房以及地下车库组成。
一期总用地面积约8.4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0.44万平方米。
(1)工程结构方面:
本工程:
基础采用钢筋砼条形基础,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地下部分钢筋混凝土的环境为二b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设计使用年限:
50年;抗震设防类别:
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丙级。
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耐火等级为一级。
(2)工程建筑方面:
本工程:
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3)工程电气方面:
本工程电气部分:
负荷等级:
三级;供配电系统:
本工程从室外引来一路220/380V电源至一层配电箱。
(4)工程给排水方面:
供水来源是城市自来水,日用水最大0.75M³/d,给水管采用PP-R管,排水管采用PP超静音排水管,
(5)工程暖通方面:
本设计为散热器采暖系统,采暖热媒由城市集中供热提供50/40℃低温热水。
(6)信息技术方面:
无
四、检验批、分项工程划分及其质量控制目标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规定,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为方便验收,结合建筑节能规范中关于建筑节能工程划分以及“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的验收原则,考虑工程特点及建筑节能设计要求,本工程建筑节能划分为6个分部工程,10个分项工程,分别为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和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按照A、B、CH、D、E、FG座分别对照分项工程划检验批进行验收。
根据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整体结构的要求,决定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五、工序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原材料进场复验程序见图1。
工程施工预检、隐检、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本程序见图2。
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基本程序见图3.
图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图
图2工程施工预检、隐检、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基本程序图
图3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基本程序图
六、建筑节能监理质量控制重点
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
1.1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相符。
1.2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的核查情况。
2墙体节能工程
2.1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的处理。
2.2保温层施工应结合不同工程做法根据规范规定,由各地制定监督抽查内容,重点对保温、牢固、开裂、渗漏、耐久性、防火等性能进行抽查。
2.3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门窗洞口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
2.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处理。
2.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2.6隔汽层构造处理、穿透隔汽层处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处理。
2.7墙体节能工程质保资料要求
①墙体节能工程保温材料合格证应有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的质量指标。
寒冷地区外保温粘结材料应有冻融试验报告。
(厂方、供应商委托试验)。
予制保温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以上均按出厂检验批次提供。
②墙体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报告应有: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的质量指标。
粘结材料应有粘结强度,增强网应有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的质量指标。
复验报告份数:
每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不少于3次(份),2万平方米以上时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不少于6次(份)
③墙体节能工程施工现场试验报告,应提供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的现场拉拔试验,保温层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的现场拉拔试验。
拉拔试验均以检验批(每500~1000平方米)抽查至少3处。
对保温材料要做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同条件养护试件以每个检验批试块至少抽查3组提供资料。
(甲方委托试验)。
对保温砌块墙体的具有保温功能的砌筑砂浆强度应按检验批提供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3非采暖公共间节能工程
3.1非采暖公共间(如普通住宅楼梯间、高层住宅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公共通道、公共大堂大厅、地下室等)按图施工情况。
4幕墙节能工程
4.1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
4.2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缝隙处理。
4.3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保温密封处理。
4.4遮阳设施的安装。
4.5幕墙节能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求
①幕墙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合格证应有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的质量指标。
幕墙玻璃合格证应有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的质量指标。
合格证份数按进场批次提供。
②幕墙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复验报告应有:
导热系数、密度的质量指标;幕墙玻璃复验报告应有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的质量指标,隔热型材复验报告应有抗拉强度,抗剪强度的质量指标。
复验报告份数: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至少一组(份)。
5门窗节能工程
5.1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
5.2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及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
5.3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情况。
5.4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及特种门安装的节能措施。
5.5外门窗遮阳设施的安装。
5.6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密封节能措施。
5.7门窗扇密封条的安装、镶嵌、接头处理。
5.8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及中空玻璃均压管密封及中空玻璃露点复检情况。
5.9门窗节能工程质保资料要求
①门窗节能工程建筑外窗合格证应有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的质量指标。
合格证明文件应按照出厂检验批进行提供。
②建筑外窗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复验报告应有:
(太原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的质量指标。
复验报告份数: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产品至少3樘(份)。
6屋面节能工程
6.1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质量、厚度控制。
6.2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坡向、细部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
6.3屋面隔汽层位置、铺设方式及密封措施。
6.4屋面节能工程质保资料要求
①屋面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合格证应有:
导热系数、密度、拉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的质量指标。
采光屋面应有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的质量指标。
合格证份数按出厂检验批提供。
②屋面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复验报告应有: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的质量指标。
复验报告份数: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至少3组(份)。
7地面节能工程
7.1基层处理的质量。
7.2地面保温层、隔离层、防潮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
7.3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的粘结及缝隙处理。
7.4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的隔断热桥保温措施。
7.5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等隔断热桥保温措施。
7.6地面节能工程质保资料要求
①地面节能工程保温材料合格证应有: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的质量指标。
合格证明文件应按出厂检验批提供。
②地面节能工程保温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复验报告应有: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的质量指标。
复验报告份数: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至少3组(份)
8采暖节能工程
8.1采暖系统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采暖系统的制式及安装;
2散热设备、阀门与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安装;
3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及调试的情况;
4分室(区)热量计量设施安装和调试的情况;
5散热器恒温阀的安装。
8.2采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热力入口装置的选型;
2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和调试的情况;
3水力平衡装置的安装及调试的情况;
4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及各种阀门的安装。
8.3采暖管道的保温层、防水层施工。
8.4采暖系统安装完成后的系统试运转和调试。
8.5采暖节能工程质保资料要求
①采暖节能工程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的类型、材质、规格和外观质量应具有合格证,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证明至少一份,并有进场施工验收记录。
(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认可)。
②采暖节能工程应对散热器和保温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验。
复验报告应有: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的质量指标;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的质量指标。
复验报告份数: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进行复验,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送样次数不得少于2次。
9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9.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及调试的情况;
4空调系统分栋、分户、分室(区)冷、热计量设备安装。
9.2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风管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测;
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
3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加固等处的冷桥处理。
9.3各种空调机组的安装、与风管连接的情况及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检测。
9.4风机盘管机组的选型及安装和调试的情况。
9.5空调与通风系统中风机的选型及安装。
9.6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选型及安装。
9.7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装置、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选型及安装。
9.8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隔热层、防潮层选材。
9.9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及配件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安装和冷桥隔断的措施。
9.10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的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和调试检测。
9.11通风、空调节能工程质保资料要求
①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的类型,材质规格,外观等质量应具有合格证,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证明至少一份。
并有进场施工验收记录。
(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认可)。
质量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应有:
(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试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2)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3)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4)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②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应对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行见证复验。
复验报告应有:
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的质量指标;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的质量指标。
复验报告份数:
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10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0.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
10.2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情况。
10.3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试运转及调试情况。
10.4空调与采暖工程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①空调与采暖工程冷热源及其管网节能工程的设备、辅助设备、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的类型、材质、规格、外观等质量应有合格证,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证明至少一份。
并应有进场验收记录。
质量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应有:
(1)锅炉的单台容量及其额定热效率;
(2)热交换器的单台换热量;(3)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额定的冷量(制热量)、输入功率;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4)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调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名义制冷量、输入功率及能效比(EER);(5)蒸气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名义制冷量、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6)集中采暧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耗电输热比(EHR);(7)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输送能效比(ER);(8)冷却塔的流量及电机功率;(9)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②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应对绝热管道、绝热材料进行见证复验。
复验报告应有: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的质量指标。
复验报告份数: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份)。
1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1.1锅炉房动力用电、冷却塔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计量设备安装。
11.2住宅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照明的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装置安装。
11.3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节能装置安装。
11.4低压配电系统及照明系统检测。
11.5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质保资料要求
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应具有合格证,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证明至少一份,并有进场施工验收记录,(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认可)。
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内容应有:
(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效率;
(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
②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复验。
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节能规范12.2.2条规定。
复验报告份数: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份)。
12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
12.1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了各项测试、试验。
12.2测试、试验的批次、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12.3测试、试验的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2.4系统节能测试检测要求
建筑节能工程的采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检测。
系统性能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有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系统节能性检验报告。
受季节影响未进行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具体检测项目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
序号
检测项目
抽样数量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1
室内温度
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低于1℃
2
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9~1.2
3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5%~1%
4
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92
5
各风口的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5%
6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0%
7
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20%
8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全数
≤10%
9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10%
七、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2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1.3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2.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八、建筑节能资料整理验收内容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有关规定,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且为一个重要分部工程),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1、节能工程资料整理顺序及内容
1.1建筑工程
1、企业资质证件;
2、招标施工合同;
3、节能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4、施工技术方案;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培训记录;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技术交底;
7、建筑节能材料检验测试送样策划书(计划书);
8、建筑节能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9、建筑节能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节能材料复试报告(一证一单顺序装订);
10、现场施工试验报告;
11、建筑节能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墙构造钻芯检验,外窗气密性检测);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建筑安装工程
1、企业资质证件;
2、招标施工合同;
3、节能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4、施工技术方案;
5、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培训记录;
6、施工作业技术交底或施工作业指导书;
7、建筑节能工程设备检验测试送样策划书(计划书);
8、建筑节能工程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9、建筑节能设备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性能参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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