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班长劳动安全事故管理及作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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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班长劳动安全事故管理及作业标准
工班长劳动安全事故
管理及作业标准
济南局安监室 宿玉荣
工班长劳动安全事故管理及作业标准
第一节观看济南局劳动安全事故案例警示片《血与泪》。
第二节铁路企业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第三节施工作业一日劳动安全控制重点
第四节劳动纪律。
第五节施工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第六节工伤认定。
第七节劳动安全事故案例
第二节铁路企业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一、铁路企业作业人身安全通用要求
1铁路企业作业人身安全标准通用要求
1.1一般作业要求
1.1.1企业应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未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定期复审并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1.2对“三新”(新入职、新改职、新提职)人员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工作。
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安装新的设备或换岗工作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学徒工、实习人员等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得单独盯岗。
非路工参加现场作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上道作业要由正式职工带领。
1.1.3现场作业时严禁佩带无耳孔的防寒帽和穿钉子底鞋、高跟鞋;检修、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措施;作业中,不准敞衣解扣;留长发操作设备的从业人员,要将长发挽在工作帽内。
1.1.4患有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等禁忌症人员不得从事高处、巡护、特种等作业。
1.1.5从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6从业人员每次工作前,必须检查和试验设备、工具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情况;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身体侵入设备运转部位,发现不良状态应立即停用;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
1.1.7横越铁路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
1.1.8顺铁路线路行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正线除外),并注意邻线的机车、车辆和货物装载状态。
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及尖轨等处。
1.1.9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时应不断前后瞭望,在双线区间,应面对列车运行方向行走,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1.1.10严禁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米以上距离,严禁在行驶中的机车和车辆前面抢越。
1.1.11禁止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
1.1.12禁止扒乘行驶中的机车车辆,禁止从行驶的机车车辆上跳下。
1.1.13禁止驾驶私有机动车辆上、下工;禁止在桥梁上、站台上骑自行车;严禁搬自行车横越线路。
1.1.14在线路上作业时,要随时注意瞭望列车运行情况,必须一人作业一人防护,多人作业专人防护。
施工时,驻站联络员必须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与现场防护员每3分钟联络一次,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来车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避车。
1.1.15机械动力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断电,进行检修时派专人看守电闸。
对带有220伏及以上电压的设备检修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指派专人断电及送电,并须在电源开关处悬挂防护牌,禁止合闸。
1.1.16在雷电来临或雷电时间,禁止进行室外电气作业及高处作业,严禁修整避雷器、地线。
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1.1.17使用各种手持带电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设备时,应接地良好,并装有合格的漏电(触电)保护器。
1.1.18禁止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清洗使用中的设备电接点及擦洗地面。
1.1.19使用汽油、香蕉水或松香水时,禁止烟火。
1.1.20在高压带电体附近时,人体或使用的工具、设备等严禁侵入安全限界以内。
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所携带的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1.1.21从业人员持有木棒、竹竿、彩旗等高长物件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不准高举挥动,须使物件保持水平状态走过道口。
1.1.22机动车等各种车辆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5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模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4.5米的可绕行立交道口或进行倒装;严禁在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1.1.23禁止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
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派人处理。
在检修人员到达以前,任何人均应距已断导线接地处所10米以外。
1.1.24禁止攀登接触网支柱、在支柱旁休息或在支柱上搭挂衣物。
1.1.25禁止通过任何物体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相接触。
1.1.26在接触网带电时,严禁用竹竿及较长金属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房屋、建筑、设备的距离。
1.1.27检查、维修与接触网接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与接触网保持在2米以上距离,当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1.1.28电气化区段,从业人员阴雨天不得使用雨伞。
1.1.29工作、休息场所不得使用电炉子(工作原因必须使用时除外)。
使用火炉取暖,要安妥烟筒,通风良好,以防煤气中毒。
1.1.30进入起重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不得在吊起的重物下站立或通过。
1.1.31从业人员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要拒绝执行。
1.1.32拆除建筑物应先切断电源及水、暖气、煤气管等管线,按先上后下,先非承重后承重结构的顺序拆除,施工间歇期,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其它部分失稳、坍塌,不得站在墙上拆除,不允许采用推倒方法进行拆除,拆下的旧料禁止随意抛掷,随时清理朝天钉。
拆除有倒塌危险房屋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1.33用交流电作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地沟等潮湿处所及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线路架设必须设有配电盘或闸刀开关箱等保护装置。
进入顶棚内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照明,禁止吸烟,行走要防止“踩空”、触绊电线、钉子划伤。
1.2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2.1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不适应高处作业者从事高处作业。
1.2.2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扣好纽扣,扎好袖口、裤脚,禁止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带钉和易滑鞋。
1.2.3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必须拴绑于结实牢固处所。
1.2.4高处作业,必须将工具、材料放置稳妥,不得探身操作,高处作业的垂直线下要设防护。
1.2.5在高处作业时,应注意附近高压及低压电线,必要时做好隔离防护。
1.2.6遇大雨、大雪、大雾以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1.3搭拆脚作业安全要求
1.3.1两步架子以上要按高处作业标准执行。
1.3.2脚手架的搭设要牢固,裂断、蚀朽、不合格的架杆、架板禁止使用。
1.3.3搭设脚手架的工具,应用绳子系在腰间,作业时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呼唤应答,递料人员递送架料,必须待接料人员接稳后才能松手。
1.3.4在修建靠近接触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严禁借助铁塔支柱搭脚手架或借助铁塔支柱上下。
1.3.5架子上堆放料必须整齐并不得妨碍操作人员走动,料物不许堆放过多,人员不得过分集中,严禁坐在护栏上休息或攀登脚手架上下。
1.3.6拆除脚手架必须按层次拆除,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
1.4使用梯凳作业安全要求
1.4.1梯凳应选用坚实材料制作,梯档间距不大于400毫米,不得缺层、断榫、裂帮、梯脚要钉防滑物,对梯凳应定期进行检查、养护、修理。
1.4.2梯凳安放平稳牢固,地面不平时,要整平垫实,不准跷腿悬空、左右倾斜,立梯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
1.4.3梯子接长应用金属卡子卡牢固或用铁丝绑牢,必要时中间应设支撑,人字梯中间应用铁钩、铁线或绳索拉牢,防止撑开坍塌。
1.4.4在梯子上工作,防止超负荷,禁止在梯子顶端工作,不准探身伸臂勉强进行操作。
1.4.5使用单梯要有人扶梯监护或将梯子上端紧困在支持物上,上下梯子必须面向梯子,禁止将梯子当脚手板使用。
二、服务业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2线路巡护工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2.1按照巡回图规定的时间上线巡护,以3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全面巡护线路,严禁衣帽遮住两耳。
2.2上线一律行走路肩或路基边坡及坡脚,加强瞭望,勤回头,注意背后来车。
2.3遇桥梁或道口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来车前必须走到避车台。
避车时要站立在安全地点,并面向列车防止列车门窗、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横越线路时必须有专人防护,在确认本线、邻线无列车通过时,有足够安全距离,方可穿越线路,不得在线路上逗留。
严禁抢越、跳车、钻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及穿越两车间隙;
2.4巡护时,要注意不得碰到接触网支柱、接地线和吸上线与钢轨的接触点,禁止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相连。
2.5发现接触网断线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件,不得与之接触,应在10米外进行防护,防止其他人员进入断线处所;当接触网断线或挂线等物件侵入限界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设法让列车停车;并及时向车站值班员、队长、公安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2.6夜间及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瞭望困难,“Z”字头列车及动车组通过时段严禁跨线转线。
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
3保洁员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3.1普通旅客列车保洁
3.1.1禁止在电气化车站、库内、接触网下用水冲刷车皮和攀登车顶作业。
3.1.2在进行车内保洁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电器设备使用规定,禁止乱接乱拉电线。
在车内进行保洁作业过程中,应统一规范车内所有电器设备(包括电线、开关、插座)的保洁作业。
3.1.3车内地面清洁时,应使用墩布等清洁工具,遇地面污物较多时,可使用扫帚清扫。
使用墩布前应将水拧干,严禁用水直接冲刷地板。
3.2动车组保洁
3.2.1保洁人员在车站(库)进行作业,应注意避免车辆、物品坠入线路、侵入限界,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3.2.2出入车站(库)要自觉接受铁路公安及保安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库)。
3.2.3爱护车站(库)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动用、触摸车站(库)的信号灯、水箱、电器等开关及停放在车站(库)内的车辆。
3.2.4在进行保洁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电器设备使用规定,禁止乱接乱拉电线。
在车内进行保洁作业过程中,应统一规范车内所有电器设备(包括电线、开关、插座)的保洁作业。
3.2.5人工清洗车体外部时,必须确认车顶接触网断电。
严格执行接触网断电作业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高压冲洗设备,并避免直接用水冲洗电器部件、转向架及车体裙板散热隔栅。
3.2.6在轨道桥及高架地沟线作业时,须经二层作业平台或移动作业平台上、下动车组。
3.2.7使用吸尘器等电器工具,应保证设备自身良好。
使用客室外置电源插座时,禁止擅自接电。
3.2.8车内地面清洁时,原则上应采用吸尘器、墩布等清洁工具,遇地面污物较多时,可使用扫帚清扫。
使用墩布前应将水拧干,严禁用水直接冲刷地板、通过台、厕所墙板、密接风挡。
3.3机车保洁员
3.3.1机车到达整备场,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携带好保洁用工具,到达保洁整备场并处于安全位置。
3.3.2班组长与机务段外勤拿车人员或操作隔离开关人员联系,确认具备机车保洁作业条件后,对需保洁机车设置防护牌和铁鞋,然后组织保洁人员按分工开始对机车进行保洁作业。
3.3.3各保洁人员保洁完毕后,及时关闭水阀和水枪电源。
4园艺工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4.1植树挖坑时,应避开地上管道、电缆等障碍物。
4.2喷药时应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洗涤工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5.1严格按照洗衣、烫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触碰高温部件和带电设备,防止烫伤和触电伤害。
5.2作业中禁止光背、赤足、敞衣解扣、穿拖鞋、高跟鞋或硬底鞋。
5.3开机后应先低速运行,检查机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保修。
5.4工作人员应将长发盘入工作帽内,袖口利索,手和衣物不能太靠近输送带和滚筒,防止将衣物卷入机器及烫伤。
5.5在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卧具备品时,要严格按照防护要求,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确保人身安全。
5.6搬动物品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加强自我防护,防止摔伤、跌伤等。
6缝纫工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6.1各种缝纫设备必须专人负责,按规程操作,停止作业后切断电源。
6.2在各种缝纫设备、电闸刀上挂的“禁动“牌,谁挂谁摘,别人不得乱动。
三、起重、运输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7装载机司机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7.1横越站内平过道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并必须由专人引导。
7.2禁止在坡道上维修装载机。
遇有故障不能行走时,应拉紧制动器,以三角木掩住车轮后,方可排除故障。
7.3通过路窄人多,路面不平,视线不良地段时,必须减速、鸣笛,速度不得超过3千米/小时。
7.4禁止在举起的铲斗下方检修车辆,必须检修时,应将铲斗支撑牢固。
7.5禁止用装载机推拉车辆及铲斗在高位长距离行走。
8起重机、门吊、汽车吊司机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8.1上下吊车必须面向扶梯,蹬实抓牢。
严禁手持物品。
8.2作业中,发生突然熄火或断电,应立即将控制器恢复“0”位关闭总开关。
如货件在空中,降落时应慢慢松制动器,使货件缓慢降落。
严格防止失控加速降落。
8.3作业遇有6级以上大风突起时,必须立即采取防风制动所有措施后,从业人员快速离开机械。
8.4货件上有人、有浮摆物或钩连其他货物及车内、作业区内起重作业人员未站在安全地点,不得起吊。
8.5司机室、转向架、走台、小车上禁止留有非固定的任何物件。
9卸车机司机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9.1上下车必须面向扶梯,蹬实抓牢。
严禁手持物品。
9.2作业时皮带机上禁止站人,禁止人、机在同一车内作业。
9.3作业遇有6级以上大风突起时,必须立即采取防风制动所有措施后,人员快速离开机械。
9.4禁止带电排除故障。
10叉车(内燃、电瓶)司机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0.1横越站内平过道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并必须由专人引导。
10.2禁止在离站台边沿不足0.3米处行驶。
10.3禁止在坡道上及站台边垂直于线路方向维修各种机械。
遇有故障不能行走时,应拉紧制动器,以三角木掩住车轮后,方可排除故障。
10.4叉车在10%以上坡道上不得转向,不得在5%以上坡地上堆码作业。
10.5进出库门、车门,通过路窄人多,路面不平,视线不良地段时,必须减速、鸣笛,速度不得超过3千米/小时。
10.6叉取货物行驶,不得超过门架高度,长大、易倒塌货物必须用安全绳捆牢。
11牵引车司机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1.1在站台上行驶不准超过安全线,速度不得超过10千米/小时,停车必须拉紧手制动。
停车作业离站台边缘不得少于30厘米,列车未停稳或启动后不得随车移动。
11.2进出车门、库门、转弯应减速鸣笛。
12挖掘机司机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2.1在营业线作业时,必须一机作业一人防护。
12.2横越站内平过道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挖掘机严禁私自通过电气化线路区段。
12.3禁止在坡道上维修机械。
遇有故障不能行走时,应拉紧制动器,以三角木掩住车轮后,方可排除故障。
12.4通过路窄人多,路面不平,视线不良地段时,必须减速、鸣笛,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12.5禁止在举起的挖斗下方检修车辆,必须检修时,应将挖斗支撑牢固。
12.6禁止用挖掘机推拉车辆及挖斗在高位长距离行走。
12.7电气化区段,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时,禁止挖掘机在接触网内伸臂转动。
13油槽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3.1在驾驶室及作业场所严禁吸烟。
13.2启动车前,检查各阀门是否有效可靠,清理箱内余油,检查输油管道有无破损、老化现象,密封圈是否有效可靠。
13.3检查罐体、栓接螺栓、罐顶的帽口是否有效可靠,接地线是否完整有效。
13.4出车前检查车辆,确保灯光、刹车系统、方向系统良好。
13.5在作业地点连好接地线,杜绝无地线作业。
13.6连接上油管道,应确认连接是否牢固,观察是否冒漏,如有冒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后作业。
13.7上完油关好阀门,清理余油上好锁。
13.8运行中远离火源,禁止乱停乱放车辆。
14天车司机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4.1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器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效,严禁吊运。
14.2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14.3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
14.4当接近卷杨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另一台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4.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服从。
14.6工作间歇时,不得将超重物品吊悬空中。
检修停车,应停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同时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4.7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调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4.8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
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4.9必须做到“十不吊”
14.10超过负荷不吊;
14.11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14.12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14.13工件上站人或浮动有移动物品不吊;
14.14歪拉斜拉不吊;
14.15吊挂物品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4.1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14.17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14.18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吊;
14.19钢铁水过漫、未打固卡子不吊。
15起重工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5.1禁止与非起重作业人员混岗作业。
15.2敞车车门打起后,必须使用车门卡、支门器、钩链,挂牢支好后,方可作业。
15.3挂索后,必须站立在安全地点,距货件必须有两米以上的退让余地。
禁止站在死角或骑坐在敞车车帮上。
15.4装卸6米以上的长大货件必须使用牵引绳。
车内起重人员未退出至地面安全地点时,不得起吊。
15.5禁止用手校正吊高0.5米以上的货件。
须校正时必须用校正杆校正。
15.6栓挂易滑、有锐利棱角的货件,无衬垫时不准挂索。
15.7禁止用手脚伸入已吊起的货件下方,直接取放垫物和传递绳索。
15.8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丝绳或配套索具。
15.9上下集装箱时必须用梯子,禁止从一个集装箱跳越到另一个集装箱上。
16汽车驾驶员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6.1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行车中坚持礼让三先原则,“先慢、先让、先停”。
16.2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管理“五禁令”。
16.3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禁止使用。
16.4未依法注册登记,未按期检验合格的禁止使用。
16.5未携带有效号牌、证照的禁止使用。
16.6达到国家法定强制报废标准的禁止使用。
16.7违反路局规定擅自购置、租借、配备的禁止使用。
16.8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管理“十不准”。
16.8.1不准无证驾驶或驾驶无证机动车。
16.8.2不准酒后或疲劳驾驶机动车。
16.8.3不准驾驶超员、超载、超限机动车。
16.8.4不准驾驶车况不良或性能不熟的机动车。
16.8.5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范围不符的机动车。
16.8.6不准超速驾车或违章超车。
16.8.7驾车时不准拨打或接听手机。
16.8.8车门、车厢未关紧不准启动机动车。
16.8.9因违章违纪正待岗培训的不准驾驶机动车。
16.8.10患有不宜驾驶疾病的不准驾驶机动车。
16.9出车前,根据天气情况、经由路线、道路交通等情况,认真开展安全预想,凭派车单出车,不得擅自动车。
16.10运行中,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每次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认真检查汽车运用状态。
16.11除救援、抢险并经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恶劣天气和夜间不准派长途车。
16.12定期对驾驶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机动车性能良好,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上道行驶。
四、机械设备操作、维修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7熔接工(气焊、电焊)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7.1气焊
17.1.1气瓶与焊接地点及明火之处,要有10米以上的距离。
17.1.2工作前要穿戴齐全工作服、手套和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详细检查焊枪、割具、胶管有无漏气现象。
焊接地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7.1.3乙炔瓶和氧气瓶要分别放置,胶管不可横过道路。
17.1.4点火前须先分别开气试吹,以清除管路中不纯气体。
点火先开乙炔气,火焰点着后再加氧气调节。
灭火时先关乙炔气后关氧气。
17.1.5当焊、切枪点火后,枪内如发生响声时,要及时关闭乙炔气,用氧气吹一下,然后再开乙炔气检查。
如果枪内还有声响,要立即将乙炔胶管从枪尾处拔下,以防回火造成爆炸。
17.1.6当焊枪嘴子有堵塞或火焰不均称时,要用通针清理后再用。
禁止用割具嘴将气割后的工件击落,以防割具嘴堵塞,造成回火。
17.1.7工作完毕或离开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到规定地点。
17.2电焊
17.2.1工作前应穿戴齐全防护用品,穿好绝缘鞋以防触电。
焊接地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7.2.2电焊机不得放在高温和潮湿的地方,不允许和氧气瓶、乙炔瓶放在一起,导线不得与热物放在一起。
17.2.3施焊前,要确保电焊机的线路连接牢靠,焊钳把柄绝缘良好,胶皮线接头处不允许有破损漏电。
回路要坚固,不准用管道、铁架、机床等设备接回路。
17.2.4在金属容器内及潮湿的地方施焊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切勿直接接触焊件。
17.2.5焊接密封件和容器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孔。
焊接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一定要先清洗干净,将盖子打开。
17.2.6移动电焊机位置时,必须先停机断电。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17.2.7电焊机上严禁放物品。
电焊钳不得随地乱放,必须放在安全地方。
18蓄电池工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8.1作业前要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排风设备,防止铅尘伤害。
18.2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蓄电池生产设备。
配硫酸电解液时,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18.3气焊作业时,应详细检查焊枪、胶管有无漏气现象。
胶管与焊枪接头处必须用卡子或铁丝困扎牢固,防止漏气。
18.4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枪三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8.5搬动蓄电池时必须轻拿轻放。
19抑尘站操作系统(制液、维修)业务员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9.1喷洒作业时,车辆上部、两侧、闸台不准有人站立、坐卧、作业等。
19.2上线检查维护设备、除冰雪、清扫垃圾时,作业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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