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docx
- 文档编号:11706179
- 上传时间:2023-03-30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8.71KB
关于转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docx
《关于转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转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转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
惠教字[2006]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意见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重新制定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泉州市教育局制定了《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泉教督[2005]26号文),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从2006年春季起执行。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是过程性、常规性的检查指导行为,起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导向作用。
其目的在于不断促进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根据省、市进一步规范督导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关于评估办法及程序
㈠评估办法
1、全县中小学每三年督导评估一轮。
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由县级评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完小由乡镇级评估,中心小学组织实施。
2、学校应建立督导评估工作的常规档案。
3、乡镇级对完小的督导评估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并在当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分别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㈡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
2、报送材料。
①“惠安县中小学第轮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表”;
②学校自评报告;
③评分表;
④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汇报。
上列申报材料一式15份,在督导评估前一周星期五送达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3、评估方式(每校一天)。
①听学校领导汇报;
②观看升国旗仪式或广播操;
③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个别访谈;
④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家长等座谈会;
⑤听课;
⑥召开座谈反馈会;
⑦评估单位形成书面反馈意见,被评估学校在接收到反馈意见的一个月内形成整改意见,并报送评估单位。
二、关于学校自评
1、学校自评每学年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一次。
2、学校自评大体上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组织有学校领导、部门、教师代表参与的自评领导小组及专题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②学习评估指标,明确含义;
③制定自评工作计划,拟定自评细则,确定具体要求和运作方法;
④对照标准开展调查取证、收集资料、数据;
⑤认定和处理自评结果,填写自评表。
3、学校自评教师应全员参与,并应有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校外教育机构和共建单位的代表参加。
4、学校自评计划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自评结论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5、自评应达到的基本目的:
①学校领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②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新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③课程改革实验有序推进,基本完成课改中新开设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师基本适应新的课程形态的教学要求;
④重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建设校本课程有初步成果;
⑤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有新的课题项目出台;
⑥主动利用自评结果调整学校发展规划,自主发展的理念得到贯彻,学校的办学特色初步形成。
三、关于先进学校的评估和认定
1、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分为县级、市级、省级三个层次,荣誉称号统一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
2、申报的基本资格。
申报县级先进学校须经3个学年自评,并经三年一轮的县级(完小由乡镇级)评估,量化得分(包括附加分)900分以上(完小880以上)。
申报市级先进学校,须在县级先进学校中推荐,申报的当年或前一年,经县教育督导室评估,量化得分(包括附加分)920分以上。
申报省级先进学校,须在市级先进学校中推荐,申报的当年或前一年,经市教育督导室评估,量化得分(包括附加分)950分以上(其中量化基数1000分内得分不低于9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具申报资格:
①违反当地政府制定的招生政策,发布虚假广告或招生简章骗取生源。
②借办学体制改革之名办“校中校”。
③存在《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中明令禁止的现象。
④由于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力,近二年内发生校舍倒塌、触电、火灾、溺水、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
⑤近二年内,有教师、学生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
3、申报程序。
县级先进学校:
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由学校申报,完小由中心小学从乡镇级先进校中推荐申报;市级先进学校由县教育督导室推荐,县教育局申报;省级先进学校由市教育督导室推荐,市教育局申报。
县先进学校每年评选一次,省、市先进校每年推荐申报一次,具体名额分配及申报时间以当年下文为准。
4、申报材料。
申报县、市级先进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①县(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②县(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评分表;③近三年学校自评报告(每年一份);④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汇报,有典型经验或办学特色的另附总结材料;⑤完小申报县(市)先进学校另加:
乡镇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
申报省级先进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①福建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②福建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评估验收评分记录表;③近三年的自评报告和申报当年相对应的县、市督导评估的报告(通报);④学校整改发展情况汇报;⑤素质教育、课程改革的典型经验材料。
上列材料一式12份。
5、评先与确认。
①申报县级先进学校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县教育局确认;②申报市级先进学校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市教育局确认;③申报省级先进学校,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省教育厅确认。
6、跟踪督查。
①已获得先进学校称号的学校,由确认机关组织跟踪督查,县级先进学校每年接受跟踪督查一次,市级先进学校两年接受跟踪督查一次,省级先进学校三年接受跟踪督查一次;
②发现固步自封、明显退步的和不具备申报资格情形之一的,先行予以警示,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7、乡镇级先进校的督导评估办法由各乡镇中心小学参照规定。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
1、经评估获得“先进”的学校,由命名机关颁发荣誉证书或牌匾。
经评估或复评获得“省先进学校”、“市先进学校”、“县先进学校”的分别发给奖金10000元、5000元、2000元。
2、自2006年起,评选各级综合性先进学校(单位)、文明学校等必须从“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中产生。
3、评估得分在800分以下的学校,应制定整改计划,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次年接受复评。
复评时得分仍然低于800分的该校领导二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附:
1、《泉州市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泉州市独立初中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泉州市完全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公布在泉州教育信息网/督导简报/法规文件的栏目中,请有关单位和学校下载印刷)
2、惠安县中小学第轮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表;
3、惠安县乡镇对完小第轮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总表
惠安县教育局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抄送:
县委宣传部,郑副书记、柯部长、蔡副县长。
附2
惠安县中小学第轮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表
学校全称
校址
校长姓名
联系电话
基
本
概
况
班级数
在校学生数
教职工数
高中
初中
小学
高中
初中
小学
高中
初中
小学
近3年学校集体获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名称、得奖项目
1
2
3
4
5
6
A(分值)
A1学校领导
(100分)
A2教师队伍
(150分)
A3教育教学管理
(500分)
A4教育质量
(250分)
附加指标
总分
自评
镇评
县评
学
校
自
我
评
价
学
校
自
我
评
价
校长(签名):
年月日
镇级评估意见
中心小学校长(签名):
年月日
县级评估意见
评估组长(签名):
年月日
附3
惠安县乡镇对完小第轮实施素质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情况汇总表
中心小学(盖章)填表时间:
年月日
学校名称
评估日期
评估总分
评定结果
县评或复评
小学总校数
已评估校数
说明
1、此表按学期填报(上半年6月底填报,下半年12月底填报);
2、“评定结果”指:
“先进”或“不合格”;
3、本表一式二份,由中心小学统一填写,一份留中心小学,一份送县教育督导室。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惠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转发 泉州市 中小学 素质教育 工作 督导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