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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地区经济一体化与国际贸易
第十二章地区经济一体化与国际贸易
地区经济一体化又称为经济一体化、区域集团化或区域经济一体化。
地区经济一体化是目前世界经济的显著特征,对国际贸易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地区经济一体化形成一股强劲的浪潮,这股浪潮推进之迅速,涵盖之广阔,合作之深入,内容之广泛,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前景之广阔,都是前所未有的。
第一节地区经济一体化概述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含义
一体化的英文为integration,其源于拉丁文integratio,原意为“更新”,直到17世纪,它才被用于表示“将各部分结合为一个整体”这样一种现象。
“经济一体化”这一专有名词在西方经济学文献中的出现,不早于1942年。
开始时它几乎包括了国际经济的所有方面,从贸易、货币关系到资本、劳动力的国际流动等等。
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人们才开始用它来表示将各个分立的国民经济结合成更大范围的经济区,但很多情况下意思并不完全一致,使用也不规范。
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在1961年提出了至今仍被广泛引述的见解。
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
就过程而言,它包括旨在消除各国经济单位之间差别的种种措施;就状态而言,则表现为各国间各种形式差别的消失。
他进一步解释说:
一体化是将各个国家联合起来而形成为一个整体,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不仅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和商品在它们之间自由流动,而且还必须就消除因各国的经济政策而可能存在的无形的歧视,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协调。
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消除有关阻碍经济最有效运行的人为因素,通过相互协调和统一,创造出最适宜的国际经济结构。
美国经济学家林德特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体化和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以及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
贸易一体化是范围较大的各种经济一体化的一部分。
美国经济学家平德认为,经济一体化是达到一种联盟状态的过程,为此不仅要消除各成员国经济单位之间的歧视,而且要形成和实施协调的和共同的政策,其范围应是以保证实现主要的经济与福利为目标。
综合上述思想,结合一体化运动的实践,可以认为,地区经济一体化是指在组成区域经济集团的成员国之间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进而实现生产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无阻碍的流动,并为此而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社会经济政策。
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目的,在于通过商品和生产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以利于充分利用成员国的资源,开拓市场,发展各成员国的潜力,促进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的繁荣。
二、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
由于参加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国家和地区存在着经济规模、合作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差异,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也各具特色。
主要的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有:
(一)优惠贸易安排
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TradeArrangements)。
各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实行特别的关税优惠。
这是最初级和最松散的组织形式,如早期的“东南亚国家联盟”。
(二)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
在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使区域内各成员国的商品可以完全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然保持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
已达成协议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目前最大的贸易区,也是世界上实力最强大的贸易集团之一。
(三)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sUnion)。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完全取消关税或其他壁垒,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率。
关税同盟排除非同盟国的竞争,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如加勒比共同体、南锥体共同市场等,都属于这一层次的贸易集团。
关税同盟规定成员国之间的共同对外关税,实际上是将关税的制定权让渡给经济一体化组织。
它不像自由贸易区那样,只是相互之间取消关税,而不作权利让渡。
因此关税同盟对成员经济体的约束力比自由贸易区大。
(四)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CommonMarket)。
除了在成员国之间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共同关税外,还允许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如中美洲共同市场和1970年时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共同市场的建立需要成员国让渡多方面的权利,主要包括进口关税的制定权;非关税壁垒,特别是技术标准的制定权;国内间接税率的调整权,干预资本流动权等等。
这些权利的让渡表明,一国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利在削弱,而经济一体化组织干预经济的权利在增强。
(五)经济同盟
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
成员国之间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并建立对外共同关税,而且要求成员国制定和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大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
欧洲经济共同体就属这一类。
经济同盟意味着,各成员国不仅让渡了建立共同市场所需让渡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成员国让渡了使用宏观经济政策干预本国经济运行的权利。
而且成员国不仅让渡了保持内部平衡的权利,如财政和货币政策等;也让渡了维持外部平衡的权利,如汇率政策等。
(六)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完全的经济一体化(CompleteEconomicintegration)。
各成员国之间完全消除商品、资金、劳动力等自由流通的人为障碍,并完全统一经济、金融、财政等方面的政策。
完全的经济一体化的特点是,就其过程而言是逐步实现经济及其他方面制度的一体化。
这是最高层次的一体化组织,欧盟正努力实现这一目标。
依照参与国合作的深入程度和内部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我们可以通过一览表的形式来反映各类地区经济一体化形式的特征(如表12-1)。
表12-1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特征
合作特征
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经济同盟
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取消内部关税
√
√
√
√
√
设立共同壁垒
√
√
√
√
要素自由流动
√
√
√
协调经济政策
√
√
经济政策统一
√
三、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几个发展阶段
最早的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追溯到汉萨联盟,它是1241年在普鲁士城邦间成立的。
19世纪中期,普鲁士等德国北部邦国又在汉萨联盟的基础上成立了德意志关税同盟。
20世纪初,先后出现了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比利时卢森堡关税同盟以及英联邦特惠关税区。
1948年1月正式成立的比荷卢关税同盟是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立更是把地区经济一体化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地区经济一体化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发展时期。
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经济一体化组织因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不平衡而出现,其特点是政治上两大阵营对抗,经济上形成了以市场经济为主的西方体系和以计划经济为主的东方体系的对立。
经济一体化组织带有明显的对抗性和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
1949年1月建立的“经济互助委员会”,是以前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集团,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的统一世界市场。
西欧国家中的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于1957年签订了《罗马条约》,于1958年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
英国、瑞典、丹麦、挪威、瑞士、奥地利和葡萄牙于1960年签订了《建立欧洲自由贸易公约》,建立了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20世纪60年代后,发展中国家建立起了20多个区域经济和贸易组织,主要有:
拉美一体化协会、东南亚国家联盟、阿拉伯合作委员会、海湾合作委员会、马各里布联盟、南亚地区合作组织、安第斯条约组织、中美洲共同市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等。
2.停滞时期。
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存在着经济“滞胀”现象,除欧洲共同体内部一体化保持缓慢发展外,其他一体化的组织大都遭受了挫折,许多组织纷纷中断活动或解体。
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前,是一体化组织建立和发展的停滞时期。
3.高涨时期。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又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时期,许多一体化组织纷纷建立起来,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个经济一体化的新浪潮。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截至2004年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参与至少一个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全球只有12个岛国和公国没有参与任何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
全球已有174个国家和地区至少参加了一个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这些国家或地区参加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数量平均为5个。
根据WTO的资料,截至2008年8月,向WTO通报并仍然生效的各种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已达213个,其中80%是近10年出现的。
全球贸易一半以上发生在各个区域集团内部,以优于WTO最惠国待遇的条件进行。
(二)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发展状况
1.西欧
欧洲一体化是世界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典范,欧盟已成为当前一体化程度最高、制度建设最完备的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
欧洲共同体和欧盟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欧洲共同体。
欧盟的前身是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
1952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组建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
1958年,六国又共同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1967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
欧共体经历了数次扩大,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入欧共体。
1981年,希腊成为欧共体第十个成员国。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欧共体。
(2)基本建成内部大市场。
欧共体先后采取了近300项立法措施,克服了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和财政壁垒,在1992年底以前基本建成了内部大市场,在共同体范围内实现了商品、劳务、资本和人员无国界的自由流动。
(3)签署并实施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欧共体成员国在1992年2月7日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规定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将欧共体原来的“政治合作”升格为共同外交和共同安全政策,并建立起在内政和司法方面的合作机制,将欧共体的一体化推进到经济联盟阶段。
该条约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易名为欧洲联盟。
(4)建立欧洲经济区。
1994年1月1日,欧盟12国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6国宣布成立欧洲经济区。
两大区域组织合并为一个新的,实现商品、劳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动的经济区,标志着欧洲经济联合又迈出了一大步。
(5)欧盟实现第四次扩大。
1995年1月1日,奥地利、瑞典、芬兰正式加入欧盟,使成员国扩大到15个。
欧洲联盟成为一个具有近330万平方公里土地、3.675亿人口、7.4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和占全球贸易量43%的世界最大贸易区。
(6)欧元的诞生与流通。
1995年12月16日,欧盟马德里首脑会议最终把未来欧洲统一货币的名称确定为“欧元”。
1996年12月14日,欧盟都柏林首脑会议通过了《稳定和增长公约》、《欧元的法律地位》和《新的货币汇率机制》的欧元运行机制文件。
1999年1月1日,欧盟正式启动欧元。
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
3月1日,欧元成为欧元区国家唯一法定货币。
(7)欧盟实现第五次扩大。
2004年5月1日为欧盟正式吸收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扩大后的欧盟将从15个成员国增加到25个,人口增加到约4.55亿,整体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到10万多亿美元。
(8)欧盟的第六次扩大。
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正式加入欧盟,这是欧盟的第六次扩大。
欧盟的成员国达27个,人口超过了4.8亿。
而且欧盟扩大的进程仍在继续,土耳其和克罗地亚已经启动了与欧盟的入盟谈判,马其顿等国已被欧盟接纳为入盟候选国。
2.美洲
(1)北美自由贸易区。
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1991年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开始就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展开谈判,经过14个月的谈判,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
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在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施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以形成一个拥有3.6亿人口,超过6万亿美元GDP的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
由美、加、墨三国组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开创了不同经济发展层次的国家共同组成区域经济共同体的先河。
(2)拉美一体化蓬勃发展。
由于受债务危机的困扰,80年代拉美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随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改变和拉美各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债务危机的缓解,拉美地区国际经济一体化浪潮重新高涨,如安第斯集团、加勒比共同体、中美洲自由贸易区等原有的一体化组织纷纷加强内部建设和提高一体化程度。
1995年1月1日,由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组成的南锥体共同市场正式运行。
(3)“美洲自由贸易区”建设。
1994年第一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决定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并确定2005年12月31日为建立贸易区的最后期限。
美洲自由贸易区如果建成,将成为拥有8亿人口和十多万亿美元GDP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可与欧盟形成对峙之势。
在2001年举行的第三届美洲首脑会议上,这一倡议再次得以明确,从2003年开始,美洲自由贸易区谈判陆续取得实质性进展。
但由于如巴西等拉美国家与美国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谈判未能如期完成。
目前,作为替代模式,一些国家纷纷与美国展开了多、双边自由贸易谈判。
美国先后与智利、危地马拉、尼加拉瓜、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哥斯达黎加等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3.亚太
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亚洲地区只有几个次区域的一体化集团,如东南亚国家联盟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等,而没有堪称整个地区的一体化组织。
1989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一次部长会议召开以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活动日趋活跃和务实。
特别是199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印尼的茂物举行,有力地推动了亚太经合组织从松散的经济组织向结构化的区域贸易组织转化。
(1)东盟自由贸易区。
1967年8月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成立,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5个国家为创始国;1984年至1999年期间,文莱、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加入东盟,东盟10国的总面积有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
2002年1月1日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
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实现区域内贸易的零关税。
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6国已于2002年将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降至0-5%。
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4国将于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
(2)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APEC)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成立于1989年。
亚太经合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等。
其中,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其首次会议于1993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
会议形成的领导人宣言是指导亚太经合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APEC现有21个成员,分别是中国、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美国和越南,1997年温哥华领导人会议宣布APEC进入十年巩固期,暂不接纳新成员。
1994年11月召开的茂物会议发表了《茂物宣言》,决定该组织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在2010年前,发展中国家在2020年前实现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最终建成环太平洋的自由贸易区。
届时全球将有40%以上的人口、50%的国民生产总值和40-50%的国际贸易额被纳入亚太自由贸易区之中。
如果这一跨大洲、跨大洋、跨社会制度和文化的一体化组织能够建成的话,就意味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将跨入一个新阶段。
4.中国
(1)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简称CEPA)。
2003年内地与港澳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议,后来又签署一些补充协议。
协议规定:
在货物贸易方面,自2006年1月起,内地对港澳原产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法律、会计等40个领域对港澳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等9个领域开展合作。
(2)中国-东盟自贸区。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04年11月,双方又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
《货物贸易协议》于2005年7月实施。
根据双方协议,对7000多个税目的产品逐步降低和取消关税。
到2010年,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将相互取消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东盟4个新成员将在2015年基本取消关税。
(3)双边自贸协定。
中国分别与智利、巴基斯坦和新西兰等国签署了自贸协定。
如《中智自贸协定》规定,从2006年10月开始,两国占税目总数97%产品的关税将在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
两国还在经济、中小企业、文化、教育、科技、环保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
此外,我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新加坡、冰岛、秘鲁等国家和地区的谈判也在不同程度地推进。
四、地区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的原因
(一)经济动因
1.地区经济一体化可以更好地维护参加国自身的经济利益。
无论是发达国家的地区经济一体化,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地区经济一体化,其根本原因都是维护自身的经济和贸易利益,为本国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创造更良好的外部环境。
地区经济一体化有利于生产要素和商品的流动,可以起到优化资源配置和强化竞争的作用,有助于规模经济的实现和对外贸易的规模扩大,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
2.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的影响。
二战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兴起和发展,大大地加速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的生产社会化。
同时贸易和金融等领域的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在加强,经济日益国际化。
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和现代通讯网将整个世界连成一体。
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要素尤其是资本的流动越来越具有国际性。
借助于现代金融工具,资本能方便地从一个国家迅速移到另一个国家,生产要素具有高度流动性。
这种生产力迅猛发展所产生的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为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
它迫切地要求各国彼此间打破国界进行经济协调和联合,一国的经济情况将受到其他国家发生的事件的影响,同时一国要做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也取决于其他国家的行为和政策。
这不仅为发达国家,也为发展中国家的地区经济一体化奠定了物质基础。
3.贸易保护主义和多边贸易体制局限性的影响。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许多国家的贸易自由化政策发生了转变,迫使各国纷纷向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寻找出路。
GATT、WTO虽然是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力量,但由于其多边贸易体制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如根据WTO“一揽子接受”方式,其成员对各项议题的谈判,只有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这注定了要在短时间内达成所有成员共识和消除矛盾并非易事。
近年来多边贸易谈判所遭遇的挫折和困难,客观上也刺激了世界区域经济集团的发展。
(二)政治动因
1.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化的影响。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和原苏联在欧洲形成了对峙。
面对超级大国的“冷战”局面,西欧国家为了维护其主权,强化同苏美两大国的抗衡地位,增强西欧国家的经济政治实力,选择了联合走一体化的道路。
以前苏联为首“经济互助委员会”也试图建立社会主义的统一世界市场。
旧殖民体系的瓦解,使许多国家取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但它们又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如技术落后、资金不足、市场狭窄以及对原宗主国和发达国家的过度依赖等,迫使这些国家加强彼此之间的经济合作,走上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道路。
随着“冷战”的终结,和平与发展成为新的世界主题。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一些大国考虑问题和制定战略的主要出发点已不再是意识形态纷争、政治集团对抗和军备竞赛,而是把经济发展特别是追求本国经济利益置于优先的位置,世界各国间竞争的战场转向经济舞台。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各国在加强内部经济关系和结构调整的同时,势必借助于地区经济联合的外力。
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的建设和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都是有力的佐证。
2.抗衡其他区域集团的需要。
地区经济一体化可以使其成员国联合起来,通过集体的力量,改善其经济地位、政治和安全地位。
如欧盟的不断发展和扩大,美国谋求美洲乃至亚太地区的经济贸易主导权,日本极力在亚太地区推行“雁阵模式”等都是具体反映。
第二节地区经济一体化理论分析
地区经济一体化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经济学者对它进行研究、探讨,形成了一些研究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理论。
一、关税同盟理论
对关税同盟理论研究较多的西方学者有维纳(J.Viner)、李普西(R.G.Lipsey)。
他们的主要观点有:
(一)关税同盟的静态效果
假设A国是一个贸易小国,B国是A国的贸易伙伴国。
D是A国对某种商品的需求曲线,S是A国的该种商品国内供给曲线。
Pw为该种商品的世界市场价格,Pb为B国该种商品的价格。
A国与B国结成关税同盟后,A国的贸易和福利变化取决于以下两种效应。
1、贸易创造效应。
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缔结关税同盟之后,同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导致成员国一部分原先在关税保护下由国内供应的商品被来自同盟内其他成员国的较低生产成本的进口商品所替代,于是同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扩大,带来资源利用效率的改善和福利水平的提高。
如图12—1,结成关税同盟前,假定A国对于从B国和国际市场进口的该种商品都征收数量为t的从价关税。
那么,A国从国际市场和B国进口商品的国内价格分别上升到Pwt和Pbt。
由于Pwt B国的商品不能进入A国市场。 结成关税同盟后,A国仍维持对国际市场进口的关税,但取消了从B国的进口关税,此时,在A国内市场上,由于Pwt>Pb,A国改从B国进口Q3Q4数量的商品,商品进口量增加Q1Q3+Q2Q4,且A国因资源节约和消费扩大而增长面积为b+d的福利。 由于福利的增进来源于关税同盟所导致的贸易增长,被称为贸易创造效应。 2、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缔结关税同盟之后,成员国间相互取消关税,导致贸易流向发生变化,成员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供给从低成本非成员国转移至成本较高的成员国,从而恶化世界资源配置,造成福利损失。 如图12-1,A国与B国结成关税同盟前.A国从国际市场进口数量为Q1Q2的商品,政府获得的关税收入等于c+e。 结成关税同盟后,由于征收歧视性的进口关税,使Pwt>Pb,A国进口渠道从生产效率较高的非成员国改成生产效率较低的B国,贸易转移Q1Q2。 A国损失的关税收入e实际上代表了B国生产者以高于国际市场价的价格进行生产所造成的世界资源浪费。 这种损失是因为进口来源由非成员国转向成员国所致,故称贸易转移效应。 3、关税同盟的净福利效应。 一国参加关税同盟后,可能会面临双重的影响: 一是贸易创造效应所引起的福利增加;二是贸易转移效应所引起的福利损失。 显然,净福利效应取决于贸易创造效应与贸易转移效应的差额[(b十d)—e]。 若b+d>e,则净福利增加;若b十d<e,则净福利减少。 根据面积b+d与面积e的对比,可以推断,影响净福利的因素主要是: (1)本国的供给和需求弹性; (2)本国与成员国的商品成本差异或者缔结同盟前本国与成员国的贸易壁垒高低;(3)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商品成本差异。 一般的,国内供求弹性越大,本国与成员国成本差异越大,成员国与非成员国成本差异越小,则贸易易创造利益越大,贸易转移损失越小,福利越能得到改善。 反映在图12-1中,S和D曲线越平坦,Pwt—Pb越大,Pb—Pw越小,面积b+d大于面积e的可能性越大。 关税同盟的静态效果还表现在可以减少行政开支、减少走私以及加强集体谈判力量等方面。 (二)关税同盟的动态效果 关税同盟的动态效果主要是分析关税同盟对成员国就业、生产、国民收入、国际收支和物价水平的影响。 1、关税同盟由于取消了内部关税,使成员国之间的竞争加强,专业化程度加深,资源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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