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延平中学办学行为五规范督导评估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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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延平中学办学行为五规范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泉州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五规范督导评估登记表(试行)
学校名称:
福建省南安市延平中学
学校自评(盖章):
自评时间:
2010年10月28日
县级认定(盖章):
县评时间: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南安市延平中学办学行为“五规范”督导评估自评
指标
设定
评价要素
评估内容
学校自评
县级评估
市级认定
A1
规
范
课
程
设
置
B1.全面执行省颁课程方案,学校课程表向社会公布。
严格按照《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开设指导意见》来制定和实施学校课程方案。
通过校务公开栏和学校网页等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公布学校课程表。
B2.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尤其要严格执行科学、艺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课程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课时规定。
学校严格按照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各类课程,开足各门课程课时。
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体育、科学、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课程安排和实施落实到位,不随意增减科目。
B3.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完善上午课间操、下午眼保健操和下午课后体育活动即“两操一活动”制度,坚持各年级各班级每周至少一节体育课(初一年三节体育课);不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学校改建学校综合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并建成两个多功能器材活动场、室内乒乓球室,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9小时。
B4.无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
严格执行课程方案。
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始终做到:
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期中或期末复习期间,考试科目不得占用非考试学科课程的课时。
坚决按照上级规定的请假制度完善制定学校的请假制度,课程的暂时调整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要求,手续完整。
不存在教师之间随意调课的现象。
指标
设定
评价要素
评估内容
学校自评
县级评估
市级认定
A1
规
范
课
程
设
置
B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以及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比赛、竞赛。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
我校每周上课5天,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学生在校时间上午为早7:
30至11:
40,下午为14:
15至16:
55,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不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
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不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不组织学生参加有违教育规律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禁止的各种比赛、竞赛活动。
B6.在高二年级之前不对学生进行文理倾向分科分班。
坚决执行上级规定在高二年级之前,学校或年段不对学生进行文理倾向的分科或分班。
A2
规
范
作
息
时
间
B7.科学制订校历和学生在校作息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每课时40分钟;初中每周34课时,高中每周35课时,中学每课时45分钟;学生每天在校的活动总量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历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科学制定学校校历。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制定学生在校时间,初中每周34课时,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初、高中每周课时节数和每节课教学时间安排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学生每天在校的活动总量初中为7小时,高中为8小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我校制定的《延平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任课教师要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不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随意延缓学生放学时间。
学校的民主测评任课教师中也有相关的项目让学生反馈教师的的托课现象。
学校还适时举行学生代表座谈会、问卷调查了解教师的教学时间规范情况。
我校教师能够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不拖堂。
指标
设定
评价要素
评估内容
学校自评
县级评估
市级认定
A2
规
范
作
息
时
间
B8.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
让新课程的教学理念走进新课堂。
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我校要求各个学科教师合理分配任务、明确学生课外作业时限、作业的收发和评改时限,同时课外作业实行登记、调查制度,要求作业布置严格按照素质教育的参考标准执行,作业形式要多样化,内容必须精选,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用以规范学生的课外作业量。
在控制课外作业量上落实了如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总量。
初中年级每天不超过1.5小时。
节假日、双休日作业总量也要适量。
教务处全面负责监控,年段长、班主任具体把关协调,任课教师自觉主动的控制和调节学生每日的学科课外作业量。
在规定作业量的同时,教师引导学生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精选作业内容。
教师布置的作业精心筛选,杜绝盲目性,具有层次性、选择性,适应不同学生的需要,特别要照顾到学习困难学生。
坚决杜绝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更不得以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三、控制各学科作业量。
原则上,当天没有课的学科不布置书面作业,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作业尽可能当堂消化,音乐、美术、劳技、信息、体育等课程不布置书面作业,语文、数学、英语单科作业量每天不超过20分钟,物理、化学不超过15分钟。
一般必做题不超过两个,要必做题与选做题相结合,分层次布置,给学生发挥的空间。
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
四、作业布置丰富多彩。
教师深入研究教学改革,作业布置可丰富多样。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组建合作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提倡教师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喜欢学习、学会学习、提升能力。
五、认真对待每次作业。
教师每次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使用亲情批语。
对于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反馈订正,对于个别学生出现的问题提倡面改,突出针对性。
同时做好家长工作。
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教师家访、电话联系等办法,向家长宣传素质教育的精神以及“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家长的认识和教育子女的水平,共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身体、心理负担。
B9.学校和教师不得违反规定占用节假日和休息(含晚自习)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
学校认真组织全体行政、任课教师学习闽教基〔2008〕60号、76号、泉教中〔2008〕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依法治教、规范办学的思想认识,提高规范办学的自觉性。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
一直以来,我校能严格执行教育局制定的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含晚自习)、寒暑假以及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的现象。
学校严格要求课任教师、班主任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
学校教务教研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注重校本教研,强化教研能力,通过努力改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狠抓有效教学,攻克课时不足的矛盾,从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B10.寄宿生晚自习每天小学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不超过2小时。
我校从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高度,把寄宿生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切实承担起寄宿生管理的领导责任,常抓不懈,确保寄宿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王校长为组长、陈良培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寄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对各工作部门岗位职责的制订、管理制度的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学校寄宿生管理工作负总责,政保处许鸿儒副主任、郑体育老师直接负责,将寄宿生管理工作认真落实。
根据寄宿学生数量配备四位生管教师(男女生管各2名),实行生管教师岗位责任制。
学校要求生管教师对学生要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工作要细心、耐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寄宿生在校时间长,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初一——初三开设晚自习,晚自习时间为:
18:
45——20:
30。
晚自习安排辅导老师,检查指导学生完成当天的课业情况,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帮助解决学习上的困难,提高成绩,增强学习的自信心;耐心教育低龄学生,逐步养成课前预习、作业按时完成、书写工整、学习靠自觉等良好的学习习惯,逐步提高学习质量。
晚自习结束后,生管老师按照规定的时间让学生做好睡觉准备。
如发现有学生缺席的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向总值班行政汇报。
我校对寄宿生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B11.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通知精神,召开“禁止有偿家教”专题会,要求全校教师结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自身修养,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有偿补课”等不良行为,树立和维护良好的教师形象。
全校140名专任教师与学校签订了《禁止有偿补课责任书》,郑重承诺:
规范个人行为,摈弃“有偿补课”;为人师表,弘扬“红烛”精神。
学校还制定《延平中学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带生、办班责任书》,严禁教师占用学生节假日等休息时间从事有偿补课、带生、办班活动。
同时,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专门设立了延平中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
86087115,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于违反规定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学校将在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方面一票否决,并上报南安市教育局给予相应处分。
禁止有偿家教与学校的绩效工资相挂钩,切实改善教风。
指标
设定
评价要素
评估内容
学校自评
县级评估
市级认定
A3
规
范
评
价
考
试
B12.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试题难度。
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应达70%左右。
学校加强考试管理,严格控制初中义务教学阶段的开始次数,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
试卷由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教师研讨命题,教务处审批。
试题要求严格控制难易度,以双基为主要考试内容面向全体学生,要求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的单科及格率在80%以上,全科及格率在70%以上。
为学生创造快乐学习、兴趣学习的良好学习环境。
B13.小学阶段学业评定应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学生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要求,制定“延平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办法”,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
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分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学生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创新与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评价均以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呈现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与促进发展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全面关心学生的发展进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B14.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不炒作宣传高(中)考成绩和升学率等情况。
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文件,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完善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和运行机制,对学生实行化、评价方法多样化原则。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与个性差异,规定教师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的将排名情况,学校不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任务,对教师进行包括师德、教研教学能力、完成教学任务等方面的考核,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加强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学生参加高考和中考的成绩不向社会公开,不炒作学生高考(中考)成绩和升学率。
学校将不断完善教学环境,提高办学条件来获得社会认可。
指标
设定
评价要素
评估内容
学校自评
县级评估
市级认定
A4
规
范
招
生
行
为
B1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不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在教育招生部门统筹下进行。
不违规提前招生,不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以各类学科竞赛成绩或特长评级作为初中入学的依据;不将辖区内应入学就读的学生拒之门外;严禁自行招生,不招择校生。
妥善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编班,实行电脑随机配位、均衡编班;不办实验班,也不重点班;合理、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确实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学校没有违规进行计划外招生。
B16.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年级没有办实验班,一律办平行班,让每一位学生享受公平教育;同时我们根据学生的基础和爱好特长,组建了学生田径队和篮球队,通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把校园变成学生的乐园,使学生从厌学变成乐学。
B17.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设区市招生。
民办高中跨设区市招生需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
认真组织教务教研部门及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招生办法和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政策,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不以各种名义和形式招收往届毕业的插班生。
根据本校具体情况,统一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将捐资助学与择校入学挂钩。
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没有违规跨设区市招生。
B18.公办中小学不得违规招收“借读生”。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无故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我校坚决执行“小学生就近直接升入初中”的要求以及流动人口少年儿童入学的要求,平等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都能在校学习,且普及程度各项指标均达到省评估标准。
指标
设定
评价要素
评估内容
学校自评
县级评估
市级认定
A4
规
范
招
生
行
为
B19.在校生辍学率小学低于1%,城区初中辍学率低于2%,农村初中辍学低于3%。
初中入学率、完成率均为100%,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
坚持适龄儿童少年不漏报一个,不流失一个,不产生一个新文盲的“三不”原则和本着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的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巩固了“四率”,控制了学生流失:
一是制订了“两挂钩责任制”。
二是全面落实了三个制度,四个控制和五个禁止,端正办学行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三是想法设法挽救学生失学。
为了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每期开学初学校都要与班主任签订“普九”控流责任状,保证学生入学;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单亲学生、留守学生和特异学生,每年开学初学校都要进行摸底备案,把他们按年级分配到部分教师,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问题;四是加强家校联系,共建和谐教育。
B20.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正确运用全省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网络管理平台。
严格执行《福建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正确运用福建省高、初中学籍管理系统平台,规范电子学籍网络管理。
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每学年新生录取时,按规定办理招生审批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对其入学条件进行复核,符合招生条件,由教务主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学号,设立学籍卡片,运用计算机管理,永久保存。
新生名册在每年9月底前、每学期初学生增减情况登记表在开学后二周内上报南安市教育局。
严格实行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条例。
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评价制度和学生成长档案纪录制度,严密组织学分认定、基础素养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并客观记录、严格管理、及时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须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教务主任把关,学籍管理员办理具体手续。
以福建省高中毕业会考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根据,按时办理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成绩及奖励处分情况按学期输入计算机保存的学籍卡片上,内容真实、栏目完整。
A5
规
范
教
学
用
书
管
理
B21.加强教学用书征订管理,根据学校课程计划征订相应教科书,不得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
学校贯彻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的文件,根据福建省规定的课程设置要求,在省颁的《教学用书目录》内征订学生学习用书与教师用书。
征订过程实行教务处负责,校长审核,报送上级审批的程序,并通过新华书店的渠道订购
B22.学校、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
学校不得超出本设区市审读推荐的版本和品种范围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也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
学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8号)制定“延平中学关于加强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
规范教学用书管理,严格教材选用工作程序,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行为,加强地方课程教科书的规范管理。
按照‘设区市审读推荐、县(区)责任管理、学校确定版本、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征订发行新模式运行管理。
严格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学校实行教务处统一征订,校长审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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