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机电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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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机电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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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机电队管理制度
离石永宁煤业有限公司
机
电
队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总则
近年来,煤炭事业发展突飞猛进,在严峻形势的考验下,根据公司领导以及矿领导的指示,2012年我矿将由生产为主转变为建井为主,以保证2012年度90万吨的建井任务,总共将组建10个采掘队。
这将意味着,机电队维护的工作面多,电气以及机械设备的面广、链长。
机电管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头戏,更意味着我们的任务重、责任大,需要一支职业道德过高、业务素质过硬的团队。
为保证我矿的目标与任务能顺利的完成,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及考核办法:
机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必须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规定执行,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三、对一般及以上机电事故,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追查,并组织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四、对机电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应严肃处理: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必须认真追究其责任。
五、安全管理要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无“三违”,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六、安全管理措施是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必须认真执行,主管认真负责,严格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指标的顺利实现。
机电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电队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特作以下规定:
一、员工有事向班长请假,班长有事向队长请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
班长有半天的请假权利,1天或1天以上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报队长或副队长批准,不履行上述规定均视为旷工。
旷工一个工日扣1个正常工日工资。
二、早班7:
00员工准时参加班前会,中班14:
50准时参加班前会,夜班11:
00准时参加班前会,岗位工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早班下班前半小时到岗,迟到、早退视情节严重情况各罚款100元,“三违”人员和被队领导停工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100-300元处罚.
三、丢失工具,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如不明确责任则由班组赔偿。
四、工作中对违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对机电队设备造成严重损坏或报废的,并严重影响生产的,根据情况由队以及矿追查事故,并决定处罚。
五、当班安排的工作因人为原因完成不彻底或根本没有完成的,造成返工、要延点加班完成,但返工、延点加班不报工,否则根据完成情进行处罚。
六、当班工作情况必须汇报,员工向班长,班长向队长,层层负责汇报,以便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七、积极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学习、安全检查,一次不参加罚款50元。
八、打架、斗殴、盗窃、赌博等构成刑事案件的人员停发队内一切奖金,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未经队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换班顶班的人员罚款50元。
十、发现睡岗一次罚款100元,发现一次睡岗、逃岗扣当班所有工。
上班期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班中干私活或将集体物品往家里拿者,发现一次扣全月奖金;偷盗公物者抓住一次从机电队立即开除。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是发生各种事故的主要因素,实践证明,“三违”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为杜绝、减少“三违”现象发生,切实教育“三违”人员和他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被集团公司、矿领导或安检人员抓住,除按“三违”人员管理制度处罚外,按情节进行处罚,并在班前会上作检查。
2、被值班领导抓住的“三违”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并在班前会上作检查。
3、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及时追查原因,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并在班前会上做检查。
4、发现“三违”现象,除对“三违”人员处罚外,当班班长罚款50元,若是值班领导、班组长发生“三违”者,加倍处罚。
班前会制度
1、当班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早退者罚款1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2、班前会期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出走动,手机必须调至振动或关机,每违反一项罚款10元。
4、队领导必须认真总结上班工作中存在问题,对工作中不胜任的人员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决定,并布置好当班各工种的工作。
5、队领导在班前会布置的工作,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当班不能落实的要及时汇报,并说明原因,否则给予班组长50-100元的罚款。
6、对当班领导提出的批评和处理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必须暂时保留,会后再交换,不得在班前会与领导争吵或顶撞,否则给于罚款或停工处理。
7、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班前会会议记录及值班记录。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认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保证培训质量,突出培训效果,特制定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考勤、奖罚制度。
1、职工教育培训主要利用班前会、停工、停产日,学习内容为煤矿安全生产知识、业务技能、标准及法律法规、规程、岗位责任制等。
2、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学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给安旷工处理,当班及正常休息人员除外。
3、每天班前会上进行每日一题学习,并对前一天的学习内容进行抽查提问。
4、学习期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吸烟、说话,不得随意进出走动,并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
5、所有人员必须带笔记本,做好学习记录。
发现不带笔记的或不做记录的一次罚款30元。
6、每月对所有人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发现笔记记录不全或6没记录的一次罚款50元。
7、每月对所学内容进行考试,一次考试不及格罚款100元并进行补考,再不及格再罚款100元,连续三次不及格罚款200元并停工学习。
停送电制度
为了保证停送电工作安全可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此制度。
一、停送电时必须手续齐全。
停电申请必须有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停电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停送电联系人及安全措施。
二、在无人值班的变电所、配电点或工作面迎头停电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电后要留一人看护或锁着开关送电手把,并在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
三、在无人看护的变电所或配电点停高压开关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四、停电作业前应做到下列安全措施:
1、核对停电线路与作业线路是否相符。
2、检查停电线路的各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
3、停电线路是否有接地、开关有无警告牌或留人看护。
4、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前,应先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工作。
五、在计划停电的线路上,不得随便无计划作业,作业时必须不少于两人。
六、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作业地段的状况,清理现场,撤离人员,命令拆除接地线。
七、接地线拆除后,即认为线路带电,任何人不得再进行任何工作。
八、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报告停电操作人员。
报告方法如下:
工作负责人由工作地点回来后,亲自报告,不得间接传话报告。
九、工作结束报告应简明扼要,内容有:
工作负责人姓名,线路某处工作完工,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接地线已全部拆除,现已无本班工作人员,同意送电。
十、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十一、停电操作人员在接到工作负责人报告后,并确认工作已全部完毕,方可恢复送电。
十二、在无人值班的变电所、配电点和工作面的低压供电要由工作负责人停送电,高压电的操作必须由专人联系停送电并且专人操作。
十三、停送电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十四、在故障情况下,来不及汇报时,可以先停电后汇报。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二、进入机房、硐室参观或检查者,须由区队领导或矿领导陪同,并填写来客登记。
三、参观或检查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与正在操作的司机谈话或询问问题。
四、非本室值班人员,不得操作本室设备,非专职维修工人不得打开本室设备进行维修。
五、机房值班人员无权接待任何客人。
六、机房内不许高声喧哗,任何人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
七、机房内的工作人员要整理好机房内的各种器具和设备设施。
井下动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使用电气焊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电气焊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措施。
1、下放氧气瓶、乙炔瓶要分车分运,严禁同车运输,搬用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距离烧焊地点15m以外。
2、使用电焊及割枪前,必须彻底清理作业现场的杂物,工作现场前后10米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至少有2个灭火器和水桶等灭火器材。
3、工作前,由安检科派安检员、通风队派瓦斯检测工,在现场做好监督、监护工作。
4、使用电焊及割枪前,必须作业现场附近20m范围内洒水消尘,保证湿润。
5、专职瓦检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测定仪巡回检测作业地点瓦斯情况,如果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6、施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相关操作规程,保证工程质量。
8、气焊工作时应做到以下工作:
(1)每根乙炔管必须有防回火装置;
(2)氧气瓶、乙炔瓶的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3)氧气瓶及附件、胶管、工具上禁止沾油;(4)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离不少于10m;(5)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时严禁撞击,防止产生火花;(6)胶管接头应用细铁丝扎紧。
9、气焊时应注意事项:
A、割嘴不许沾染油脂、泥垢,配件不得碰伤。
B、割嘴必须用螺帽压紧不准松动和漏气,孔道必须畅通。
C、氧气阀与乙炔阀应灵敏可靠,氧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10公斤/厘米2压力的畅通红色橡胶软管,乙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5公斤/厘米2黑色或绿色橡胶软管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使用,软管若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软管长度一般为10-15m。
E、乙炔管堵塞时严禁用氧气或压缩空气吹除,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阀着火可采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0、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接受安全负责人的监督。
11、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安排人员清理现场,再次洒水消尘,将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工具安全提升到地面。
12、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并派专人留守1小时,没有任何可疑现象时,方可撤离人员。
13、其它一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工人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机电事故发生,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重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出现以下列人为造成的机电事故,必须进行事故追查、分析、考核,目的要明确,吸取的教训要深刻。
1、主扇停止运转10分钟以上。
2、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3、井下主排水泵造成水仓满,主排水泵完好台数达不到规定要求。
4、造成全矿井终止供电10分钟以上的停电事故。
5、由于违规造成的机电事故及人身轻伤事故。
二、事故分析追查,要吸取教训深刻,即搞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因设备本身质量,人为管理不善,操作人员素质低,还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
三、属于责任事故时必须追查责任者,并按矿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上到下一追到底,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事故查清后以书面行式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中注明责任者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理结果,上报安监部门与上级领导认可后,向全体职工宣传讲解,使全体职工都受到教育。
五、制定有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且能行之有效地抑制类似
事故的发生。
设备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应对所包设备负责,经常巡检,加强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包机人必须认真学习,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及技术特征。
3、各机房包机维修工以及大巷和各个顺槽包机维修工和司机严格执行设备定期维修、检修制、润滑部位加油制,并每天按巡检路线进行检查。
4、包机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字迹清晰,不准涂改。
要做到“三勤”,发现异常情况,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处理,并报告有关人员。
5、各地点包机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防火措施,处理每一个问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
6、各包机人负责本范围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遇到可能发生事故的故障时,可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再汇报有关部门解决处理。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严肃对待巡回检查,巡检工作时不得从事与检查无关的事。
2、当班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每班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特殊情况下要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缩短巡回检查的周期。
3、检查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异常声响、异常气味)等要立即汇报相关领导并核实情况,对能造成设备损坏或严重后果的要积极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或遏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4、检查内容:
1)各部位的紧固螺栓、销钉是否松动、脱落。
2)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正常、油量要适中。
3)检查各电气开关是否完好,指示灯、继电器工作正常。
4)各保护动作正常、可靠。
5、巡检应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检查要按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和内容进行。
6、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不会立即造成危害的要连续跟踪观察,处理的问题必须填入运行日志内。
设备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搞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加强设备运行的科学合理化管理,针对部分设备特制定如下定期检修制度,希望各班组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各种设备检修记录。
1、各班组维护的设备、实行每日2小时检修制度和一个月8个小时的检修制度并月底停产检修制度。
在此规定范围内没有影响生产的班组长奖励500元,包机人员奖励300元。
2、大型固定设备停产检修,必须提前编制停产检修计划。
机电副矿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机电队根据设备情况,编制年度大修计划,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认真实施。
4、机电设备必须专人使用和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机电队维护的设备,必须有专职维修工进行维修和保养,主要机电设备包机工进行。
6、对使用中的防爆机电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维修和检修,保证设备具有良好的防爆性能。
7、对大型固定设备要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工作,效能降低时,要及时调整或检修。
8、设备定期检修应分为定期小修、中修和大修。
A、定期小修:
根据设备定期检修规定,在设备安装地点检查,检测个别易损件,调整组合件,清洗油垢、更换油脂或添加润滑油等(基本上不拆卸设备)。
B、定期中修:
其中包括有小修内容,并对设备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检修后必须做试运行试验。
C、定期大修其中包括有小修、中修内容,是指需要对设备“心脏”部分检查的修理,定期大修内容应由队管理人员进行研究安排。
9、设备中修、大修应严格按周期进行,如到期因故不能检修和认为可以不检修时,应由各班组提出书面理由,经队领导认可后,可免予检修。
对必须检修的设备没有检修,造成设备损坏的,给予维修负责人50-100元的罚款。
设备定期润滑制度
1、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对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根据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润滑。
2、设备的司机及维修工对设备的润滑要做到五定(定时、定量、定人、定点、定质),并做到逐台编制,逐台悬挂、逐台落实。
3、在设备的润滑工作中,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提出,由设备技术人员或机电总工决定,更换油质或改变周期及定量,设备的润滑还应有详细的记录,每月由队长检查。
4、设备必须在润滑条件良好的情况下操作运行,否则不准操作运行。
5、润滑条件应符合下列标准:
1)润滑系统及润滑附件完整齐全、无损、灵活好用,不漏油;
2)润滑系统的各种油路必须清洁,畅通无阻;
3)设备的润滑必须符合厂家规定或依照本矿制定的润滑变更要求执行;
4)润滑系统中油压、油温、油面、流量及油的粘度等,必须符合技术指标及有关规定;
5)设备运转中没有因润滑不良而产生的怪声和杂音。
记录本规范管理制度
1、填写记录必须用钢笔、圆珠笔,字迹清晰,填写内容必须完整规范,不得出现漏填、错填、涂改、撕页等现象。
上述问题发现一处罚当班填写人员10元。
2、各机房记录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由本班班组长领取。
3、交回的记录本必须是完好的,无撕页、损坏等现象。
记录本出现撕页、损坏等现象的班组长必须追查,对责任人提出考核意见,追查不出结果将罚班组长50元。
4、交回的记录本应统一交由机电科进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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