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46.docx
- 文档编号:11742773
- 上传时间:2023-03-31
- 格式:DOCX
- 页数:43
- 大小:47.23KB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46.docx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46.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46.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46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张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与销售员发生争吵,销售员心存芥蒂。
当张某在收银台结账时,该销售员指着张某,并大声呼喊:
“抓小偷!
”收银员听到后,马上也跟着呼喊:
“抓住他!
”张某因此被超市保安和其他顾客扑倒在地致伤。
对此,谁应当承担责任?
()
A、收银员
B、销售员
C、超市
D、超市和抓人的顾客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1章>第1节>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何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具体到本题中,销售员喊叫与其是否为超市销售员的职责无关,因此不属于“执行职务”,应由销售员承担责任。
收银员、保安以及抓人的顾客本意是实施自助行为,参照《民法
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6题,单选)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5节>发现埋藏物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埋藏物、无权处分。
埋藏物被发现后,有明确权利人的归权利人,没有权利人的归国家所有。
本题中,权利属
于甲,因此,瓷瓶应当归甲所有。
丙将瓷瓶卖给丁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
另根据《物权法》第114条、107条的规定,甲是权利人,乙不是权利人,因此,甲可以向丙主张损害赔偿或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是丁之后2年之内向丁主张返还原物,乙没有此种权利,故A项正确,B项错误。
本题中,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内容没有涉嫌违法,尽管丙在卖瓷瓶之时是无权处分,但是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本身是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子公司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
B、甲公司须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丙公司能对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D、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能对抗丙公司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1节>债的转移的概念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概括转移。
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其地位,全部或部分地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88条的规定,合同承受必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因为合同承受不仅包括合同权利的移转,还包括合同义务的移转。
所以,合同一方当事人通过合同将权利和义务进行概括移转时,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
在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后,合同承受生效,从而使承受人完全取代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出让人则脱离
4.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
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
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
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6题.单选)
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根据《合同法》第109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金钱债务,不存在履行不能的问题,因此,此时张某依然可以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本题中,李某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尽管李某违约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但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本题中,李某与张某之间是合同关系,并未产生侵权责任
5.甲向乙出售一机器设备的合同约定:
"甲保证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期为设备交付之日起五年。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但对质量异议期间,双方未作约定。
设备交付后的第三年,因隐蔽的设计与制造缺陷(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该机器设备发生严重事故,给乙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乙能提供证据证明),乙立即通知甲并请求甲就此承担责任,甲拒绝。
就该机器设备的瑕疵给乙造成的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因设备交付给乙未满五年,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因设备交付给乙已满两年,乙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起诉,乙有权诉请甲承担30万元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D、若乙起诉并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的数额,假设法院仅将违约金的数额增加到25万元,乙对剩余的5万元损失可以另行起诉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在甲、乙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中,甲交付给乙的设备具有隐蔽质量瑕疵,若买受人乙履行了及时检验通知义务,乙有权请求甲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②因甲、乙未约定质量异议期,乙须遵循法定质量异议期。
本题中,一方面,乙在知道隐蔽质量瑕疵后的合理期限内对甲提出异议;另一方面,虽然标的物交付已满两年,但有明示的质量保证期,乙在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甲提出异议。
所以,对此隐蔽的质量瑕疵,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③就性质而言,补偿性违约金系违约损害赔偿数额的"事先约定",根据合同法上的"约定优先"
6.甲生前立有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套毛笔和砚台送给其学生小张。
甲去世时,小张正在美国留学,1年后小张从美国回来,才知道甲已经去世,又过1年后,才知道甲曾立有将一套毛笔和砚台送给小张的遗赠。
小张能否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套毛笔和砚台?
()
A、不能,因为小张没有在甲死亡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已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B、不能,小张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架钢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C、能,因为小张直到甲死亡后2年才知道甲的遗赠
D、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2节>继承权的保护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依《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甲生前立有遗嘱,将钢琴送与乙,乙为受遗赠人,但乙在甲死后2年后才知道甲的遗嘱,知道时乙未超过2个月表示接受遗赠,其有权接受遗赠,故C选项正确。
A选项的错误在于,其时间界定在甲死亡后2个月内,而不是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故该选项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B选项的错误在于,受遗赠权为形成权,只要受遗赠人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该权利就产生,受遗赠权不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D选项的
7.刘某因赌博欠狄某5000元,并且刘某承认并据此写下欠条,此时刘某除了李某所欠的到期的5000元别无其他财产,狄某准备行使代位权,则正确的是哪一项?
A、狄某行使代位权是正确的,应在刘某住所地法院行使
B、狄某行使代位权是不正确的。
因为李某欠刘某的仅有5000元在实现自己债权时,不能负担诉讼费用
C、狄某不可行使代位权
D、狄某行使代位权应以直接向李某提出请求的方式实现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1节>债权人代位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合同法解释
(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之一便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因此,代位权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内部关系合法为前提,但本题中为赌博之债,尽管刘某承认也不受法律保护,故选C;另外代位权应以诉讼方式实现,因此D项不正确。
8.甲某日搭乘乙客运公司的客运班车,运输过程中,该车司机在正常行驶时,对面一辆小汽车闯红灯,为躲避该违章车辆,该司机不得不猛打方向盘,从而造成甲头部撞上了车窗,血流不止,同时还将甲放置于行李架上的行李(内装笔记本及数码相机)损坏。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头部受到的伤害及行李损坏均应由乙运输公司承担
B、仅甲头部所受伤害由乙运输公司承担
C、仅甲行李所受损坏由乙运输公司承担
D、乙客运公司仅承担公平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1节>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第303条的规定,运输途中旅客的人身损害,除非属于旅客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否则由承运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而对于行李物品的损害,则由承运人承担过错责任。
本案中乙客运公司没有过错,故仅对甲的人身损害负责。
行李物品的损害,应由违章闯红灯的小汽车驾驶人负责。
依据上述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B。
9.下列行为或者事件中,甲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是哪一项?
A、甲的孩子被乙绑架,甲不愿报警,按照乙的指示支付赎金100万元,乙如约释放甲的孩子;后乙在另一起绑架案中落网
B、甲年幼时被他人收养,甲成年后误以为对生父负有抚养义务,按月支付生父乙生活费500元,十年后乙死亡时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遗赠给好友丁
C、甲自愿提前三个月对乙清偿金钱债务5000万元,因考虑不周致使甲的流动资金不足,经营失序
D、甲投资5000万元在A小区建成高级小学后,A小区业主乙的房屋价值由原来的50万元上涨到70万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1节>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对于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则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但是,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时,仍按不当得利处理。
甲因孩子被绑架支付赎金100万元属于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其不法原因仅在受益一方存在。
故甲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A选项当选。
②对于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受损人因履行道德义务而给付,则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B选项中甲属于因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故B选项不当选。
③给付型不当得利,若属于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排除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选项属于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故C
10.李某借用王某的小汽车,驾驶过程中因粗心发生剐蹭并导致车前灯损坏。
李某去王某常去的汽车维修保养店修理,发生维修费用1000元,后李某告知店里车是找王某借的,汽车修理店遂将此事告知了王某。
王某得知后立即通知李某终止借用,同时告知店里要求汽车修理店不得将车交给李某。
车修好后,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有权请求店里返还汽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店里享有留置权
B、店里如将汽车返还王某,必须经过李某同意
C、王某有权要求店里返还汽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店里享有留置权
D、王某有权要求店里返还汽车,即使修理费未付,店里也不得向其主张留置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3节>留置权的取得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涉及留置权问题。
选项A,返还请求权属于物权人和占有人。
王某解除借用关系后李某不再是占有人,无权请求返还。
因此选项A错误。
选项B,王某为所有权人,且李某不再是占有人,王某作为物权人要求返还原物不需要李某的同意,因此选项B错误。
《物权法》第230条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店里系因维修合法占有汽车,符合留置权的条件,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C。
11.张小飞邀请关小羽来家中做客,关小羽进入张小飞所住小区后,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内抛出一块砚台,将关小羽砸伤。
关于砸伤关小羽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24题,单选)
A、张小飞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B、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C、小区物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D、如查明砚台系从10层抛出,10层以上业主仍应承担补充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1章>第8节>物件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据此,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天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如查明砚台是从10层抛出,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10层的业主给予补偿,故B项正确,D项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
12.甲出门打工前,曾当众发誓"定要挣回30万元,将破败不堪的旧房推倒重建。
绝不会在旧房上再花一分钱"。
半年后,因强台风将至,甲的邻居乙觉得甲过于乐观,不一定能够挣回盖房的钱,眼前还是将旧房保住比较实在。
于是乙花费5000元将甲的房屋予以加固和维修。
台风过后,甲的旧房安然无恙。
甲中奖50万元后回家拆旧盖新房,乙请求甲返还房屋维修费及利息,遭到甲的拒绝。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甲应支付乙5000元及利息
B、甲乙之间成立不当得利之债,甲应支付乙5000元及利息
C、甲、乙之间成立合同关系,甲应支付乙5000元及利息
D、乙的主张不成立,甲无须支付乙5000元及利息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2节>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乙的管理行为违反了本人(甲)明示的意思,构成不适当管理,并且本人拒绝主张不适当管理的利益,因此甲对乙因管理事务所受到的损失(以及所负担的债务)不承担补偿的义务。
故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②本题中,由于甲计划将旧房推倒重建,乙虽花费一定费用将甲的房屋予以维修,但违反了甲的经济计划,甲所受利益属于"强迫得利",应当对甲所受的利益予以"主观化处理",甲所受利益视为不存在,甲乙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之债。
故B选项错误。
③订立合同须经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并要求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故C选项错
13.甲男因乙女与其分手,对其怀恨在心,故某天用浓硫酸将乙女毁容。
后乙女因不能接受自己被毁容的事实,跳楼自杀身亡。
已知,甲男之前书面承诺向乙女赔偿精神损害金3万元,乙女共有遗产20万元,无法定继承人。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继承,故甲男无需再赔偿3万元
B、因乙女无法定继承人,故甲男无需再赔偿3万元
C、乙女所有的遗产归国家或生前所在集体所有
D、乙女享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由其单位继承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8章>第4节>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涉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因甲男已书面承诺给予乙女金钱赔偿,故乙女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继承。
同时,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
14.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
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
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300元将其治好。
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返还牛,但有权要求乙支付300元
B、甲应返还牛,但无权要求乙支付300元
C、甲不应返还牛,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D、甲不应返还牛,无权要求乙支付300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5节>拾得遗失物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物权法》第109条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乙的牛丢失,被甲拾得,乙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
此外,根据民法理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乙的牛虽然已经丢失两年多,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受影响。
②题外话:
假设甲将拾得的牛出售给不知情的丙,由于牛是遗失物,丙原则上不能善意取得,甲有权请求丙返还。
但是,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甲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或者说:
回复请求权)适用2年的除斥期间,甲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丙
15.甲怀孕后,因系高龄产妇(42岁),且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症,担心胎儿因此缺陷,甲数次到乙医院检查,乙医院医生均因过失未诊断出胎儿丙畸形,告知胎儿正常,甲因此未采取人流措施,且一再安胎。
丙出生时畸形且严重残疾。
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自丙出生后,甲须每年支出常规抚养费(抚养一个普通儿童的费用)2万元。
就该常规抚养费用,甲有权请求乙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B、自丙出生后,甲须每年支出特别医疗费(因丙残疾所需的特别治疗费用)5万元。
就该特别医疗费用,甲有权请求乙医院赔偿责任
C、自丙出生后,丙因身体畸形和严重残疾而长期遭受肢体疼痛和精神折磨之痛苦。
就此损害,丙有权请求乙医院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D、自丙的父母去世后,丙因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入不敷出,饥寒交迫,贫病交困。
就此不利益,丙有权请求乙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0章>第5节>侵权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关于A选项。
无论出生的孩子是否残疾,父母均负有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父母不能因为孩子残疾,而将抚养义务转嫁于他人。
故A选项错误。
②关于B选项。
因乙医院之过失未能诊断出丙在母腹中畸形、缺陷,致使甲未采取人流措施,乙医院过失侵害了甲享有的生育自主权(在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作为具体人格权的"生育自主权"之前,仍可成立对一般人格权之侵害),并导致甲因此额外支出特别医疗费,就该损害(wrongfulbirth),根据通说观点,甲有权对乙医院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故B选项正确。
③关于C选项。
丙之畸形与残疾,系因母
16.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
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
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抵押权的实现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确立抵押权顺位的依据。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据此,甲、乙、丙的抵押权顺位是甲第一顺位;乙第二顺位;丙第三顺位。
②抵押权顺位的变更规则。
《物权法》第194条第一款规定: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
17.甲与保姆乙约定:
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24题。
单选)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7章>第4节>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归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18.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
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
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5题,单选)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1节>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断、债权让与与债务承担中的抗辩权延续。
甲乙之间的借款约定了到期时间,即2011年3月24日,有明确清偿期的债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次日起算时效,这意味着2011年3月25日起算时效,到2013年3月24日届满,从2013年3月25日起,债权人即丧失了胜诉权。
(需注意的是,因关于《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民总实行以前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不适用新的3年的规定。
故本题中的诉讼时效仍为2年)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乙一直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因此时效已经届满,债务人在
19.下列情形,能够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哪一个?
A、甲公司的运油船发生原油泄漏,导致大面积环境污染,海岸上的乙海餐厅因游客锐减月纯收入损失高达30万元
B、甲、乙发生口角,乙女打了甲男一耳光,不料甲患有先天性疾病(鸡蛋壳头盖骨),这一耳光使甲的头部遭受重伤
C、甲服毒后昏迷不醒,被送往乙医院救治,乙医院的医生因疏忽大意当成中暑治疗,甲因中毒死亡。
后经鉴定,因甲中毒太深,即使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 精编 最新 国家法 考试 复习题 答案 解析 70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