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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0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
二、矿产资源现状
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及保障程度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二、矿产资源勘查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重点工程
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二、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四、矿产资源集约开发与综合利用
五、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六、利用区外、国外的资源与市场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五、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六、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七、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严格依法实施规划
二、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
四、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
五、实施科技兴矿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附表:
附表1-附表7略
附表8广西各市矿山数及有关矿产总量调控指标表
附表9广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
附表10广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表
附表11广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12广西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13广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4广西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15广西矿业经济区规划表
附表16广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附表17广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附表18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表19广西矿山土地复垦规划表
附表20国家规划矿区一览表
附表21自治区规划矿区一览表
附表22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一览表
附表23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一览表
附表24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森林公园一览表
附表25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一览表
附表26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地质公园一览表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产出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广西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要求,结合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以及广西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工作实际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规划》是指导广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作必须符合本规划。
规划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录中所列除铀矿以外广西已发现的矿产。
规划范围为广西境内陆地、岛屿。
规划基期年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至2015年,展望至2020年。
第二章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
广西地处祖国南部,南临北部湾,与海南省隔海相望,东连广东,东北接湖南,西北靠贵州,西邻云南,西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毗邻,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世居壮、汉、瑶、苗等12个主要民族,2007年末总人口5002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944万,占38.86%。
全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长冬短,气温较高,降雨量较大;陆地区域面积23.67万km2,以山地、丘陵为主,约占总面积的69.8%,耕地面积6322.05万亩,占土地面积的17.81%;大陆海岸线长1595km;地表河流众多,总长3.4万km,水域面积约4700km2。
广西属沿海、沿江、沿边地区,位于华南、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
广西经济自“十五”以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07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GDP)5955.6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
第一产业1241.35亿元,占20.9%;第二产业2425.30亿元,占40.7%;第三产业2289.00亿元,占38.4%;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3%、53.5%和38.2%;2003~2007年,全区GDP年均增长12.8%。
2007年全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555元,较上年增长13.8%,2003~2007年平均年增长11.8%。
矿业是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2007年全区规模以上矿业和相关能源与原材料加工制造业工业增加值572.43亿元,占当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7.68%,矿业在全区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矿产资源现状
(一)矿产资源特点
矿产资源种类多、分布广泛。
广西位于华南板块的南端,大地构造分属扬子陆块和南华活动带,矿产资源丰富。
截至2007年底,广西已发现矿种145种(含亚矿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97种,约占全国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226种)的42.92%;在45种主要矿产中,广西有30种,包括:
煤、铁、锰、钛、铜、铅、锌、铝、钨、锡、锑、镍、钴、钼、金、银、萤石、磷、硫铁矿、重晶石、滑石、水泥灰岩、高岭土、耐火粘土、石膏、膨润土、饰面花岗岩、蚀面大理岩、稀有金属矿产等。
全区14个市均有矿产资源分布,其中,铝土矿、锰矿主要分布于桂西百色、崇左地区,锡、铅、锌等主要分布在桂西北河池地区,高岭土主要分布在桂南北海地区,水泥用灰岩、重晶石等主要分布在桂中柳州、贵港、来宾地区,花岗岩石材、钛铁矿等主要分布在桂东梧州、贺州地区,煤矿主要分布在桂西百色和桂中来宾合山等地区。
资源储量大、集中度高。
有色金属(锡、锑、铅、锌、铝、钨)、黑色金属(锰、钛)、贵金属(银、金)、饰面石材和其它非金属(膨润土、重晶石、高岭土、滑石、水泥用灰岩、水泥用页岩和泥岩等)保有资源储量较大,为广西优势矿产。
其中,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的有锰、锑;居第二位的有锡、离子型稀土、水泥用灰岩;居第三位的有重晶石、独居石(轻稀土)、饰面用花岗岩(包括辉绿岩);居第四位的有钨和铝;居第五位的有锌、银、高岭土和滑石。
同时,矿产资源集中度较好,铝、锰、锡等优势矿产主要分布于桂西地区,且与之开发相配套的能源充足,有利于矿产资源的规模化产业化开发。
铁、煤、磷等大宗矿产短缺。
广西铁、煤、石油、铜、磷等国民经济支柱性大宗矿产已查明资源储量少,且多为贫矿。
铁矿保有资源储量少,以褐铁矿、赤铁矿贫矿为主,只能与区外的富铁矿搭配使用;煤矿大部份为低热量的褐煤和高灰、高硫、低发热量的烟煤,且产出厚度薄、规模小、分布散,需控制使用;陆上石油仅有百色盆地油田;铜矿、磷矿保有资源储量少,矿床规模小,品位低,难利用。
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小矿多,大矿少。
广西矿床规模有少量特大型和大型矿床,但以中小型为主,全区保有资源储量的能源及固体矿产地共2293处(含共伴生矿产),其中大型139处、占6.06%,中型303处、占13.21%,小型1851处、占80.73%。
同时,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如高硫高砷金矿、碳酸锰矿、松软锰矿、宁乡式铁矿、胶磷矿等)、综合矿较多,利用难度较大。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广西地质研究和中小比例尺地质调查程度较高。
到2007年底,完成了全区1:
20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1:
25万区域地质调查10幅,占全区28个图幅数的35.7%;完成1:
5万区域地质调查151.46幅,占全区587个图幅数的25.8%,面积7.04万km2,占全区面积的30%;完成全区1:
100万航空磁法测量;完成1:
20万航空磁法测量20.07万km2;完成1:
5万航磁测量13.49万km2;完成全区1:
100万重力测量;完成1:
20万区域重力测量21.39万km2,约占全区面积的90.6%;完成全区1:
20万重砂测量;完成1:
20万区域化探测量(涠州、斜阳岛32km2除外);完成1:
5万化探测量约6万km2;完成全区1:
50万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编制了广西第三代1:
50万数字地质图,建立了广西1:
250万、1:
50万、1:
20万数字地质图空间数据库,1:
100万、1:
20万区域重力数据库,1:
100万航磁数据库,1:
25万遥感影像图数据库,1:
20万区域地球化学数据库,1:
20万自然重砂数据库,工作程度数据库,矿产地数据库,二轮区划数据库等。
截至2007年底,全区共发现各类矿床、矿点近万处,其中查明并保有资源储量的矿产地2293处。
已开展普查以上并查明保有资源储量的能源矿产地237处,其中达详查及以上工作程度的占70%;铝、锰、铅、锌、锡、铜、钨、镍、金、银、高岭土、重晶石、滑石、水泥灰岩、膨润土等重要矿产已开展过普查以上并查明保有资源储量的矿产地985处,以锰、锡、铅、锌、铝、金等勘查程度较高,铜、镍、钨、高岭土等勘查程度相对较低;其他矿产已开展过普查以上并查明保有资源储量的固体矿产地1071处,其中金属矿产地328处、非金属矿产地743处。
截至2007年底,广西共有有效探矿权1799项,涉及矿种49种,探矿权面积31305.15km2,占全区面积的13.22%。
其中预查7项,面积174.83km2;普查1724项,面积29548.66km2;详查46项,面积801.87km2;勘探22项,面积779.79km2。
全区“十五”期间地质勘查年均投入主要工程量为:
钻探约1.5万m、坑探约0.3万m、井探约3.2万m。
进入“十一五”后矿产勘查投入大幅度增加,至2007年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为:
钻探10.59万m、坑探3.82万m、井探2.86万m,主要用于勘查有色金属、贵金属和非金属矿产。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素有“有色金属之乡”之称。
近年来,矿业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
截至2007年底,全区共有矿山5096座,其中大型矿山30座,中型矿山97座,小型矿山2024座,小矿2945座,从业人员13.41万人。
开采矿种以煤、锰、铜、铅、锌、铝、锡、金、滑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粘土等为主,年产矿石总量13884.23万吨。
全区有色金属矿产平均回采率、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分别为83.46%、10.4%和66.39%;锰矿平均回采率、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分别为78.99%、10.9%和56.3%;煤炭平均回采率为76.5%;普通萤石、耐火粘土、硫铁矿、重晶石、滑石、高岭土、磷矿、膨润土、石膏等几种非金属矿平均回采率为77.72%;全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约为30%。
总体上,国有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较高,采选综合回收率达65%以上;但小型矿山矿产资源利用水平仍然较低。
矿业及其加工业在广西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产业地位。
2007年,全区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矿业(采选业)现价工业增加值76.11亿元,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5.01%;全区规模以上矿业及相关能源与原材料加工制造工业实现增加值572.43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7.68%。
矿业开发为广西冶金、建材及后续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目前,百色—平果铝业基地、大新锰业基地、南丹大厂锡多金属生产基地、柳州—贵港水泥生产基地、象州重晶石生产基地、龙胜滑石开发基地、合浦高岭土开发基地等七个矿业开发基地的建设初步形成,并进一步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截止2007年底,全区5096座矿山中,非金属矿山(含建材类)占87.3%,其中大部分又以露天开采为主,对地表环境破坏强度较大,全区矿山累计占用或破坏土地面积20736.27公顷,其中,采场占用16714.2公顷,固体废物堆放占用2139.16公顷,尾矿库占用1377.15公顷,地面塌陷破坏505.76公顷。
“十五”以来,全区初步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实施了新建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和环境工程“三同时”制度,矿山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到2007年底,全区共有403座矿山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累计投入资金4亿多元。
到2007年底,全区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681.14公顷,总恢复治理率为17.7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勘查投入相对不足,资源保障形势严峻
广西地质勘查投入主要由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和社会资金构成。
“十五”期间,广西地质勘查投入年均增幅约为5%,进入“十一五”投资增幅已超过10%,到2007年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达2.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占19.7%、地方财政占15.4%、社会资金占64.9%,社会资金已成为广西矿产勘查的主要资金来源。
但从总体上看,随着找矿难度的增加,矿产勘查投入仍显不足,新发现矿产地和新增查明资源储量不多,主要矿产储采比下降,保有资源储量不断减少,大、中型老矿山后备接替资源匮乏,现有大中型矿产勘查基地偏少,资源保障形势十分严峻。
2、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
矿山数量特别是小矿偏多,一些矿区矿山布局不合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现象仍较严重。
采、选、冶、加工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优势矿产品的深加工水平不高,原矿、初级加工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部分矿山企业管理水平及生产效率低下,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差。
3、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
全区大多数小矿山开采、选冶技术和装备相对落后,采选综合回收率不足50%;大部分矿床的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程度较低,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尾矿综合利用和二次回收利用率低;资源浪费和破坏较为严重。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滞后,重开发轻保护现象突出
矿产开发导致矿山植被、景观、土地、水体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三废”达标排放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较低,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仅17.75%,局部地区水源、大气、土地受到严重污染,地面塌陷、沉降、山体开裂、崩塌、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因资金问题,大部分已关闭矿山和相当部分小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未能有效开展,被破坏废弃的土地未得到及时复垦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多元投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尚未建立。
5、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不健全,勘查开发监督管理较薄弱
矿业法律法规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配套政策不尽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勘查开发监督管理较薄弱;依法开展勘查开采活动的意识不强,圈而不探、以采代探、乱采滥挖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尚未根本好转。
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及保障程度
“十一五”乃至今后十至十五年,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工业兴桂”战略的深入推进,广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展开,资源消耗高速增长,资源供需形势将十分严峻。
受资源赋存特点、条件和勘查难度所限,广西煤、铁、磷等大宗矿产资源储量难以大幅提高,其它矿产的资源储量增长也有一定限度,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更显突出。
据预测,到2015年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种主要矿产资源的需求大致为:
煤炭14128万吨、铁矿石3797万吨、锰矿石587万吨、铝土矿2000万吨、铅金属38万吨、锌金属64万吨、锡金属7万吨、钨金属(WO3)2900吨、锑6.5万吨、金6000kg、硫铁矿石100万吨、重晶石144万吨、滑石66万吨、高岭土300万吨、水泥用灰岩8695万吨(附表7)。
根据广西现有矿山采选生产能力和规划期间新增矿山生产能力,到2015年能满足市场需求的矿种有铝土矿、钨、稀土、银、水泥灰岩、高岭土、滑石、重晶石等,部分可销往区外、国外;可部分满足市场需求的矿种有锰、金、硫铁矿、锡、锑,市场保障率为20~85%;煤、铁、铜、石油等长期缺额大,市场保障率均低于10%,绝大部分靠从区外或国外购进,磷、钾盐几乎全部依赖区外供给。
据预测,到2010年,煤、铁、锰、钛、铝土矿、铜、铅、锌、钨、锡、锑、金、银、硫铁矿、普通萤石、重晶石、滑石、高岭土、水泥灰岩、轻稀土、石膏、膨润土等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均能满足届时矿山开采需要,其中基础储量将消耗完的有锑、重晶石、轻稀土矿等;到2015年,普通萤石、锑等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将不能满足届时矿山开采需要,其中基础储量将消耗完的有滑石、普通萤石等;到2020年,滑石等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将不能满足届时矿山开采需要,锰、钛、铝土矿、铜、铅、锌、钨、锡、金、银、高岭土、饰面用大理岩等矿产的基础储量亦将消耗殆尽。
因此,迫切需要加强矿产勘查,大幅度新增资源储量并及时提升资源储量级别,以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和“工业兴桂”的战略决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依法治矿和科学办矿为准则,以西部大开发和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契机,以加快铝土矿、锰矿、高岭土等区内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利用为主题,大力发展一批大、中型矿山及深加工的资源型企业;以矿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发展铝材及锰、锡、锌、高岭土等矿产品深加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益;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强科技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资源勘查效果和综合利用水平。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利用区外和周边国家的矿产资源和市场;统筹兼顾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管理过程中,坚持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原则。
依托资源优势,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结合实际,发展地方特色矿业,将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二)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
把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摆在首位。
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勘查,力争在短缺矿种的勘查上有所突破;优势矿产的资源储量,继续确保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依靠科技进步、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提高有色金属、贵金属等矿产的采选综合回收率;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合理开采,综合利用,提高共伴生矿产的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坚持矿产开采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努力推进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尾矿、废物的再利用及循环利用。
(三)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原则。
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和政府与企业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中的各自职责,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建立并完善适应广西实际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原则。
把握西部大开发和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开放区内矿业市场,营造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前来勘查、开发矿产资源。
充分利用外省和周边国家的优质煤、富铁矿、磷矿、钾盐等矿产,积极引导区内企业跨省跨国勘查开发矿产资源。
(五)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大力恢复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
重点抓好重要矿区、交通干线、江河沿线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促进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六)资源开发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相统一原则。
坚持“谁破坏、谁复垦”原则,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土地的破坏,最大限度复垦利用被破坏的土地,促进矿山废弃土地复垦,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七)科技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原则。
加强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视研究并运用适合广西特点的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结合国内外先进理论和技术的引进和应用,争取锰、锡、铅锌、金银等矿产的找矿新突破,增强矿产品转化及多层次、深加工能力,提高矿产品价值的科技含量。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勘查新格局基本形成,区内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有所缓解。
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力度,力争重要矿产资源及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取得突破,资源总体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加大科技投入,切实解决中低品位及难选冶、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问题,研发尾矿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建设一批具有鲜明循环经济特征和清洁生产特征的无废矿山和绿色矿山;构筑高度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被破坏废弃的土地得到及时复垦利用,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形成矿业开发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局面。
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广西短缺矿产资源供应渠道基本稳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二)2010年目标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完成1:
25万区域地质调查3.38万km2;1:
5万区域地质调查1.02万km2;1:
20万区域重力调查2.25万km2;1:
5万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1.02万km2。
开展全区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与资源潜力评价,以及铝、锰、锡、铅、锌、镍等重要矿产的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围绕南岭、右江、丹池、桂中、大瑶山、桂东南等矿产资源集中区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推进已有大中型矿山与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的深部勘查工作,预期新发现矿产地25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10~15处,提交一批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333及以上)(专栏一)。
专栏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主要指标
指标
2008~2010年
2011~2015年
属性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处)
10~15
8~10
预期性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一水铝土矿(矿石万吨)
15000
5000
高铁三水铝土矿(矿石万吨)
10000
15000
煤(矿石万吨)
5000
5000
锰(金属万吨)
1000
1500
锡(金属万吨)
8
15
钨(WO3万吨)
6
10
铅锌(金属万吨)
300
200
镍(金属万吨)
10
10
锑(金属万吨)
10
10
铜(金属万吨)
10
10
金(金属吨)
30
50
银(金属吨)
2000
2000
高岭土(粘土量万吨)
5000
500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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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