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及水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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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及水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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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及水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
第一章河道及水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
一、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
(一)日常维护内容
河道日常维修养护是指日常保养及根据检查观测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维修养护和局部修补。
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包括:
河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陆域保洁和绿化养护。
河道养护运营单位应根据《深圳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SZDB/Z24-2009》相关规定做好日常检查、汛期险情排查和日常管养工作,并进行安全巡查,协助河道管养责任单位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水事行为的巡查、制止、举报、取证工作,并根据区与街道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参与防洪抢险工作和协助处理各类涉河突发事件。
(二)养护标准
1、堤防护岸:
设施保持完整,基本达到原设计标准。
(1)堤顶应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雨后无积水。
(2)土堤堤坡应保持设计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物,堤脚线明确,杂草要清除,草面平顺。
(3)混凝土、干砌石、浆砌石护坡等护面结构应保持完好,无松动,开裂、破损、鼓起、坍塌、缺失和磨损等局部破损,勾缝无起翘、剥落,混凝土、浆砌石护面分缝完整无破损。
(4)生态护坡应完整无破损、无填充物外漏,连接应牢固、无松脱,背后填土密实、无水土流失。
(5)堤脚结构应保持完好,无松动、塌陷、鼓出、冲损等局部损坏。
2、河道保洁
(1)水面保洁要求:
河道应每天至少彻底打捞一次,首次打捞应在10:
00前完成,巡回保洁至18:
00(强风暴雨天气除外),次数视具体情况确定。
中心城区河道、景观河段、对城市形象有较大影响的河段等河道内不应有明显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其他河道内不应有大面积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2)遇到支流,须向支流延伸20m进行保洁。
(3)沿河集中设置垃圾拦截点或打捞集中堆放点应严格控制在10平方米以内,并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汛期的保洁应服从河道防汛调度要求。
(4)河道管理范围内陆域保洁要求:
河堤和护坡无乱丢乱弃垃圾和余泥渣土等,保洁垃圾收集后应密闭收集转运,堆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一天,日产日清。
垃圾收集、转运区域及周边应干净整洁。
(5)保洁人员作业时应统一标示服装,水面保洁人员作业时须佩戴救生设备,文明作业,使用有统一标记的船只,保洁船应是配备无油污染、噪音低的环保型船泊,船舶设施完好、船容整洁。
3、绿化养护
(1)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按照《深圳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00/T6)执行。
对于已完成景观及生态化改造的河道,河岸园林景观休闲区原则上按二级管养规范执行,其他区域按三级管养规范执行。
对天然河道及未进行景观及生态化改造的河道,杂草应及时修剪,高度控制在20cm以内。
要求做到环境整洁优美,无垃圾,无乱丢乱弃乱张贴现象。
(2)绿化植物年保存率达到95%以上,无占绿、毁绿现象;草坪、乔木、灌木等植物应无霉污、病枝、虫害、枯枝烂头、枝体倾斜、叶面破损等现象。
(3)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应与周边环境的管养标准相协调。
4、管理范围内应做好有害动植物防控工作,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害堤动物和白蚁活动痕迹。
白蚁消杀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四害”消杀每月不得少于1次。
5、附属设施维护
(1)排水设施应保持完好,检查井、雨水口应通顺。
(2)河道护栏、栏杆表面应保持洁净,保证连续、完整、无缺失。
(3)水尺表面应保持洁净,刻度线、读数应保持醒目清楚。
(4)里程标志、界桩、公告牌、警示牌等材料、尺寸和格式标准统一,做到齐全、醒目,牌上字体应完整、清晰、镶嵌牢固;温馨提示牌小巧、美观。
(5)桩、牌等埋设坚固,立柱应保持直立,无摇动,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6)照明设施应保持完整。
6、防洪抢险通道应路面平整,无明显裂缝,路面按设计标准保持畅通。
7、管理范围内无与防洪无关的杂物堆放。
防汛物料存放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满足抢险车辆通行,无杂草杂物,标示牌尺寸、材质统一,内容规范、标注清晰。
二、闸坝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
(一)日常维修养护内容
闸坝工程日常维修养护是指日常保养及根据检查观测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维修养护和局部修补,以保持工程及设备完整清洁,操作灵活。
闸坝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包括日常养护和检查观测两大方面。
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河道上各类型闸坝设施(包括水力自动翻板闸、橡胶坝、平板闸等)管理范围内的土工建筑物、石工建筑物、混凝土建筑物、水下工程、闸门、启闭设备、橡胶坝袋、坝体、闸板、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设施、检查观测设施和安全生产设施等的维修养护等。
检查工作包括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检查的范围、周期和内容,观测的时间、测次、项目和内容按《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有关规定执行。
(二)养护标准
1、土工建筑物:
堤(坝)无雨淋沟、渗漏、裂缝、塌陷等缺陷;岸、翼墙后填土区无跌落、塌陷;河床无严重冲刷和淤积。
2、石工建筑物:
砌石护坡、护底无松动、塌陷等缺陷;浆砌块石墙身无渗漏、倾斜或错动,墙基无冒水冒沙现象;防冲设施(防冲槽、海漫等)无冲刷破坏;反滤设施、减压井、导渗沟、排水设施等保持畅通。
3、混凝土建筑物:
混凝土结构表面整洁,无脱壳、剥落、露筋、裂缝等现象,采取保护措施及时修补;伸缩缝填料无流失。
4、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5、钢闸门表面无明显锈蚀;闸门止水装置密封可靠;闸门行走支承零部件无缺陷;钢门体的承载构件无变形;吊耳板、吊座没有裂纹或严重锈损;运转部位的加油设施完好、畅通。
6、卷扬启闭机:
防护罩、机体表面保持清洁;启闭机的联接件保持紧固;传动件的传动部位保持润滑;限位装置可靠;滑动轴承的轴瓦、轴颈无划痕或拉毛,轴与轴瓦配合间隙符合规定;滚动轴承的滚子及其配件无损伤、变形或严重磨损;制动装置动作灵活、制动可靠;钢丝绳定期清洗保养,涂抹防水油脂。
7、液压启闭机:
油泵、油管系统无渗油现象,供油管和排油管保持色标清晰,敷设牢固;活塞杆无锈蚀、划痕、毛刺;活塞环、油封无断裂、失去弹性、变形或严重磨损;阀组动作灵活可靠;指示仪表指示正确并定期检验;贮油箱无漏油现象;工作油液定期化验、过滤,油质和油箱内油量符合规定;
8、螺杆式启闭机:
金属结构表面应做到无铁锈、无灰尘、无掉漆;各连接件应保持紧固,无松动现象;手摇部分应转动灵活平稳、无卡阻现象,手电电两用机构,其电气闭锁装置应完全可靠。
行程开关动作灵敏、准确,高度指示器指示准确,电气设备无异常发热现象;启闭机各转动机构运转平稳,无冲击声和其它异常声音;机箱无漏油、渗油现象;各轴系、各箱体等处的定位,同轴度、同心度等应保持在设计标准内。
启闭机运行时各机械部件均无冲击声和其它杂音,钢丝绳在任何部位均不得与其他部件相摩擦;制动系统整洁、无污物,动作灵活、制动可靠。
9、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
对各类电气设备、指示仪表、避雷设施等进行定期检验,并符合规定;各类机电设备整洁,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各类线路保持畅通,无安全隐患;备用发电机维护良好,能随时投入运行。
10、自控监控系统定期进行测试,保证安全可靠、指令响应及时有效。
闸门启闭操作前10分钟,控制室及闸址现场应启动语音安全提示或警示灯。
闸岸两侧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牌。
11、启闭机房、管理房屋、通信设施外观整洁;检查观测及安全生产设备工具摆放有序,定期检验、维护和更新;安全标志牌、警示牌等统一材料、标准、尺寸和内容,做到齐全、醒目。
12、管理范围内环境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3、水力自动翻板闸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自动启闭。
因垃圾加塞不能复位的,应在6小时内解决;止水出现破损,应在2天内完成更换。
对钢构件,每年汛后进行一次重防腐处理。
闸前10米处应设置牢固的安全绳索。
翻板闸岸边应设置手动启闭装置,同时至少配备2套手动葫芦。
闸板应经常保持清洁。
14、橡胶坝应每月定期清洗坝袋,保持清洁。
每年定期进行压板螺栓安全检测和防护。
每年汛前进行充放水试验,充放时间满足设计工况,汛后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坝址上下游10米范围内泥沙淤积高度不得超过橡胶坝壅水高度的20%。
15、闸坝出现故障,应在2小时内报告管理单位,及时处理解决。
三、海堤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
(一)日常维修养护内容
海堤工程日常维修养护是指对海堤进行经常保养和防护,及时处理海堤工程局面、表面、轻微的缺陷和损坏,保持海堤的完整、安全与正常运用。
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海堤、海堤防护工程、穿跨堤建筑物、管理设施、海堤工程动物危害防治和生物防护工程等的养护。
海堤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还包括对海堤工程的检查,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的范围、次数、项目和内容按《提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养护标准
1、堤顶应做到堤线顺直、饱满平坦,无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雨后无积水。
2、堤坡应保持设计坡度,坡面平顺,无雨淋沟、陡坎、洞穴、陷坑、杂物等;堤脚线应保持连续、清晰。
3、砌石坡面和混凝土坡面应保持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等现象,无杂草、杂物,保持坡面整洁完好。
4、防浪墙表面平顺、清洁、完整,无裂缝、缺损,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防浪墙开口处插板等封堵材料齐备、放置规范。
5、防渗设施保护层应保持完好无损,及时更换防渗体断裂、损坏、失效部分。
6、排水设施应保持畅通,沟内无淤泥、杂物等。
7、护堤地宜种植护堤林带,做到边界明确,地面平整,无杂物。
8、堤身与穿(跨)堤建筑结合坚实紧密,结合部无隐患、无渗漏现象。
9、防护工程应做到封顶严密、整齐美观,土石结合部无脱缝等现象。
10、动物危害防治应编制年度防治计划,应保证海堤工程安全、不污染环境。
全堤无蛇、鼠、獾、狐、白蚁等动物,无动物洞穴。
11、防护林林木缺损率应小于5%。
应经常防治病虫害,合理疏枝,并洒水、施肥。
12、草皮护坡应经常修整、清除杂草,保持完整美观;干旱时,应适时洒水养护。
背水坡的草皮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排涝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
(一)维修养护内容
排涝泵站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进行维修,对易磨易损部件进行清洗检查、维护修理及更换调试,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以保持工程及设备完整清洁,运行良好。
排涝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包括日常巡视检查与维护及定期检查与维护两大方面。
维护内容包括水泵机组、电气设备、清污设备、仪表和自控设备、阀门和拍门、相关辅助设备设施和泵站建(构)筑物等。
日常巡视检查和定期检查的范围、周期和内容按《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SZDB/Z25-2009)和《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2000)执行。
(二)养护标准
1、水泵机组:
做好水泵机组的日常清洁工作,水泵机组外表应无灰尘、油垢和锈迹,铭牌应完整和清晰;检查润滑油的油质和油量,水泵机组加注的润滑油或润滑脂应符合规定的型号;检查联轴器的轴向间隙和同轴度;检查和更换轴封机构的填料,清除积水和污垢,检查机械密封渗漏状态;检查机泵及管道连接螺栓的紧固状态;清除涡壳泵内的沉积物,检查叶轮密封环及摩擦片间隙;检查水泵冷却水、润滑水和抽真空系统,确保其工作正常与可靠;检测潜水泵电机的绝缘电阻、温度传感器、泄漏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和配套电控箱,其参数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2、电气设备: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应每班巡视,并填写巡视记录,特殊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电气设备每年应检查、清扫二次,环境恶劣时应增加清扫次数。
电气设备运行中若发生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合闸运行。
高压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后的试验项目和要求应符合DL/T596的规定。
电气设备更新改造完成后,在投入运行前应做交接试验。
交接试验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
电气设备各单元设备的维护按《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SZDB/Z25-2009)相关要求执行。
3、清污设备:
及时清除格栅除污机及栅片上的垃圾及污物,冲洗操作平台,保持环境清洁;检查格栅片,如有松动,变形与腐蚀应及时整修;钢制格栅应每年做一次防腐处理;。
经常检查格栅除污机轴承、齿轮、液压箱、钢丝绳、传动机构等的润滑状态和工作状态,应运行平稳,润滑良好,无异常响声;检查齿耙、刮板等部件的运行工况,刮板运行良好并能有效刮除垃圾;检查机座、传动机构紧固件是否松动;检查驱动链轮、链条、移动式机组行走定位机构运行工况;长时间停用的每周应至少运行一次。
各类型输送机的维护按《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SZDB/Z25-2009)相关要求执行。
4、仪表和自控设备:
仪表安装、接地应牢固,现场保护箱应完好;仪表显示正常,传感器保持清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并进行零点和量程检查;供电和过电压保护设备良好可靠;检测仪表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计算机监控系统、通讯网络系统、就地控制系统以及各自控元件运行正常;各级控制应正常、可靠;监视系统应正常,调节控制可靠,图像清晰;显示、音响报警信号系统应正常,可靠;UPS电源供电应正常,供电容量、时间符合产品要求;仪表、信道及电源的过电压保护应可靠、有效。
5、阀门和拍门:
及时清除阀体和拍门处的垃圾杂物;清除明杆阀门螺杆上的污垢并涂油脂,保持阀门启闭灵活;保证阀门的全开、全闭、转向等标牌显示清晰完整;检查电动装置和闸杆传动部件的配合状况、阀门填料密封压盖的松紧程度;每月检查手动操作与电动操作切换装置,不常启闭的阀门至少每月启闭一次。
拍门门板密封良好,运行正常,无倒流现象产生。
6、泵站辅助设备:
电动葫芦电控箱及手操作控制器应可靠;钢丝绳索具应完好;升、降限位,升、降行走机构运动应灵活、稳定,断电制动可靠。
起重机的电控箱、手操作控制器应完好,电源滑触线接触良好;大车、小车、升降机构运行应稳定,卷扬机制动应可靠;接地线及系统连接情况应可靠;吊钩和滑轮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
通风机运行良好,通风管密封完好,无异常;无进、出风倒向现象。
7、泵站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站区的围墙、道路、泵房、管理房屋、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整洁、美观,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定期刷新;进出水渠道、沉砂池、集水池定期检查清渣清淤;站内消防器材、电气安全用具、防毒防爆等安全设备应定期检验、检查和更换,保证安全有效;泵站的安全色应符合GB2893的规定,泵站的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保持站区室内外环境卫生整站,站区绿化养护达到深圳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二级标准;白蚁防治及“四害”消杀按全国爱卫会有关标准执行。
8、出现故障,应在2小时内报告管理单位,及时处理解决。
9、排涝泵站工程定期维修按《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SZDB/Z25-2009)相关要求执行。
10、水泵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原设计流量的90%;机组效率不应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汛期雨水泵站的机组可运行率不应低于98%。
11、排水泵站内的水位仪、流量计、开车计时器每年应校验一次。
当仪器仪表失灵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12、泵站机、电、仪表监控设备应配备易损零配件。
13、泵站机电设备、设施、管配件外表宜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防腐蚀处理。
14、泵站内设置的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装置,安全阀、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均为强制性检验设备,每年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5、检查维护水泵、闸阀门、管道、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宜每隔3年刷新一次。
16、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排水泵站的围墙、道路、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每隔3年应刷新一次。
18、每年汛期前,应对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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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 水务 设施 日常 维修 养护 内容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