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找中医看病所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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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找中医看病所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
《你想找中医看病,所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
》
1.要能找到一个真正用中医思想治病的中医生,并有良好的疗效,这种概率大概为千分之一
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分析研究中心中医药课题组”发布的《走出误区重铸中华医魂》报告里写道:
“据统计,民国初年我国有中医80万人;1949年50万;现在27万人,而据我们对一些地区和县级中医院的调研估计,其中只有10%的中医开汤药处方,换句话说,真正能用中医思路看病的不过3万人,其他中医尚需进一步学习或温习四大经典。
这期间,我国人口从4亿增加到今天的13亿,而中医却从80万人减少到3万人。
”
而这三万人中真正能够四诊合参、具有正确的中医理论知识并有良好临床效果的医生并不多见,有机缘遇到这样的医生并能挂上号,所以这千分之一的概率恐怕并不为过。
”
2.中医生开出药方后,你要能买到正宗的中药,这种概率大概为百分之一
现代社会人心不古,再加上监管机制的缺乏,中药材市场假冒伪劣充斥。
上等药材基本出口欧美、日韩、东南亚,国内市场本就剩下中、下等药材,可利欲熏心的不法商人大有人在,各种假冒伪劣充斥,如同毒奶等事件一样,只不过没有揭发出来落入公众视野而已。
其实这已是一个社会现象,非某一行业所独有。
所以,在一百家药店里找到一家能够保证所有药材质量的药店,恐怕也是你的幸运。
3.有了好的药方和药后,你还要有正确的养生观念以及付出的时间,这种概率大概为十分之一
其实健康掌握在自己手中。
即使有好的医生、好的中药,但你仍反其道而行之,恐怕也是枉然。
比如说医生诊断出你脾胃一派寒湿,你却置“忌生、冷、酒”不顾,张口“西方饮食习惯”、闭口“生活享受”,那再对症的药下去也无济于事。
中医的科学就在于辨证施治,以四诊合参(特别是脉象)为诊断依据随时对症下药,一般处方不会超过一周,这就需要在病情变化时随时就诊处方。
中医基本上不会根据病名去治疗,不管你是癌症也好、肝炎也好、胃病也好,只要当下有外感就治外感;肝胃不和就疏肝健脾;心肾不交就温肾扶阳,使得人体气机升降自如、脏腑功能正常康健,自然病愈邪祛。
所以才有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现象。
如果你不认为中医理论玄之又玄、诊断治疗毫无标准、与“科学”精神背道而驰;就诊、煎药也浪费时间,那么你可能是十个病人中的一个。
从上面几点以及另一篇帖子《走出误区重铸中华医魂》中,已经可以看到中医在现今社会里的苟延处境,这涉及到中医教育、体制、监管、道德、哲学等诸多方面。
但一个即将开庭的医疗官司,又将牵扯出事关中医生存环境的另一因素-《药典》。
《药典》中对某些药物和药量的规定,就如同规定:
“因砍柴刀易致人伤亡,故规定砍柴用刀为小刀”一样。
这也是今天本文的重点:
医生是完全遵守《药典》开太平方以求自身平安吗?
还是有是证用是药、用是量来治病救人。
种种危及中医的恶劣环境不能逐渐改善的话,中医不亡也难!
(接上一篇《你想找中医看病,所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
》帖子)
《答 辩书》
邓旭光
一位80高龄,长期身患多种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患者猝死了。
半年后,其家属在他们身后“医闹”们的策划和鼓动下,为一己私利,借口中药附子过量,将四年来竭尽全力多次成功抢救患者的医院告了。
答辩摘要:
一凌剑光系80高龄,长期身患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功能衰竭等多种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经多次抢救幸存的患者,猝死随时可能发生。
二患者于2008年8月16日中午时分出现的临床表现不是“附子中毒”的表现,而是典型的“少阴病死证”。
三患者死亡当日,接诊医院无附子或乌头碱中毒的诊断,家属签字放弃抢救,对该医院的诊断及救治没有提出异议。
四诉讼状中叙述的患者死亡前服药情况不符情理,患者根本没有服用8月14日开的处方。
五2008年凌剑光治疗概况说明:
患者病情已进入终末期;邓医师对患者的体质及病情发展是了解的;患者及家属对邓的治疗效果是认可的;邓在为提高其生活质量、延长其生存时间作了不懈的努力。
六附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毒药”,量大不会“毒”死人
(一)古今“毒”有两解,误判过千年
1中药在古代本来就叫“毒药”;
2中医所谓的“以毒攻毒”,就是以偏纠偏;
3“是药三分毒”就中药来说,只有三分以上偏性(即“毒性”)的东西才叫药;
4为药不“毒”,难建奇功。
(二)作为保健食品,附子“药食同源”在四川、云南、陕西某些地区作为礼品于亲朋好友之间相互馈赠、用来煲狗羊肉等汤食用,更有把附子如同红薯、土豆般长期大量食用的习俗
(三)附子被中医奉为“保命要药”,是历代医家治疗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的常用药之一
(四)附子剂量大小与会否中毒没有正比关系,附子剂量大与附子中毒无必然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了附子的常用量,但并没有象有些药物如麻醉药一样规定其极量(中毒量)和致死量。
按正规医院药房发药的规定:
附子等药处方上超常用量,医师在处方上双签名后药房即可发药。
2中医最权威的临床经典《伤寒论》的附子常用量为:
30-90克且多用生附子。
3历代许多中医名家特别是“火神派”医家其附子的用量都远远超出了药典规定的常用量。
如果说超过附子常用量就会毒死人的话,这些医家个个岂不成了“杀人魔王”了?
4现代医家的观点“只要用药正确、适合患者病情,哪怕附子剂量超出医书记载几十倍都没有危险。
”
5近年来,邓旭光医师本人也大剂量使用以附子为主的中医处方、治疗不少疑难危重疾病,均取得了很好的疗效。
在这些服用附子的患者中,年龄最大者90岁,附子最大剂量者为120克。
连续时间最长为3个月。
无一例发生过严重中毒反应。
(部分病例处方见复印件)
(五)善治重危急症,被誉为“中医的脊梁”的全国著名老中医李可认为:
中医处方不传之秘在于剂量,古今剂量换算存在重大错误,用古方就必须用古代剂量,如果剂量太小,就不能治大病。
七在中医门诊对于患者凌剑光的中医诊断、辨证、治法及选方用药是正确无误的。
答辩全文;
一凌剑光系80高龄,长期身患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功能衰竭等多种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经多次抢救幸存的患者,猝死随时可能发生。
患者凌剑光、男、1928年出生,患者因反复胸闷、气促2年,加重3天,于2004年2月13日以“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慢性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第一次收入我院中医科,自此,患者在我院共住院13次,其中2008年1至7月份共4次。
四年间,患者共接受抢救8次,今年1-4月份共抢救2次。
据2004年来我院第一次住院的病历记载:
患者2001年就曾经出现胸前疼痛、憋闷感,气促,面色苍白,四肢冰冷,随后晕厥,意识丧失,上述情况反复出现3次,遂去武警深圳医院救治。
诊断为“冠心病、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鉴于患者患有冠心病、严重的心肌缺血,高血压病三级(极高危)、严重的心律失常(心动过缓;二度Ⅱ型房室传导阻滞、窦房阻滞伴有晕厥),早在2004年1月13日,患者第一次来我院住院的第一天,我科金庆文主任及张李兴医师就找其家属谈话告知:
患者凌剑光病情严重,随时有出现急性左心衰竭和心脏骤停的可能,家属表示明白病情,有心理准备,要求继续留在我科治疗,其儿子凌惠平还代表家属在病历上签了字(祥见复印件)。
看来,自己父亲的病情有多么的严重,其儿子凌惠平四年前应该早就已经明白并有心理准备了吧?
二患者于2008年8月16日中午时分出现的临床表现不是“附子中毒”的表现,而是典型的“少阴病死证”。
中医“四大经典著作”之一的《伤寒论》对少阴病的预后提出了六死证的概念。
其中第296条指出“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何谓少阴病?
《伤寒论》少阴病提纲指出: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
”它是全身阴阳俱虚而以心肾阳气虚衰为病理特征的疾病。
慢性心功能不全多属少阴病范畴。
第296条的现代译文是:
凡少阴病的患者当病情进一步发展,阳气脱绝出现上吐下泻,手足不宁,心中烦乱不安,四肢冰凉等证时即为“死前特殊病征”。
张仲景以死终结,未出方药救治。
说明此“少阴病死证”在当时条件下属无药可治的危候。
现代如及时救治也仅有一线生机。
上证的中医病机:
少阴病吐利交作,为肾虚衰,火不生土,胃气上逆,脾气下陷所致。
手足不宁,心中烦乱不安,为残阳外扰,神不守舍之征,更兼四肢厥逆,则阳复无望,且有脱厥之虞,故属危殆,预后不良。
现代有不少病案报道证实《伤寒论》对少阴病六死证的预后判断的现实意义,摘录三则如下:
1朱某,女,55岁,工人。
患者低热、腹泻、气短半月。
诊前两天恶寒汗出,动则尤甚。
轻咳,胸闷气短,口干不欲饮,纳差呕恶,大便鹜溏,面淡白轻浮,倚息不得卧,神疲欲寐,语音低微,舌质淡嫩稍胖,苔薄白,脉沉微稍数。
据上脉证,似属外寒内饮证,拟散寒蠲饮。
取表里双解的小青龙汤加生牡蛎1剂,次日热解,自汗减,身觉轻爽,余证如前。
然诊其脉细濡无力,微弱甚前,少阴脉证毕露,急拟真武汤合保元汤1剂,并嘱家属病情危重。
患者家属急请西医救治用药不详,后二日脉微欲绝,四肢逆冷,烦躁欲死,额汗如珠,呕吐粘水,自肛门溢出清水样便。
西医抢救无效而亡。
按:
本例从开始服小青龙汤至死亡,不足六十个小时,死前四肢逆冷,额汗出,脉微欲绝,烦躁、呕利,已见虚阳已脱、阴寒盛极之征。
尽管西医多方抢救,但已到了“回阳救逆,其机甚微”之地步。
正如仲景所言: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296条。
2一叟70余岁,素有冠心病史,因腹泻二日经本村医生治疗不效邀诊.见其恶寒踡卧,身上盖二个被子,手足逆冷,脉微,结.告之不治,果第二日故去。
<<伤寒论>>295条:
"少阴病,恶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3某妇,66岁,胰腺癌晚期,四肢逆冷,躁烦不安,脉结无根.八小时后病故。
<<伤寒论>>296条: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躁烦:
烦躁甚者.<<伤寒论研究大辞典>>:
”指手足不宁,心中烦乱不安而以躁动为主者.”
三接诊医院无附子或乌头碱中毒的诊断,家属签字放弃抢救,并对该医院的诊断及救治没有异议
2008年8月16日,患者急性心血管事件发生四小时后被送入武警深圳医院急症室抢救,该院诊断为:
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急性心机梗死?
高血压,并给予相应的救治,而并没有诊断其附子或乌头碱中毒或作相应的处理。
据了解在对患者进行抢救的过程中,家属提出放弃抢救,经家属签字后医院停止了抢救,患者死亡后,该院开出的死亡诊断书:
1急性左心衰;2急性心机梗死?
3冠心病;4高血压。
死亡诊断书无附子或乌头碱中毒的诊断。
凌剑光家属对于武警深圳医院的诊断及治疗未有异议,更没有提出尸检的要求而是签字认可。
四诉讼状中叙述的患者死亡前服药情况不符情理,患者根本没有服用8月14日开的处方。
因中医辨证患者凌剑光为阳气虚衰,根据中医伤寒六经辨证及扶阳理论选用以附子为主的方药治疗,为慎重起见附子首先使用常用量,后逐渐加大附子等扶阳药物的剂量至附子60克,服用含此附子剂量处方后,患者病情明显好转。
给患者开的最后一次处方是2008年8月14日上午,当日,在老伴陪同下患者凌剑光来到门诊诊室,邓医师询问患者服药后这几天感觉怎么样?
回答:
变化不大。
“上次开的中药服完了吗?
”回答:
“服完了”。
“有哪里不舒服?
”“头晕”。
邓医师随即给患者测量血压,“血压不高130/80,还有哪里不舒服?
”答:
“半夜口干、早晨鼻水,心跳、背酸胀、腹胀、稀便两次”,又问:
口干想不想喝水?
“喝口温水就好”,查双下肢没有明显浮肿,舌淡暗胖大,苔白润,脉沉细微。
随后,邓给开真武汤合麻黄附子细辛汤加减方三付。
该方含附子(黑顺片)80克,另开了自备生姜50克。
开完方后对附子的剂量作了说明、反复交代黑顺片要先煲两小时。
既然开药时患者及家属说14日以前开的药已经服完,怎么到8月16日患者死亡那天中午才服8月14日所开方的第一剂的头一遍呢?
以前开的方明明已经服完,为什么说这之前还在服以前开的药?
好了,就假设以前的方没有服完,不是说上一次开的反应不好吗?
既然前次方感觉不合那又为什么不换服新开的方呢?
“情况反映”材料说:
“我爸有个脾气,有时觉得吃了药的反应不好,他会拒绝再吃,把药停掉”。
而根据了解,患者死亡后,其家属曾经去武警医院要求按他们的意思篡改病历。
既然患者及家属对于最后一次方药中附子的剂量有疑虑;既然患者有那么一个动不动就停药的脾气;既然患者的家属有那么一个随意篡改病历的品性,那么患者根本没有服用8月14日开的处方。
患者死亡当天,服用了其他什么药物、吃了什么食物,是否因什么生气、发没发脾气,我们不清楚。
请患者家属拿出证据来!
怎么就能断定是附子急性中毒呢?
五2008年凌剑光治疗概况说明:
患者病情已进入终末期;邓医师对患者的体质及病情发展是了解的;患者及家属对邓的治疗效果是认可的;邓在为提高其生活质量、延长其生存时间作不懈的努力。
2008年凌剑光在市二院中医科治疗概况:
住院四次;其余有三个时段在门诊接受邓旭光主任医师的中医治疗
1四次住院治疗时间及出院诊断:
第一次:
2008年1月6日至2008年1月23日;
出院诊断:
1冠心病,心绞痛;2心律失常;3慢性心功能不全;
4肺炎
第二次:
2008年4月16日至2008年4月29日;
出院诊断:
1冠心病,心绞痛;2慢性心功能不全;3心律失常;
4高血压3级,极高危
第三次:
2008年7月6日至2008年7月14日;
出院诊断:
1慢性支气管炎并感染;2冠心病,心绞痛;
3慢性心功能不全;4心律失常;
5高血压3级,极高危
第四次:
2008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30日;
出院诊断:
1冠心病,心绞痛;2慢性心功能不全;
3胸腔积液;4高血压3级,极高危
5肺部感染
2三个门诊中医治疗时段:
第一个时段:
2008年1月28日至2008年2月18日,共四次;
第二个时段:
2008年5月7日至2008年6月24日,共五次;
第三个时段:
2008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14日,共三次;
从上述患者凌剑光治疗概况可以看出至少三点:
第一,患者病情已进入终末期。
患者自2004年来二院中医科住院,于半年多一点的时间内接连住院四次且抢救了两次,此种情况在以前是没有的。
第二,邓医师对患者的体质及病情发展是了解的。
2月18日以后邓医师曾经休假两月余,除了住院的时间之外,患者都是在邓医师处就诊。
第三,患者及家属对邓医师的治疗效果是认可的。
邓主任出专家门诊时总是人满为患、就诊的病人很多,不管他再忙患者及家属都要找他诊治,有时邓未出门诊在病房查房也要等着找他看病,还经常说邓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对这位寄予厚望的高龄重症患者,邓医师经常查阅文献、并结合自己多年的临床经验反复思索力求通过治疗提高其生活质量、延长其生存时间。
患者家属在“情况反映”材料也承认:
“自觉效果颇佳,我们都感觉他恢复得很不错”。
六附子不是通常意义讲的“毒药”,量大不会“毒”死人
(一)古今“毒”有两解,误判过千年(网络论坛摘要)
1中药在古代本来就叫“毒药”
这个概念与今天对毒(如敌敌畏、耗子药、氰化物、沙林毒气)的理解是两码事。
中国古代谈中药的“毒”字就是该味药的偏性,即偏于温凉寒热的药性。
《周礼·天官医师》曰:
“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
”古时候的医师是做什么事的呢?
是收集有较大偏性的东西(“毒”药)以用于医疗活动。
2中医所谓的“以毒攻毒”,就是以偏纠偏
用《黄帝内经》的话来说便是“热(邪)者寒(性药物收)之,寒(邪)者热(性药物散)之”,就是要利用中药的寒热偏性(“毒”性)来祛除人体内的热寒病邪的偏性,这才是中医“以毒攻毒”的正确理解。
而如果用反了,便会偏上加偏(即“毒”上加“毒”),邪者益邪,如同火上浇油或者雪上加霜,便会加重病情,甚至要了人命(如绝大多数体质虚弱的人,滥服六味地黄或洋参虫草,就是阴药补阴邪,就是求速死,只是至死不知因何而死罢了)。
从错用方药这个意义上说,倒是可以用今天“毒”的含义来理解了。
3“是药三分毒”就中药来说,即有三分以上偏性(即“毒性”)的东西才叫药
罗卜、白菜、大米、苹果等都有偏性,但只有一二分,所以可以当饭菜、当水果天天吃或经常吃。
但是有三分以上偏性(“毒性”)的东西就不能没事儿当饭菜、水果吃了。
而不是说只要是中药就有“毒副作用”,这样理解对西药是对的,因为人体对西药有一个肝肾代谢即“第一通过效应”的问题,对中药如此诠释就不对头了。
比如中医认为西瓜是偏性(“毒性”)寒凉的水果,任何人吃西瓜吃多了大便都不成形,甚至拉稀。
所以对脾胃虚寒的人来说,应当慎食或禁食西瓜。
但西瓜的偏性(“毒性”)有谁能用肝肾代谢即“第一通过效应”说事儿,而西瓜的偏性(“毒性”)远低于大黄的偏性(“毒性”),所以承气汤辈要用大黄,而不用西瓜,因此大黄才是药,西瓜只是水果。
4为药不“毒”,难建奇功
以被今天的医生称为“有大毒”的附子来说吧,它就是有大热的偏性,遇到寒邪盛的病人非它不能起死回生。
而我们的药典和教科书都说每剂方药中附子的用量不能超过15克,各中药房也都在执行这个愚蠢的规定,有的药房甚至对超过5克以上附子的方子都予以拒绝,卖给你3克附子,也是看你大老远跑来一趟不容易,通融一下,你还欠他一个情。
而且你只能见到炮制过的(即“战斗力被大大削弱”的)炮附子,甚至在某些医院炮附子不仅被碾成粉末,医生还要对患者千叮咛万嘱咐,这5克一包的炮附子粉末必须先煎一个小时,不把附子的药性彻底破坏殆尽决不罢休。
而被医圣张仲景用来与阎王爷抢人的生附子更是早就不见踪迹。
但在医疗实践中,使用100克、200克附子救人于危难之中的案例屡见不鲜,如北京的王正龙、成都的唐步琪、上海的祝味菊、山西的李可等人,更有四川的范中林先生,曾用一副药使用500克炮附子(和500克淡干姜)连续累计使用炮附子6500克令一(被温病学派的紫雪丹等寒凉药害得气若游丝的)11岁的患儿起死回生且无任何“毒副作用”的医案。
(西医在小白鼠身上得出的“科学结论”成为笑柄。
)如果恪守每副药的的附子量不能超过15克的规定行事,或者你说破了大天才才被允许用个3克、5克的附子末,那要添多少冤魂?
!
问题是太多的中医大夫一辈子开方用药也没用过附子,死在他们手里的那些命本不该绝的人上哪儿喊冤去呀?
5卢崇汉教授谈附子之“毒”(摘自于《扶阳讲记》)
陈修园著的《神农本草经读》,他谈到:
“凡物性之偏处则毒,偏而至无可加处则大毒。
”这句话可谓画龙点睛之句,物性的偏寒、偏温、偏热、偏凉,这叫毒。
偏得小的是小毒,偏至无可加处是大毒。
由此我们也就知道,为什么附子是回阳的第一品药,为什么附子是救命的第一要药,就是因为它有大毒,因为它偏到了无可加处。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生命的问题,健康与疾病的问题,对于一个人来说,从健康到疾病是一种偏,而从生到死,是不是一种无可加处的大偏呢?
人在将死的时候,再偏一步,再前走一步就是鬼门关了。
所以生死是人生最大的偏。
人从正常的生到接近死的状态,可谓是偏到极处了,怎么样把这个偏到极处的状态拉回来?
也就是怎么样“起死回生”呢?
惟一的方法是用一个同样具有极偏之性的,但是方向相反的东西,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将这个极偏的状态拉回到正常的生命态。
这种生命态,《内经》就称之为“平”。
所以《内经》治病讲究“以平为期”。
治疗好不好,痊愈没有,怎么断定呢?
就看它平不平。
由此可见,附子的这个偏性,这个毒,正是它救命回阳之所在。
为什么大米回不了阳?
大米它不偏,它平。
为什么茯苓没有这个作用呢?
茯苓也是甘平。
所以对附子的毒性我们要很好的加以应用。
我们用附子,用在什么地方,目的是什么,要搞清楚。
有时候就是要用它的偏性,比如寒证就是一个偏,就必须要用热药,这个是必须认识的。
我们这样认识附子的毒性以后,对附子的应用,也就不会心存疑惑,或者心存恐惧了。
(二)作为保健食品,附子“药食同源”在四川、云南、陕西某些地区作为礼品于亲朋好友之间相互馈赠、用来煲狗羊肉等汤食用,更有把附子如同红薯、土豆般长期大量食用的习俗
12008年12月30日 《四川三农新闻网》在一篇题为《江油附子、涪城麦冬有了国家标准》报道中称“江油附子、绵阳涪城麦冬是人们喜爱的食品和地道的中药材。
”
2云南省姚安县于二○○六年九月十八日发布公告称:
附子被誉为“回阳救逆第一品药”,也是滋补的好食品。
目前,正值附子大量上市和食用的季节,鉴于此,姚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小心食用,应久煮后服用,谨防中毒,……。
3薛盟举等于《北京中医》2006年l2月第25卷第l2期发表《从陕西省周至县人喜食附子谈附子毒性的监制及安全应用之法》一文,作者详细介绍了附子作为食品在周至县当地长期大量食用的习俗,作者认为,临床上只要辨证准确,配伍精当,遵循久煎、伍之以甘草、从小剂量开始的原则,附子的毒性是能够得到很好的监制的,其运用是安全的,并且可以大剂量安全应用。
摘要如下:
医家在用附子之时,每每慎之又慎不无顾忌。
至于用量,多则亦不过数钱。
在临床上虽有大剂量应用附子的报道,却很少有人知道在陕西省周至县,当地人竟把这大毒的附子如同红薯、土豆般大量食用。
周至县,位于八百里秦川腹地、秦岭北麓,盛产附子。
当地人称附子为“乌药”。
每年秋冬季节,附子收后,很多人便日食附子碗余(约200—400g),连食数月至来年开春。
笔者也系陕西省周至县人,自幼随俗,喜食附子,每食也以斤计。
至于该县人从何时开始食用附子,已无从考证,据一些老人说,他们小时候就这样吃过。
为何要吃附子,当地老人们的说法是:
“乌药”是一味中药,常吃可以令人身体强壮,不畏寒冷,不生疾病;如能连续吃过百日,身上连个虱子都不生。
故人多喜食之,以致该县产生了一种当地独有的小吃生意,即将附子煮好后沿街叫卖,并美其名日“甜乌药”,生意甚好。
买食者多是妇女和老人。
所谓“甜乌药”,未食过之人初尝之,实在苦不堪食,刚一人口,便难忍其苦,随即吐出。
但隔日再食,数日后就不觉苦,半月过后便觉其香甜可口,一日不食则数思之。
附子有毒,当地人也都知道,但为何如此大量久食而不会中毒?
究其原因,全在其加工过程:
当地一般于10月前后挖取成熟附子,弃乌头(当地称为“乌药母枝”),去须根,洗净晾干,置于阴凉干燥处储存。
待立冬后天气渐冷,再拿出煮食。
具体煮法为:
晚饭后约21时,先将一大锅水烧开后,再向沸水中倒人干净的附子,水约没附子20cm,然后加人甘草(甘草与附子的比例约1:
10)。
煮约2h后,向灶中加人几根大柴(未劈的直径约10cm粗的树枝),让其慢慢燃烧(约能燃烧2h),整个煎煮过程中不能再向锅中加人生水。
次日早晨再食煮好的附子。
煮好的附子皮色棕黑,汤呈黑色,咬开后附子为浅黄褐色。
吃法如同吃汤圆般,连汤带附子一同吃下。
由于知道附子若煮不好,吃了会中毒,故每次煮好待食之前,老人们便先尝。
1h后无事,晚辈们始可大胆食之。
每次煮附子的量大约在t0kg以上,以后吃时随量加热就行。
煮好的附子小t2,储存,当地人不分老幼,多把其当作早餐,连日食用。
成人每食约250g。
以上便是陕西省周至县人食用附子的情况。
今由周至县人如此大量食用附子而不中毒的事实,来分析一下对附子毒性的监制。
(1)煎煮时间长 周至县人所吃的附子,一般都是要经过4h以上长时间煎煮。
当地人认为生附子有毒,又不易煮熟,故煎煮时间特别长。
附子人药要先煎、久煎,这是古今医家均遵从之法。
(2)与甘草配伍 周至人煮食附子时加甘草的原因,一是附子食之味大苦,加味甘之甘草以调和其味;再是认为甘草可以解附子之毒;也有人认为加入甘草还可以增加食附子的功效。
(3)忌食生冷 周至人认为食附子中毒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吃附子后再食生冷,或是在附子煎煮时或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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