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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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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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总结
工程变更索赔工作总结
******项目由于图纸变更较为频繁,产生额外的施工费用多,所能产生利润的空间大。
项目部把变更索赔工作最为工作重点,每月定期召开变更索赔会,分析本月的工作要点,调动全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变更索赔力度,把能做的工作做好,把不能做的工作做成,以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
2014年全年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报批现场签证单共计41份,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图纸变更导致我方施工费用增加
2014年****图纸变更频繁,导致直接返工及增加措施费情况较多。
上报的现场签证单中因为图纸变更导致直接返工所发生费用的有10份,已批复9份;由于图纸变更间接导致工程量或措施费用增加的现场签证单共计18份,已批复12份。
二、确认合同、图纸中未说明的工程量
此部分签证单中主要包括马凳筋做法、筏板栏槎做法、临时塔吊费用、冬施保温材料等,共计9份,已批复7份。
三、施工现场出现的临时状况
此部分签证单包括施工现场停水停电、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临时停工等事宜的确认及所产生的工期、费用索赔。
共计4份,已全部批复。
通过对以上所述分析,现场签证单办理的难点在于由于图纸变更导致的间接费用的增加上。
此类签证单中,部分费用与合同中原有费
用重叠,而这些变更正是能产生效益之处。
在已批复的12份签证单中,为项目创造利益逾百万元。
项目部日后定当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将现未批复的签证单全部批复,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
00000项目经理部2014年变更索赔工作总结及2015
年变更索赔工作规划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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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项目部在成立初期便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书记、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变更索赔工作归口管理和执行部门,计划合同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项目部制定了项目部变更索赔实施细则。
在细则中,项目部明确了综合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责、物资设备部及计划合同部等部门在变更索赔工作中的职责,制定了变更、索赔管理工作流程,确定了变更索赔奖励办法。
三、前期策划与日常管理
在项目一上马开始进行,项目部便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阅读合同文件、查阅施工图纸、熟悉《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查看施工现场;商务人员认真研究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条款,发掘出可能存在变更索赔的着手点。
项目部争取一切可能为变更索赔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签证工作,在项目实施中不断的积累原始资料,为后期的变更索赔立项打下基础。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发现“有利变更”项目,以“技术规范”或“验收标准”作为变更理由,使变更有根有
据,足以说服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形成变更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
作为计量人员,对变更报告要进行登记,并了解每一份变更报告的具体内容,定期联系、督促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相关业务人员审批,以保证变更工作的最终落实。
四、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由于本工程施工线路里程长、涉及专业工程种类多、地质条件复杂,所以本工程的变更索赔工作主要围绕设计图纸地质条件、工程量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符进行。
2014年项目部变更索赔计划金额为00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底项目部累计上报变更项目000项,累计涉及工程造价0000万元,完成了年计划的000%。
五、2015年的工作规划
2015年项目部将继续跟踪、关注2014年上报变更项目的进展情况,争取早日形成完善的变更资料,同时项目部将继续要求各技术员熟悉施工图纸、查看施工现场,积极主动的发现施工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不符等一系列有利变更。
000000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2015年1月14日
XX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2012年变更索赔工作总结及2013年变更索赔工作规划
一、项目概况
XXXXX
二、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便成立了商务部、工程管理部,设立了三总师,由其具体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同时,项目部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了以下制度:
变更索赔的提出
凡在工程实施前,能改善施工环境、加快施工进度、改善产品性能、增加承包人效益等,项目部任何职工都可提出变更意向,事件发生后,项目部任何人都可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提出工程索赔意向。
意向的提出要以书面形式,并简要说明原因和可行性,该意向提出人即为该项变更或索赔的提议人。
变更索赔意向的评审
变更或索赔意向提出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从工期、质量、安全、效益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决定是否进行变更或索赔,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变更索赔资料的整理
变更索赔资料由项目总工根据变更或索赔项目的内容安排技术人员或计划人员限期进行整理,测量、试验等人员进行配合。
资料的审核
资料整理完后,由项目总工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充分性等进行审核。
一般超过100万元的大项变更或索赔由项目总工亲自审核。
资料的上报和催批
资料整理并审核完毕后,由项目总工或技术部长专程上报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尽早批复。
资料的管理
变更、索赔责任书及变更、索赔资料要由项目技术科根据进展情况随时建立台帐。
整理出的变更索赔资料归档,列出清单,按照清单兑现奖罚。
三、前期策划与日常管理
在项目部成立初期,项目部便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阅读合同文件、查阅施工图纸、熟悉《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有关条款、察看施工现场,查找哪些变更会给我方带来损失,哪些变更会给我方带来利润。
如果对我方有利,则积极予以落实,如果有损于我方利益,则想方设法维持原合同内容或做其它变更,使其朝着有利于我方的方向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发现“有利变更”项目,以“技术规范”或“验收标准”作为变更理由,使变更有根有据,足以说服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形成变更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
作为合同管理或计量人员,对变更报告要进行登记,并了解每一份变更报告的具体内容,定期督促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相关业务人员审批,以保证变更工作的最终落实。
对每一份上报的变更报告或索赔造册登记。
变更索赔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上报文件号、变更项目名称、变更、索赔理由、变更索赔金额、上报时间、上报对象、批复情况、起草人。
这样,每上报一项,登记一项,定期进行清理。
四、奖惩制度建设
1、变更索赔结果评审
评审组织
变更索赔结果的评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技术、计划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评审。
超过100万元的大项变更或索赔可在批复后实施结束前进行评审;小的变更或索赔项目可半年集中进行一次评审。
评审内容主要是对经济效益的评审,评审资料专门归档。
2、奖惩兑现
兑现时间尽量做到一事一兑现。
最少每年兑现一次。
兑现金额
直接减亏或创造纯利润的,按减亏金额或纯利润总额的%奖励相关人员,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兑现情况应在项目技术科建立台帐。
五、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2年项目部没有相关的变更索赔计划,同时没有向业主递交变更索赔申请。
六、2013年的工作规划
暂无变更索赔计划,具体情况要等整个工程完工,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监理单位沟通后进行。
XXX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2012年11月30日
研究施工企业的索赔问题
摘要:
索赔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行为,对合同的履行结果影响巨大。
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成功的索赔不仅可能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带来可观的利润,因此“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成为许多承包人的经营手段。
不管是施工方还是发包方,都应正确对待索赔。
关键词:
工程索赔;索赔原则;索赔程序;索赔证据
一、关于工程索赔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各个施工单位为了争揽工程,不断地降低报价,招标单位也抓住了施工单位的心理,“你不干他干,总有干的”。
在“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大部分施工单位正处于尴尬的境地,面对甲方,他们从来不敢提及“索赔”二字。
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入中国。
经过实践证明,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素质,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它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它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使双方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协商工程造价和工期;它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便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实事求是。
经历了近20年的风风雨雨,我国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已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备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因为是否运用索赔以及索赔是否运用得当,直接关系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
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与国外较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
二、常见的工程索赔形式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在工程承包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
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
索赔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合同文件包括的范围很宽,最主要的是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说明等。
一般来说,图纸和规范方面发生的问题要少些,但也会出现彼此不一致或补充与原图纸不一致,以及对技术规范的不同解释等问题。
在索赔案例中,关于合同条件、工程量和价格表方面出现的问题较多。
有关合同条件的索赔内容常见于如下三个方面:
1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
合同是在投标后通过双方协商修改最后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已将投标前后承包商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遗文件并签字,就应当说明合同正式签字以前的各种来往文件均不再有效。
如果忽略了这个声明,当
信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就容易引起双方争执而导致索赔。
再如,双方签字的合同协议书中表明业主已经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标书中某处附有说明的条件,这些说明就可能被视为索赔的依据。
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
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
交给承包商的标书中,图纸或工作量表有时难免会出现错误,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这种错误包括:
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
例如设计图纸上某段混凝土的设计标号为250号,而工作量表中则为200号,工程报价是按工作量表计算的,如果按图纸施工就会导致成本增加。
承包商在发现这个问题后应及时请监理工程师确认。
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
如果这种情况使工作量增大很多,承包商也应提出来,并据此向业主提出索赔。
纯粹的工作量错误。
即使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工作量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也应获得补偿。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施工过程是一个千变万化的复杂过程,随时有与合同及计划不同之处,因此需要我们时刻重视索赔,在索赔管理中要效益。
施工中的常见索赔项目主要有下面几种类型:
工程检查及中间验收。
甲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因甲方工程师指令失误、延误检查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业主需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合同中约定的
“三通一平”由业主负责,而实际中经常有由施工单位完成全部或一部分。
与设计图中不相符的地质情况,复杂地基处理、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
业主分包工程取配合施工费。
业主供料的二次运输、装卸车费用、保管费。
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措施在施工组织中要明确,并计算费用。
业主已批准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加速施工,应付赶工费。
高层及特殊结构的人工降效、机械降效。
特、大型机械安拆、检测、场外运输、基础。
场地狭小造成的材料的二次搬运。
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
混凝土及砂浆实际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的调整,包括其中掺入的外加剂费用。
未考虑的地下水的降水费用,抽水台班的计取费用。
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费用。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会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并可能造成承包人的损失,这些均应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地顺延工期。
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处理的步骤如下:
在设计变更后,首先由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工程价款。
其工程价款的确定方法是: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则可由承包人提出一个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关于工期的索赔
在处理这一类索赔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导致工期延长或延误的影响因素属于非承包人本身的原因;如果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一般情况下业主可以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但不会给予费用补偿;如果是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延误,则承包人除应得到工期补偿外,还应得到费用补偿;如果是根据网络计划处理此类索赔,则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由于业主的
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但如果其延误时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只能得到费用补偿。
以上这些原因要求延长工期,必须提出合理的证据,才能获得同意,才能获得相应的费用损失的赔付。
此外索赔还有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等几种。
三、工程索赔的准备工作
工程索赔的准备工作有以下几点:
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实情况。
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
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
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
起草索赔报告,表达索赔要求并附有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资料。
工程索赔的依据主要从以下几点收集:
1)工地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等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
将他们的书面指示和口头指示分类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
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货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账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定的财务决算表。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的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账单等,均需归类保存入档。
以上九项资料是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承包商必须保管好;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
四、工程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索赔是双向的
通常泛称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反索赔指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其实是双方同时互动,互相存在的。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顾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问题,没有认真对待索赔。
且项目管理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管理及程序,导致无法把握索赔及其结果,造成事件存在、索赔流产。
索赔除注重提出索赔意向外,还应重视索赔过程中的时限和证据收集,根据合同要求区分阶段性索赔并及时作出最终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中,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主要包括:
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
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规定相同。
发包方也可按以上各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五、结语
如今,国内的建筑业正不断地加强自身的管理,同时在不违反我国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不断地尝试解决FIDIC合同条件与中国的自身实际相结合的有关问题。
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工程建设中的索赔难问题将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建筑市场能在充满竞争力的国际市场上得到良好的发展。
有关工程变更索赔的探讨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施工企业过多,而建设项目较少从而导致
“僧多粥少”的局面。
发包方与承包方很难形成平等的经济合同关系。
承包方为了能够中标,不得不放弃部分应得的利益,以低价投标,致使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下降,降低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及竞争能力。
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方若不善于经营管理,并通过有效的索赔,以减少或避免自己的损失,企业就难以生存和发展。
而在施工管理中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是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作为索赔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练掌握引起索赔事件发生的各种原因,才能及时捕捉潜在的索赔机会。
一、变更在工程项目中客观存在
在所有的土建工程施工中,难免会出现工程量变更、设计修改、新增工程,以及地基变化等问题,因此导致工程成本相应地发生变化。
引起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承包方可实施性操作,大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设计变更或设计缺陷引起的索赔
①因设计漏项或变更而造成人力、物资、资金的损失和停工待图、工期延误、返修加固、构件物资积压、改换代用以及连带发生的其他损失;②因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探报与实际不符而影响施工所造成的损失;③按图施工后发现设计错误或缺陷,经业主同意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技术处理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④设计驻工地代表在现场临时决
定,但无正式书面手续的某些材料代用,局部修改或其他有关工程的随机处理事宜所增加的额外费用;⑤新型、特种材料和新型特种结构的试制、试验所增加的费用。
2、合同文件的缺陷引起的索赔
①合同条款规定用语含糊、不够准确;②合同条款存在着漏洞,对实际可能发生的情况未做预料和规定,缺少某些必不可少的条款;③合同条款之间存在矛盾;④双方的某些条款中隐含着较大风险,对单方面要求过于苛刻,约束不平衡,甚至发现某些条文是一种圈套。
3、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法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①加速施工引起劳动力资源、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增加以及各工种交叉干扰增大工作量等额外增加的费用;②因场地狭窄、以致场内运输运距增加所发生的超运距费用;③因在特殊环境中或恶劣条件下施工发生的降效损失和增加的安全防护、劳动保建等费用;④在执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时,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引起施工方法的变化所增加的费用。
4、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①每季度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变化;
②国家调整关于建设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③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停止使用某种设备、材料的通知;④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推广某些设备、施工技术的规定;⑤国家对某种设备、建筑材料限制进口、提高关税的规定;⑥在一种外资或中外合资工程项目中货币贬值也有可能导致索赔。
5、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①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②因社会动乱、暴乱引起的损失;③因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工人工资大幅度上涨而增加的费用。
6、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引起的索赔
①因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董、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所发生的保护等费用;②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已完工程损坏或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的处置费、重新施工费。
二、做好工程变更索赔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要牢固树立索赔意识
索赔是国际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利,任何一方都有权主动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己正当合理的经济利益。
尤其是作为承包方,施工索赔是其减少承包风险、防止经济亏损的基本手段。
索赔是承包方应得的经济利益,说明其施工管理水平的表现。
索赔管理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工程的合同文件,不丢失每一个重要的索赔机会,并做好大量细致的索赔工作,争取索赔的成功。
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及时捕捉索赔机会
索赔的基础是施工合同文件。
与发包人及时、谨慎地签订《施工合同》后,必须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练掌握合同条款,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索赔的有关条款要反复学习和认真分析。
在索赔事件发生时,要与有关条款逐句逐字相对照,为索赔寻找充分的理由。
充分全面研究合同条款,不但要看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更要注意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在“通用条款”中,尤其涉及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顺序变更、工期延长、单价调整等等,对这些条款的论述,要吃透精神,以便及时发现索赔条件,抓住补偿机会。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合同管理,注意日常索赔资料的收集,积累真实有效的索赔证据。
索赔的证据是施工过程中的记录或对施工活动的认可,必须真实和全面地反映索赔事件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并经得起推敲。
必须准确地计算出要求索赔的价款,并证明此款合理、合法,索赔才能有效。
因此,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时,就要建立严格的资料积累制度。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
对停水、停电的时间、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情况等,都应有详细记录。
对现场变更发生的时间、条件、会谈纪要、会议记录、通知和指令、人员和设备、地质和气候及试验检测等原始资料,及时记入
“现场施工日志”,使索赔资料有序、清晰和准确,也方便在出现索赔问题时按需摘取。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决定、口头交待、会议研究、往来信件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资料。
必要时可对施工过程照相或摄像作为资料。
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责任造成工程返工、停窝工、增加工程量等,应要求工期顺延,并提出索赔。
因特殊情况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材料损耗增大,或工期延长,也应提出索赔。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需要修改、补充、明确的内容也应及时签证。
充分把握好索赔的时效性,准确使用法律赋予的抗辩权实现索赔
施工过程中有的索赔请求争议不大,会得到发包方认可。
但有的
请求,特别是数额较大的索赔请求,发包方会提出很多拒绝赔偿的抗辩理由。
承包方应充分利用“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的索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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