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树英从典型案例看施工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doc
- 文档编号:117305
- 上传时间:2022-10-03
- 格式:DOC
- 页数:84
- 大小:429.50KB
朱树英从典型案例看施工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doc
《朱树英从典型案例看施工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朱树英从典型案例看施工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doc(8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sogouExplorer
从典型案例看施工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承包工程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树英
2012年4月12日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及合同特征。
1、我国法律有关工程总承包的有关规定。
我国《建筑法》第24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我国《合同法》第272条: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
2、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4、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二、我国国内发布的关于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标准招标文件。
(一)我国刚正式颁发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主要内容。
借鉴国际通用的菲迪克条款中的条款,结合国内20多年的工程总承包的实践,住建部组织专家起草并经反复讨论、修改,己制订了我国的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举办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宣贯会,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陈重司长作了题为《明确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见附件二)。
由国家工商局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我国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通用条款共20条,102款(见附件三)。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主要内容: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2 合同文件
1.3 语言文字
1.4 适用法律
1.5 标准、规范
1.6 保密事项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2.3 监理人
2.4 安全保证
2.5 保安责任
第3条: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2 项目经理
3.3 工程质量保证
3.4 安全保证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6 进度保证
3.7 现场保安
3.8 分包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2 设计进度计划
4.3 采购进度计划
4.4 施工进度计划
4.5 误期损害赔偿
4.6 暂停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设计方案
5.2 设计
5.3 设计阶段审查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5.5 知识产权
第6条:
工程物资;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6.2 检验
6.3 进口工程物资的采购、报关、清关和商检
6.4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6.5 重新订货及后果
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第7条:
施工;
7.1 发包人的义务
7.2 承包人的义务
7.3 施工技术方法
7.4 人力和机具资源
7.5 质量与检验
7.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7.7 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
7.8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
第8条:
竣工试验;
8.1 竣工试验的义务
8.2 竣工试验的检验和验收
8.3 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
8.4 延误的竣工试验
8.5 重新试验和验收
8.6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8.7 竣工试验结果的争议
第9条:
工程接收;
9.1 工程接收
9.2 接收证书
9.3 接收工程的责任
9.4 未能接收工程
第10条:
竣工后试验;
10.1 权利与义务
10.2 竣工后试验程序
10.3 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10.4 竣工后试验的延误
10.5 重新进行竣工后试验
10.6 未能通过考核
10.7 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10.8 丧失了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
第11条:
质量保修责任;
11.1 质量保修责任书
11.2 缺陷责任保修金
第12条:
工程竣工验收;
12.1 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12.2 竣工验收
第13条:
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13.1 变更权
13.2 变更范围
13.3 变更程序
13.4 紧急性变更程序
13.5 变更价款确定
13.6 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
13.7 合同价格调整
13.8 合同价格调整的争议
第14条:
合同总价和付款;
4.1 合同总价和付款
14.2 担保
14.3 预付款
14.4 工程进度款
14.5 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暂扣与支付
14.6 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14.8 付款条件与时间安排
14.9 付款时间延误
14.10 税务与关税
14.11 索赔款项的支付
14.12 竣工结算
第15条:
保险;
15.1 承包人的投保
15.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15.3 保险的其它规定
第16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
16.1 违约责任
16.2 索赔
16.3 争议和裁决
第17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
17.2 不可抗力的后果
第18条:
合同解除;
18.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8.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8.3 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第19条:
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
19.1 合同生效
19.2 合同份数
19.3 后合同义务
第20条:
补充条款。
(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及其主要内容。
为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统一工程招标投标规则、提高招标文件质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了《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针对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共3卷,分为7章。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的主要内容(见附件四):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合同协议书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7联络
1.8转让
1.9严禁贿赂
1.10化石、文物
1.11知识产权
1.12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1.13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A)
1.13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
1.14发包人要求违法
2.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2.2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
2.3提供施工场地
2.4办理证件和批件
2.5支付合同价款
2.6组织竣工验收
2.7其他义务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2总监理工程师
3.3监理人员
3.4监理人的指示
3.5商定或确定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分包和不得转包
4.4联合体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4.11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
4.11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B)
4.12进度计划
4.13质量保证
5.设计
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2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3设计审查
5.4培训
5.5竣工文件
5.6操作和维修手册
5.7承包人文件错误
6.材料和工程设备
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
6.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B)
6.3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4实施方法
6.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A)
7.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B)
7.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7.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8.交通运输
8.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A)
8.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B)
8.2场内施工道路
8.3场外交通
8.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8.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8.6水路和航空运输
9.测量放线
9.1施工控制网
9.2施工测量
9.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9.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10.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0.1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朱树英 典型 案例 施工 企业 采用 工程 承包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