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环境保护的多重途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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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环境保护的多重途径
介绍(时间……)
地位(第一个……)
问题
目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上通过。
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
要求发达国家在20世纪末将其温室气体排放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
但事实表明,多数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在增长。
联合履约、排放贸易和清洁发展机制。
《京都议定书》
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
补充条款
标准过低、排放大国不承担责任、不是所有国家都受到约束
b
《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是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
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
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哥本哈根议定书》
2009年12月7-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
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
//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
在减排和资金技术的构建上仍有一些关键的政治问题需要解决。
焦点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责任共担”。
《巴黎协定》
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4月22日在纽约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
《公报》说,人类将记住2016年11月4日这一天,因为这一天全世界开启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停止了走向气候灾难的脚步。
但在资金及技术转让问题上存在缺陷,还比较“软”。
“要有一个时间表、路线图,哪年到多少,现在并没有明确的
该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立即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对气候变化的应对能力。
/协定在总体目标、责任区分、资金技术等多个核心问题上取得进展,被认为是气候谈判过程中历史性的转折点。
b如果能被彻底完全的执行,到2050年之前仅可以把气温的升幅减少0.02℃—0.28℃,正因为如此,许多批评家和环保主义者质疑京都议定书的价值,认为其标准定得太低根本不足以应对未来的严重危机。
//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
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
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2011年12月,加拿大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继美国之后第二个签署但后又退出的国家。
。
由于《议定书》的减排控制纲要并不适用于美国和中国这两个最大的气体排放国,所以注定会失败,认为减排应该是全球共同行动,所有国家也要受到约束。
//因为《京都议定书》的续约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愿意在经济发展问题上进行妥协,在关键的减排问题上置全球人民的健康和福祉于不顾,互相扯皮、攻讦、推诿,相继以退出为要挟,你方唱罢我登场,在以遏制气候灾难为目标的气候大会上大打政治牌的丑陋表演。
扯皮主要在美国、日本、加拿大、中国、印度等几个碳排放大国之间进行。
目前的国际气候制度的组织形式有两种选择
●建立一个全球性质的,统一管理的,类似于世贸组织的全球气候组织。
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基础,将联合国的组织形式作为整个国际气候制度的核心,在这个基础上开展国际间的合作,(问题在于,这一种制度分散了中心,没有一个明确的强制执行的部门。
第一种,如果维持气候公约的框架,那么发达国家承担的减排义务相对就很大了,因为他不仅要控制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还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的支持。
所以一些发达国家会选择退出这一公约体系,其他的国家也在互相妥协。
第二种改革组织形式。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些国家,比如法国和德国,认为应该加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能力,也有人认为应该专门建立联合国环境组织,将环境规划署和计划开发署等组织合并进去,还有人认为应该专门在建立一个向世界贸易组织一样的世界环境组织,将联合国里面与环境相关的组织全部都收归旗下,甚至将全球环境基金也纳入管理,现在这些制度的问题在于他们的重复性很大,导致了制度僵化,表现欠佳,无法促成国际环境合作,使得环境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那这种制度上的改革是否能最终解决环境问题。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通过组织物质上的架构改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也就是组织形式,也许是新的,但是组织运行的制度仍然是僵化的。
●
看问题不能极端、非此即彼,不是“有约束力”就“绝对不能违约”,或者“能违约”就意味着“没有约束力”。
一、为什么条约对当事国有约束力呢?
因为签署正式条约相较不签署条约,肯定会增加一国违约的成本,譬如国际信誉受损、对方(或第三方)的加倍报复等。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条约肯定是有(一定)约束力的。
但是,当违约带来的收益大于成本时,一国就很可能选择违约。
结论:
国际条约是有约束力的,但约束力大小是有限度的,这个度就是违约成本与收益相等。
在限度以内,违约成本大于收益,那就守约;在限度之外,违约收益大于成本,那就违约。
“2014年8月1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向杜马议员表示,美国单方面地退出了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
美国是出自自己国家安全的考虑退出了条约。
俄罗斯在认为有利于和必须保障自己利益时,也将同样这样做。
”我想,普京的这番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二、为什么别的国家会相信你真的会执行条约内容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执行条约对你有利;或者不执行条约对你不利;或者不执行条约虽然对你有利,但违约的成本大于你的收益。
、、直接强制履约
专访“海洋守护者协会”创办人保罗·沃森环保“暴力分子”
三二2012-08-1919:
35:
17
12月5日,保罗·沃森驾驶“史蒂夫·欧文”号反捕鲸船前往南极海域,准备拦截号称“鲸鱼捕杀者”的日本捕鲸船“日新丸”号。
保罗·沃森因其在保护海洋动物上采取撞击捕鲸船的“暴力”手段,被称为“环保恐怖分子”。
他曾被关进挪威监狱80天。
由于激进的环保理念,他和自己参与创办的“绿色和平”组织分道扬镳。
“只有采取激进的环保手段,才行之有效”,沃森说。
12月5日,保罗·沃森船长和他的船员驾驶着“史蒂夫·欧文”号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出发前往南极。
一个星期以后,他们将和日本“日新丸”号同时到达南极。
一旦这两艘船只在苍茫大海中相遇,谁都无法预料将会发生什么样的状况。
“日新丸”号和“史蒂夫·欧文”号都不是普通的船—前者是有“死亡之星”之称的日本捕鲸船,“史蒂夫·欧文”的前身“罗伯特·亨特”号曾经成功阻挠过数次捕鲸行为。
“日新丸”被号称为“死亡之星”,因为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鲸鱼捕杀者”。
11月18日,“日新丸”号从日本下关出发,前往南太平洋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63年颁布以来最大规模的“捕鲸”行动。
在它的捕杀名单中,50只座头鲸赫然在列。
座头鲸是一种十分温顺可亲的动物,同伴间眷恋性很强。
一旦任何一只座头鲸死亡,都会让和它一起生活的同类受到伤害。
据世界鲸类协会估测,目前全世界存活的座头鲸在3000至4000只之间。
30年前,保罗·沃森建立了“海洋守护者协会”—一个专门保护鲸鱼、鲨鱼、海狮、海豹等海洋动物的组织。
沃森船长今年56岁,个子不高但很结实,银色的鬈发垂在脑后。
确切地说,沃森船长是“海洋守护者协会”另一艘名叫“法利·厄莫特”号船的船长。
“法利·厄莫特”号是一艘制造于1958年的大洋拖捞船,如今已锈迹斑斑。
船头挂着一面和“海盗旗”极其相似的旗子,船尾是被船员称为“开罐器”的装备,一旦遭遇敌手,这个钢铁铸造的横梁就会毫不留情地在对方船身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刮痕。
一旦离开陆地,沃森船长的表现就会像《海底两万里》里的尼莫船长。
他们都认为:
“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哪怕必须做一些违背常规或者损失财物的事情。
”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超出沃森船长不能容忍的事情,其中包括1982年颁布的《联合国海洋公约》。
该《公约》规定,只有主权国家才拥有保护海洋的权利。
这意味着沃森船长和他带领的组织被剥夺了保护海洋的权利。
如果《公约》阻碍了沃森船长的行动,他就认为《公约》是可恶的。
沃森船长觉得鲸类比人类更聪明,屠杀鲸类无异于屠杀人类。
但是日本人不这么认为。
日本的捕鲸历史源远流长,足可以追溯到江户时代以前。
对于日本这个国土面积狭小、资源匮乏的国家,鲸肉无疑可以弥补他们对食用肉类的需求。
日积月累,捕鲸便成了日本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日本捕鲸协会甚至称:
“捕鲸是日本历史和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禁止商业捕鲸的做法正在掠夺日本文化和传统中的重要部分。
”
目前,捕鲸并没有完全被禁止,同样也没有完全被允许,这是一个各国间妥协的产物。
1946年,世界主要捕鲸国家组建了“国际捕鲸委员会”来管理世界范围的捕鲸活动。
到1970年代,很多鲸类濒临灭绝危机。
1980年代国际捕鲸委员会禁止商业捕鲸。
但是,与其说是“禁止”,不如说是“暂时中止”,为科学研究进行的捕鲸行动仍然是允许的,而且没有任何限制。
日本声称自己捕鲸的目的是为了科学研究。
2005年冬天,日本捕杀了1000多只鲸,差不多是挪威—另一个拒绝中断捕鲸行动的国家商业捕鲸数量的两倍。
但是,日本并没有真正进行科研活动,而是把鲸鱼卖到了菜市场。
在沃森船长看来,日本的做法就是违背了“国际捕鲸委员会”的规定。
既然“国际捕鲸委员会”不采取行动,他和他的船员就必须采取行动。
他把自己的船队起名为“海王星之海军舰队”,自封“船长”,并给船队赋予了执法权力。
在发布向日本渔船撞击的命令前,他常常会通过喇叭讲一段非常官方的话,比如:
“请自动离开这片水域,你们违背了国际保护动物规章。
”而有些时候,他就会失去冷静,他曾经对一个不肯妥协的日本船长说:
“现在,请从这里滚开。
”
沃森船长曾经告诉一个记者:
“我再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一只鲸鱼在我面前死去。
自从1977年离开绿色和平组织后,我就没亲眼见过一只鲸死去。
只要我们出现,鲸鱼就不会死。
”
撞船案例
不算即将来临的这一次,沃森船长已经多次出现在南极海域。
2002年,沃森船长在南极搜寻了好几个星期,也没有发现日本船只的影子;2005年,他驾船从侧面撞击了两艘日本汽艇。
2007年2月,沃森船长指挥“罗伯特·亨特”号和“法利·厄莫特”号在远海上守候了好几个星期,未能发现日本船只。
燃料严重不足,船员士气低落,他打算撤回码头。
可情况突然有了转折。
2月9日凌晨4点不到,“罗伯特·亨特”号的雷达系统定位到一艘速度比冰山更快的船只。
等到天稍微亮一点以后,前去侦察的直升机飞行员确定:
正是日本捕鲸船。
这艘船就是“日新丸”号,一艘海上巨人,被捕鲸者称为“工厂船”—捕、杀、包装、冷冻、研究等一系列活动都在船上完成。
凌晨6点钟,“亨特”号已经和“日新丸”号平行,只差一点点就会撞起来。
“亨特”号上,船员们穿着黑色制服,蒙着口罩,开始往“日新丸”号的甲板上扔丁酸罐—一种发出恶臭味的无毒气体,制造出一阵烟雾。
另一群从“法利·厄莫特”号上放下的小汽艇快速驶到“日新丸”号旁边,汽艇上的船员带着相机和缠绕螺旋桨的铁链,还有人带着钉子枪,把“日新丸”号上排出鲸鱼血的管道封堵起来。
行动并不顺利,一艘载有两位船员的小汽艇失踪,沃森船长只能下令寻找失踪船只,“日新丸”号正好借此机会向远方驶去。
2月12日,沃森的船队正准备离开南极,不料和“勇新丸”号不期而遇。
“勇新丸”号是一只专门用于寻找鲸鱼聚集地的侦察船。
迅速接近之后,“亨特”号船员向“勇新丸”号船长发出警告:
“你们已被确定是一艘非法捕鲸船,我们警告你们立刻离开南大洋鲸类避难所。
”
此时,两艘船撞到了一起。
“勇新丸”号船长对着扩音器大呼:
“警告!
我是‘勇新丸’号船长。
如果你们敢踏上我们的船,你们就将被日本法律判为非法入侵者并被拘留。
”
沃森的船员不停地往“勇新丸”号扔烟雾弹,霎时间,甲板上弥漫着一片黄色烟雾,“勇新丸”号的螺旋桨也被缠上了铁链。
无奈,“勇新丸”号只好妥协。
不过,即便沃森船长牢牢控制了“勇新丸”号,他还是没有任何权利来处置这艘船。
僵持了几个小时,沃森船长只能通过卫星电话通知了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官员—这两个国家对部分南太平洋拥有主权且反对捕鲸。
不过让沃森船长尴尬的是,这两个国家都拒绝有所作为。
澳大利亚环境部长谴责了他的策略,新西兰海上搜救机构则命令他给“勇新丸”号放行。
沃森船长只好照办。
从南极回到澳大利亚以后没几天,“法利·厄莫特”号再度起航,这一次他们去了纽芬兰大班克斯海岸。
在那里,船员向海底倾倒了重达20吨钢钉网。
沃森船长把它称为“网裂具”,它是为了割断捕鱼网专门设计的。
沃森船长还采取了“混淆战术”,即对外宣称他在这片区域撒了钢钉网,却不告知具体位置,让捕鱼者恐慌不已。
支持者和反对者
沃森船长有很多名人支持者,包括滚石乐队的主唱米克·贾格尔,电影明星皮尔斯·布鲁斯南、西恩·潘、奥兰多·布鲁姆、乌玛·瑟曼,电影导演爱德华、诺顿等等。
其中有些是他私交甚笃的朋友。
洛杉机的赌场大亨史蒂夫·韦恩送给沃森船长一艘潜水艇。
“海洋守护者协会”的顾问包括了加拿大绿党领袖伊丽莎白·梅和世界知名的鲸类研究专家罗杰·佩恩。
普林斯顿大学伦理学家彼得·辛格说:
“我觉得他是一个英雄,他时刻准备好站在阻止动物杀戮的第一线。
”
而沃森船长的反对者势力显得更为强大。
冰岛、丹麦、挪威、日本、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的官员处处指责他,有些人甚至称他为恐怖分子。
1990年代中期,挪威指控沃森船长试图撞沉一艘名叫“Nybrana”的捕鲸船,沃森因此在监狱里度过了80天。
“他在冰岛是不受欢迎的人,”冰岛最大的捕鲸公司Hvalur经理KristjánLoftsson有一次在接受采访时说。
沃森还是其他环保主义者的敌人。
去年,他因为政策分歧从美国最大的环保组织“峰峦俱乐部”辞职。
1986年,他被禁止出席国际捕鲸委员会会议,该委员会主要构建人西德尼·霍特认为,沃森船长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绝对的灾难。
几乎他做过的所有事都给那些真正想终结捕鲸的人带来了阻碍。
在很多案例中,在海上实施海盗行径,给其他船只制造危险,当然是不受人欢迎的。
”
20多年来,“绿色和平”组织不愿意和他有丝毫瓜葛,尽管他曾经是这个组织的合作创办人之一。
据说两者决裂的原因就是因为“绿色和平”的其他领导者无法容忍沃森的做法。
1976年至1977年,沃森带着一队“绿色和平”组织的抗议者来到猎捕海豹泛滥成灾的纽芬兰。
在第二次行动中,他看见一个捕海豹的猎人在一堆海豹毛皮旁做事,沃森立刻把毛皮扔进海里,接着把猎人的棍子也扔进了海里。
在此之前,“绿色和平”的志愿者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激进的行为。
抗议结束之后,12个“绿色和平”创立者聚集在一起,讨论沃森的行为。
“这是‘绿色和平’组织的一个关键时刻,”12人之一的保罗·斯鲍恩说,“‘绿色和平’正要把自己和它的对抗者区分开来的关键时刻。
”很多人觉得沃森的行为违反了该组织的“和平气质”。
组织中最富影响力的领导者罗伯特·亨特建议开除沃森。
尽管如此,罗伯特·亨特也一直是沃森船长的支持者。
而沃森船长也给“海洋守护者协会”的一艘船起名为“罗伯特·亨特”号。
在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社会公益中心陶传进教授告诉记者,在他的研究案例中,像沃森船长一样为环保采取激进手段的NGO组织极为少见。
陶传进总结了几种NGO组织通常会采用的行动手段:
通过游说方法影响政府决策或促成法律的修改,借助媒体引发社会舆论。
在以上方式都行不通的情况下,才会采取游行示威、抗议、发动群众等激进手段。
而最后一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那些理念和价值观都非常激进的组织,或者行动规则模糊的组织。
针对最后一种情况,陶传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除非该行为代表了很高的正义,否则难以被接受。
”
沃森船长从来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如果你有政治或道德优势,那么就让当权者知道并且相信,你希望被捕。
”虽然他多次被指责弄沉或撞击船只,但他从没接受过一次公开审判,用沃森船长的话说,因为那些人不敢给沃森把他们的罪行公之于众的机会。
除了强调道德优势以外,他最有力的武器是1982年颁布的《联合国世界自然章程》,《章程》允许个人“在国家权限管理不到的范围以外,个人有权保卫和维护环境”。
但是,现在的沃森船长似乎比从前谨慎了许多。
在这次即将出发前往南极之际,沃森船长在“海洋守护者协会”的网站上写道:
“海洋守护者协会不会故意撞击任何日本捕鲸船。
成立30年来,我们从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这也是我们希望一直保持下去的纪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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