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税收分析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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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税收分析指南
行业税收分析指南
目 录
1.1通用部分
(1)
1.1.1增值税通用风险分析
(1)
1.1.2企业所得税通用风险分析(6)
1.2行业风险分析(11)
1.2.7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1)
1.2.31房地产业(28)
1.1通用部分
1.1.1增值税通用风险分析
1.进项税额抵扣风险
1.1运费发票未按规定抵扣
1.运费发票虚开。
予以抵扣的运输发票无实际的购进、销售业务;运费发票数量、单价、税额虚开;装卸等杂费与运费混开。
2.运费发票开具不规范。
运输发票项目填写不齐全,汇总开具运费发票未附清单。
3.运输发票抵扣超范围。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运输发票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申请抵扣的单位为非运费发票抵扣单位。
分析方法:
通过企业运费抵扣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纵向分析,是否存在比例过高,是否波动较大;通过运输发票、运输合同与货物销售合同、购进与销售货物合同、购进与货物出入库单据、运输费用支付等进行分析,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通过横向运输单价的对比分析,是否存在装卸费用并入运输费用,运费价格包含货物价格及运输价格偏高的问题;通过运输发票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配比进行分析,2007-2008年是否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抵扣进项税额。
通过对已抵扣运输发票的票面核查,项目是否填写不齐全,汇总开具发票师傅附清单等;是否有国际运输代理业发票、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代理服务发票等不予抵扣运输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是否有非抵扣单位(发货人或收货人及备注栏均不为本企业)申请抵扣了铁路运输发票。
评估指标:
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比例=运费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
运费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运费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上期运费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上期运费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
1.2农产品发票未按规定抵扣
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
向经销(非自产)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查询农产品收购发票)
分析方法:
通过农产品抵扣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纵向,分析是否存在比例过高,通过农产品抵扣税额变动率,分析是否波动较大;通过农产品收购发票与农产品购进合同、货物出入库单据、支付等配比分析,是否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通过企业产品毛利率、以免税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生产产品毛利率分析,是否存在通过农产品虚增进项问题;通过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票面进行核查,是否存在开具对象为经销农产品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开具项目为非免税农产品问题。
评估指标: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比例=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上期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上期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
1.3废旧物资发票未按规定抵扣
虚开废旧物资发票:
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额
分析方法:
通过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纵向,分析是否存在比例过高,通过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额变动率,分析是否波动较大;通过废旧物资投入产出率分析是否农产品收购发票与农产品购进合同、货物出入库单据、支付等配比分析,是否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通过企业产品毛利率、以免税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生产产品毛利率分析,是否存在通过农产品虚增进项问题;通过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票面进行核查,是否存在开具对象为经销农产品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开具项目为非免税农产品问题。
评估指标:
废旧物资抵扣进项税额比例=废旧物资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
废旧物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废旧物资发票进项税额变动率-上期废旧物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上期废旧物资抵扣进项税额变动率
1.4海关完税凭证未按规定抵扣
海关完税凭证虚开:
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额。
分析方法:
通过海关完税抵扣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纵向,分析是否存在比例过高,通过海关完税抵扣税额变动率,分析是否波动较大;通过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购进合同、货物出入库、货款支付分析有无实际采购业务,是否为虚开发票。
1.5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007-2008年度固定资产项目抵扣了进项税额,固定资产以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抵扣了进项税额;2009年度不动产及其耗用的原材料等抵扣了进项税额;不属于2009年度实际采购的固定资产抵扣了进项税额。
分析方法:
1.通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分析借方发生额中是否存在不应抵扣进项税问题;2.通过“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分析2007-2008年度是否有购进金额较大或属于设备类的进项了抵扣。
3.通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分析2009年是否属于不得抵扣的不动产项目并已抵扣进项税额。
4.通过“制造费用-维修费”与“固定资产”科目配比分析,维修费支出是否金额较大,是否有符合大修理资本化标准而直接进入当期费用并抵扣了相应进项税额。
5.2009年度抵扣固定资产是否属于2008年已购进并抵扣进项税额。
分析时注意增值税抵扣范围新旧政策变化及汶川地震灾区特殊抵扣政策。
1.6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抵扣进项税额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抵扣了进项税额。
分析方法:
1.通过“存货”(原材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项目)贷方对应科目分析,是否存在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在建工程、工程物资、职工福利等项目)未作进项转出的。
2.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分析营业税应税具体项目,是否有非增值税应税抵扣进项税额。
1.7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抵扣进项税额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抵扣了进项税额。
分析方法:
通过“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福利费”等科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抵扣进项税。
1.8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2007-2008年度因自然灾害、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是否作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2009年度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分析方法:
通过“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对应核查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及相关的应税劳务是否存在未转出进项问题。
2.销项税额风险
2.1未及时或少确认销售收入。
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分析方法:
通过“库存商品”贷方对应科目分析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未计收入为申报增值税情况;通过往来帐、产品出库记录、货物流等分析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不计收入;通过“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回扣推销等费用实际支付、“主营业务收入”等配比分析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2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分析方法:
通过“产成品”流向分析,查看视同销售行为是否未计销项税额。
2.3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
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分析方法:
通过“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生产成本”及期间费用,分析是否存在以上疑点。
2.4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分析方法:
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及往来账等科目对比分析,是否存在价外费用未申报缴纳增值税的。
2.5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未作销售处理。
分析方法:
通过“库存商品”货物流向分析机构间货物移送,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2.6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而未申报缴纳增值税。
分析方法:
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交税”科目,对比分析是否使用税种错误的情况。
2.7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分析方法:
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税”科目及合同,对比分析是否使用税种错误的情况。
2.8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2007年度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分析方法:
通过明细科目查看对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单独并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如未单独核算或核算不准确,2007年度是否一并缴纳增值税。
2.9免税货物未按规定核算:
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军队、军工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福利、校办企业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分析方法:
查看免税产品是否超过免税范围;免税产品前置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对于兼营免税产品的,分析收入、成本明细科目,分析免税产品是否单独核算,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免税产品涉及的进项税额转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进项转出。
3.相关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1.1.2企业所得税通用风险分析指南
1.收入类项目风险
1.1企业未就收入总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抽样检查销售业务,进行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存货等明细帐的全过程的审查,核实其记录、过帐、加总是否正确,评价收入的内控制度是否存在和有效、并一贯遵守。
审核总帐和明细帐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项目是否一致。
分析增值税收入发现的问题应同时分析该问题对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影响。
1.2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是否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3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是否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或上级部门无偿调拨的资产,是否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调增收入。
分析方法:
通过查看“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核实。
1.4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根据企业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来确认,与会计确认原则存在差异。
分析方法:
通过查看“其他业务收入”、“应计利息”等科目结合纳税调整项目表对照核实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5企业年度投资收益是否全部记录,投资收益是否在正确的纳税期间进行申报,存在税会差异是否进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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