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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预防知识汇总
事故预防知识
大量的工伤事故统计分析资料表明,工伤事故与操作者年龄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工伤事故频率的最大值发生在18岁到30岁之间,而且发生在人厂工作的第一、二年,即刚人厂的新工人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
青年工人易发生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缺乏事故预防知识,所以本章重点介绍一般生产工人都能需要的、通用的事故预防知识。
这些知识主要包括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起重伤害、防车辆运输伤害、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安全色、安全标志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
下面将分别加以介绍。
在生产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的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前提。
如果能即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就可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事故预防知识对如何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操作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作为在生产岗位上的企业员工,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掌握事故预防知识,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分别介绍事故预防知识。
一、车辆运输伤害事故的预防
厂内运输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运输作业,但是如果对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车辆带病运行,就容易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的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厂内交通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
因此,车辆运输事故预防的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决不能掉以轻心。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有以下规律:
1.与时间有关,每天7点到15点半的事故最多;
2.和驾驶员的年龄有关,一般18-40岁的人居多,其中,18-25岁的占25%,25-40岁的占32.5%;
3.受伤部位以腿、脚为最多。
车辆事故可分为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出轨和搬运装卸中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
造成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违章驾车。
事故的当事人,由于不按有关规定驾车行驶,扰乱正常的厂内搬运秩序,致使事故发生,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会车和违章装载等。
2.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正确地观察和判断道路情况而造成失误,如情绪急躁等原因引起操作失误而导致事故。
3.车况不良。
车辆的安全装置或调速装置等部件失灵或不齐全,带“病”行驶。
4.道路环境差。
厂区内的道路狭窄、曲折、物品占道或天气恶劣等原因使驾驶员操作困难,导致事故增加。
,5.管理不严。
由于车辆安全行驶制度没有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交通信号、标志、设施缺陷等管理方面的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预防事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员‘矩要先观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严禁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允许推车行走,严禁列车下面通过。
4.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5.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装卸货物,不得超载、超高。
7.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坐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
8.电瓶车在进入厂房内,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严禁乘人。
9.铲车在行驶时,无论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300毫米,但也不得高于500毫米。
10.严禁任何人站在车铲或车铲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车门上随车行驶。
11.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2.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时,严禁带人、双手撒把或速度过快,更不得与机动车辆抢道争愧在厂房内严禁骑自行车。
二、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很普遍,在使用机械设备的场所几乎都能遇到。
一旦发生事故,轻则损伤皮肉,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机械伤害的形式主要有:
咬人、挤压、碰撞或撞击、夹断、剪切、割伤或擦伤、卡住或缠住。
各种不同机械造成的伤害形式往往是不同的,其安全要求和事故预防措施也不尽相同。
下面只对一般的预防机械伤害的方法加以介绍。
1.机械设备应根据有关的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3.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漏电的地方。
4.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
5.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6.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使用110伏或220伏的电压。
7.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
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
8.手轮在机动时应能与转轴脱开。
9.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人机身的凹人部分内。
10.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机加工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11.操作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12.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
13.不准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
14.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15.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16.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7.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保持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
三、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
起重机械在厂矿企业的应用比较广泛,对于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但是起重机械若使用不当却很容易造成伤害事故,在有些行业每年由起重机械引起的事故要占大多数,所以,应对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引起高度重视。
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类型:
1.坠落事故:
在作业中,人或吊具、吊载的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
2.触电事故:
从事起重作业或其他作业人员,因违章操作或其他原因遭受的电气伤害事故,
3.挤伤事故:
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的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伤亡事故;
4.机毁事故:
起重机机体因为失去整体稳定性而发生倾覆翻倒,造成起重机机体严重损坏以及人员伤亡事故;
5.其他事故:
包括因误操作、起重机之间的相互碰撞、安全装置失效、野蛮操作、突发事件、偶然事件等引起的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1.起重设备没有安全保护装置和联锁装置,或者这些装置损坏、失灵;
2.起重设备自身质量有缺陷;
3.过道、扶梯、驾驶室和着陆台安装不合理;
4.操作人员违反安拿技术操作规程;
5.对起重机及其辅助设备的使用状况缺乏认真检查等。
为预防起重伤害事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起重作业人员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2.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安全装置:
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
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3.严格检验和磕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报废的应立即更换。
4.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6.起重机的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不得站人,电磁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7.吊运物品时,不得从有人的区域上空经过;吊物上不准站人;不能对吊挂着的东西进行加工。
8.起吊的东西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9.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将故障排除。
10.开车前必须先打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给予持续铃声或报警。
11.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2.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
13.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是否工作正常。
14.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好。
15.当司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
四、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规律,主要有:
1.季节性:
根据触电事故的统计表明,二、三季度事故较多。
主要是夏秋天气多雨、潮湿,降低了电气绝缘性能;天气热,人体多汗衣单,降低了人体电阻;这段时间是施工和农忙的好季节,也是事故多发季节。
2.低电压触电事故多:
低压电网、电气设备分布广,人们接触使用500V以下电器机会较多;由于人们的思想麻痹,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导致事故增多。
3.单相触电事故多:
触电事故中,单相触电要占70%以上。
往往是非持证电工或一般人员私拉乱接,不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事故。
4.触电者中青年人多:
这说明安全与技术是紧密相关的,工龄长、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对安全工作重视,出事故的可能性就小。
5.事故多发生在电气设备的连接部位:
由手该部位紧固件松动、绝缘老化、环境变化和经常活动,会出现隐患或发生触电事故。
6.行业特点;抬销刊蜘高强和粉尘、机械行业的场地金属占有系数高、化工行业的腐蚀、潮湿、建筑行业的露天分散作业、安装行业的高空移动式用电设备等,由于用电环境的恶劣条件,都是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
7.违章操作容易发生事故:
这在拉临时线路、易燃易爆场所、带电作业和高压设备上操作等情况下最明显。
触电事故有以下预防措施:
1.电气操作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5.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6.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
(1)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防护接地或接零;
(2)若使用单相手用电动工具时,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7.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
8.在进行电气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不可盲目乱动。
9.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
必须使用时,应经过安技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按规章时间拆除。
10.进行容易产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拭金属板材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消除聚集的静电。
,
11.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12.在雷雨天,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20米以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
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它们有导电的危险。
14.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5.建筑行业用电,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规程》。
五、高处坠落事故预防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包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为了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
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经确认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3.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
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6.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和拆除。
7.正确使用安全带。
坚持“高挂低用”的原则。
六、防火
防火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企业火灾事故有以下一些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
爆炸引起火灾或火灾中产生爆炸是一些生产企业(例如石油、化工、矿山企业)的显著特点。
这些企业生产中所采用的原料、生产的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多数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或生产环境存在易燃易爆的物质,如果具备了点燃引爆的条件,就会发生爆炸并导致火灾,火灾又引起爆炸。
2.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多。
可燃、易燃液体具有良好的流动特性,当其从设备内泄露时,便会四处流淌,如果遇到明火,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3.立体性火灾多。
由于生产企业内存在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流淌扩散性,生产设备密集布置的立体性和企业建筑的互相串通性,一旦初期火灾控制不利,就会使火势上下左右迅速扩展而形成立体火灾。
4.火势发展速度快。
在一些生产和储存可燃物品集中的场所,起火以后燃烧强度大、火场温度高、辐射热强、可燃气体液体的扩散流淌性极强、建筑的互通性等诸多条件因素的影响,使得火势蔓延速度较快。
发生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可燃物质。
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均可称为可燃物质。
如碳、氢、硫、钾、木材、纸张、汽油、酒精、乙炔、丙酮、苯等。
2.有氧化剂,即通常所说的助燃物质。
如空气、氧气、氯气、氯酸钾以及高锰酸钾等。
3.有点火源。
即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
如明火焰、烟火头、电(气)焊火花、炽热物体、自然发热物等。
所以只要使以上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发生事故以后,如果已经采取了限制火灾发展的措施,火灾便会得到控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会减少。
因此,企业防火措施主要包括: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
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道生炉、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眼道窜火和熬锅破漏。
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
5.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等化冰解堵。
6.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放,避免与空气接触。
7.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8.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9.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10.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11.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置,防止落人可燃物中。
12.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13.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14.钢铁水泄露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遇水会发生爆炸。
七、防爆(化学性爆炸)
工业生产中的爆炸事故有以下特点:
1.爆炸事故往往不仅单纯地破坏工厂设施、设备或造成人员伤亡,还会由于各种原因,进一步引发火灾等。
一般后者的损失是前者的10—30倍;
2.化学工业的爆炸事故最多,而且爆炸后引发火灾事故所占的比例也最高;
3.在很多情况下,爆炸事故发生的时间都很短,所以几乎没有初期控制和疏散人员的机会,因而伤亡较多。
爆炸一般分为化学性和物理性爆炸两种类型。
前者主要包括炸药、火药、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等爆炸,后者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钢铁水爆炸等。
预防爆炸事故的措施主要以下几点:
1.采取监测措施,当发现空气中的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浓度达到危险值时,就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应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必须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隔绝、置换、清洗、动火分析等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汽车、拖拉机的排气管上要安设火星熄灭器;为防止烟囱飞火,炉膛内要燃烧充分,烟囱要有足够的高度。
5.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
6.进入易燃易爆车间应穿防静电的工作服、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7.对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以及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爆炸。
8.相互接触会引起爆炸的两类物质不能混合存放;遇酸、碱有可能发生分解爆炸的物质应避免与酸碱接触;对机械作用较为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
9.对于不稳定物质,在贮存中应添加稳定剂。
10.防止生产过程中易燃易爆物的跑、冒、滴、漏防扩散到空间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以后方可进行操作。
12.锅炉、压力容器须在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安全装置保持尧好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13.废旧金属在进入冶炼炉以前必须经过检查,清除里面可能混进的爆炸物。
14.金属冶炼、浇注场地不能有积水,要保持干燥,以防高温金属液泄露遇水发生爆炸。
八、锅炉压力容器事故预防(物理性爆炸)
(一)锅炉事故的预防
锅炉是生产蒸汽或加热水的设备。
生产蒸汽的锅炉叫蒸汽锅炉,加热水而不把水转变为蒸汽的锅炉叫热水锅炉。
按用途可以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机车船舶锅炉、生活锅炉等;按容量可以分为大型锅炉、中型锅炉、小型锅炉。
按蒸汽压力可以分为低压锅炉(压力至1.57MPa)、中压锅炉(压力为2.45和3.82MPa)、高压锅炉(压力为9.81MPa)、超高压锅炉(压力为13.73MPa)、亚临界锅炉(压力为16.67MPa)和超[临界锅炉(压力超过22MPa,即高于临界压力)。
1.常见的锅炉事故有以下五种:
1)锅炉爆炸事故。
它包括超压爆炸、缺陷导致的爆炸和严重缺水导致的爆炸等几种情况。
超压爆炸指安全附件故障引起的压力超过承载能力而造成的锅炉爆炸。
缺陷导致的爆炸指锅炉承受的压力并未超过额定压力,因主要承压部件出现裂纹、变形等而造成的爆炸。
锅炉严重缺水时加水或干烧都有可能引起爆炸。
避免锅炉爆炸事故的主要措施是加强运行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锅炉检验,发现故障和缺陷及时采取措施。
2)水位异常。
水位异常事故主要指缺水和满水事故。
缺水事故是最常见的事故,处理不当和不及时,会烧坏锅炉甚至发生爆炸。
造成水位异常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操作人员对水位监视不严,判断错误或误操作;水位报警器失灵:
水位计不准确;自动给水控制系统或给水阀门失灵,排污不当或排污阀泄漏;受热面损坏,负荷骤变:
炉水合盐量过大。
3)汽水共腾与水击。
汽水共腾是指蒸发表面汽水共同升起,产生大量泡沫并上下波动翻腾的现象。
产生汽水共腾时,水位计内也出现泡沫,水位急剧波动,汽水界限难以分清,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严重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处理办法是:
降低负荷;全部开启连续排污阀;降低锅水含盐量,适当增加下部排污量,增加给水;不断更新锅水等。
·
4)烟道尾部二次燃烧。
燃料燃烧不完全时,部分可燃物随烟气进入烟道尾部,积存于烟道内,可能发生着火燃烧。
二次燃烧常常将空气预热器、引风机以致省煤器烧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防止尾部二次燃烧的主要措施是改善燃烧,提高燃烧效率;防止灭火,定期清除烟道内积灰或油垢;保持防爆门良好;对易于产生二次燃烧的锅炉,在尾部烟道装设灭火装置等。
5)承压部件损坏。
主要指水冷壁管及对流管爆破事故、过热器管爆破和省煤器管损坏等。
预防承压部件损坏应依上述几种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
2.预防锅炉事故的措施
1)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
锅炉房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
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其间不准锁住或闩住。
锅炉房内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房内开。
锅炉房的出人口和通道应畅道无阻。
2)锅炉房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分别规定职责范围。
3)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修保养。
4)锅炉的管理要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等。
5)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
6)司炉工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同时要不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7)蒸汽锅铲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降到规定的水位极限以下时;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2)锅炉水位已上升到运行规程规定的水位上位极限以上时;
(3)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4)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生;
(6)燃烧设备损坏,炉膛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
(7)其他异常运行情况。
:
(二)压力容器安全
压力容器是指承受压力的容器。
压力容器广泛应用于化工、炼油、机械、动力、轻工、纺织、冶金、核能及运输等工业部门,是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设备。
与此同时,压力容器是一种具有爆炸危险的特殊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
压力容器的破裂形式有韧性破裂、脆性破裂、疲劳破裂、腐蚀破裂和蠕变破裂。
压力容器根据其压力声低、介质危害程度、用途以及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危险作用综合衡量,可以分为一类容器、二类容器、三类容器。
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措施:
1.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设备的主要依据。
通过设备技术档案可全面掌握设备情况,摸清设备的使用规律,防止因盲目使用设备而发生事故。
其内容应包括有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和使用记录。
2.为保证容器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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