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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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新密市森林火灾
应
急
预
案
2020年8月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工作原则........................................1
1.4适用范围........................................2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
2.1组织指挥机构....................................2
2.2指挥部及其工作职责..............................4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5
3监测与预警........................................7
3.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7
3.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8
3.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8
3.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8
3.5火情监测........................................9
3.6火情报告........................................9
4应急响应..........................................10
4.1分级响应........................................10
4.2预案实施........................................11
4.3现场指挥........................................11
4.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12
4.5现场处置........................................13
4.6火案查处........................................14
4.7新闻报道........................................14
4.8扩大应急........................................15
4.9应急结束........................................15
5后期处置..........................................15
5.1火场看守........................................15
5.2火灾评估........................................16
5.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16
5.4工作总结........................................16
6保障措施..........................................17
6.1通信信息保障....................................17
6.2后备力量保障....................................17
6.3扑火物资保障....................................17
6.4扑火资金保障....................................17
6.5科学技术保障....................................18
6.6培训与演练......................................18
7附则..............................................18
8附录..............................................19
8.1新密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机构图........20
8.2新密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21
8.3新密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通讯录..................22
8.4森林火灾分级标准................................23
新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郑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各乡、镇要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
密切协作、快速反应。
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重、特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批准,可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或者发生在县(市)区域边界,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12小时以上,尚不能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需要市政府及指挥部和人武部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6)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组织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指挥长,市人武部、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交运局、农委、气象局、文广旅局、民政局、卫健委、科工信局、商务局、教育局、司法局、联通新密分公司、移动新密分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郑州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决定与工作部署;
(2)制订和修改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工作预案;
(3)研究确定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体系;
(4)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
(5)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
(6)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
(7)承担市应急总指挥部和省、郑州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2)贯彻落实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办事处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系统和抢险应急指挥系统;
(5)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培训;
(6)落实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7)向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
(8)根据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职责
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以迅速落实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处置扑救的各项指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
其各个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综合调度组:
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等具体处置措施。
(2)后勤保障组:
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3)医疗救护组: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
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处置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5)专家咨询组:
负责火环境、火行为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
(6)现场督导组:
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
2.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有关材料和文件。
市人武部:
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新密市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扑救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
履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林业局:
履行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协助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市发改委:
负责预案启动过程中涉及的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筹措解决森林扑火工作经费和扑火设施建设、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
市人社局:
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有关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表彰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住建局:
负责组织风景名胜区、旅游区人员疏散工作。
市交运局:
负责通往灾区临时公路的修建和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配合公安部门搞好交通管制。
市农委:
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做好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市气象局:
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
同时,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文广旅局:
负责做好扑火救灾宣传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组织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人员疏散。
市民政局:
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
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市司法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卫健委: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扑火现场实施现场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调度、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科工信局:
负责组织协调扑火高新技术及手段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扑救效率。
市商务局:
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教体局:
负责做好火场周围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联络畅通。
3、监测与预警
3.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3.1.1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
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数据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3.1.2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库的建设。
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原始森林、天然次生林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其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条件。
3.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在各重点防火期,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通过电视台、电台向全市发布;冬春高火险季节,市文广旅局要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
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
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
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
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
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3.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
一级火险天气,可设蓝色旗预警标志。
二级火险天气,悬挂黄色预警标志。
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单位通报天气信息,各乡镇办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办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三级火险天气,悬挂橙色旗预警标志。
除二级防火措施外,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纸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带班,亲自检查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
四级火险天气,悬挂红旗预警标志。
除三级防火措施外,电台、电视台、短信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高火险等级出现的范围占所在林区的面积比例)超过50%时要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
必要时,经市人民政府、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批准,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向全市或有关乡镇发布预警公告。
3.5火情监测
市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并按照卫星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各乡镇、办事处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巡护人员切实加强火情监测。
3.6火情报告
3.6.1报告的责任主体和时限、程序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防火瞭望台、防火检查站、护林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火灾信息要迅速核实、整理和分析,并及时上报。
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应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郑州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6.2报告内容:
包括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3.6.3建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设立并公布接警电话(12119、********)和电子邮箱xmsfhb@。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反应
发现火情后,各乡镇、办事处或人民政府应立即将火情上报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同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4.1.2市级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接报告后2小时内火灾仍未得到控制的,或发生跨乡镇、县(市)、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全力组织扑救工作。
4.1.3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应急反应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根据火灾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处置意见应就参与应急处置领导人员名单、指挥办公地点、赴事发现场工作人员名单和时间、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提出明确建议。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迅速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4.1.4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急反应
当火灾极为严重、难以控制时,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请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批准启动市政府总体应急方案。
由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2预案实施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事发地各乡镇、办事处和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扑火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3现场指挥
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成立前线指挥部,设若干工作组,按照《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开展工作。
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
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办事处、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各工作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4.4.1扑火力量的组成。
事发地的乡镇、办事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护林员、新密市森林消防大队、新密市消防救援大队、新密市矿山救援大队等专业队为主,以民兵、预备役部队等非专业力量为辅。
如果扑火力量不足时,可请示郑州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对周边县市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施跨区调动。
目前全市机动扑火力量有专业森林消防大队30人、消防救援大队50人、矿山救援大队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610余人。
4.4.2扑火力量梯队安排。
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火灾发生地乡镇办事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市森林消防大队;第二梯队为新密市消防救援大队、新密市矿山救援大队、群众义务扑火队;第三梯队为民兵及预备役人员。
4.4.3兵力调动程序。
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市森林消防大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向有关乡镇和林业局下达调动命令,由相关乡镇和林业局组织实施;需市消防救援大队和矿山救援大队参与扑火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需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支援扑火的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会同市人武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4.4兵力及携行装备运输。
跨乡镇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运输方式为主。
民兵及预备役人员的输送由市人武部组织实施;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运送由乡镇和单位组织实施。
4.5现场处置
4.5.1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4.5.2扑火方法选择。
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
4.5.3重点部位保护。
对重要设施、居民点等重点部位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兵力,实施重点保护。
4.5.4扑火安全防范。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5.5人员疏散安置。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
当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4.5.6医疗救护。
由医疗救护组协调乡镇卫生院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必要时由市卫健委组织力量予以支援。
4.5.7物资使用。
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发改委、商务等部门负责调集。
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4.5.8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我市森林防火通讯指挥网的基础上,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取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必要时,由市通信管理部门调派通讯指挥车到火场提供应急通信辅助保障。
4.5.9生活保障。
由火灾发生地乡镇、办事处负责应急抢险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4.6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7新闻报道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火灾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由市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领导审定后发布;重大事件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
新闻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的批准。
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8扩大应急
4.8.1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
4.8.2需要跨市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森林消防物资增援时。
由市政府、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上报郑州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
4.9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当地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火场看守
明火扑灭后,要留不少于扑火总兵力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5.2火灾评估
由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组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审核后,报郑州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5.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
灾区乡镇、办事处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做好灾民安置、灾区卫生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不发生人、畜疫情。
灾情特别严重的,当地乡镇办事处可向市政府提出赈灾申请。
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灾区重建给予重点支持。
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市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市政府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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