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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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汇编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每月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院长主持,副院长参加、办公室主任作记录。
二、院委会,由院长、副院长、院委成员(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
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
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三、全体职工会,全体职工参加,每月5日召开,必要时随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四、支部大会,每季一次,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五、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人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院办公室负责以上会务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场准备和会议记录等。
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六、外出参加会议
1、凡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必须凭会议通知或电话记录,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派人参加。
院班子成员外出参加有关会议,须报主要领导同意,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后方可外出参会。
2、外出参加会议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向有关领导汇报会议内容,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供领导参考决策。
3、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后,然后进行办理。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科室及院领导请示或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人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三、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和贵重及毒、麻、剧、限药品,发现药品变质失效时;
四、收治涉及法律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五、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害危险和安全问题时;
六、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七、增补、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八、工作人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九、未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习制度
一、政治学习:
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二、业务学习: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医务科制定学习计划,并根据不同授课内容相关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三、凡召开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辅导员必须先熟悉、掌握所要学习的内容,通知有关科室做好学习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作好记录。
四、学习纪律:
坚持“三不准”,不准缺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学习时间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无故不参加者按旷会处理。
五、学习要求:
做到“六有”,办公室有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专人记录)及学习考勤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院领导每年撰写一篇以上卫生工作调研文章)。
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行政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二、行政总值班要保持值班电话和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行政值班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要负责检查夜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全院安全巡视至少2次。
四、做好值班记录,于次日上班后向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
五、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关事件处理,不得无故推诿。
如遇重大问题无法处理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指示完成相关处理事宜。
六、值班人员有权调动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性发生的问题。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自行与其他行政值班人员调好班次,不得擅自找人替代。
七、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规定,严禁擅离职守,如发生责任事故,除经济处罚外,是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
八、带班领导原则上留宿单位,督促和稽查值班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若特殊情况不能留宿者,须向院长和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保密工作制度
一、卫生院文件、档案、科技资料和印章,应妥善保管,严防失密、失窃、丢失、损坏。
二、明确专人保管,文件柜,文件箱,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登记建卡,方便取阅。
三、综合档案一般不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应征得院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需要销毁、处理的资料、档案、要有院长批准,并造目录清册,由分管院长监销。
五、印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不准随身携带,特殊用印章需经院长同意批准,并登记。
六、保守国家机密,发现文件丢失、材料和泄密事件以后,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追查、处理,并上报县卫生局,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党纪政纪处理。
公文办理制度
一、收文
1、签收登记
凡送卫生院的公文(包括网上办公系统传入的文件和外出参加各类会议领取的会议材料和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填附“文件传阅卡处理签”,办公室签署办理意见。
2、文件批阅
办公室将附有“文件传阅卡处理签”的文件,先送院长批示,再送有关领导签阅,原则上当天阅毕,并将已阅件送办公室存档或办理。
3、承办
对院领导批示的承办性公文,办公室应及时送各科室承办。
特急文件应随收随办,必须在当时或当日之内办理完毕,急件也应随收随办,最迟不能超过三日;对于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公文,一般在十天内办理完毕;对于需要制定贯彻方案才能承办的公文,应及时拟定方案,报有关领导批准执行。
阅办完毕,各科室应及时将阅办公文和阅办情况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办公室整理归档。
二、办文
1、公文的交拟
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经过思考或商议,安排有关科室拟文。
领导要把行文的意图和目的说清楚,要把公文的主要精神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说透,并且对于一些具体的办法、措施及受文机关、公文的篇幅都应该有明确的交待,以便加快工作效率和减少修改的工作量。
2、公文的起草
根据领导交拟意见,相关科室负责起草和校对,拟出分发方案,科室负责人审阅签字后,送办公室核稿,再送分管该科室领导审核签字。
3、公文的审核,要把握三个环节:
(1)文稿送领导审签之前,由办公室对文稿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为:
是否需要行文,是否与法律、规章、政策一致;文字表述、文种、计量单位、标点符号使用、人名、地点、引文、数字引用和文字书写是否统一、准确、规范;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2)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应当与原起草科室协商或请其修改。
(3)经领导人审签过的文稿,在印发之前再作校核,经校核如需对涉及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需报审签领导人复审。
4、文件的签发
文稿经办公室审核以后,报分管行政院长签发,确需送院长签发的,由分管行政院长签署明确意见后送院长签发。
5、文件核对由起草科室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用印、封发、送达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文件和材料成文后,各科室要将发文原稿(含各次修改稿)和正文送院办公室整理归档。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成立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按照科室岗位职责,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各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坚持计划生育政策。
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三、认真抓好辖区内计生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卫生院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重点抓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监督两个环节,为流动人口办理证件时须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对于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如独生子女费等),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落实孕产妇查验《计划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制度,实行实名登记,定期向镇计生办通报统计信息、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出生情况信息。
六、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
严格执行B超(彩超)管理制度,建立B超(彩超)登记薄,实行双签字(医生和B超人员)。
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及染色体检测管理,施行手术前要查验相关证明。
档案管理制度
一、规范管理全院档案,建立由院档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院档案人员具体操作,各科室共同配合的档案管理体系。
二、认真收集档案资料,凡是反映本院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文书、图片、光盘、碟片等档案材料,都要收集齐全。
三、院档案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凡是本年度形成的文件、资料、表格、图片等档案材料,必须在下一年度的6月底以前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四、办公室负责收集、归档各科室档案。
各科室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好本科室应归档的各类材料,年底按要求进行立卷归档,及时送交办公室。
病案管理由医务科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
五、加强档案开发和利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内外有别。
院内部借阅文件资料实行登记制度,并按期归还。
外单位查阅本院文件或档案资料,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档案,更不能查阅“三密”文件资料,不得抄录、复制、打垮、剪裁。
六、档案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做到知密不泄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档案。
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XXX镇卫生院”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XXX镇卫生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人员保管;“XXX镇卫生院党支部委员会””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各科室印章由科室负责人保管。
2、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细致工作,严格印章管理。
对不合符手续或不合理、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
防止和杜绝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己谋私或其他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印章的使用
1、对要求用印的文件材料,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确定是否用印和用印范围,凡因随便用印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
2、除本院制发的文件用印不需登记外,其他需用印的文字材料都必须登记。
一般材料或表格必须有领导签批的意见方可用印;证明性材料须先由印章管理人员认真了解情况再报分管领导确定后方可用印。
3、凡空白凭证材料以及空白纸,不得加盖公章,确需加盖印章的,须经办公室主任请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员备留存根。
4、印章使用必须在办公室,不得将印章携带出院外使用,确需携带公章外出办公的须有院长(分管院长)的明确意见,并出据备存,作好登记。
5、用印人员盖章时,必须集中精力,用力均匀,盖出的印章必须端正(骑年压月)。
清晰、美观、易于识别。
电话管理制度
一、固定办公电话均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长话短说,严禁公话私用。
二、各办公室固定电话均锁长途。
凡因公确需拨打长途,一律到办公室拨打,办公室设立长途电话登记薄,指定专人负责记载。
三、财务科负责话费监督,对长途话费,把办公室的长途登记情况与电信局逐月核对,一经查出公费长途私话,以该私话费的五倍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赔。
四、全院职工必须保持24小时常用通讯工具畅通,通讯号码更换要及时到院办公室登记备案。
图书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图书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对图书室藏书及单位每年订阅的相关业务杂志按其类别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妥善保管。
二、每年按图书登记本对全部藏书进行一次核对。
三、建立图书借阅制度,凡借书者必须办理借书手续,并作好登记。
四、私人借阅的图书、重要报刊,必须在一个月以内归还,并保持完好,如有损坏、丢失由借阅者赔偿。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建档建卡,统一管理。
二、各科室计算机由专人管理,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必须将电源开关和切断网线。
三、不准将外来软件程序在本单位计算机上试用,如有违反,出现“病毒”应追究操作者责任。
四、严禁外来人员任意使用计算机。
五、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淘宝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计算机的消耗材料由各科室管理人员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批后统一购买。
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救护车是院前急救伤病员、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急救的特殊车辆,必须加强管理,专业驾驶,规范使用。
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
二、救护车只能从事与医疗救治业务相关的活动,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伤病员、处理紧急疫情、运送血液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
三、驾驶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按规定使用报警器和任务灯,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伤病员服务。
严禁酒驾。
四、救护车内应配备抢救设备、担架、氧气和急救药品,并做好登记。
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的保养、检修、消毒,保持车内容车貌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确保应急需要。
五、住院部护士长定期对车内药品、器材、物品进行检查、出诊以后要及时清理、消毒、检查和补充,保持完好备用,并做好登记,确保应急需要。
六、如救护车因公外出或驾驶员休假遇有转送任务时,应按立即通知邻近的卫生院救护车或“120”前往,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抢救和转运。
七、救护车在非执行任务不得出现在娱乐场所、饭店附近停放。
八、建立救护车出动登记制度,由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诊时间、病人转运地点、疾病诊断情况等。
车费由出诊医生开具处方交收费室,驾驶员备案,月底与收费室对帐。
九、车辆的维修。
车辆的维修,应先由驾驶员将修理的部位和情况(故障情况)向办公室汇报,更换零部件名称以及经费预算等内容交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特殊情况(途中)例外。
建立修车档案,车辆每次修理后,将修理时间、费用,主要零部件的更换,修理单位等内容记录在案。
车辆修理后,司机应认真对车辆的修理部分进行检查试车,确认无误后方能出车,并办理好有关结帐手续。
十、因违章驾驶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单位不予报销,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按直接责任和损失的大小,由驾驶员按一定的比例承担赔款。
十一、按照0.12元/公里标准核销驾驶员公里补助。
实行油费刷卡制度,按油耗×里程核销油费。
十二、驾驶员休息时,救护车不得离院,车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十三、驾驶员夜间出车后,次日白天可适当补休。
党务、财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全院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重大基建投资项目及其规模;
财务状况,包括经常性行政经费支出(如水电费、燃料费、车辆维护及油料费、通讯费、招待费、办公用品经费、宣传费等)收入情况,负债情况等;
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情况,中层干部考核情况;
行政事务民意调查情况;
重大事件处理情况通报;
群众要求而又可以公开的内容;
其他需要公开或公示的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
二、公开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公开政务一次,特殊情况另定。
三、公开方式
一般情况下以政务公开栏的形式张贴有关内容,也可以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有关事项。
四、政务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
公开内容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廉政建设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搞好廉政建设。
二、自觉维护单位整体形象,坚持“十不准”:
不准索贿受贿、以权谋私;不准挪用公款、损公肥私;不准在生活上奢侈腐化、违法乱纪;不准公款私进娱乐场所;不准阳奉阴违,欺上瞒下;不准耍部门作风,借故刁难;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准敷衍塞责,生拉硬扯;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出差、开会要照章办事,在外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影响工作,变相公费旅游。
四、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食堂管理制度
一、本职工食堂成立的目的是为解决全院职工的日常伙食问题,仅对本院职工开放。
未经许可,不得带病人在本食堂就餐。
二、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除燃料外其它支出由单位据实核销,院内职工生活及就餐支出实行成本核算,炊事员工资由院部行政办公经费支出。
三、办公室负责做好食堂账目核算和职工生活费结算等工作。
四、为避免浪费及伙食费记载不实现象的发生,需就餐的职工必须于当天上午十时、下午三时报知食堂,并到食堂签署本人名字,不得代签。
凡签字后未到食堂就餐者,任按已就餐计算伙食费。
上午8:
30分(夏季8:
00)之后,食堂不在提供早餐。
若有违反,卫生院将对食堂负责人、催事员、就餐人员予以100元/次的扣款(急诊、出诊、下夜班、休息等特殊情况除外)。
五、食堂公物一律不予以外借,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赔偿必须当场交给食堂负责人,若食堂负责人未在现场,则交给分管院长。
赔款由食堂负责人登记后统一上交财务科。
六、严禁在工作日内酗酒。
七、上中班的人员于11:
40开饭,食堂师傅提前做好准备,其余人12:
10开饭。
清洁卫生制度
一、讲卫生、讲公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二、坚持每周一上午的集体卫生大扫除制度,重点是卫生院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卫生和办公场所清洁卫生,清理卫生死角。
三、宿舍住户要讲卫生、讲公德,积极参加义务劳动,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私人物资未经允许不准堆放在院坝、走道、房顶、门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四、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办公室内无垃圾,无痰迹,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无蛛网,物品陈列有序,图表悬挂整齐。
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室内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废弃物,杜绝随地吐痰、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
六、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按规定搞好门前地段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七、护理人员对入院病人做好健康宣教,保持病区清洁卫生。
八、保持公共场所卫生。
如洗浴室、宿舍走廊等,用过后的日用品及垃圾由当事人及时清理。
九、检查评比。
院质控领导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开展1次检查评比。
评比先进者给予奖励,后进者给予全院通报。
住房管理制度
一、单位职工宿舍只为职工提供住宿,非单位人员不得占用、出租、转让。
二、凡居住在卫生院宿舍的职工,都应自觉维护秩序,做到相互关心、相互体谅、相互帮助。
夜间11点后和午休时间不高声喧哗,音响、电视播放音量不影响他人休息。
三、宿舍住户要讲卫生、讲公德,自家产生的废物、废气排放不得影响他人,院内不放养家畜。
四、宿舍住户要注意防火防盗,保证用水用电安全,因用电用水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责,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持“公平、节约”的原则,凡住在医院(办公楼和宿舍楼)有住宿的职工每月摊销水费5元,电费按表量计费自费,缴住房管理费20元(用于水电线路维护)。
六、办公室做好宿舍使用登记,凡职工调离医院宿舍钥匙交于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和不假外出。
二、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公或休假须经科主任及分管领导批准,履行有关手续报办公室备案,同时向科室讲明去向、所办事宜、时间及联系方式,并交办有关工作后方可外出或休假。
三、科室负责人、院班子外出或休假须征得分管院长或院长同意后,向办公室讲明去向外及联系方式,交办有关工作事宜。
四、凡院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遇有重大、紧急、特殊情况需要急时到岗者,接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到岗到位,否则按旷工处理,造成重大事故或影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考勤由各科室负责考核登记,当月核对、公布,月底由各科室将排班表和出勤情况交财务科。
六、工作人员在休假前,必须办理完毕工作期间需办结束的事宜,不留后遗症,否则不予批准。
七、各类休假、病假、事假等一律要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每月保证出勤26天,未休完者不累计休假,当月有效。
休假请假管理规定
一、病假
1、病假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受病后其病情严重或较重,不能继续工作的休假,凡请病假一律要出具医疗部门的正规证明(急性病住院的补办),否则不予确认。
2、病假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只发财政下拨的工资和津贴,不发奖金和单位自筹解决的其他津贴。
长时间病休(指2个月以上)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病假可以抵工休假。
4、有重病必须到上级医院检查治疗者,省内可报销车船费,危重病人报销救护车车费。
5、病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
1、事假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在不妨碍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确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时的请假,凡请事假一律要向办公室及有关领导讲明具体情况,由领导签字同意之后方可执行。
2、事假可以抵工休假。
3、长时间事假(指超过半月)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事假期间不发绩效、奖金和补助。
三、婚假
1、职工结婚婚假三天;
2、是晚婚者(男二十五岁以上,女二十三岁以上)者增加婚假15天;
3、婚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等照发。
四、丧假
1、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时给丧假3天,工资奖金等照发。
2、凡超过规定时间,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五、产假
1、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晚育(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增加产假15天。
3、哺乳期:
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给哺乳时间两次,每婴儿每次三十分钟,周岁以后不再给哺乳时间。
4、产假期间发档案工资,无绩效工资、奖金及补助。
短期培训、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1、在编在岗人员进修(培训)期间,其工资待遇为:
全额档案工资+租房补贴+生活补贴。
租房补贴每月200元,生活补贴县级5元每天,州级及以上10元每天。
聘用人员进修(培训)期间,其工资待遇为:
全额档案工资,不享受租房补贴及生活补贴。
2、外出进修(培训)期间,进修人员需认真学习,服从所在医院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完成进修(培训)任务,获得相应证书。
3、进修(培训)后回医院开展相关的新技术、新疗法,保证进修(培训)后在原单位工作服务五年以上,进修(培训)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进修(培训)期间未完成学习任务,未取得相应的证书,需自行承担进修与培训费用。
4、进修与培训后,未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而提前流动,需承担实际发生的进修(培训)费用,以及违约金(三年档案工资之和)。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坚持以“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民主理财、服务全局”为准则。
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财务科必须健全各种帐目,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实行钱帐分管,加强对钱物的保管。
三、严格实行财务报表报送制度。
认真编制财务预决算,财务科要将财务报表按月报送分管院长和院长;将单位经费开支情况每季度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一次,每年向全院职工大会汇报一次。
四、严格实行资金请示制度。
一切经费开支及拨款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后方可办理。
五、加强现金管理,遵守结算纪律,严禁另立“小金库”。
报账员不准私自动用现金,不准将银行帐户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若因财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安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六、严禁私借公款,单位职工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需借款者,一律由本人出具借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支,当月内必须结清借款,不得拖欠,如无故拖欠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所借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数。
七、报账员(财务人员)依法进行财务核算,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配合县卫生局信息核算中心做好内部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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