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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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研究
莆田传统南洋风格建筑、莆田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研究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
招标编号:
闽和信涵招[2017]001号
项目名称:
莆田传统南洋风格建筑、莆田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研究项目
招标人:
莆田市涵江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人:
莆田市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7年4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八)投诉处理
(九)行政监督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1节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2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第3节合同条款(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1节工程概况
第2节设计任务书
第3节设计服务要求
第4节工程勘察要求
第5节其他要求
第6节设计有关资料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承诺函及其附表(格式)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莆田市涵江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的招标编号为闽和信涵招[2017]001号的莆田传统南洋风格建筑、莆田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研究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新县镇;
2.2建设规模:
在对一期莆田传统南洋风格建筑、莆田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进行项目研究编制;对二期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进行项目研究编制;具体以设计条件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研究编制;
2.4投资设计收费金额:
包干180万元;
2.5设计周期要求:
工程规划设计研究5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内985重点高校,并下属具有国家甲级规划、甲级建筑资质以及国家颁发的文物保护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作为申请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项目,要求本项目工作团队须由来自欧盟国家知名高校和国内985高校组成的国际科研团队为主,国内外多学科方向的研究与时间团队组成。
需在以下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3.1.1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含国际上不同保护技术的分析与引进);
3.1.2建筑遗产保护工程关键技术研究(含建筑遗产管理、病症勘测、节能技术等方向);
3.1.3建筑遗产保护工程设计(含项目管理、勘察、规划、建筑设计和结构加固设计等方向);
3.1.4传统建筑再创作及开发利用(含建筑遗产重建和古风建筑设计建造等);
3.1.5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5.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7年4月21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5月3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7),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当场以现金提交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及/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莆政综[2009]1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3〕2号)文件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涵江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路;邮编:
351111;
电话:
;联系人:
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富园路,邮编:
351100;
电话:
;联系人:
小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1
工程名称
莆田传统南洋风格建筑、莆田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研究项目
2
2.2
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新县镇
3
2.3
建设规模
对一期莆田传统南洋风格建筑、莆田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进行项目研究编制;对二期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进行项目研究编制;具体以设计条件为准;
4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研究编制
5
2.5
设计周期要求
工程规划设计研究50个日历天
6
2.7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7
3.1-3.5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内985重点高校,并下属具有国家甲级规划、甲级建筑资质以及国家颁发的文物保护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作为申请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项目,要求本项目工作团队须由来自欧盟国家知名高校和国内985高校组成的国际科研团队为主,国内外多学科方向的研究与时间团队组成。
需在以下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3.1.1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含国际上不同保护技术的分析与引进);
3.1.2建筑遗产保护工程关键技术研究(含建筑遗产管理、病症勘测、节能技术等方向);
3.1.3建筑遗产保护工程设计(含项目管理、勘察、规划、建筑设计和结构加固设计等方向);
3.1.4传统建筑再创作及开发利用(含建筑遗产重建和古风建筑设计建造等);
3.1.5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相互控股、参股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等利益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的;
遭受行政处罚或裁决,且处罚或裁决在有效期内,内容涉及限制(取消)企业投标资格或投标相关人员个人执业资格的;
9
3.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4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2
6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3
10
网上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04月24日17时前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必须指出其依据)。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布澄清或修改答复,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澄清及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截标时间变更在截标前3天公布。
14
11
设计费
工程设计收费金额包干180万元
15
12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当场以现金提交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16
16.3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
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7)
收件人:
莆田市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03日15时00分。
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18
2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0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7)
19
23.1
评标方法
随机抽取法
20
26.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21
27
履约担保金额
1、履约担保金额:
为合同总额的10%;
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22
其他
投标前投标人资格需由业主及监督部门审查后,符合规定的方能参加投标活动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12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可选择使用此范本或综合评分法范本。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
莆田传统南洋风格建筑、莆田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研究项目
2.2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新县镇
2.3建设规模:
对一期莆田传统南洋风格建筑、莆田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进行项目研究编制;对二期莆仙传统古民居等建筑元素进行项目研究编制;具体以设计条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研究编制
2.5设计周期要求:
工程规划设计研究50个日历天
2.6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内985重点高校,并下属具有国家甲级规划、甲级建筑资质以及国家颁发的文物保护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作为申请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项目,要求本项目工作团队须由来自欧盟国家知名高校和国内985高校组成的国际科研团队为主,国内外多学科方向的研究与时间团队组成。
需在以下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3.1.1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含国际上不同保护技术的分析与引进);
3.1.2建筑遗产保护工程关键技术研究(含建筑遗产管理、病症勘测、节能技术等方向);
3.1.3建筑遗产保护工程设计(含项目管理、勘察、规划、建筑设计和结构加固设计等方向);
3.1.4传统建筑再创作及开发利用(含建筑遗产重建和古风建筑设计建造等);
3.1.5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7.2与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相互控股、参股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等利益关联关系的。
3.7.3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的。
3.7.4遭受行政处罚或裁决,且处罚或裁决在有效期内,内容涉及限制(取消)企业投标资格或投标相关人员个人执业资格的。
4投标有效期
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形式公布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不组织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6.2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本项目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8知识产权
8.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
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
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
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8.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独有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04月24日17时前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必须指出其依据)。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布澄清或修改答复,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澄清及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截标时间变更在截标前3天公布。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内容应当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布。
11设计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包干180万元。
12投标保证金
12.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当场以现金提交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1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5)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13设计周期及质量
设计周期要求:
工程规划设计研究50个日历天。
14设计选用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材料、设备,在质量、性能同等条件下,根据《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设计单位应优先考虑选择本省产品。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及其附表(格式)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6投标文件的编制
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6.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四)投标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
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19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北京时间2017年05月03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1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评标
20开标
20.1开标会定于2017年05月03日15时00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7)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如投标人未派人参加或在开标会中途离场,视为默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事后提出的异议无效。
20.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0.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及人员;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抽签确定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的投标人。
(4)主持人宣布进入身份查验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5)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1)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1.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3)投标人不具有国家甲级规划、甲级建筑资质以及国家颁发的文物保护设计资质的企业;;
(6)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7)唱标并作相应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唱标内容为: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设计质量承诺、设计周期承诺、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1评标
21.1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2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2.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2.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的;
22.2.3对项目报价、设计工期、项目负责人、履约保证金和设计质量等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2.4投标人未按16.4条款规定对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企业。
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1家,招标人将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23.2随机抽取规则
(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以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开标时,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参加下一轮抽取);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
(3)第二轮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个对应号;
(4)第三轮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工程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23.3招标代理单位编制随机抽取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3.4经过开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为中标人。
23.5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市政府指定的招投标标信息网站及有权机关指定的其他信息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工程流标的,需在市政府指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公示期内,经查询中标单位、法定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
25附则
25.1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半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
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六)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2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因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27履约担保
27.1中标人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须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27.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所有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之日。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通过审查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七)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或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若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公示期内,经查询中标单位、法定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3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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