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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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群众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定我县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县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负责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环保城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教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的审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
(六)负责群众服务热线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和企业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群众服务热线、市民网等信息化体系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九)负责对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负责协调和指导乡镇、村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合计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内设机构
综合科
正股级
市场服务科
正股级
社会事务科
正股级
法规督查科
正股级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馆陶县审批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125.5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5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财馆陶县审批局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2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6.5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8.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25.53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34.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26.81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了公务人员交通补贴;项目支出减少161.0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馆陶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68.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馆陶县审批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
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无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市行政审批局的业务指导下,秉承“务实、高效、热情、奉献”的服务宗旨,全局上下统一思想,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强化措施,以严实的作风、崭新的状态,着力推动行政审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行政审批局正式运行
一是在已开展的基础性工作上,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实现人员选配、事项划转、工作运行三个到位。
二是强化学习、加强培训、狠抓纪律,打造一批高素质的审批服务队伍。
三是积极探索流程再造,有效承接划转事项,促进办事效率提高。
四是做好划转事项的“无缝衔接”。
五是迅速实现事项正常审批,审批业务系统正常运转,实现“审管分离”质的跨越,真正优质快捷为企业群众服务。
二、监管、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有序运行
一是积极主动做好办公设施、网络连接、便民设施等的维修维护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窗口日常监管,采取电子设备监察、人员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周岗位督查3-5次。
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推动中心有序运行,督促窗口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是进行“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每季度对窗口满勤工作人员进行表彰,推动优质高效服务。
五是用好文字载体反映、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落实以上多项举措,进一步促进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推动窗口规范高效运行。
三、落实简政放权具体举措,改善营商环境
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具体举措,营造便民利企的良好环境。
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真正方便企业。
坚持做好承办市长公开电话、961890群众服务热线转办工作,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四、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阶段性工作
高站位、高标准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阶段性、临时性工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3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单位:
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涉及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收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群众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定我县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县行政审批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心的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审批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行政审批改革
制定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度活动方案、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审批事项办结率
1
95%以上
85%以上
85%以下
二、人员管理,业务培训、投诉受理,协调指导乡镇、村便民服务工作。
。
负责对拟进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察确定,并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负责协调和指导乡镇、村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组织培训
对拟进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察确定,并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审批事项办结率
1
95%以上
85%以上
85%以下
三、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管理政务中心,组织编制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审批收费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优化发展环境、行政审批收费制度改革的拟定、协调、指导、宣传、督办、考核等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行政审批改革
制定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度活动方案、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审批事项办结率
1
95%以上
85%以上
85%以下
2、组织培训
对拟进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察确定,并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审批事项办结率
95%及以上
85%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3、监督管理
对全县各行政公开运行分中心的业务指导、督查和管理;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对进驻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各级便民中心工作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各级便民中心工作
95%及以上
85%以上
80%以上
80%以下
4、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乡便民中心、村便民服务站三级平台建设。
扎实推进三级平台建设
建设完成率
90%及以上
80%以上(含)
75%以上
75%以下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馆陶县审批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8.8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我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
馆陶县审批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
元
项 目
数量
价值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资产总额
—
—
1588000.00
1588,000.00
1、房屋(平方米)
1.办公用房
2.业务用房
3.其他(不含构筑物)
2、车辆(台、辆)
3、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
4、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1588000
1588000
5、其他固定资产
—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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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馆陶 行政 审批 局部 预算 信息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