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docx
- 文档编号:11665191
- 上传时间:2023-03-29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2.20KB
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docx
《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
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
口袋书
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汨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
二〇一七年四月
精准扶贫一二三四五六:
“一超过”:
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两不愁”:
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
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个切实”:
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五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
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一、产业扶持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产业帮扶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给予每户500元以上的产业帮扶资金。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各乡镇负责落实。
(2)扶贫经济组织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参与精准扶贫的,可根据项目采取的帮扶模式、帮扶贫困人口数量、增收效益幅度以及贫困农户对企业的依存度等要素,享受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额度见湘扶办联﹝2015﹞14号文件。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3)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5元/亩/年;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5元/亩/年(计税外70元/亩/年)。
具体由汨罗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4)对耕种省投资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元/亩的补助。
其中,交付耕种的第一、二年按200元/亩发放,第三年按100元/亩发放,连续发放3年。
具体由汨罗市国土局负责落实。
2
小额信贷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展产业,为其提供1-5万元、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农商行负责落实。
3
电商扶贫
对参与农村电商的贫困户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商务局负责落实。
4
乡村旅游
给予项目村内参与和直接受益的贫困户2000元/人以内的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既可以采取直接帮扶到户的项目,也可以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共建共有。
同时,还可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具体由汨罗市文旅广新局负责落实。
5
光伏扶贫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补贴0.4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20年;“全额上网”模式标杆电价按国家补贴政策执行。
具体由汨罗市发改委、扶贫办负责落实。
二、就业培训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就业技能培训
为法定劳动年龄内贫困劳动力提供202个职业培训项目,补贴标准为500元/人-1320元/人(资金补贴给定点培训机构)。
具体由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2
创业培训
学员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其中学员创业成功率达到30%的,按培训人数每人享受800元的后续服务补贴,资金补贴给定点培训机构。
具体由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3
移民培训
对大中型水库移民进行免费培训,A类职业培训不超过3000元/人/期,B类职业培训不超过2000元/人/期,C类职业培训每人每期不超过1000元/人/期(资金补贴给培训机构)。
具体由汨罗市移民局负责落实。
4
交通补助
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凭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和交通费票据,按照省外、市外省内、县外市内据实分别给予不超过400元、200元、100元的一次性交通路费补助。
5
对外(出国)输出
补助
对签订对外劳务输出合同的贫困人口给予2000元/人的前期费用补贴,并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
6
一次性岗位补贴
对本省输入地企业吸纳输出地农村贫困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出台政策)
7
就业创业和跟踪服务补贴
对市场化运作具有资质和社会良好信誉的劳务中介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和商会组织,每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1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给予300元/人的中介和跟踪服务补贴。
(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出台政策)
注:
其中4、6、7项为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三家联合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行文,具体由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接解释。
三、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易地扶贫
搬迁
搬迁安置规划及项目建设应由市政府统筹安排落实,安置房面积控制在人均25m2。
分散自建的到户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不得少于800元。
具体由汨罗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负责落实。
2
贫困户危房改造
C级危房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从住建部门获得相应补助后,扶贫部门跟进补助1万元/户。
具体由汨罗市住建局、扶贫办负责落实。
3
移民建房
对新建大中型水库困难移民建房按人均25m2砖混结构住房标准补足房屋补偿费。
房屋补偿费根据库区房屋重置典型设计和当地物价确定,各水库不同。
目前,砖混结构的补偿标准在800元/m2左右。
该项目在汨罗尚未启动,具体由汨罗市移民局负责对接解释。
4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
按4万元/户标准核定本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总额(补助对象仅限于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的农户)。
具体由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四、教育扶贫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教育助学
(1)学前教育: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1000元/人/年的入园补助。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2)义务教育:
实行“两免一补”,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就读小学的补助生活费1000元/生/年,就读初中的补助生活费1250元/生/年。
其中,对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3)高中教育:
①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含特色教育学校)1000元/生/期,其他800元/生/期。
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元/生/年助学金(具体各地根据实际可分1-3档);③对残疾学生补助1400元/生/年;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1000元/生/年。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4)中职教育:
①免学费;②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000元/生/年。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5)高等教育:
①本、专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分1-3档),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博士10000元/生/年,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
③一次性资助残疾人大学生:
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6000元/人;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3000元/人(不分层次)。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其中①②项由汨罗市教育局负责落实,③项由汨罗市教育局、残联负责落实)。
2
雨露计划
(1)职业教育: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在落实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中职教育连续补助二年,高职教育连续补助三年,五年制高职教育连续补助四年。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2)特困学生扶贫助学: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给予2000元/年/人资助,资金从到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
具体由汨罗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地市级贫困劳动力培训补助120元/人/天,市级贫困劳动力培训补助100元/人/天。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4)就业培训:
对接受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每人补助1500元。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5)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
经营管理型和创业技术型培训分别按320元/人/天、260元/人/天标准补助。
其中:
培训伙食费每人不低于80元/天。
具体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五、健康扶贫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医疗保障
①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补助等渠道给予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②贫困户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
2
大病保险
低保困难群众(含特困人员)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
3
老年乡村
医生补助
对农村不在岗的老年乡村医生,按工作年限不同分每月90元、120元、150元三个等次给予补助。
具体由汨罗市卫计局负责落实。
4
计生卫生
服务
(1)对计划怀孕夫妇给予240元/人的孕前优生免费检查。
(2)对计划结婚夫妇给予100元/对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3)对计划怀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
(4)对全省孕产妇给予140元/人的免费产前筛查。
(5)对农村孕产妇提供300元/人住院分娩补助。
(6)对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7)对35-64岁的已婚育龄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5
计生救助
(1)对年满60周岁、符合计生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夫妻:
补贴95元/人/月。
(2)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
2016年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320元、405元。
(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一级乙等(含一等)并发症人员4800元/人/年;二级各等次(含二等)并发症人员3600元人/年;三级各等次(含三等)并发症人员2400元/人/年。
6
残疾人
康复
(1)将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2)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7
社会捐助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港澳台海外人士捐助)。
注:
其中1、2项由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扶贫办负责落实;3、4、5项由汨罗市卫计局负责落实;6项由汨罗市残联负责落实;7项由汨罗市扶贫办负责落实。
六、兜底保障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两线融合
2017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260元/月,实现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融合”。
①对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扶贫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
②对未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月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③对农村特困人员(原五保对象),原则上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3倍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2
高龄老人津补贴
为65-99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补贴,具体标准和时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3
百岁老人
保健补贴
不低于200元/月。
4
基本养老
服务补贴
对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贫困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不得低于20元/月。
5
意外伤害
保险
鼓励各地政府为农村“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特困老年人群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他社会老年人群自愿购买。
6
孤儿基本
生活补贴
散居:
600元/月,集中供养1000元/月。
7
残疾人
保障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最低50元/人/月。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最低50元/人/月。
(3)重度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
政府代缴。
(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260元/人/年。
(5)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中央3500元/户,省本级1500元/户。
8
临时救助
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参照最低生活标准救助,保障阶段性基本生活。
9
移民后扶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补助600元/人/年(按季度一卡通发放)。
注:
其中1、2、3、4、5、6、8项由汨罗市民政局负责落实;7项由汨罗市残联负责落实;9项由汨罗市移民局负责落实。
七、生态补偿政策
序号
类别
政策内容
1
护林员
补助
优先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管护费根据护林面积大小确定,由林业局和护林人员签订合同。
2
造林补贴
乔木林、经济林补助200元/亩,迹地更新补助100元/亩。
(2017年以前标准,2017年标准暂未确定)
3
森林抚育
补助100元/亩。
(2017年以前标准,2017年标准暂未确定)
4
退耕还林
补助125元/亩,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
5
森林生态
效益补偿
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经济补偿14.5元/亩/年。
6
公益林
护林补助
补助1.5元/亩/年。
注:
1、2、3、4、5、6项均由汨罗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其他到户政策: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
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
性质
抚恤
标准
分散安置对象护理费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例发给
一级
因战
66230
50%
因公
64140
50%
因病
62040
30%
二级
因战
59940
50%
因公
56780
50%
因病
54660
30%
三级
因战
52590
40%
因公
49420
40%
因病
46290
30%
四级
因战
43100
40%
因公
38910
40%
因病
35750
30%
五级
因战
33670
/
因公
29440
/
因病
27340
/
六级
因战
26310
/
因公
24890
/
因病
21030
/
七级
因战
19990
/
因公
17890
/
八级
因战
12620
/
因公
11550
/
九级
因战
10480
/
因公
8420
/
十级
因战
7360
/
因公
6300
/
注:
由汨罗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属”、“两红”等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表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属”、“两红”人员
其他定补人员
属别
抚恤或补助
标准(元/年)
补助标准
人员类别
定期补助
(元/月)
烈士遗属
21030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450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18050
病故军人遗属
16980
既属带病回乡又属参战退役人员
52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45930
红军失散人员
20720
农村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
500
在乡复原军人定期补助类别(元/月)
抗日战争入伍
1170
农村无工作单位参试或直接参与铀矿开采退役人员
500
解放战争入伍
1100
年满60周岁农村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
340
建国后入伍
1070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25
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
4500-6000元/年
光荣院
住院老人
伙食费
(元/月)
零用钱
(元/月)
衣被费(元/年)
医药费(元/年)
取暖费
(元/年)
600
240
500
500
300
注:
由汨罗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湖南 脱贫 攻坚 到户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