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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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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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关于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全面发展需要,以服务地方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需求为导向,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专业特色,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人才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全面发展。
各专业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重视思想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养与健康人格教育,重视综合基础知识传授,重视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以及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强化通识教育,注重个性发展。
各专业要坚持统一规格要求与促进个性发展相结合,推进学分制改革,不断拓宽通识课程的覆盖面;逐步减少必修课,扩大选修课的比例,为学生选专业、选课程、选时间提供多种形式和机会,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坚持校企合作,创新培养模式。
各专业在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要主动争取行业、企业参与,结合行业标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要坚持校企共同构建课程体系、共同确定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4、强化实践育人,培养创新能力。
各专业要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一)本专业人才需求状况
1、产业行业状况
2、社会就业需求
(二)专业技术领域与职业岗位
1、专业技术领域
2、职业岗位要求
(三)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
1、人才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
(1)人才培养具体要求
①知识结构
②能力结构
③素质结构
(2)人才使用规格
①职业面向
②学分、学位、双证书要求等
(四)主要课程介绍
(五)课程设置及进程安排
(六)有关说明
(七)附件
四、编制要求
(一)专业人才需求状况
包括产业行业状况和社会就业需求两个方面。
各专业要通过分析社会背景、产业行业发展状况,对专业人才需求整体状况、发展前景以及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等进行阐述。
分析时要用事实说话,用近两年的最新数据,阐述要言简意赅。
(二)专业技术领域与职业岗位
各专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领域分类要求,明确本专业的技术领域,要在进行充分的人才市场需求调查、论证及预测的前提下,对本专业的专业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分析、描述。
(三)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
1、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为: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为新型城镇化服务的“三精三强”高质量“五真”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
各专业要围绕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计,要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要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其中:
本科专业要强调培养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高级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
专科专业要强调培养掌握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人才培养规格
包括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使用规格。
人才培养基本要求要对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进行说明。
在说明时要求学生毕业必须要具有以下12个方面的能力。
(1)工程知识:
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
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
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
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
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
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专业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
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
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
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
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
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
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人才培养使用规格要对学生未来的职业面向、专业方向以及学分、学位(本科)和双证书等要求及进行说明。
(四)主要课程介绍
要求对所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进行简要描述。
本科专业还要对主干学科进行说明。
(五)课程设置
1、本科专业课程设置
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及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选修课包括任选课和限选课。
(1)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等。
其中:
大学物理面向工科专业学生开设,数学各专业可根据专业定位和相关升学、从业资格等考试需要选择模块开设。
专业基础课,为同一学科门类下各专业共同开设的基础课程,在学时安排上要体现“加强基础”的原则,同一学科门类下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专业基础课应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考核。
提倡多学科之间、相近学院间打通基础课程开设共同的专业基础课。
各本科专业都要在第一学期开设工程导论课作为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是指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密切关系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专业课程要体现最新的科学技术成就和发展趋向,部分专业可以按专业方向,设置模块化的课程。
每个模块学分相近(当)、开课学期相同,在二级学院(部)指导下由学生自主选择修读其中某一专业方向。
学生一经选定某一专业方向,必须修读该方向(模块)中的所有课程。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专业综合实验、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也包括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开展的社会责任课、社会实践、科技学术与创业创新、技能培训、学科竞赛、科研训练项目等。
(2)选修课
任选课,开设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学生的通识教育,丰富学生的生活,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特长。
任选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供学生自由选择,由教务处提出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学生在校期间要修满不少于3门,不低于6学分(108学时)的任选课。
每届学生从第2学期开始选报。
限选课,开设的主要目的在于拓展学生的专业素质、拓宽学生就业范围。
限选课面向本学院学生开设,由各二级学院(部)提出方案,组织实施。
学生在校期间要修满不少于6门,不低于12学分(216学时)的限选课,各专业应提供不少于3倍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修。
每届学生从第2学期开始选报。
2、专科专业课程设置
专科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及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基本要求参照本科专业。
选修课包括任选课和限选课,要求如下:
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要修满不少于2门,不低于4学分(72学时)任选课;要修满不少于4门,不低于8学分(144学时)的限选课,各专业应提供不少于3倍学分的限选课供学生选修。
(四)学时、学分要求
各本科专业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200—2400学时左右,教学总学时以3200-3300学时左右为宜。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占教学总学时的比重控制在35%左右。
各专科专业课内总学时控制在1600-1800学时左右,教学总学时以2800学时为宜。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占教学总学时的比重不低于50%。
专业理论课和理实一体化课程,每门课程学时不超过60学时;周学时数应控制在22—24学时范围内,每学期考试课程4-5门左右(最后一学期除外);
各专业对学生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学生毕业应修满专业规定学分;理论课及理实一体化的课程18学时/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专业综合实验、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学时折算规定为每周30学时,学分折算规定:
每周1学分,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军训)每周记1学分。
(六)有关说明
主要说明专业教师要求、实验实训要求、双导师情况、专业教学实施建议等。
(七)附件
包括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各种表格,如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教学活动安排表、实践教学汇总表、学时与学分分配表等,填写时要求规范、统一。
(八)其他要求
各专业在编制人才人才培养方案中还必须贯彻落实下述要求。
1、思想政治教育
各专业在设置课程中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按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创新创业教育
各专业必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要按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开设必要的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课程,还要在任选课程中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相应的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逐步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同时要把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3、实践育人
各专业要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要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实践教学标准;要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加强实践教学方法改革,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要系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充分利用好第二课堂,把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社团活动、技能培训、学科竞赛、科研项目训练等作为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实现了两大课堂互动互融。
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各专业要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要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
5、专业教学团队
各专业要组建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队伍。
其中:
生师比不高于18:
1;专任教师中,自有专任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均要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
各本科专业还要有正高级职称、学术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专业主干课程教师≥3人,并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
各专业必须聘任来自行业、企业的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比例不高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5%,主要承担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的讲授任务。
各专业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宣传高校师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6、三精三强
各专业必须把培养具有职业精神、合作精神和创造精神,社会责任感强、实践动手能力强、创新创业意识强的有关要求,融入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
7、五真育人
各专业要深入贯彻五人育人模式,把真学、真会、真做、真能、真人,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
(真学,即:
学会学习,学会实践创新,在有意义的学习经历中真学;真会,即:
学会认知,学会知识技能,在工作世界中真会做事;真做,即:
学会做事,学会动手动脑,在基于项目的学习中真做;真能,即:
学会生存,学会工作生活,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真能创业;真人,即:
学会共处,学会成长做人,在学习共同体中成为真人)
五、组织实施
1、学校制定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文件,即《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各二级学院(部)等相关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成立人才培养方案制订领导小组,确定执笔人,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程》组织具体编写工作。
3、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形式上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并反馈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教务处统筹定稿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4、经学校批准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必须在执行该方案的学生入学前一学期完成,为维护培养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年级专业培养计划内的各课程、学时、学分、开课学期以及实验、实习、上机、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变更。
若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个别调整,须由相关二级学院(部)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予以执行。
凡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擅自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者,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各专业应组织制定课程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配套实施。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表
2、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表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0日
附件: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表
附表一:
专业课程设置及进程表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考核方式
总学分
计划学时
学时分配
考察学期
各学期周课时分配
课内学时
课外实践学时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课内学时
理论
实践
1
2
3
4
5
6
7
8
公共基础课
……
合计
专业基础课
……
合计
专业课
……
小计
专业方向课程
模块一方向
……
小计
模块二方向
……
小计
合计
选修课
任选
课
小计
限选
课
……
小计
合计
总学时
附表二:
实践教学汇总表
类别
内容
计划学时
学分
学期
周数
说明
课内实践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方向课
选修课
集中性实践教学
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
其他
总学时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
附表三:
教学活动安排表
周次
学
期
年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一年级
第一
学期
第二
学期
二年级
第三
学期
第四
学期
三年级
第五
学期
第六
学期
四年级
第七
学期
第八
学期
说明:
●入学或毕业教育;■考试;〓假期;∥课程设计;▲认知实习;¤毕业设计;√机动;★军训×实习;/毕业实习;※课堂教学;@电子电工实习;$社会实习;〒生产实习
附表四:
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学时分配比例表
课程
类型
总学分
计划
学时
学时分配
占课内学时比例%
课内学时
课外实践学时
课内总学时
理论
实践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专业方向课
合计
选修课
任选课
限选课
合计
集中性实践
教学环节
合计
教学总学时
附件2:
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表
附表一:
专业课程设置及进程表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考核方式
总学分
计划学时
学时分配
考察学期
各学期周课时分配
课内学时
课外实践学时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课内学时
理论
实践
1
2
3
4
5
6
公共基础课
……
合计
专业基础课
……
合计
专业课
……
小计
专业方向课
模块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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