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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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丽水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丽水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各县教育局、直属单位: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有利于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逐步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形式
20XX年全市继续实行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这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与考试
命题要求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聘请省有关专家指导、审核。
试卷卷首统一冠以“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字样。
2、命题以《20O9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
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丽水实际把握考试范围、考试要求和试题难度,保持相对稳定性。
3、命题应加强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20XX年各学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
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政治社会等五科,考试日期、考试科目所用时间、卷面分数、考试形式见下表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卷面分数考试形式6月13日上午8:
30-10:
30语文120分闭卷下午2:
00-4:
00科学150分闭卷4:
40-6:
00政治·社会80分闭卷6月14日上午8:
30-10:
30数学120分闭卷下午2:
00-3:
40英语120分闭卷、听力测试
注:
①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政治·社会》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10分。
②各科考试均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技能测试
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按《丽水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由各县教育局组织考试,满分30分。
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各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满分15分。
信息技术测试。
信息技术测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各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满分5分。
参加浙江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考,分数按满分计。
3、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包括文化考试590分和技能测试50分,总分为640分。
阅卷与成绩评定
1、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观题的阅卷分科目由各县教育局轮流承担,客观题由市教育招考中心统一组织。
2、试卷的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并体现开放性、宽容性、激励性以及思维的过程性。
对开放性、探究性的主观题,阅卷前要统一评分标准,阅卷后认真复查,作文阅卷要坚持三人独立阅卷制度,确保评分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3、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
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
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线由各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学业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和阅卷的补考,补考成绩不作为升学成绩。
高中招生以分数形式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各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县、校两级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机构,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应做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学校应当依照所建立的《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全程、全面、客观、公正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励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20XX年应届毕业生应有三年的学生成长记录。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等第测评”两部分组成。
初中毕业生素质测评工作由各县教育局制定具体办法进行。
四、优惠加分
下列考生享受5分加分:
1、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获得者;
2、参加市级各项素质特长比赛,前1-3名获得者;
3、参加县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
4、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
下列考生享受10分加分:
1、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会演、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省级会演、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市级会演、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
3、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4、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二等奖获得者;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下列考生享受15分加分:
1、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发明奖获得者:
①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
②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参加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以及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下列考生享受20分加分: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
2、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
3、少数民族学生。
以上四项优惠不重复累计享受,如同时符合上述一项以上条件的考生,按其中高分一项享受。
没有特殊说明,特长类优惠加分项目时限均限定为初中阶段。
五、招生录取
1、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严格执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民办初中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民办初中和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几项补充规定》。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
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3、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各级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所有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思想表现优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
要求进入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学习的学生的思想表现及等第要求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决定。
4、20XX年不再执行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制度,但继续实行音体美特长生、少数民族计划单列等招生改革制度。
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必须在招生前制定招生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特长生除参加特长测试外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5、20XX年继续实行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制度,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分配生计划扩大到50%以上。
分配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招收分配生必须在招生前由各县制定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由各县按分配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划线录取。
分配生录取应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确定。
6、重点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目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外与招生工作相关联的测试与笔试。
7、各县普通高中和中职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普职1:
1比例编报;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号按招生计划分配,职业学校市级及以上示范专业和民办中职学校允许少量跨县招生。
8、各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高中段民族教育工作,可采取计划单列,举办民族班等途径和措施,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初升高比例,努力推动高中段民族教育的发展。
9、烈士子女可根据志愿安排到省级重点中学。
六、其它配套制度
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与考评制度等,杜绝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
学业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要求,考试费用的收支,高中招生办法(含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贫困学生的补助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使每一位教师、初三学生和家长人人知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诚信制度
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
各级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参加组织施考、监考、阅卷、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
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使有关人员明确各项目测评和综合评语撰写的内容,基本程序和要求,统一标准和尺度。
通过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4、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制定相应制度,实行社会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县教育局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5、考评制度
各县教育局要加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
建立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工作考核制度,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评价和考核。
七、本《工作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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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 20 XX 年初 毕业生 学业 考试 高中 招生 录取 工作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