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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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模板
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XXX甬剧研究传习中心
招标代理人:
XXX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DZB-2017-128
招标项目名称:
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装修工程
招标人:
XXX甬剧研究传习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
XXX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的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XDZB-2017-128
二、项目概况:
招标控制价:
********元。
项目地址:
位于宁波市甬剧艺术博物馆。
项目工期:
45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
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6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厅的备案登记。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17年4月、5月、6月);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
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自公告发布日至2017年10月14日16:
00时(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XX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3、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0日下午14:
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
XX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八、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20日下午14:
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XX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
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招标人:
XXX甬剧研究传习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联系人:
XXX、XXX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
联系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2
招标人
名称:
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水街
联系人:
XXX
2
1.1.3
招标代理人
名称:
XX公司
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
XXX、XXX
电话:
********
传真:
********
3
1.1.4
项目名称
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装修工程
4
1.1.5
建设地点
宁波市甬剧艺术博物馆
5
1.1.6
建设规模
---
6
1.1.7
结构层数(如有)
---
7
1.1.8
招标工程类别
按相应工程二类
8
1.1.9
工程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元
9
1.2.1
建设资金来源
及出资比例
自筹
1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00%
11
1.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分包工程
■不允许:
□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
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如需分包);
分包金额(暂估价):
/;
12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
1.3.1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甬剧艺术博物馆布展装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1.3.2
标段划分数量
及方式
1个标段
15
1.3.3
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6
1.3.4
安全要求
合格
17
1.3.5
计划工期要求
国家定额工期:
/日历天;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缩短工期比例:
/%。
除上述要求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
18
1.4.1
1.4.2
投标人资格
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④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
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⑤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厅的备案登记。
⑥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17年4月、5月、6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
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⑤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
19
1.4.3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施工专业,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20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会议时间:
/年/月/日/时/分;
会议地点:
/。
21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月/日/时/分;
踏勘集中地点:
/。
22
3.2.1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23
3.2.1
工程量计算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浙江省预算定额(2010版)有关规定。
24
3.2.4
合同价格类型
□固定价
■可调价
25
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
1、商务标封面;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参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6
3.3.2.1
技术标编制形式
/
27
3.3.2
技术标编制内容
1、技术标封面;
2、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在100页以内,否则评委有权酌情扣分):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3、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2>主要人员简历表。
28
3.3.3
资信标编制内容
/
29
3.3.4
资格审查申请
文件编制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简历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2017年4月、5月、6月));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复印件;
8、承诺书;
9、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编入正本中,复印件编入副本中)
10、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30
1.12
偏离
■不允许
31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施工图纸
32
2.2.1
招标文件质疑
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4日16时00分。
33
2.2.2
招标文件答疑
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6日17时00分。
34
4.3.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0日14时00分。
35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60天。
36
3.6.1
投标担保
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人民币
形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XXX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银行账号:
**********955
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退还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10日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完供货合同后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开具单位的保证金退款收据给招标代理人。
37
3.4.1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格式:
壹份正本,不少于贰份副本;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提供叁份副本。
38
4.2.1
投标文件提交
收件人:
招标人;
地点:
XX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0日14时00分。
39
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20日14时00分;
地点:
XX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40
5.5
投标文件
开启顺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
2、经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密封情况确认无误,或公证机构当场公证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先开启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3、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若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开启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技术标评审;
宣布技术标评审结果后;
5、再开启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
41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42
6.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43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家。
44
7.4.1
履约担保
形式:
银行转帐、汇款;担保收件人:
XXX;
金额:
合同总价的10%;
提交时间:
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45
7.5.1
支付担保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
10.1.1
类似项目
/
10.1.2
不良行为
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
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10.2
招标控制价
■设置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元。
10.3
招标代理费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去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算,不足1万按1万一次计取。
10.4
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
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5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10.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10.7
重新招标
的其他情形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8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的
补充约定
1、关于原件资料的提交要求:
投标文件中涉及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原件,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外,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随带备查,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交证明资料原件,以便核验,如投标人未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应评审内容不予认可。
2、对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或者评标内容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如相关数据可从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采集的,A级企业可以免于提交,采集的数据与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以原件为准。
3、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
1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
2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0元/天
3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5000元/天
4
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30%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
5
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30%
6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20%
7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
履约担保金额的10%
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10%
9
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施工现场消防要求及扬尘处理等发生的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考虑,且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
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
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10
工程定位复测费
11
提前竣工增加费
12
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
13
企业管理费、利润
计入各细目综合单价中。
其中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
14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按照甬建发〔2014〕17号、〔2015〕139号、甬金办〔2015〕51号执行”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按照甬建发〔2014〕17号、〔2015〕139号、甬金办〔2015〕51号执行”
15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16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注:
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XXX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各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是符合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的单位。
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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