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整厂规厂纪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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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厂规厂纪参考
最完整的厂规厂纪(参考)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员工的各种行为,现根据劳动法及其他配套规章,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工,临时工和正式工等;对特殊岗位员工另有规定,按其规定办理。
1.3企业简历;
1.4公司机构;本公司实行责任制,上设总经理,下设业务、生产、技术、品质、人事行政、财务五大系统,各系统均设一名经理//部长负责分管公司的各类日常事务
1.5员工享有休息、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等劳动权利,同时须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1.6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1.7本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基本法,所有公司员工在遵守企业的基本法的同时,并均遵守本公司的通知、公告、公示、决定、决议等相关制度、规定、并认真落实执行。
第二章 招聘与培训制度
2.1招聘规定;
2.1.1招聘原则;公司招用员工坚持“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2.1.2招聘条件;
2.1.2.1招用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德优良等,不得有不良或违法记录等;
2.1.2.2应聘人员面试时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文件欺骗公司。
2.1.2.3应聘入职人员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2.1.2.4公司禁止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2.1.2.5有下列情形的,禁止再次进厂;
2.1.2.5.1被公司劝退、辞退或解雇者
2.1.2.5.2在公司留有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的自动离职者
2.1.2.5.3在公司留有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的辞职者
2.1.2.6公司录用员工,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
2.1.3招聘入职须知
2.1.3.1入职者必须携带本人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到人事行政部核实验证
2.1.3.2身份证复印件2张,毕业证、计生证、职业资格证、存折帐号等证件复印各一张
2.1.3.3近期本人一寸免冠证件彩相3张
2.1.3.4面试合格的应聘者,凭《录用通知单》及其指定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如;厂牌办理等;(注;凭《录用通知单》出入公司,超过两个工作日无效。
)
2.1.3.5入职员工如实正确填写入职《人事资料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违者后果自负
2.1.3.6未办完入职手续的员工禁止到公司上班,违者后果自负(如无工资、处罚、驱逐出厂等)。
2.1.3.7公司用人部门禁止接待或允许未办完入职手续的应聘者上岗,违者后果自负(如按奖惩罚制度处罚、支付上岗者工资等)
2.1.3.8新入职员工从入厂之日起工作未满7个工作日,公司不给予结算工资
2.1.4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般为1至3个月)
2.1.5招聘程序
2.1.5.1严格按公司的《程序文件》执行;(详见《程序文件》)
2.1.5.2用人部门向人事部提交《人员配置申请表》时,须附本部需求人员编制表及工作安排状况
2.2培训规定
2.2.1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前岗位技能、5S管理、绩效、形象礼仪等
2.2.2培训种类,分为脱产、半脱产(即外训)或在职培训(即委托咨询公司到公司培训或公司内部培训)
2.2.3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素质、技能提升,每位员工都有机会享受公司的各种脱产、半脱产或在培训
2.2.4公司充分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每位员工上岗前均需经过安全生产、公司规章制度、岗前岗位技能、5S管理、绩效、形象礼仪等培训方可上岗
2.2.5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而造成的解雇,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按相关约定办理
2.2.6培训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约定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集体按培训合同协议执行。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3.1目的;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3.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3规定及程序
3.3.1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在淡季时实行集中休息,在公司旺季时集中工作、轮休相结合等弹性工作安排;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3.3.2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并由保安监督执行
3.3.3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批准除外),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3.4员工出差或外出办事前须向本部门主管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3.3.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
(具体见《顺德公司作息时间表》)
3.3.6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否则做如下处理;
3.3.6.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30分钟内为迟到,迟到每一分钟扣1元。
3.3.6.2早退:
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为早退,早退每次扣10元。
3.3.6.3旷工:
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为旷工,旷工每次扣30元。
3.3.6.4迟到、早退、旷工均以打卡记录为准,同时参照手工考勤。
3.3.7员工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双方同时处罚50元/次;
3.3.8各员工、各部门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表执行,未经人事行政部备案、审核,总经理审核,不准擅自转班、调班、加班及调整作息时间,违者处罚相关当事人、当事部门50元/次
3.3.9请假规定
3.3.9.1有事、有病必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并经批准方可生效,不得无故旷工;
3.3.9.2请假需本人亲自以书面形式填写《请假单》申请,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可让人代请或打电话给上级主管,经同意后暂行生效,回岗后24小时内要重新补填《请假单》并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
3.3.9.3原则上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含)以上提出申请,请假时间较长时需提前计划,做好工作安排。
3.3.9.4经上一级主管口头同意请假或续假的,需补办《请假单》并在24小时内提交人事行政部,两天后未补办者,人事行政部将其对当事人填写《离职通知书》发放直属主管做自动离职处理,其后果由口头同意者负责。
3.3.9.5请假流程:
请假人填写请假单→交个部门主管审核→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3.3.9.6请假审批权限
NO
请假人
审批人
备注
1
车间员工
车间主任批准
批准生效后的请假单须在24小时之内送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否则,所造成的旷工处理由各部门或本人自负。
2
车间班长、杂工等(工人除外)
车间主任批准
3
办公室人员
各部门主管批准
4
各部门主管
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 行为准则与工作劳动纪律
4.1仪表仪容
4.1.1员工着装应得体大方,保持清雅整洁之仪容。
4.1.2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一般不准留胡子、长发、染发及不剃光头等;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事物的佩戴应得当;
4.1.3女员工上班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丝袜均为肉色丝袜;4.1.4任何员工要爱护厂服,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利用厂服招摇撞骗,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事情。
4.2处事礼仪:
4.2.1站要挺拔,坐要端正,行要平稳轻快,不能左摇右晃,拖拉或声响过大。
4.2.2讲话要保持适当声响、精神要和蔼专注,吐字清晰、措辞得体大方,不要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4.2.3打招呼;
4.2.3.1一天中首次遇见同事要互相问候“你好”,多次见面也应点头微笑。
4.2.3.2见到上司,应先问候“你好”XXX(指姓氏+先生/小姐)
4.2.3.3下班时看到同事仍在工作的应道别“辛苦了,我先走了”。
如同事在埋头工作,请不要打扰。
4.3电话接听
4.3.1员工应在电铃声响3遍之内接听。
4.3.2外线:
应首先说:
“你好!
顺德名健公司”。
4.3.3内线:
应首先说:
“你好!
XXX(指部门+姓氏+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
”
4.3.4同事不在但电话铃声响,周围同事应代为接听,问清对方姓名,来电事项以便转告。
4.4客户接待
4.4.1任何时间不得以语言,行为贬低客户或厂商。
4.4.2对客户要切记:
客户是上帝,不得对客户无礼,不得嘲讽或挖苦客户。
4.4.3客户是上帝,员工在工作中与客户沟通均应面带微笑礼貌接待。
4.4.4使用礼貌用语,热情对待客户。
4.5工作劳动纪律
4.5.1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予以记过或解雇;
4.5.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发生事故者,视其情节予以记过或解雇处理;
4.5.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上班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资料、报刊、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不准睡觉,不得消极怠工、干私活、串岗、吃零食等;
4.5.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乱丢烟头杂物,自觉维持公司的环境卫生;
4.5.5爱护公物,避免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造成人为性的损坏,不得盗窃、贪污公司财物、假工济私;
4.5.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
节水、节电、节约用气,严禁浪费;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电的好习惯,长时间离开时要关空调;
4.5.7与人为善、团结友爱、互相包容,积极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禁止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4.5.8以厂为家,以公司大局为重;关爱公司,积极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4.5.9遵守公司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4.5.10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得会友,接待老乡、亲戚、打私人电话等;
4.5.11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技术、商业、发展战略等机密。
泄露者立即解雇,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4.5.12对岗位作业指导书、岗位职责要做到应知应会,并严格按其要求操作。
4.5.1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生产区等禁烟火区域。
4.5.14严禁破坏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和在无火警时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严肃处理,严禁在日常工作中将物品堵住消防器材,在消防箱、灭火器框内外放杂物。
4.5.15员工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在工作中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视为违章作业,因此而产生的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4.5.16不准高空掷物;
4.5.17上厕所方便不准使用报纸或其它硬纸以免造成堵塞事故,便后要立即冲水;
4.5.18穿戴整洁,按规定穿戴厂服厂牌,否则,态度恶劣,不听忠告、教育者,拒绝其出入,并予通告处罚;
4.5.19上班迟到、早退者,将按公司考勤规定处罚;
4.5.20注重仪表,着装安全,不得穿凉鞋、拖鞋、背心、短裤、赤膊、上身赤裸等进入厂区;
4.5.21禁止酒后工作(办公室或业务人员因业务需要适量应酬,但不可过量);
4.5.22出厂须办妥出厂手续(如出厂单)方可放行;
4.5.23不准打饭到办公室或工作地点(保安室当班值班保安除外)就餐;
4.5.24不准撕毁公司张贴的公告、通知等;
4.5.25通电话时要简明扼要,不要在电话中时间闲聊;
4.5.26参加培训、会议时须准时出席,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着应提前知会会议或培训主持部门,需派代表参加,培训和会议出席人员均须在会议或培训记录表上签到;
4.5.27彬彬有礼、在公司与同事相遇时提倡互打招呼或点头行礼表示问候;
4.5.28进入他人房间或办公室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对方同意后再进去,进入后回手关门,用力不宜过大;
4.5.29在通道或走廊里遇到上司或顾客时要靠右礼让,不得抢行
4.5.30任何文件、单据一经盖章,任何人不得进行随意涂改,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4.5.31公司印章的制作须总经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刻制;
4.5.32重要文件、资料属公司所有,任何离职人员不得借故删除,否则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5.33凡调离本公司或离职时要做好交接手续,相关文件资料、工具等公物要全部归还,否则作价赔偿;
4.5.34如有因印章管理与使用不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将给予印章管理责任人及相关人员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予以解雇;
4.5.35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除要立即归还或赔偿外,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对当事人处予批评、行政记过、解雇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4.5.36贪污公款、行贿、受贿、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者解雇;
4.5.37不得加入非法组织、拉帮结派,从事黄、赌、毒等非法活动,违者立即解雇,交公安机关处置;
4.5.38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须承担一切后果并解雇;
4.5.39对公司同事有威胁。
敲诈、恐吓、侮辱、性骚扰、电话或短信骚扰等行为者,立即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置;
4.5.40利用社会不良人员插手干预、解决公司内部事务者,立即解雇,并承担相关后果;
4.5.41伪造公章票据、资料文件蒙骗公司的,公司立即解雇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4.5.42故意破坏机器、工具、材料、产品、重要文件、资料、图纸等行为的,视其情节予以记过或接解雇;
4.5.43禁止煽动或采用威胁手段唆使他人怠工、集体罢工,违者予以解雇;
4.5.44因工作失职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工作不良者,予以解雇;
4.5.45使用假证(如学历证、身份证等)、冒名顶替(如使用别人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 工资薪酬规定
5.1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计件工资等;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按公司薪资制度执行。
5.2本公司的员工工资一律不发现金,统一由指定银行代发,公司在支付工资是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单,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单上签名。
5.3双方以书面形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公司财务一般在30天内结算工资;
5.4正常情况下,员工提出解除合同的,在试用期内必须工作满七天,合同关系转正后,须提前三十天提出,否则,公司不发给员工当月工资。
5.5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
5.5.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5.5.2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5.5.3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5.4扣除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的费用;
5.5.5其它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5.5.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5.5.7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会逐步改善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规定
6.1公司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2员工有权利有义务接受公司对其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3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网络,生产主管、安全负责人对全公司的安全负责,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长/组长对本班的安全负责;
6.4员工鼻息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6.4.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开工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放可投入使用;
6.4.2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酒后工作或开动机器,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6.4.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6.4.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响领班、部门主管报告‘
6.4.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各责任人须随时巡查监督;
6.4.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搬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4.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6.4.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6.4.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应隔离放置,各责任人应做好出入去向和用途记录,处理和使用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火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危险物品必须有安全数据清单和说明书。
)
6.4.10严禁在车间、仓库和厂区内禁烟区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离开时须熄灭烟火,违者按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6.4.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6.4.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熄灭烟火、停电关气,关好门窗、上号门锁。
6.4.13员工须持证上岗,凡操作设备须要有相关部门颁发资格证或经公司的合格培训(持假证者责任自负)。
第七章 辞职与解雇规定
7.1员工辞职规定:
7.1.1员工因故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提交申请,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申请;
7.1.2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7.1.3员工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手续交接问题未完成的,不得辞职。
7.1.4员工自动离职,应当按相关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7.1.5辞职员工,在经部门主管同意或接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后,凭填写好的《员工离职单》,办理相关审核移交手续、工资核算手续。
7.1.6自动离职或未按批准时间提前离职的员工不计发当月工资。
7.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对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
7.2.1在试用期内被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2.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7.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5被劳动教养的;
7.2.6公司《奖惩制度》中规定符合辞退条件的;
7.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3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并进行解除劳动关系:
7.3.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7.3.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3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须裁减人员的;
7.3.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3.5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7.3.5.1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按培训协议或其它约定执行);
7.3.5.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费用;
7.3.5.3其它约定的赔偿费用等。
7.4被解雇或辞退的员工,在接到人事行政部通知当日办理离职手续离厂。
7.5离职员工的工资核算及发放:
7.5.1每周星期四上午8:
00—10:
00点,人事行政部各办理一次(即收集离职单)。
7.5.2每周星期六下午17:
00—17:
30分,财务部到保安室发放工资单及离职人员签工资表;
7.5.3工资一律不发现金,统一由银行代发,离职人员七个工作日内可到指定银行查询,若未到账可向财务咨询。
7.6离职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7.6.1离职人员须按上述规定时间把已到期办理的辞职单(须完善各种交接手续与事项)及时交到人事行政部方可核算,否则后果自负(如顺延到下一批办理)。
7.6.2离职人员因个人原因于当批时间领取不到的工资单的可到下一批发放时领取。
7.6.3离职人员在领取到工资单或打到工资时,发放工资有疑问的可于7个工作日内到名健公司查询,超过查询期限的后果自负。
(注:
工资单可由离职人员决定是否需要领取。
)
7.6.4辞职手续、领取工资单原则上须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第八章 奖惩制度
8.1总则:
为维护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营造奖罚分明的企业氛围,重返调动员工积极性与敬业精神。
8.2奖惩分类: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和年终评奖四种,惩罚分为警告、小过大过、解雇四种,各项、款规定见下述奖励细则和处罚细则。
8.3奖励细则:
8.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8.3.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
8.3.1.2认真负责、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8.3.1.3工作勤奋,对同事能起到表率作用者。
8.3.1.4其它应给于记嘉奖事迹者。
8.3.1.5其它制度规定的应奖事项。
8.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8.3.2.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8.3.2.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对提高品质、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卓有成效者。
8.3.2.3勇敢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8.2.3.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8.3.2.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8.3.2.6其它应给予记小功事迹者。
8.3.2.7其它制度规定的应奖事项。
8.3.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8.3.3.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8.3.3.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8.3.3.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8.3.3.4紧急情况下(如救火、救人),从事有益于本公司工作的行为者。
8.3.3.5其它制度规定的应奖事项。
8.3.4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8.3.4.1一年中累计三次及大功无受惩处者。
8.3.4.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8.3.4.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8.3.4.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8.3.4.5年终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视当年实际情况和综合评分决定,其中奖励可以是奖金、调薪、晋级等)
8.3.4.6符合各部门相关的规定标准者。
8.4处罚细则:
8.4.1员工有下情形者,予以警告:
8.4.1.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错误且情节轻微者。
8.4.1.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8.4.1.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工作安排者。
8.4.1.4初次不按规定穿戴厂服、厂牌、穿拖鞋上班、衣容不整者。
8.4.1.5同事之间互相谩骂吵架且情节轻微者;
8.4.1.6月累计三次忘打考勤卡者,初次迟到、早退、旷工者。
8.4.1.7对各级主管的批评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知期完成或处理不当且情节轻微者。
8.4.1.8在工作场所无故妨碍他人工作,情节轻微者。
8.4.1.9在工作时间内打盹或擅离工作岗位者,情节尚属轻微者。
8.4.1.10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
8.4.1.11违反公共秩序,情节较轻者。
8.4.1.12初次违犯厂规且情节轻微者,及其它制度规定的应罚事项。
8.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8.4.2.1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较重者。
8.4.2.2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8.4.2.3与同事吵架,恶意攻击、恐吓威胁同事,造成影响者。
8.4.2.4检查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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