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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农大团字49号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农大团字[2010]49号
关于转发共青团江苏省委、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帮助高校共青团干部在深入基层、面向青年的工作实践中了解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增进与基层和群众的感情,日前团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决定,从全国高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
为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共青团江苏省委、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报名,报名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报名时请根据安排注明意向地点,并于12月9日12:
00前将名单报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
共青团江苏省委、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
团干部挂职通知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团委办公室2010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共青团江苏省委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
团苏委联[2010]号
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
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市团委、教育工委(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10]36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将于2010年12月-2011年12月从全省范围内选派174名高校团干部赴县级团委挂职。
一、选派工作的总体安排
1.全省共选派174名高校团干部(含独立学院、部分民办高校)参加挂职,其中省内105名,跨省69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从事共青团工作;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自愿参加挂职工作;
(5)以科级干部为主;
(6)身体健康,能适应派往地区工作环境和条件。
3.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团省委统一抄送省委教育工委备案。
4.挂职岗位:
西藏、河南、河北及省内地级市的县(区)团委副书记,副省级城市的县(区、市)团委副书记,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县(区、市、旗)团委副书记。
省内挂职干部安排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尽量与全省团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相衔接,同时注重加强苏北地区团组织力量。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1.认真了解情况。
选派干部要对挂职所在县级团委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摸清区域内各类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2.系统介绍经验。
选派干部要结合全团已有的典型经验以及本校的有关经验,向基层团组织进行介绍,并在当地努力培育若干个基层工作典型。
3.扎实推动工作。
选派干部要指导、协调所在县级团委积极推进两新组织、民办院校建立团组织。
加强与所在县级团委的沟通交流,并注重利用本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切实推动当地团的工作全面开展。
4.积极探索创新。
选派干部要积极配合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
5.努力锻炼提高。
选派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锤炼作风、经受磨练、增长才干。
三、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1.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的各项福利待遇。
2.原则上不得中断选派干部的挂职工作或对选派干部进行人员调整,确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职任务的,须由派出单位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接替,并报团省委学校部备案。
3.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年一次,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对部分符合条件、需提拔任职的赴西藏挂职人员,可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先办理任职手续,再安排进藏工作。
4.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
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5.选派干部的住宿一般采取寝办合一方式,用餐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
应根据本单位差旅伙食补助标准对派出干部予以补助。
到西藏挂职人员,学校应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派出;挂职期间,参照援藏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进藏前发给一次性御寒费5000元,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给援藏干部家庭生活困难补助费,并办理在藏期间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等。
经费由派出高校承担。
6.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为检验选派干部工作成效,挂职期满时选派干部要与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向团中央、教育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四、工作日程安排
12月15日前,各高校做好校内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选拔审核、组织谈话及名单上报工作。
12月20日前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对选派干部(不含赴藏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召开选派干部派遣工作会议。
12月25日前选派干部(不含赴藏干部)赴岗挂职。
赴藏挂职团干部具体培训、派遣时间另行确定。
五、有关工作要求
1.积极支持选派干部开展工作。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领会此次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完成本校所分配名额。
要抓好选派工作的宣传动员、选拔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选派干部的质量;协调好选派干部所承担的本职工作,确保选派干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
2.团市委要协助做好市属院校相关选派、对接工作,积极统筹各类资源,为选派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支持,并对选派干部的生活给予必要的关心。
要通过定期巡回督导、召开阶段工作总结会以及建立长期工作网站、QQ群等方式,加强对本市范围内派入干部的督促和检查,促进选派干部之间的交流,及时上报挂职工作情况。
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教育引导。
各高校党委分管领导应与选派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和引导选派干部强化服务意识,摆正位置,不给基层添麻烦;珍惜机会,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工作,多办实事,不自满,不畏难;自觉遵守纪律,搞好团结协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团省委将统一对选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
4.注重对选派工作的宣传。
各高校要充分运用所属各类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加大对选派工作的宣传。
要注重发现、总结优秀选派干部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要大力推广各地在选派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附件2:
选派干部登记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
2010年12月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序号
学校名称
拟派人数
省内
河北
河南
西藏
小计
1
南京大学
(灌南县)
1
0
1
3
2
东南大学
1(射阳县)
1
0
1
3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阜宁县)
1
0
1
3
4
南京理工大学
1(睢宁县)
1
0
1
3
5
河海大学
1(海安县)
1
0
1
3
6
南京农业大学
1(沭阳县)
1
0
1
3
7
中国矿业大学
1(邳州市)
1
0
1
3
8
中国药科大学
1(宝应县)
1
0
1
3
9
江南大学
1(宿迁宿豫区)
1
0
1
3
10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0
0
1
0
1
11
南京师范大学
1(泗阳县)
1
0
1
3
12
南京医科大学
1(涟水县)
1
0
1
3
13
南京中医药大学
1(洪泽县)
1
0
1
3
14
南京艺术学院
1(泗洪县)
0
1
0
2
15
南京体育学院
1(盐城亭湖区)
0
1
0
2
16
江苏教育学院
1(海门市)
0
1
0
2
17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1(南京建邺区)
0
0
0
1
18
南京工业大学
1(江都市)
1
0
1
3
19
南京财经大学
1(东海县)
1
0
1
3
2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建湖县)
1
0
1
3
21
南京邮电大学
1(泰兴市)
1
0
1
3
22
南京林业大学
1(盱眙县)
1
0
1
3
23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0
0
1
0
1
24
南京审计学院
0
0
2
0
2
25
南京工程学院
1(兴化市)
0
1
0
2
26
江苏警官学院
1(连云港海州区)
0
1
0
2
27
三江学院
1(泰州海陵区)
0
0
0
1
28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1(溧水县)
0
0
0
1
29
徐州师范大学
1(沛县)
1
0
1
3
30
徐州医学院
1(丰县)
0
1
0
2
31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1(常州钟楼区)
0
1
0
2
32
常州大学
1(溧阳市)
1
1
0
3
33
苏州大学
1(太仓市)
1
0
1
3
34
苏州科技学院
1(苏州沧浪区)
0
1
0
2
35
常熟理工学院
1(常熟市)
0
1
0
2
36
南通大学
1(启东市)
1
0
1
3
37
淮海工学院
1(赣榆县)
0
1
0
2
38
淮阴师范学院
1(淮安清河区)
0
1
0
2
39
淮阴工学院
1(淮安楚州区)
0
1
0
2
40
盐城师范学院
1(响水县)
0
1
0
2
41
盐城工学院
1(滨海县)
0
1
0
2
42
扬州大学
1(仪征市)
1
0
1
3
43
江苏大学
1(镇江京口区)
1
0
1
3
44
江苏科技大学
1(扬中市)
0
2
0
3
45
西交利物浦大学
1(镇江润州区)
0
0
0
1
46
徐州工程学院
1(新沂市)
0
1
0
2
47
南京晓庄学院
1(南京栖霞区)
0
1
0
2
48
金陵科技学院
1(南京鼓楼区)
0
1
0
2
合计
45
高职院校
序号
学校名称
拟派人数
省内
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连云港新浦区)
2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高邮市)
3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南京六合区)
4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盐城盐都区)
5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1(徐州鼓楼区)
6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南京玄武区)
7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高淳县)
8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南京浦口区)
9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1(南京秦淮区)
10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1(南京下关区)
11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1(南京江宁区)
12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1(无锡北塘区)
13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徐州泉山区)
14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徐州云龙区)
15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金坛市)
16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1(常州武进区)
17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常州新北区)
18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1(苏州吴中区)
19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苏州高新区)
20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1(南通崇川区)
21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1(南通港闸区)
22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1(淮安清浦区)
23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扬州广陵区)
24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丹阳市)
25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1(徐州铜山区)
26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1(南京白下区)
27
江苏健康职业学院
1(南京雨花台区)
28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无锡崇安区)
29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无锡锡山区)
30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1(江阴市)
31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1(宜兴市)
32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1(无锡南长区)
33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1(无锡惠山区)
34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1(无锡滨湖区)
35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1(徐州贾汪区)
36
镇江高等专科学院
1(镇江丹徒区)
37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1(句容市)
38
扬州市职业大学
1(扬州邗江区)
39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1(扬州维扬区)
40
南通职业大学
1(南通通州区)
41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如东县)
42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
1(如皋市)
43
苏州职业大学
1(昆山市)
44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吴江市)
45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苏州相城区)
46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苏州平江区)
47
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
1(苏州金阊区)
48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张家港市)
49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1(东台市)
50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大丰市)
51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淮安淮阴区)
52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1(金湖县)
53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1(连云港连云区)
54
连云港高等师范专科学院
1(灌云县)
55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常州天宁区)
56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常州戚墅堰区)
57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1(靖江市)
58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1(姜堰市)
59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泰州高港区)
60
宿迁学院
1(宿迁宿城区)
合计
60
附件2:
选派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及手机
电子信箱
工
作
简
历
学校
组织
(人事)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
级
团
委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省
级
教
育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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