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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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
(一)
为官不为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是失去好处、士气低迷。
自八项规定出台后,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有人请吃饭喝酒也不能去了,公车也不能乱用了,发的福利也少了,相比以前罗刹打了,觉得实在是没劲。
于是该管的事情也不管了,该负的责也不想负了,于是没有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缺乏钻研、黔驴技穷。
少数领导干部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工作思路不宽,新的方法不多,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胆小怕事、裹足不前。
有的干部在工作中怕担责任、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
他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心心念念的是自保,谈何维护群众利益?
俗话说得好: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的领导干部,绝大部分是由财政供养。
这些钱从哪里来?
都是老百姓上的税,是他们的血汗钱。
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所以作为公职人员,身在其位,必谋其职。
不然怎对得起自己领取的薪水?
怎么担得起组织对我们的信任?
除了领导干部要提高自觉性,更需要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
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从而坚定干部理想信念,强化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增强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奋斗激情。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出台严格的查处惩治制度,还要坚决逗硬惩处机制。
抓典型、树案例,要让那些“为官不为”之人看到党和政府惩治“不为”的决心和行动,让他们知道,“不为”也是一种腐败,进而改变工作作风。
三要加强督查问责。
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姑息迁就、放任自流。
让不为者受到惩戒,把为官动机不纯者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要让干部随时都不敢懈怠、不敢失职。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
(二)
官,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
作为个体,选择“为官”,就是运用合法的职位公权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
从职业角度讲,“为官”必须尽官职所赋予的责任,如同当教师必须尽教书育人责任、当医生必须尽救死扶伤责任一样。
“为官必为”就是必须安于自己的官职,勤守自己的官责;反之就是“为官不为”,就是放弃做官应尽的责任,这是渎职。
这种行为一旦泛滥,就有可能使整个社会沦为“无责的社会”。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官业群体看成是“无私奉献”的特殊群体,以至于忽视了官业群体本身是一个“俸禄”群体,即当什么级别的官,就有对应标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为官不为”的实质是只拿“俸禄”,不干实活儿;只讲报酬,不做付出,因此是一种“不劳而获”的“食利”行为。
这种行为一旦合法化,就会破坏“按劳分配”制度,引发人们的不满。
任何人不论从事任何职业,其享受多少权利、获得多少利益,就必须担当与之相对应的责任,付出相对应的劳动。
对为官者来讲,国家给予某个职位的薪酬福利和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是与该职位的为官者为人民尽了多少责任,办了多少好事实事相对等的。
同等职位的人,为人民谋利越多,获得升迁的可能性就越大。
“为官不为”既是在破坏权责对等的基本社会道德,也是在消解普遍平等、公正的社会价值导向。
其实,“为官不为”现象一直存在,只是目前被反“四风”的“照妖镜”照出了原形,使一些官员备感“为官不易”。
反“四风”不过是要求所有在职为官者遵守基本的职业要求。
但反“四风”为何引发出某些公务员备感“为官不易”的反弹效应呢?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在未反“四风”之前,当官太容易、太自由了,可以想干活儿就干,不想干活儿就不干。
正因为如此,才有反“四风”。
反“四风”,就是反“为官不为”,就是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坏风气。
所以,“为官不为”的根本危害,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为官不为”何以会造成“四风”盛行?
这是因为:
第一,“为官不为”就是不干活儿,就是不干实事,但又要出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只能搞既应付上面、又应付下面的形式主义;第二,“为官不为”就是只追求权力,不担当责任,自然就会形成官僚主义,因为官僚主义本质上是权力主义:
权力创造淫威,淫威逼迫服从。
而淫威与服从,是当官既不作为,又有政绩的两种操作方式;第三,当官一旦放弃责任而追逐权力,其生活目的就是享乐。
追求权力和谋取更大的权力,是为了保障享乐和提升享乐的水平,而享乐自然滋生出奢靡之风的盛行。
“为官不为”不仅危害干部队伍,更祸害社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
因为良好的党群关系是建立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基础上的,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通过为人民群众解困解难而积淀形成的,因而,维护良好的党群关系,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必以官员们“勤政为民”为己责;相反,“为官不为”完全违背了基本的为官之道,凡事以说为能,以装样子、摆架子、做形式为要,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离问题本身,凡事拖延、应付。
所以“为官不为”一旦泛滥,不仅破坏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将从根本上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国家,阻碍社会健康发展。
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三)
当前,随着刹“四风”的持续深入,一些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为官不为”现象有抬头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深入探究“为官不为”的表现和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于深入整治“四风”、优化从政环境、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望闻问切:
深入查摆“为官不为”主要表现
1、求稳怕乱,规避风险“做样子”。
一是固步自封只求“过得去”。
全面深化改革、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是当前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任务,必须要有股闯劲和拼劲。
而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下指示、等着别人探路子、等着外地出经验。
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求稳怕乱,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明哲保身乐于“当好人”。
有的为了所谓的“干净”、爱惜“羽毛”,认为不工作、少干活就能够防止出错,为“不干事”找借口。
不愿意干“得罪人”的活儿,怕惹麻烦、招非议。
有时疲于应付上面检查、糊弄下面搞形式,装样子、走过场,工作不务实。
比如,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官场以清流自诩,绝不多事,正是由于在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衡阳市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发生严重贿选案件。
三是漠视机遇工作“不主动”。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难得机遇,“抢抓”发展的意识淡薄了。
少数干部习惯于过去“跑部进京”送土特产争取政策、争取项目资金,现在不让请客送礼,缺少了“润滑剂”,正常的汇报也顾虑重重,生怕别人不给面子,跑的积极性也没有了。
2、空喊口号,不见行动“唱调子”。
一是不尚实干尚空谈。
有的在谋划思路上喜欢大手笔,发展前景上描绘得云遮雾罩,汇报工作时口若悬河,口号喊得震天响,就是“只打雷不下雨”,坐而论道,光说不练,不见实际行动。
二是急功近利忙宣传。
有的忙于自我设计“升迁图”,求显绩忽视潜绩,没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工作刚一开始,经验就总结出来了,看似热热闹闹,其实最后都是“败笔”。
三是印发文件当落实。
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有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印发就算贯彻,召开会议就算落实,不督办、不深入,最后工作要求都落空。
3、安于现状,庸碌无为“混日子”。
一是消极抵制不作为。
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干脆什么也别干了”的错误思想。
一些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就是事难办”,一句“业务已受理,请耐心等待”,随后便石沉大海。
二是拖拖拉拉“打太极”。
有的抱着拖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级安排的任务不主动完成,能混过去就混过去。
面对群众的诉求、企业的困难,别人急得如热锅蚂蚁,可他却总是打太极、踢皮球、慢腾腾、冷冰冰。
比如,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廖继敏,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办事人员往返数次,最后在强大舆论压力下,市人社局被迫向当事人道歉。
三是不思进取图安逸。
有的不学习政治理论,热衷于“花边新闻”,上班时间浏览购物网页、炒股等,对工作不思考不研究,看上去坐在办公室,实际上“身在曹营心在汉”。
4、回避矛盾,遇到问题“绕弯子”。
一是瞻前顾后“躲猫猫”。
有的因噎废食、怯步不前,怕影响关系,怕惹火烧身。
还有的怕损害个人利益,怕丢选票,满脑子条条框框,对棘手的、得罪人的工作,一躲、二推、三拖,攻坚克难往后拖,棘手问题不敢碰,遇到问题绕着走。
二是随波逐流“和稀泥”。
有的信奉“中庸”之道,认为“羊跟大群不挨打,人随大流不挨罚”,认为事业心越强越容易被打压,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事不如与领导搞好关系,特别是在换届前后,宁做“温吞水”、不说过头话,不左不右随大流。
三是见风使舵“两边倒”。
有的选择性办事,上边说了就办,下边说了却不办;领导看得到的就做,领导看不到则不做;有人请托就干,没人请托则不为。
更有少数身处关键岗位的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把“不作为”作为勒索的“钓饵”,用来谋取更多的利益。
5、不能担当,急难险重“撂挑子”。
一是重大事件“离得远”。
有的平时张口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旦面对急难险重任务,需要冲锋一线就找不着人,紧要时刻撂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怕吃亏、怕吃苦,主动为组织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
二是遗留问题“看不见”。
有的对历史遗留的“包袱”和“麻烦”,“新官不理旧帐”,不愿面对陈年旧事,群众的问题一年一年往下拖,导致上访不断。
比如,兴城市红崖子镇二道边村干部在小吃部吃饭打白条178张,累计欠款48800元,随着时间推移和人员的变迁,后来任职的村主任拒绝承认这些白条子,老板讨债3年无果。
三是划清界限“我不管”。
有的善于与上下左右搞“责任明确”,配合意识差,大局观念不够。
有的招商引资项目,从引进到开工,要在部门之间“推”十几个来回,企业搞得晕头转向,苦不堪言。
6、掩盖问题,欺上瞒下“捂盖子”。
一是报喜不报忧。
有的怕承担责任,不主动面对媒体、舆论,不主动向上报告,遇事总想捂着盖着,面对重大网络舆情、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最后导致纸包不住火,事态失控,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
二是抓钱不抓事。
有的遇到有利可图的事就“抢过来”,一看是棘手的事就“推出去”。
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私利至上,收了好处就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不管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直到民怨沸腾、捂不住了才羞羞答答去处理。
三是唯上不唯实。
有的对上级的指示要求,照抄照搬,不结合实际落实,对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不关心群众的冷暖。
为争取更多国家惠民政策资金搞多报、做假帐,为截留各类补偿款,欺上瞒下不落实政策,搞得民怨沸腾,群众意见很大。
二、查清病根:
深入探究“为官不为”现象成因
1、“官本位”思想严重,惯性思维“作祟”。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少数领导干部习惯于“当官做老爷”,只看重“官位”,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公仆,怕担责,怕失去既得利益。
工作热衷于听汇报、发指示,就是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
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思维僵化,依法办事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跟不上时代,习惯于唯我是从,凭感觉决策,凭经验办事,依然沉浸在落后的官僚思维模式的泥沼里不能自拔。
2、反“四风”力度加大,恐慌思想“作梗”。
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到频出数十条禁令,权力逐渐被关进笼子。
部分领导习惯了以前吃点喝点、送点收点、办公室大点、车配得好点等等,这些以前“习以为常”的事,现在都不能做了,一时觉得“不适应”,找不到“为官”的感觉,进而失去了干事的“动力”。
特别是对上班迟到早退、网上炒股、玩小游戏、看无关视频等行为也被频频“暗访”曝光,这使得一些散漫惯了的公职人员感觉“极不习惯”。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现在管得这样严,干事越多,出错几率就越大,犯不着去冒险”,乃至“不出事”的思想“挂帅”,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出现“为官不为”现象。
3、监管行为遭绑架,权钱交易“作怪”。
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也是导致“为官不为”的重要原因。
少数身处关键岗位、位高权重的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过程中,“收了别人的手软”、“吃了别人的嘴软”,腰板挺不直,面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听之任之,少数领导干部甚至被不法奸商所要挟和绑架,导致不能作为。
也有极个别领导干部充当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分享者,官商一体,用“懒政”来阻碍和延滞改革,不愿作为。
4、绩效评价走形式,考核成为“作秀”。
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对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管理效应,许多时候走了形式。
一些单位存在“不干事就不会犯错误、少干事就会少得罪人,不得罪人考核评价就很好”的现象,导致“为官不为”的人占便宜。
也有一些单位为加强干部管理,出台了形式多样的绩效考核方案,但行政机关平常上面文件下达的多,临时任务安排的多,对干部考核难以精准“画像”,导致考核、评议成为“作秀”,对“为官不为”干部难以形成有效考核压力。
三、对症下药:
有效治理干部“为官不为”的对策
1、增强宗旨意识,坚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价值取向。
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补足精神之“钙”,培育“为官有为”信念,坚持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作为自觉追求和价值取向,提升执政为民的“精气神”,增强担当为民之责。
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当前,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变革时期,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横行,共产党人秉持的主流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
要增强党员干部“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信念,恪守甘当公仆的为民情怀,切不可被迷雾遮蔽了双眼,迷失了人生航向。
加大“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干事热情,为干事者撑腰,为敢闯者壮胆,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2、强化执纪监督,形成“不敢不为、不为追责”的硬性约束。
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
对一般干部的“不为”问题,要通过强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执行来保障。
对领导干部“不为”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不为”就追责问责的约束机制。
严查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者,严查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者,对该作为却不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
对那些为官不为、尸位素餐者,要敢于亮剑,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果断查处。
严格追究“不作为”行为责任,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科学绩效考评,克服“干好干坏、优劣不分”的现实难题。
考核评价,就是指挥棒和风向标。
要充分发挥好考核工作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杠杆作用。
要让“为官不为”者在考核中“现原形”,对一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绩效考核,要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内容,坚持把“裁判权”交给群众,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使“不作为”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来,促进不断整改。
要注重由上级考变为下级评,由年终考变为平时评,增加群众评价比重。
同时,要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用人导向,对勇于担难担责的干部,重点培养、优先选用,鼓励创业,宽容失误,消除“恐惧症”,吃好“定心丸”,强化“为官敢为”的保障,真正让“为官有为”者受重用,“为官不为”者没市场。
4、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在位有为、必须作为”的长效机制。
根治“为官不为”,不仅要从干部思想层面解决不愿为、不想为问题,更需要从制度建设层面予以保障。
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业绩台帐制度,推行多层面、立体化的工作评价办法。
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对“为官不为”的情形作更为具体的界定,对问责对象、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建立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张开执纪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检查这张大网,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让“为官不为”干部无处遁形。
对干部工作状态加强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让“为官不为”者随时会被发现和问责,努力形成让“为官尽责者得升迁、让为官不为者难过关”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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