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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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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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签发:
文件归类
技术标准
文件编号
GJB-04
编制部门
项目管理中心
文件名称
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版本号
V0.8
编制日期
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1.目的
本标准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防止因墙体布置与构造不合理,砌筑工序、工艺不合规而造成墙体变形、开裂等质量通病,规范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特制定本技术标准作为现场施工作业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建的所有项目。
3.砌体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以本标准为现场执行的文本(与设计或其它文件有冲突时,按本文件执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认真考虑,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砌体工程实行“样板引路”管理,大面积砌体施工之前,应先做样板,并经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大面积防水施工。
验收流程中的所有工序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验收合格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以支付工程款,也不进入工程结算。
3.1材料
一.1材料指标
加气混凝土砌块:
强度等级为A3.5(立方体抗压强度≥3.5Mpa),体积密度等级为B06(干体积密度≤650kg/m3)。
用MU5混合砂浆砌筑。
砌体材料应符合GB/T11968-199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湖北省地方标准《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技术规程》(DB42/T268-2003)中的规定。
灰砂砖:
材料强度MU10,用MU10水泥砂浆砌筑,砌体容重不大于18KN/m3
镀锌钢丝网:
实测眼目规格为不大于12mm×12mm,实测钢丝直径为不小于0.50mm。
拉结筋:
使用HRB235钢筋,直径Φ6。
一.2使用范围
填充砌体材料:
±0.000标高以下采用灰砂砖,±0.000标高以上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加气块墙体底部200范围内及顶砖采用灰砂砖砌筑.
顶砖可采用加气块配砖或粉煤灰砖。
一.3加气块生产厂家
砌体材料应选用经过项目管理中心批准的大厂生产的合格材料,不可使用质量无保证的小厂材料。
砌体材料必须报项目部及项目管理中心批准。
一.4进场验收
材料进场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抗压强度、干燥收缩值、抗冻性、导热系数、外观质量、块型尺寸等检测数据。
现场应对每批次的材料进行尺寸及容重的复核。
一.5龄期要求
施工时所用砌块的龄期至少在一个月以上,建议60天。
在加气块上应用毛笔作进场日期标记。
未到龄期的砌块,要有明显的禁止使用的标志。
砌筑前施工方应向监理和甲方报检,核实是否符合龄期要求。
1.6材料堆放
材料的堆放场地时应有防雨和防浸泡措施,地面应有排水,上有遮盖。
材料进场以后,应按照不同的生产日期、规格分别堆放整齐。
加气块堆放要注意安全稳定,高度不可超过两米。
转运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防止撞伤砌块。
重点
施工时所用砌块的龄期至少在一个月以上,建议60天。
3.2墙体布置与构造
一.6门垛
与混凝土墙、柱相连的小于10cm的门垛应与混凝土柱一起浇筑。
进户门、阳台门及窗洞口端头,使用灰砂砖补砌,厚度同墙体。
详见附图。
一.7构造柱
构造柱的构造要求: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为墙厚×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
构造柱的纵向钢筋为4Φ10,箍筋Φ6@200。
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的砌体宜砌平。
必须先砌墙,后浇构造柱。
构造柱的布置:
宽度大于2m的洞口的两侧。
长度超过2.5m的独立墙体的端部。
当墙体长度超过4米时,应在墙体中间设置构造柱。
外墙的阳角应设置构造柱。
其他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的部位。
一.8独立墙肢
当两端无约束的独立墙肢(如窗间墙)的宽度小于600mm,而其后面又无横墙时:
宽度小于200mm时,设置构造柱。
宽度大于200mm时,设置成灰砂砖窗间墙。
一.9底砖
墙体底部200mm范围内,采用灰砂砖砌筑。
建筑物正负零以下基础部分使用灰砂砖,或按设计要求。
底砖实际高度可根据模数进行调整。
外墙灰砂砖灰缝必须饱满且必须勾缝,竖缝必须灌实,不得虚铺。
一.10混凝土导墙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上人或非上人屋面等部位周边设置混凝土导墙。
具体做法详见相关说明。
一.11通长拉结筋
墙体每600高(二层砌块)设置通长拉结筋。
墙体厚度为200时,拉结筋为2Φ6,墙体厚度为100时,拉结筋为1Φ6。
要求施工方采用预埋的方式设置拉结筋。
如施工方自行选择使用植筋方式设置拉结筋,则必须保证植筋牢固可靠。
植筋深度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60mm。
一.12墙梁
高度超出3米时,在墙高中部设置与柱连接的通长钢筋水平墙梁,尽量与门窗过梁拉通。
墙梁与墙同宽,高为200mm,纵向配筋4Φ10,箍筋Φ6@250。
一.13窗台梁
窗台处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土窗台梁。
窗台梁为100厚C20混凝土,内配3Φ10钢筋,分布筋为Φ6@300。
窗台梁钢筋的埋设要求同拉接筋。
一.14灰缝
水平灰缝厚度为15mm,竖直灰缝宽度为20mm。
有拉结筋的水平灰缝厚度为25mm。
一.15上墙砌块
碎砖:
砌块的切割必须使用专用机械,破碎的、不规则的砌块严禁上墙。
混砌:
严禁将不同出厂日期、或不同强度等级的砌块混砌于同一道墙上,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严禁和其他砖、砌块混砌。
门窗及洞口边配砖、底砖、顶砖使用不视为混砌。
错缝:
砌块上下层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块长三分之一,局部不小于150mm。
一.16顶砖
墙体顶部采用粉煤灰砖或其它小型砌块斜砌,角度一般不小于60度。
一.17顶砖替代方式
顶砖可用1:
3干硬性水泥砂浆塞缝替代。
塞缝高度不宜超过5CM。
一.18后砌墙体
管道井墙体:
应待管道安装检测完毕后砌筑,拉接筋应预留。
一.19墙内箱体
应在墙体砌筑时预留墙内箱体位置,不宜在砌体完成后开凿。
箱体安装完成后,背部挂钢丝网片用细石混凝土灌实。
一.20穿墙孔洞
所有的墙面孔洞必须预先留设,不得在完成墙体后打凿。
如因变更等原因需后开的穿墙孔洞,必须使用专用成孔器开孔。
1.22钢丝网
1)墙体和混凝土梁柱结合部位:
250mm宽钢丝网,每边宽度不小于125mm
2)暗埋管线的孔槽处在基体上挂钢丝网,每边宽度不小于100mm;
3)竖向管线较集中处,可以在砌筑时留槎,以后安装完成后用细石混凝土填塞密实,满铺钢丝网,并伸出混凝土与砌体交界处100mm。
重点
1.与混凝土墙、柱相连的小于10cm的门垛应与混凝土柱一起浇筑。
进户门、阳台门及窗洞口端头,使用灰砂砖补砌,厚度同墙体
2.砌块的切割必须使用专用机械,破碎的、不规则的砌块严禁上墙。
3.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上人或非上人屋面等部位周边设置混凝土导墙。
具体做法详见相关说明。
3.3砌筑前准备工作与验收要点
一.21技术交底
施工方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班组和操作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方须提交技术交底记录。
一.22脚手眼
砌筑内外墙时,严禁在墙上留脚手眼。
脚手眼处易产生裂缝和渗漏水。
在主体施工时,应在梁柱上预留外脚手架拉结点。
在砌筑工程开始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改造,所有的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附着点应不妨碍砌体施工,外脚手架的横杆不得伸入砌体施工范围内。
一.23砌筑现场
砌筑现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地面不得有积水。
加气块在现场堆放时,底部必须垫高。
砌筑时禁止采用砌块材料作为跳板支撑物。
砌筑现场应设集中供水点,不得使用塑料软管移动供水。
砂浆不得在砌筑现场搅拌。
一.24测量放线
墙体砌筑前应弹出轴线和墙线,对房间的方正要严格控制,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后方可砌筑。
所有的轴线及墙线必须弹到柱子上,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应在每根柱子上弹设建筑标高线(50线或1米线)
每间房内必须在地面弹设十字控制线,以控制房间的方正度,作为砌筑和粉刷的控制线。
双墙线、门窗洞口引出线、构造柱脚线必须齐全
一.25混凝土导墙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上人及非上人屋面等周边按要求设置混凝土导墙,对跑模、偏位、蜂窝麻面等缺陷进行修补。
一.26砌块排列
砌体施工前应根据砌块模数,编制砌块排列图,并在柱上标注控制线。
砌筑线应考虑底砖模数、砌块模数、窗台标高、顶砖位置。
应在每片墙体的两端柱上标注皮数控制线、窗台标高。
砌块排列图可参见附图编制。
一.27底砖
墙体底部200mm范围内,采用灰砂砖砌筑。
建筑物正负零以下基础部分使用灰砂砖,或按设计要求。
底砖实际高度可根据模数进行调整。
灰砂砖必须具备足够强度。
外墙灰砂砖灰缝必须饱满且必须勾缝,竖缝必须灌实,不得虚铺。
一.28构造柱
砌体施工前,构造柱钢筋必须按要求全部绑扎完成。
每层楼面构造柱钢筋应统一进行验收。
一.29拉结筋
拉结筋位置应符合砌体模数,应根据窗台高度、梁的高度,对每一片墙体单独放线。
施工方应采用预埋的方式设置拉结筋。
如施工方自行选择使用植筋方式设置拉结筋,则必须保证植筋牢固可靠。
植筋深度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灌胶时,应先将胶注入孔内,不得用钢筋蘸胶。
拉结筋完成后,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砌体施工。
一.30户型确认
在砌体工程开始前,各施工单位所有的户型需经由我公司设计部对户型先进行确认,然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墙体砌筑施工。
户型确认的条件:
需确认户型的所有20CM高的底砖砌筑完毕。
施工方对所有收到的图纸和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核查完毕,确保该户型的墙体布置均已满足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
施工方对底砖的轴线和几何尺寸已核查完毕。
在施工方确认已具备户型确认条件后,向项目部申报,由项目部安排进行户型确认工作。
检验与验收
1.31检验与验收
准备工作验收的检验批为一个楼层或按合理施工安排的小于一个楼层的施工段。
以上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后,由施工方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前,施工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重点
1.墙体砌筑前应弹出轴线和墙线,对房间的方正要严格控制,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后方可砌筑。
2.砌体施工前应根据砌块模数,编制砌块排列图,并在柱上标注控制线。
3.在砌体工程开始前,各施工单位所有的户型需经由我公司设计部对户型先进行确认,然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墙体砌筑施工。
4.砌体施工前,构造柱钢筋必须按要求全部绑扎完成。
3.4砌筑施工与验收要点
一.31砌筑高度
一天内砌筑高度不得超过4层砌块或1.5米。
每片墙必须用毛笔标明分次的砌筑日期、砌筑工人姓名。
不得使用油漆或粉笔进行标注。
窗台压顶梁浇筑完成后,应复核标高,并依据图纸标注窗口宽度,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继续砌筑。
一.32灰缝
砌筑一块砖铺一次灰,每层砌块均应带线砌筑,灰缝应做到横平竖直。
水平、竖直灰缝砂浆饱满度要求均为100%。
要求必须使用护浆卡灌缝,捣实砂浆,完成后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勾缝。
建议使用平缝。
灰缝深度为3mm。
砌筑砂浆应该随拌随用,混合砂浆必须在3小时内用完,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度时,必须在2小时内使用完毕。
砂浆稠度按80~100mm控制。
一.33砌块湿水
砌块上墙砌筑前含水率不应过高。
对于浸泡在水中或雨淋时间超过一天的砌块,未干燥达15天之前严禁上墙。
应采取在砌筑时向砌筑面适量湿水的方式,严禁用水管向砌块浇水。
砌筑时必须保证所有的四个砌筑面湿水,砌块含水深度应在8~10mm。
砌筑面上湿水不够,易造成砂浆水分被砌块吸干,造成砂浆与砌体脱开,产生裂缝。
现场应配置洒水壶,应用浇花用的水壶或用饮料瓶制作简易洒水壶。
一.34上墙砌块
碎砖:
砌块的切割必须使用专用机械,破碎的、不规则的砌块严禁上墙。
混砌:
严禁将不同出厂日期、或不同强度等级的砌块混砌于同一道墙上,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严禁和其他砖、砌块混砌。
门窗及洞口边配砖、底砖、顶砖使用不视为混砌。
错缝:
砌块上下层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块长三分之一,局部不小于150mm。
一.35顶砖
顶砖角度一般不小于60度。
砌筑时逐块敲紧,与框架梁底挤实,填满砂浆,
顶砖斜砌须待下部墙体完成7天后砌筑。
顶砖位置应按模数预留,不合模数时,应用配砖补砌。
在有预留管线、墙体转角、顶砖对接等端头处,应预先砌筑至少两皮砖高的挡砖。
一.36顶砖替代方式
顶砖可用1:
3干硬性水泥砂浆塞缝替代。
塞缝时间应待下部墙体完成7天后进行。
塞缝高度不宜超过5CM。
一.37墙内箱体
应在墙体砌筑时预留墙内箱体位置,不可在砌体完成后开凿。
箱体安装完成后,背部挂钢丝网片用细石混凝土灌实。
一.38养护
每层砌筑完成后,应及时对灰缝进行养护。
应采用向墙面适量喷水的方式进行三天养护。
不可用水管直接向墙面浇水。
一.39构造柱
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的砌体宜砌平。
构造柱模板必须在墙体顶砖完成2天后施工,禁止事先施工。
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模板,螺栓应从构造柱内部穿过,不得在砌块上凿孔。
不得采用穿铁丝的方式固定模板。
一.40管线开槽
顶砖完成2天后才能进行切割剔槽。
安装室内管线时,严禁凿打墙体,必须用电动砂轮机切割开槽,深度控制在20mm以内。
不应在墙体同一水平标高处同时进行长距离切割(不超过1米)。
一.41穿墙孔洞
所有的墙面孔洞必须预先留设,不得在完成墙体后打凿。
如因变更等原因需后开的穿墙孔洞,必须使用专用成孔器开孔。
1.42检查与验收
。
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
施工方根据检查记录表进行现场自检和报验。
施工方将垂立度、平整度、施工日期等数据标注在已完成的墙体上。
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数据进行抽查。
检查与验收
重点
1.一天内砌筑高度不得超过4层砌块或1.5米,每片墙必须用毛笔标明分次的砌筑日期、砌筑工人姓名。
2.应采取在砌筑时向砌筑面适量湿水的方式,严禁用水管向砌块浇水。
3.砌筑时必须保证所有的四个砌筑面湿水,砌块含水深度应在8~10mm。
4.顶砖角度一般不小于60度。
5.每片墙体应分2天或2天以上时间间隔砌筑。
顶砖在墙体完成7天后进行。
抹灰应在墙体砌筑完成后21天进行,含顶砖等待7天,即顶砖完成14天后进行。
底层、中层抹灰应养护3天。
3.5控制要点说明
一.42材料特性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材料特性与混凝土类似,都有干缩变形和龄期同步增长的特点,龄期太短,则后期徐变变形太大,必然会引起裂缝。
加大施工间歇期,也可以减小砌块和粉刷之间的差异变形。
一.43含水率
砌块含水率不可过高(≤15%),
砌块湿水后,体积会膨胀,而失水后则会产生缓慢干缩,导致裂缝出现。
所以堆放时应有防雨措施,湿水时不可大量浇水,上墙前应自然干透。
表面必须湿水:
如表面过于干燥,则容易吸走砌筑砂浆和粉刷砂浆的水分,造成强度降低和粉刷空鼓。
所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表面湿水,保证砌体整体的干燥和表面的湿润。
一.44时间要求
加气混凝土砌块龄期必须超过30天。
每片墙体应分2天或2天以上时间间隔砌筑。
顶砖在墙体完成7天后进行。
管线开槽应在顶砖完成2天后进行。
灰缝应养护3天。
抹灰应在墙体砌筑完成后21天进行,含顶砖等待7天,即顶砖完成14天后进行。
底层、中层抹灰应养护3天。
3.6节点详图
一.45有窗洞口的外墙构造
一.46窗侧加强钢丝网
一.47顶砖
顶砖起点
顶砖端头挡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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