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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郭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模板
XX市XX区
郭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送审稿)
XX区郭坑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
目录2
前言3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1-
第一节区域概况-1-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主要问题-2-
第二章规划目标8
第一节规划目标8
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11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4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4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调整18
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22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2
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24
第三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25
第四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7
第五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29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31
第一节土地政策分区与管制规则31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33
第六章村土地利用控制40
第一节村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40
第二节村土地利用管制42
第七章近期规划(2010年)43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4
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44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45
第三节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46
第四节扩大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47
前言
土地是十分宝贵、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实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促进郭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市XX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XX市XX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郭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土地资源特点,在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XX市XX区郭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郭坑镇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原则、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各行业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指导全镇依法开展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实施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年为2010年。
《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郭坑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与资源环境
郭坑镇位于117°42′E-117°48′E,24°32′N-24°36′N之间,地处九龙江溺谷地带,东与XX市角美镇接壤,南隔北溪与朝阳镇相连,西隔北溪与朝阳镇相望,北依XX县境,距XX市区中心10公里,距厦门经济特区68公里。
郭坑镇东北部为丘陵区,西南部为漳州平原东部的一部分。
境内水系发达,全省第二大河流九龙江沿镇南边缘向东环流而过,经XX市角美镇、紫泥镇汇入台湾海峡。
郭坑镇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终年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平均气温21.4℃,年降雨量1400-1500㎜,无霜期可达334天。
土壤以砖红壤性红壤和水稻土为主,优越的自然地理和气候为农业和林业的多种经营活动提供极有利的条件。
境内主要矿产资源有花岗岩、粘土、北溪淡水沙等。
二、社会经济发展
郭坑镇2005年辖7个行政村(郭坑、口社、院后、篁卿、汐浦、扶摇、洛滨)、一个镇办农场和3个居委会。
本镇是XX市对外交通的重要枢纽,鹰厦铁路漳州支线和省道郊柏线在辖区内组成十字穿越全镇,水上航运可直达龙海、厦门。
由于临近XX市区及XX县城,郭坑镇接受两地的经济辐射作用较大,是XX区主要农业、工业生产基地。
本镇农业以粮、果、食用菌等生产为主,形成高优农业群体;工业以食品加工、饲料、包装、建材等行业为主。
郭坑镇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工业卫星镇,XX市首批23个重点(卫星)城镇之一,2000年8月又被市委、市政府列入全市15个卫星城镇行列。
2005年。
该镇实现工业总产值7.4亿元,比增26%,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2.5亿元,比增26%;出口总额4400万元,比增30%;工商税收1384万元,比增43.5%;农民人均纯收入4848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郭坑镇土地总面积3673.88公顷,其中,农用地2641.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1.89%;建设用地506.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80%;未利用地525.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31%。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648.6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24.56%;园地面积689.4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26.10%;林地面积1040.8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39.41%;其他农用地面积262.2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9.93%。
1、耕地
耕地总面积648.64公顷,其中水田、水浇地、旱地面积分别为192.34公顷、2.10公顷、454.20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29.65%、0.32%、70.02%。
耕地主要分布在镇域西北部和沿九龙江北溪地带。
2、园地
园地面积总共689.47公顷,其中果园面积631.47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91.59%,茶园面积58.00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8.41%。
园地主要分布在镇域中部。
3、林地
林地面积1040.81公顷,其中,有林地854.72公顷,占林地面积93.60%;灌木林地0.44公顷,占林地面积0.04%;其它林地185.65公顷,占林地面积17.84%。
林地在镇域的北部和东部集中分布。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262.29公顷,主要是坑塘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面积分别为113.91公顷和126.51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43.43%和48.23%。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464.7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91.67%;交通水利用地41.4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8.18%;其他建设用地0.7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0.15%。
1、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72.3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8.61%,在郭坑镇区集中分布。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92.3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1.39%,主要分布在九龙江北溪沿岸和镇区北部。
2、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1.47公顷,以鹰厦铁路漳州支线和省道郊柏线用地占大份额,铁路用地22.73公顷,公路用地13.73公顷,水库水面5.01公顷,分别占全镇交通水利用地总量的54.82%、33.10%、12.07%。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0.77公顷,占全镇建设用地的0.15%。
(三)未利用地
郭坑镇的未利用地主要是河流水域,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自然保留地,面积合计529.69公顷。
未利用地中水域面积338.96公顷,占全镇未利用地总面积的64.48%。
自然保留地主要分布在镇域的东部丘陵地区,面积186.73公顷。
专栏1郭坑镇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
地类名称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
亩
公顷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2885.1
192.34
5.24
水浇地
31.5
2.10
0.06
旱地
6813
454.20
12.36
小计
9729.6
648.64
17.66
园地
10342.1
689.47
18.77
林地
15612.1
1040.81
28.33
其他农用地
3934.4
262.29
7.14
合计
39618.2
2641.21
71.89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
4085.8
272.39
7.41
农村居民点
2885.3
192.35
5.24
小计
6971.1
464.74
12.65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341
22.73
0.62
公路用地
205.9
13.73
0.37
港口码头用地
0
0
0
水库水面
75.1
5.01
0.14
水工建筑用地
0
0
0
小计
622
41.47
1.13
其他建设用地
11.5
0.77
0.02
合计
7604.6
506.97
13.80
未利用地
水域
5084.4
338.96
9.23
自然保留地
2801
186.73
5.08
合计
7885.4
525.69
14.31
总计
55108.2
3673.88
100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一)农用地为主
农用地是全镇用地类型中的主要部分,占全镇土地面积的71.89%,耕地中主要为旱地,部分水田,多分布于镇区西部及九龙江北溪沿岸。
园地主要为果园,少量茶园,集中分布于镇区中部及东部。
林业用地比重大,占农用地总面积39.4%,多分布于镇区东部及东南部,少量分布于镇区北部。
建设用地的面积占的比例相对较低。
(二)土地利用结构东西差异明显
郭坑镇西部的建设用地分布相对集中,此外还有大量的耕地分布,东部地形以丘陵为主,主要是园地和林地。
(三)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高
建设用地中城乡用地比重大,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1.67%,城镇用地集中于郭坑村,交通用地比重小,仅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
三、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成效
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发挥了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为郭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妥善处理了土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体现在:
1、切实保护了基本农田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土地利用方针,强化对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控制。
通过用途分区,明确了基本农田的保护范围,树立法定保护屏障,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有效地保护基本农田。
2、有效保证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规划的实施为本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并统筹安排新增工矿用地的空间布局,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保证了合理的用地需求,促进了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3、进一步优化了用地结构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积极引导工业向郭坑工业集中区集中。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利用自然条件优势和土地资源特点,适度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生产、生活、生态用地都得到了优化配置。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上轮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了耕地保护,保障了粮食安全。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用地需求与供给矛盾凸显
“十五”期间本镇社会经济加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使得上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内容已逐渐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耕地保养不够,生态环境得不到有效保护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粮食年年丰收,出现供过于求,种粮效益逐年减少,致使部分农民不愿把主要劳力、资金投在农业上,甚至不施肥料,导致耕地土壤肥力下降,有机质含量减少。
此外,“三废”污染随着工业发展也日趋严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影响了农业及水产养殖业的生产。
3、农村居民点整治任务艰巨
规划实施期间,由于农村居民用地意识落后、两栖人口问题的加重、农村宅基地产权流转制度的不完善、部分农村住房建设无序发展等,整治任务艰巨。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规划目标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在保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同时提高的前提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利用上的保证,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一、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将减少占用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审批的重要依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
加强耕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
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加大受灾耕地复垦力度,迅速及时复垦灾毁耕地。
大力发展适合山区的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通过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的利用率。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保护基本农田,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查,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鼓励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开展基本农田建设。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定。
在现有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利于耕地保护、有利于协调建设用地布局原则,对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
严格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63.54公顷任务数(包括增划基本农田,在规划实施时,如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占用基本农田时,且占用基本农田规模不超过基本农田保护区增划的耕地数量的,属符合规划,由原增划的耕地冲抵占用的基本农田,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三)提高耕地质量,补充优质耕地
1、推进耕地整理
全面推进耕地整理,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2、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规划至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00公顷,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土地可持续利用能力。
二、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提高节约集约水平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控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安排时序,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引导城镇、工业及农村建设向集约化发展,杜绝圈而不用、小项目大圈地等浪费土地的行为。
2、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
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村镇更新改造,重点加快“空心村”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合理配置工矿用地
1、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优先开发缓坡丘陵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和废弃地,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为未来工业发展奠定基础。
2、控制工矿用地扩张速度
严格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合理调控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防止过度扩张。
3、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
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制定合理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重点保障与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
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促进地区产业链的形成。
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
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一)严格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围绕建设生态镇的战略目标,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实施生态保护小区、交通沿线保护区段以及北溪沿岸等多个保护区域的植被、水源涵养保护工程。
实施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
(二)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工矿废弃地恢复重建
重点整治九龙江北溪郭坑镇流域,加强流域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加强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制。
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为494.51公顷(7417.65亩)和202.66公顷(3039.90亩)。
至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45.6公顷(684.00亩),其中,2006-2010年补充耕地12.31公顷(184.65亩)。
规划期内,确保663.54公顷(9953.15亩)的基本农田数量,并保证质量不降低。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分别达到357.26公顷(5358.90亩)和429.32公顷(6439.80亩)。
其中,2010年和202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为321.06公顷(4815.90亩)和396.50公顷(5947.50亩)。
至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6.63公顷(249.45亩),占用耕地7.55公顷(113.25亩);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98.54公顷(2978.10亩),占用耕地154.08公顷(2311.20亩)。
三、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
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84平方米。
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70平方米(见专栏2)。
四、土地生态保护目标
规划期间,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大水域的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实现从源头上治理污染,至2020年力争生态环境质量达到XX市总体水平;至2020年,改善土地生态系统效益,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态区域。
专栏2郭坑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公顷
亩
公顷
亩
公顷
亩
一、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648.64
9729.60
494.51
7417.65
202.66
3039.90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663.55
9953.25
663.54
9953.15
约束性
园地面积
689.47
10342.10
1324.75
19871.25
1495.55
22433.25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040.81
15612.10
761.56
11423.40
745.93
11188.95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506.97
7604.60
357.26
5358.90
429.32
6439.8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464.74
6971.10
321.06
4815.90
396.50
5947.5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72.39
4085.80
99.03
1485.45
189.16
2837.4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42.23
633.45
222.03
3330.45
207.34
3110.10
预期性
二、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63.11
946.65
208.68
3130.2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16.63
249.45
198.54
2978.1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7.55
113.25
154.08
2311.2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
12.31
184.65
45.60
684.00
约束性
三、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84
70
约束性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总体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适度进行农用地结构调整,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时开发未利用用地,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
至2010年,农用地面积268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13%,比2005年的71.89%增加1.24%(面积增加45.44公顷);建设用地规模420.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4%,比2005年的13.80%减少了2.36%(面积减少8.24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566.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3%,比2005年的14.31%增加1.12%(面积增加41.10公顷)。
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266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55%,比2005年的71.89%增加0.66%(面积增加24.31公顷);建设用地规模429.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9%,比2005年的13.80%减少2.12%(面积减少77.65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579.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6%,比2005年的14.31%减增加1.45%(面积增加53.35公顷)(见专栏3)。
专栏3郭坑镇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用地
类型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6-2010年净变化量
2006-2020年净变化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农用地
2641.21
71.89
2686.65
73.13
2665.52
72.55
45.44
24.31
建设用地
506.97
13.80
420.44
11.44
429.32
11.69
-86.54
-77.65
未利用地
525.69
14.31
566.79
15.43
579.04
15.76
41.10
53.35
合计
3673.88
100
3673.88
100
3673.88
100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适度进行农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农用地结构比例。
总体上,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控制指标(见专栏4)。
(一)耕地
至2010年,耕地量为486.2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为18.10%,比2005年的24.56%减少6.46%(面积减少162.36公顷);至2020年耕地量为202.66公顷,占全区农用地面积比例为7.60%,比2005年的24.56%减少16.96%(面积减少445.98公顷)。
(二)园地
至2010年,园地面积1006.3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为37.46%,比2005年的26.10%增加11.35%(面积增加316.88公顷);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1350.4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为50.66%,比2005年的26.10%增加24.56%(面积增加661.01公顷)。
(三)林地
至2010年,全区林地面积737.4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7.45%,比2005年的39.41%减少11.96%(面积减少303.37公顷);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742.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7.84%,比2005年的39.41%减少11.57%(面积减少298.81公顷)。
(四)其他农用地
至2010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456.5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的16.99%,比2005年的9.93%增加7.06%(面积增加194.29公顷);2020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370.3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为13.90%,比2005年的9.93%调整到增加3.97%(面积增加108.08公顷)。
专栏4XX区农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用地
类型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6-2010年净变化量
2006-2020年净变化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耕地
648.64
24.56
486.28
18.10
202.66
7.60
-162.36
-445.98
园地
689.47
26.10
1006.35
37.46
1350.48
50.66
316.88
661.01
林地
1040.8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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