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选考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第四十八课时诉讼及胜诉砝码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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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选考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第四十八课时诉讼及胜诉砝码讲义
第四十八课时 诉讼及胜诉砝码
【分析考情 扫描考向】
考试大纲说考点
四年考卷析命题
考点展示
学习目标
真题分布
背景追踪
核心素养
诉讼的基本程序
①理解:
管辖
②识记:
起诉与立案
③识记:
开庭审理
用证据说话
①识记:
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②理解: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2018·11月浙江,40
(1)
结合A公司与原告产生的长期代销合同纠纷,考查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非选择题)
法治意识:
增强法律意识,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2016·04月浙江,42
(2)
结合某电视台节目《非诚勿来》对金某构成的侵权案例,考查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综合题)
2015·10月浙江,38
结合张某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生的纠纷案例,考查民事权利中的举证原则(选择题Ⅱ)
法治意识:
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
命题分析预测
1.高频考点: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2.命题预测: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本课的相关知识
考点一 管辖
1.法院的受案范围
(1)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法院的管辖
(1)我国法院的组织体系:
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2)管辖的含义与分类:
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称为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3)刑事诉讼的立案管辖:
主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或职责划分。
点一点:
管辖除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外,还有移送管辖和专属管辖。
考点二 起诉与立案
1.起诉的含义与地位: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种行为称为起诉,俗称“告状”。
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立案登记:
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阶段的职责
(1)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2)确定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考点三 开庭审理
1.基本程序
(1)开庭准备:
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
(3)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相互进行辩论。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得出结论,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
(5)宣判:
宣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理由与结果、诉讼费用的分担等,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2.两审终审制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考点四 诉讼证据及种类
1.证据的概念:
就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
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证据的种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共同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和笔录。
考点五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1.含义:
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2.归属: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选一选:
徐某为甲公司高级电脑技术员,在一次技术性业务活动中出现失误,甲公司决定解除徐某在本公司的职位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此争议依法进入诉讼程序。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这部分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徐某均有举证责任
B.由徐某负举证责任
C.甲公司负举证责任
D.法院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解析:
根据举证原则,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故本题应选C项。
答案:
C
考向 举证责任
【例】(2018·11月浙江选考,40)【加试题】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
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请分析理由。
答案:
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
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
解后反思:
诉讼种类不同,举证原则不同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刑事诉讼
一般由公诉人即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
一般由被告即国家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对点练](2015·10新高考,38)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
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
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张某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D.公安机关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主张,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有直接举证责任,B正确。
A、C、D三项均与题意不符。
答案:
B
易错点1 不能正确区分终审与再审
矫正训练1 10年前,嫌疑人佘某因杀人案被捕,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佘某死刑。
后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足,省高院二审改判死缓。
经委托李律师多次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以证据不足宣判佘某无罪释放,佘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判定本案中( )
①二审裁判不是终审裁判 ②省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 ③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开庭审理的几个阶段、二审终审制度等知识。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故①观点错误,不选。
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故②入选。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故③观点错误,不选。
题中佘某涉嫌杀人,此案件为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佘某又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即为诉讼代理人,故选④。
答案:
B
提醒 我国正在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二审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而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一般二审时一审的判决书没有生效。
再审是原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结果有错误或者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就做出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或者直接审理的程序,再审时判决书已生效。
二审和再审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再审程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易错点2 不能全面理解举证原则
矫正训练2 某地工商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刘某所售物品中有价值2000元的地沟油,遂作出没收地沟油、吊销营业执照、并处1500元罚款的行政决定。
刘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原有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 )
①某地工商管理部门负有举证责任 ②一审后刘某不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 ③刘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 ④刘某作为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解析:
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只能由被告承担,某地工商管理部门作为被告,要证明自己处罚得当应该负有举证责任,故①正确,④错误;已经经过法院的判决,如不服,可上诉,但不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故②正确;③错误,刘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
故本题答案:
为A。
答案:
A
提醒 刑事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一般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特别规定,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等民事诉讼案件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1.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并不排除再审。
下列说法对再审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再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②审判监督程序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启动 ③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④司法机关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可以启动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
解析:
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①错误;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不是审判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②错误;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③正确;司法机关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可以启动再审理,④正确,故本题答案:
应为D。
答案:
D
2.王某欠李某人民币10万元,几经催讨不还,李某计划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
可是李某住在A市B县,王某住在C市D区。
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 )
①李某应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王某可以同期申请仲裁 ③李某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④王某必须亲自出庭应诉
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就有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就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李某住在A市B县,王某住在C市D区,故李某应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③符合题意;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②不符合题意;王某不一定亲自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作证,④错误;故本题答案:
选A。
答案:
A
3.关于级别管辖,下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级别管辖主要是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②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主要取决于案件发生的地点是大城市、小城市还是农村 ③绝大多数的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④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具有全国影响的案件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②③
解析:
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影响,不是地点,故②错误;④错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具有全省影响的案件,不是全国。
①③是对级别管辖的正确认识,故答案:
选C。
答案:
C
4.根据不同的情况,二审程序需要作出不同处理,其处理方式有( )
①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②改判 ③发回重审 ④批评并处分一审法院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解析:
根据情况不同,二审程序需要作出不同处理,包括驳回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即①②③正确。
④不是二审程序的处理方式。
答案:
A
5.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财产纠纷越来越多,“打官司”不仅成为解决财产纠纷的有效途径,而且被很多人作为第一甚至是唯一的选择。
关于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②当事人一旦起诉就意味着诉讼的成立 ③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开庭审理中的核心 ④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开庭审理
A.①②B.①④C.①③D.②③
解析: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法院接到起诉状后,还要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起诉不一定导致诉讼的成立,故②错误。
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故③说法错误。
①④说法正确,故答案:
选B。
答案:
B
6.2018年1月12日,华为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宣判三星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华为一审胜诉。
这起案件属于( )
A.行政诉讼B.民事诉讼C.刑事诉讼D.诉讼调解
解析:
华为公司诉三星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宣判三星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华为一审胜诉。
这起案件属于民事诉讼,B项符合题意;A、C、D项均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B。
答案:
B
7.B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10万元。
B公司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5万元,A公司否认B公司已支付5万元的事实。
于是A公司把B公司告上法院。
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应承担B公司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②B公司应承担自己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③A公司应承担B公司未付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B公司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解析:
在本题中,由于原告A公司主张被告B公司拖欠其货款10万元,该主张属于原告所享有的实体权利,故其应对该权利主张产生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选项①是正确的。
而选项④相对于选项①,属于被告乙提出的否定主张,实际上属于选项①所涉及事实的否定性事实,在本案中,该否定性事实无需作为证明对象,因此,被告乙对这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故选项④是错误的。
此外,在本案诉讼中,被告B提出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的主张,也就是说,被告B已履行了支付其中5万元货款的义务,该主张实际上属于被告所提出的消灭原告部分权利的主张,即被告的抗辩主张,因此,对这一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由被告B承担举证责任。
故选项②正确,而选项③是错误的。
故本题答案:
为A。
答案:
A
8.2014年1月,赵某之妻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寿两全保险。
2017年1月13日,王某不幸溺水身亡。
赵某主张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身故的标准给付保险9.5万元,但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系自杀身亡,仅给付原告保险金3.2万元,发生纠纷上诉到法院。
对此,我们可以推断( )
①保险公司无须就王某自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②赵某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③该案件经过两审后不得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④赵某可以在某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
解析: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系自杀身亡,那么保险公司应该就王某自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说法错误;赵某起诉保险公司,应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②说法正确;该案件经过两审后可以提出申诉要求再审,③说法错误;赵某可以在某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④说法正确;正确选项为B。
答案:
B
9.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家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1000元。
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乙赔偿,乙说:
“我家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断了绳子,狗才咬人的,所以你是自作自受,责任在你自己。
”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
B.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系乙的狗咬伤所致
C.甲应证明乙主观上有过错
D.乙可以通过证明损害是甲自身的过错所致而免责
解析:
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在动物致人伤害的诉讼中,受害人应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系动物的独立行为所致,无须证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主观上有过错。
但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通过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错所致而免责,故本题应选C项;A、B、D项均与题意不符;正确选项为C。
答案:
C
10.张某通过微信(腾讯公司开发)转账时,不小心将2万元人民币错转给李某,李某收钱后将张某拉黑拒不返还。
随后他又把2万元“飞来横财”投入股市,亏损了3000元。
张某之后向法院起诉李某。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②张某应向李某户籍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③李某应返还张某2万元 ④张某可以要求腾讯公司赔偿一定的损失
A.①②B.①③C.③④D.②③
解析:
张某错转账给李某,李某属不当得利应返还给张某。
李某不还,张某可向李某户籍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②③项说法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张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①项说法错误;转账错在张某,腾讯公司作为第三方不承担赔偿责任,④项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D。
答案:
D
11.李某在免费试用理疗床时,突然出现嘴歪、脸色苍白等症状,老板余某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脑梗死。
李某以试用理疗床致病为由将余某告上法庭,并向法院提供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要求赔偿,法院对该案作出李某败诉的判决。
李某败诉的原因主要在于( )
①李某提供的票据不属于证据 ②李某无法提供胜诉的法律事实 ③余某的侵权行为不是客观事实 ④李某的主张没有提供有力证据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解析:
本题考查用证据说话。
李某败诉的原因主要在于李某无法提供胜诉的法律事实,李某的主张没有提供有力证据,②④正确且符合题意;李某提供的票据属于证据,①说法错误;余某的侵权行为不是客观事实但没有证据将其转化为法律事实,③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
选C。
答案:
C
12.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A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现场测查才认定空气中的A气体。
则在本案中,A属于( )
A.物证B.鉴定意见
C.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
解析:
材料中提到的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A使被害人中毒,后经专家现场检测才认定空气中的A气体,所以A气体属于物证,故A项符合题意;B、C、D项均与题意不符;正确选项为A。
答案:
A
1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 )
A.结合案件情况,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B.由原告承担责任
C.不予采信双方的证据
D.由被告承担责任
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应对双方证据进行对比,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以维护公正。
故选A。
答案:
A
14.2013年4月8日,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对2012年6月发生在一小区电梯里的行凶案作出判决,实施抢劫的失业会计左泽一审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在本案中,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 )
A.人民检察院B.人民法院
C.被害人家属D.犯罪嫌疑人
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公诉案件,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人民检察院。
本案属于公诉案件,故答案:
选A。
答案:
A
15.老刘与老王在小菜场一起摆摊卖菜。
一日双方因小事发生争吵,老王将老刘的菜摊砸坏,并打伤了老刘。
老刘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自己被打伤和菜摊被砸坏的损失的举证责任的承担者是( )
A.老刘B.老王C.法院D.小菜场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自诉的民事案件,自诉人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故在本案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者应是原告老刘,A符合题意。
B、C、D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二、综合题
16.L市A县的小林今年16周岁,就读于L市B区一所全封闭寄宿制的学校。
2018年6月22日,小林晚自修下课后,在回学校宿舍途中,玩耍时不小心把右腿摔伤,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小林父母主张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学校认为此系小林个人行为所致,校方无须承担责任。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小林父母欲到L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学校,是否合理?
为什么?
(2)你认为本案中谁应承担法律责任?
请说明理由。
答案:
(1)合理。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小林父母的选择是合理的。
(2)违反义务须承担责任。
作为一所全封闭寄宿制学校有教育、管理和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义务,故学校须承担主要责任;小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学会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小林须承担部分责任。
17.黄某从A地乘汽车去B地,但车到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让黄某下车,黄某被扔在半路并且车主不肯退还车费。
黄某气愤之余,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并要求赔偿损失,但黄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1)案例中的黄某应该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谁承担举证责任?
(2)黄某为什么败诉?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答案:
(1)需要的证据是当日乘车的车票。
承担举证责任的是黄某自己。
(2)败诉原因: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启示:
我们在起诉之前必须搜集对自己充分有利的证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处处多留心,特别是在乘车时应该索要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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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选考版 高考 政治 一轮 复习 讲义 生活 中的 法律常识 专题 第四 十八 课时 诉讼 胜诉 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