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租赁合同8篇.docx
- 文档编号:11715789
- 上传时间:2023-03-31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2.11KB
猪场租赁合同8篇.docx
《猪场租赁合同8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猪场租赁合同8篇.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猪场租赁合同8篇
猪场租赁合同8篇
猪场租赁合同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
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整理的猪场租赁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猪场租赁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合同: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养猪场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租赁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办公室及料库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叁万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租金每年月日前缴纳。
5.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元滞纳金,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
8.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乙方应规范随带家属的安全意识;在池塘等危险场所设臵醒目的安全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7.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财产,若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害,乙方应给予维修;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甲方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进行维修。
对于房屋正常老化,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18.租赁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结束后日内,不处理相关设施,则设施所有权由甲方承接,并由甲方自由处理;
2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
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且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起生效。
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猪场租赁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井边七组一养猪场出租给乙方杨庆阳作为养猪使用。
二、租赁期共三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养猪场交付乙方杨庆阳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养猪场。
1、擅自将养猪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承租场地非法生产国家违禁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4、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议定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
六、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在场猪舍内改动任何设备和场地,确实需要更改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才能改动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承担。
七、甲方提供乙方租赁期内条件有:
母猪舍1座,母猪产房1座,中猪舍1座,大猪舍1座。
八、乙方要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被断电,甲方一律不负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要管理本场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清理排污沟管道等环境卫生。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周围安全环境、道路交通,当地群众、污水排放,由甲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一切生产安全、经营管理,财务往来等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营生产中安全、经济等责任。
十一、甲方租赁养猪场,已被政府规划为工业用地,随时有被政府征用的可能,甲方只向乙方担保饲养一年,往后二年,甲方不给予担保,承租方无条件把猪场归还给政府用地等政策。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议定时间,交付场地给乙方使用,负责赔偿付违约金每日贰佰元整。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缴金额3%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
如因此造成承租场房屋毁损的,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愿意承租,甲方不给予退还当年租金和违约金。
5、甲方场地被政府征用和由政府统一治理排污环境等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退还当年余月租金和违约金给乙方。
6、甲方接到政府征地通知,应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
十三、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到期日起五日内将所租场舍交甲方验收,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并结清由于承租期间所有费用。
十四、免责条件:
场舍如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猪场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保证出租的猪场属于个人所有,并拥有相应年限的猪场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加倍赔偿乙方损失。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
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2.乙方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该猪场目前的母猪、公猪、仔猪总计价值为人民币。
乙方首付,乘下余款乙方在第二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
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的需求扩建猪场,资金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
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
2.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处理养殖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若上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
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2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见证人:
猪场租赁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现有的三栋猪舍及附属住房租给乙方养猪使用,建筑面积约㎡具体事项如下:
一、租用时间定为5年,即20年月至20年月底止,每年租金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乙方在使用期内交甲方使用押金:
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交付的使用押金,合同自动终止。
二、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提前付清前一年租金,方可进行第二年的养殖作业。
租期满另订合同。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养殖周边一切果木及建筑设施,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在租用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只有猪场的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并做到维护甲方猪场内的一切使用设施,如遇特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此期内如有损坏和被盗,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如遇国家征收此地,固定资产及生猪的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生猪搬迁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租用期内,甲方应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养殖或无故解除合同,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在租用的前两年内,如遇环保、工商等上级的通知和指示使得乙方不能正常养殖,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所未租用的资金及押金。
如乙方租凭期间想终止合同,甲方已收租金不得退还。
八、以上协议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者一切后果自负,该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猪场租赁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猪场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概况:
甲方将位于村的猪场租赁给乙方,租赁范围为甲方猪场现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现存的一切设施设备及其他一切定着物,上列资产由甲方列具清单后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
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革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猪场未能正常经营,则猪场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另乙方接收甲方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折价人民币:
元整,合计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乙方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甲
方年的租赁费用的90%及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的折价人民币:
元整,合计支付元)。
以后按相同租赁标准每年支付租金一次。
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之内付清。
合同期满,若有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生产安全责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后的所有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需移交全部猪场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乙方承租后实行自主生产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赁期内,猪场内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3、承租期内的猪场周边外部环境、排污等与群众的一切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4、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
5、在乙方租赁期内,若甲方需进入猪场,应征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并按乙方规定的消毒程序进出。
6、租赁期内一切国家政策和申请项目资金、项目补贴等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和另行申请。
7、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员工及猪场周边的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均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猪场总租金20%的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充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应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猪场租赁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猪场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概况:
甲方将位于村的猪场租赁给乙方,租赁范围为甲方猪场现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现存的一切设施设备及其他一切定着物,上列资产由甲方列具清单后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
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革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猪场未能正常经营,则猪场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另乙方接收甲方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折价人民币:
元整,合计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乙方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甲方年的租赁费用的90%及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的折价人民币:
元整,合计支付元)。
以后按相同租赁标准每年支付租金一次。
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之内付清。
合同期满,若有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生产安全责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后的所有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需移交全部猪场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乙方承租后实行自主生产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赁期内,猪场内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3、承租期内的猪场周边外部环境、排污等与群众的一切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4、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
5、在乙方租赁期内,若甲方需进入猪场,应征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并按乙方规定的消毒程序进出。
6、租赁期内一切国家政策和申请项目资金、项目补贴等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和另行申请。
7、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员工及猪场周边的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均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猪场总租金20%的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充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应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猪场租赁合同篇7
甲方:
姓名住址身份证:
乙方:
姓名住址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5000.00元,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
负责每年1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
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50000.00元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庄科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xx年十二月十日
猪场租赁合同篇8
甲方:
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法人:
乙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
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
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猪场 租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