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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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
编者前话:
司法考试的刑事诉讼法占的分值很高,但是从历年统计来看,刑诉法的得分率还是不低的。
所以这就证明了它是比较容易记忆的。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的高频考点,大家把这些考点弄通,分数就会牢牢把握了。
考点1、立案条件与立案监督:
1、公诉案件立案的条件: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管辖的规定
「例题」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称某小区楼下发现一具尸体。
若要立案,下列哪些情形不是公安机关应当查明的情况?
A.是自杀还是他杀B.是男人还是女人 C.死亡的具体时间 D.尸体的准确位置
「例题」在公安车上乘客贾某向司机讲述自己诺基亚5200手机(价值800元)一部和钱包(内有人民币3000元)被盗,这时发现顾某在车上神色紧张、焦虑,并欲寻机下车,立即将此种情况悄声告诉了司机,公交车司机唐某机智地将车直接拐弯进了检察院院内。
针对本案,以下错误的是哪些?
A.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的相关规定,其工作人员让司机将车开走,到公安局去报案,这时顾某伺机想逃跑,被几名乘客控制住
B.唐某随将车开到公安局院内,一名警察告诉司机快下车写一份书面报案材料才可受理
C.顾某在车内扬言:
“你们要是再抓我,等老子出来宰了你们”,几位乘客和唐某均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办案人员表示同意
D.贾某在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后,下车准备离开时,发现自己的钱包掉进了自己皮夹克内夹层,当时误以为被盗窃,实际只丢了手机一只(顾某确实偷了贾某的手机),遂告诉办案人员这种情况,办案人员认为他是诬告,要追究责任
2、立案的监督
(1)控告人的复议(刑诉86):
控告人不服,可以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没有复核。
(2)检察机关的监督(刑诉87):
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说明。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15日之内立案。
(六部委《48条》第7条)
(3)被害人的制约(刑诉87、88):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
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
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考点2、补充侦查的种类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主体与方式都是两个: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
(2)期限、次数:
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一次是1个月。
(规则268)
(3)后果:
①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起诉;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诉140);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规则270)。
(4)退回补充侦查与检察院改变管辖问题(规则271)(注意方式与次数)
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条件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2、法庭审理中的补充侦查
(1)启动方式两种:
一种是检察院建议,一个是法院建议。
①公诉人:
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解释157)
②法院建议: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解释159)
(2)补充侦查的主体:
只能是检察院,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规则350)
(3)期限:
①检察院建议的,两次为限,一次1个月(规则349);②法院建议的,没有次数的限制,但是每一次1个月(解释159;规则350)。
(4)后果
①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诉168)
②按撤诉处理: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解释157)
「例题」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决定退回补充侦查
B.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例题」依《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A.甲涉嫌抢夺罪,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某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该市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某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某区检察院应当通过某市检察院退回某市公安局
B.乙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后改变了管辖,改变管辖后还可再依照法定程序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C.丙故意伤害一案,某法院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丙可能有检举立功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遂建议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D.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某区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丁涉嫌拐卖妇女、儿童一案,认为犯罪事实不清楚,遂对该案进行侦查后决定批准逮捕
考点3、期间的计算
1、侦查羁押期限:
①一般为2个月;②案情复杂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③4类“重大”、“复杂”情形,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④可能判处10年以上,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直接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⑤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2、几种特殊的计算方式:
法定节假日、路途时间、邮寄。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解释》103条)。
3、重新计算:
另有重要罪行的(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补充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或审判的;改变管辖;发回重审;程序转换的。
4、不计入:
身份不明的;精神病鉴定期间;中止审理。
「例题」犯罪嫌疑人王诚在侦查期间的拘押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下列哪些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A.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侦查羁押期限可以重新计算,但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B.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C.由于王诚一案属于重大、复杂、取证困难且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所以可以在法定正常情况下3个月的侦查期限基础上再延长4个月D.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5日前提出
「例题」依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表述符合有关规定的是哪些选项?
A.甲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甲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B.乙涉嫌抢劫一案,委托杜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庭审过程中,杜律师申请重新对被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此时杜律师应说明要求鉴定的理由
C.丙因涉嫌贪污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拘留,则可以对其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日
D.某市公安局在侦查丁的绑架案时,发现丁还涉嫌拐骗儿童,需要另行计算羁押期限,此时应由市公安局决定,报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考点4、侦查行为的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
首次讯问的要求,2人讯问,如实回答的义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在场,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同时采用录音、录像的记录方式。
2、询问证人和被害人
询问证人的地点(单位、住处;必要时,公安机关或检察院)
个别进行;如实作证;保证安全;未成年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首先让他作连续的陈述;禁止性规定
3、勘验、检查(检查、搜查妇女的身体)
尸体解剖: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但是应当在解剖通知书上记明。
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明笔录。
4、搜查(搜查证,情况紧急时;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扣押:
与案件无关的3日内解除。
6、鉴定:
鉴定的主体;人身伤害鉴定有争议的或精神病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
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7、通缉:
应逮捕在逃;超出辖区范围内的,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通缉的决定,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例题」关于侦查中的专门调查工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执行拘传的时候,不另用搜查证可以进行搜查
B.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C.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D.对犯罪嫌疑人作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例题」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
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考点5、不起诉
1、不起诉的种类:
绝对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
1、适用情形
刑诉法第15条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
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2、应当还是可以
应当
可以
一次补侦后可以,两次后应当
3、决定主体
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
检察委员会
「例题」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哪些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情节轻微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C.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且犯罪情节轻微 D.犯罪嫌疑人丁已死亡
「例题」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
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
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不起诉的救济程序
主体
适用类别
申诉的机关
被不起诉人
限于相对不起诉
向原决定机关-------实际意义不大
被害人
三类都可以
1、向上一级机关申诉;2、直接起诉(公诉转自诉)
公安机关
三类都可以
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维持则可向上一级申请复核
「例题」甲、乙、丙因涉嫌绑架犯罪被逮捕。
该案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丙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不起诉决定宣布后,发生哪些法律后果?
A.应当立即释放丙
B.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
押、冻结C.不得因该案事实再次追究丙刑事责任
D.该案被害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例题」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乙被立案侦查。
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
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 B.某甲有权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
C.某乙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D.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某乙可以向该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自诉
考点6、审判组织:
1、独任制:
一审、基层法院,简易程序。
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合议制(审判长只能由法官担任)
一审:
基层、中级,3个;高级、最高,3、5、7个;
二审:
3、5个; ————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
死刑复核:
3个; ————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
3、审判委员会
对下列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拟判处死刑的;
(2)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4)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5)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对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4、人民陪审员
(1)适用的案件:
适用于一审程序,但简易程序除外。
具体说来包括:
①社会影响大的;②刑事被告人、民事原被告、行政原告申请的。
(2)人数:
陪审员的人数不能少于合议庭人数的1/3.
(3)条件:
年龄23岁以上;身体健康;一般大专以上文化。
但以下人不能担任:
(1)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检法司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不能担任;
(2)因犯罪受过处罚;(3)被开除公职的。
「例题」根据有关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合议庭对复杂、重大等案件,可以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合议庭提请院长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时间应是如下哪个阶段?
A.合议庭开庭审理之前 B.合议庭开庭审理之后进行评议之前C.合议庭开庭审理并经评议之后D.合议庭开庭审理之前,院长认为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时候
「例题」关于人民陪审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各级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均可吸收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
B.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有权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
C.执业律师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D.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考点7、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
1、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程序性审查、书面审查)
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与照片
主要证据包括:
(1)起诉书中涉及的各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
(2)多个同种类证据中被确定为“主要证据”的;(3)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正当防卫的证据(“中尉正自立——累”)。
(六部委《规定》第36条)
人民检察院针对具体案件移送起诉时,“主要证据”由人民检察院根据以上规定确定。
2、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后的处理
(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
(3)对于事实不清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事实清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例题」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A.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
B.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
C.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
D.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住址、通讯处
考点8、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
1、适用的范围:
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
被告人犯数罪的,认罪的部分可适用。
下列案件不适用: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
2、程序的提起
发动:
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
决定权在控、辩、审三方(辩方包括:
被告人及辩护人)
3、审理的程序
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审理的,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并且,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程序简化。
一般当庭宣判。
酌情从轻。
「例题」下列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下列论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并未书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本《意见》审理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如果认为可以适用《意见》,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如果同意,人民法院便可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
B.对双方均无异议的证据,双方可以仅仅说明证据的名称和所证明的事项,合议庭可以当庭对没有异议的证据予以认证
C.被告人甲实施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而且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甲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适用本《意见》对被告人甲进行审判
D.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征得人民法院意见后,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例题」16周岁的甲因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本案可以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若干意见(试行)》进行审理。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法院拟依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应当征求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同意
B.由于甲系未成年人,法院不能按照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此案
C.如果甲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应当决定不再适用该《意见》审理
D.由于法院是按照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此案,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考点9、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情形
延期审理
中止审理
终止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3)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4)当庭拒绝辩护;
(5)变更或追加起诉。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中止审理;
(2)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有不宜审理情形的,应当中止审理;
(4)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刑事诉讼法15条的2-6
1、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的区别:
(1)时间:
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中止审理则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后至作出判决之前。
(2)原因:
延期审理是诉讼自身出现障碍,其消失有赖于某种诉讼行为的,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之外的诉讼活动;中止审理则是出现了不可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自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
延期审理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2、法律文书:
延期审理——决定;终止审理——裁定;中止审理——除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用决定外,其他均用裁定。
「例题」在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下列的哪些选项是合议庭应当决定延期审理的情形?
A.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B.公诉人要求进行补充侦查的C.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依法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D.被告人患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考点10、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
1、适用的案件:
(1)公诉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分的(不包括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2)自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公诉自诉交叉案件(不包括“公诉转自诉”)。
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1)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2)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否认的;(3)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4)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5)公诉转自诉案件;(6)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
2、发动方:
人民检察院建议,或人民法院建议
决定权:
控辩审三方,辩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3、程序特征:
人民检察院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送达起诉书副本的程序简便;开庭前简便(口头)通知;可以适用独任制;除检察院监督公安立案侦查的案件,及其他检察院认为有必要派员出庭的案件外,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庭;辩护人可以不出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但“被告人最后陈述”不能省);对认罪被告人可酌情从轻;一般当庭宣判,判决书5日内送达。
4、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单向)
(1)情形:
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无论公诉、自诉);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解释229)
(2)审限重计: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解释230条)
(3)卷宗材料处理:
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法定要求,向人民法院移送有关材料。
(高法、高检、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
「例题」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例题」甲(18岁)、乙(14岁)因故将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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