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万达广场安全管理规定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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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万达广场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IMBstandardizationoffice【IMB5AB-IMBK08-IMB2C】
营口万达广场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编制说明
第一条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
2、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中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方针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分包单位法人或工地代表的职责,组织、管理、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活动,为本工程达标、创优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安全施工管理总目标
1、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一般事故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争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争创“总公司CI金奖”;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6、不发生大面积传染和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7、无环境投诉和批评。
8、实行实名制,工人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90%以上。
9、公司安全诚信度考核0扣分。
10、上级各种安全检查合格率100%,所在地区安全检查第一名。
11、创建安全特色管理两项。
12、项目与分包的安全生产协议签订率100%,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交底率100%。
第四条适应范围:
营口万达广场施工全过程。
一、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施工现场工人现有的特点,为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要求
第二条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1、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2、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3、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4、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第三条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教育和培训按人员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技能、知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2、电工、焊工、架工、机械工、起重信号工、塔吊电梯司机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和程序
第四条进场教育或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新进场工人,由所在分包单位上报施工人员花名册,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上报项目安全部,由项目所在区段的项目工程部长组织,项目责任工程师、安全员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参加,项目安全部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与会人员全部签到,由该区段安全员对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签字齐全后存档,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办理门禁系统的资料录入、胸卡、饭卡、宿舍登记入住等后续各种手续。
2、需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由所在分包单位书面向所在区段项目工程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上报该部分施工人员花名册,并附变换工种申请书,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上报项目安全部,由项目所在区段的相关工种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由该区段安全员对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签字齐全后存档,凭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更换门禁系统的录入资料、胸卡等。
第五条定期安全教育
1、项目部每月月末举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区段生产经理组织,责任工程师、安全员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参加,由项目安全总监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总结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结合下月施工生产任务,对下月的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等组织各工种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月度安全教育。
2、各班组每日上岗前做班前安全教育,各自班组当日施工任务所可能面临的危险事项,交代防范措施以及应急措施。
分包单位安全员和班组长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监督,每周将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交项目安全部
3、项目每周召开一次机械管理例会,分区进行,由项目安全总监主持,项目部生产经理、机械管理员、工程部长参加,分包单位、所有租赁安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参加。
第六条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复工时段,冬、夏、雨雪等季节性,“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以及“安全月”等节假日前后,工种变换,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新工人入场等特定情况下,针对相应特点,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
1、全员安全教育大会。
2、分单位、分专业安全教育大会,如机械例会等。
3、通过标语、报道、图片、标志牌等宣传国家、地方、行业、公司等有关职业安全健康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以及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特点,安全防护知识等。
4、通过录像学习具体的安全规程的典型事故案例。
5、现场、生活区主通道口悬挂LED显示屏,告示当日危险源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各分包单位在工人进场时,要及时做好人员的登记、考试和特殊工种的证件收集(报项目安全部部),并配合项目部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第九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实施。
二、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检查目标:
提高营口万达广场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设备、职工的安全健康,达到安全受控的状态。
第二条检查机构:
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分包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第三条检查依据:
依据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营口万达广场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第二章检查细则
第四条定期检查
1、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亲自带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评和通报。
2、项目部每周五上午组织一次大检查,对存在问题以整改通知单形式传达,限期整改。
3、项目机械管理员每周组织租赁、安装等单位对现场大型机械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条经常性检查
1、项目经理部、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每日至现场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2、各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检查,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清除施工垃圾等。
对未达标项目及时整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3、各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4、生活区管理员每日组织保安公司保安对生活区的消防、用电、环卫、治安、生活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不正常状况。
第六条季节性检查及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及特殊情况加强有重点的防范检查。
冬雨季、“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加强班组人员安全教育,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第七条根据公司或地方政府等要求进行即时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
第八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实施。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知识水平,预知事故隐患,熟悉安全应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二条操作工人在接受完三级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每天班前由各队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在每日职工上岗前在施工现场或作业面或生活区进行一次10~20分钟左右全班组人员参加的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说明工作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安全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
1、小结上一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当日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2、对本日生产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提出要求。
3、检查当日工作指挥者或作业工人身上是否存在问题(作业资格,人数,信号工等特征作业人员,年龄,健康,适应性,身体机能等状况)。
4、检查当日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喝酒,是否休息好了,班前安全会上定的措施是否记清楚了)。
5、检查当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器具,是否配齐,是否使用正确。
6、所使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是否存在危险(坠落,掉物,夹伤,刀伤,车祸,触电)是否检修了;夜间值班班组有无问题交待下来,如何处理;所使用的材料是否存在危险(飞物,割断,破损,掉物,火灾,烫伤)。
7、施工方法是否存在危险,做法有无问题,有无工作计划书和工作顺序,是否有没考虑到的危险,是否属于易发事故的方法;环境自然条件、工作环境上是否存在问题(工作面,开口处,护坡,护栏,安全网,安全带及工作姿势,掉下的石块,塌方,雨,雪,雷电,有毒气体,缺氧,粉尘,照明安全)。
8、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9、进入新的区域时,要对班组本次作业工作的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进行交待。
10、将讨论中所提到的安全应对措施(要求)由班组长总结出来,向全体人员宣读措施,并记录于专用记录本上,措施应具体、清楚,人人明白,易于执行。
会议结束时全体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第三条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3、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蛮干。
4、没有安全交底、或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的生产任务,施工班组长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7、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8、保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防护栏、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必须与安全部联系,取得同意、并采取防范措施、设置专人监护后,方可进行拆除或改动。
9、用电设备发生故障,先切断电源,自己不得拆动,要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1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队长和项目部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11、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凡是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焊工、卷扬机司机或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吊司机、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且身体检查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其操作证复印件和花名册(登记表)和考核复验资料等一并存入安全资料档案。
对业务能力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进行培训,实际操作必须达标,严禁无证上岗。
第四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实施。
四、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部在工程前期,必须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依据本工程设计图纸及主要采用的施工方案的实际需要编制本项目(含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计划,以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本工程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土方开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塔吊安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施工升降机安拆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4m及以上落地式、附着式、悬挑式、卸料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8、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9、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0、粘贴式外墙保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1、消防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条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有:
1、基坑支护、降水和土方开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高支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四条安全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分包工程的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编制。
第五条专项方案由技术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六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七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八条所有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由项目责任工程师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交底,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签字,一式3份以上,一份给作业班组,一份交项目资料室存档,一份交项目安全部存档。
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施工。
当相同施工项目的人员、机具、使用材料、工艺、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工程管理人员对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分工详见安全验收制度)应当组织施工、监理、使用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一条工程开工后,由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情况,组织本工程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定本项目的危险源清单、预防措施、控制时段、责任人等计划,组织编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下发相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监督和执行。
第十二条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以及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起重吊装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技术、质量、工程、安全等部门审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责任工程师进行安全交底后执行。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明确危险源、危险部位、重要控制环节;
2、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3、人员、机具装备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以及需要配置的防护用品及其使用方法;
4、作业场所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5、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紧急逃生、救援等措施。
6、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实施。
五、分包进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的对分包进行管理,提高对现场安全的全面掌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分包单位进场时,必须由安全部严格审查其企业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进场。
第三条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
资质审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不得逾期不办。
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以及上交资料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及备案复印件(劳务单位需提交所属外地进抚工人劳务备案等手续及劳务资质),均需盖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现场管理人员分工、组织机构图及联系方式,其中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材料员需由分包单位下达授权委托书,均需盖单位公章;
5、施工人员花名册(姓名、籍贯、年龄、身份证号码、从事工种、进场时间等),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无身份证者,需由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加盖公章,或由分包单位为无身份证者出具书面担保书,并盖分包单位公章;
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包含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信号工、起重工、司索工、场地机动车驾驶员、司炉工、龙门架司机等)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打桩机械操作工、搅拌机司机、地泵司机等不属于特殊工种的机械操作人员,需分包单位出具培训考核合格、定机定人定责的书面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7、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架构及名册(明确职责分工),及义务消防队名册,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9、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等审批权限人(需本人)亲笔签字样式,盖单位公章;
10、取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明细表及其相关质量证件的复印件。
11、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五条分包单位组织职工在进场前和每年年初进行体检,项目部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和小于16岁大于60岁的人员一律坚决清退,严禁录用。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分包单位在人员外调和更换前必须向项目部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现场人员。
第六条项目开工前,由总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在门禁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缴纳押金,并按规定办理胸卡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凡增补、调换和更换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也必须办理上述手续。
第七条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和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施工人员反光背心、安全帽必须按项目部要求统一配备,依据总包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人员出入证、施工车辆通行证等。
第八条专业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安全部汇报工作。
第十条分包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
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专职安全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兼职安全员佩带红色袖标,普通施工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所有人员一律穿反光背心。
第十一条项目部安全部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部有权对分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分包单位的工人劳动合同、花名册、工资发放表、暂住证办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对负责人不服从安全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项目部将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第十四条签订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并缴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金(合同额的1%)。
第十五条分包履行以上程序后,由安全部统一分配职工宿舍(土建以外的分包单位一律不予提供宿舍),由工程部统一分配现场场地,严格按照项目部分配的宿舍和施工现场场地居住和使用。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实施。
六、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营口万达广场工程范围内所有分包及参建单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安全部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劳务管理员和各区段工程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现场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分包及参建单位无条件配合项目实名制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施工现场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各区段施工区域。
第二章细则
第五条管理程序及有关规定
1、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人,应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表和工资表等实名管理台帐,确保施工现场各自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
2、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将本次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由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加盖公章,或由分包单位为无身份证者出具书面担保书,并盖分包单位公章)由现场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上报项目安全部。
3、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的花名册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登记后,1日内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项目保卫室进行人员资料及数据采集和门禁系统信息录入,同时缴纳50元/人保证金;安全部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日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
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血型、既往病史、工种、职业技能证书、安全培训教育、从业经历、家庭住址、家庭电话等情况。
4、进场人员经门禁系统信息录入(录指纹)后,凭项目保卫室出具的信息录入证明进出施工现场、办理食堂IC卡、胸卡、宿舍入住等。
5、项目劳务管理员建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场登记基本信息,并每日进行统计。
6、各分包单位必须及时向工程部或劳务管理员提供用工计划和各自作业人员进场的基本信息。
7、本工程在施工区域入口处安装门禁系统设备,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前必须经过班前安全教育并签到,录指纹后进入现场施工,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和指纹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项目劳务管理员对作业人员出勤记录进行公示,各分包单位并对考勤信息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建立上月自有作业人员的考勤表,并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8、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发放管理制度,及时建立工资发放台帐。
作业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考勤表领取工资,工资必须经本人签字后直接发给劳动者本人,项目劳务管理员对各分包企业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督,留存影音、图片、文本等资料。
9、分包单位在申请工程款支付时,必须同时附上上个月经签字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否则一律不予批准。
10、现场作业人员在离开本工程前,经项目安全部审核符合要求后,到项目保卫室注销个人信息,退还保证金后1日内离开本工程施工现场或生活区;作业人员退场后,安全部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劳务管理员在工资表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第六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实施。
七、临时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临水临电的管理,保证用水用电的安全有序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临时用电的布设必须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第三条施工区、生活区的电箱电缆,一级箱及以上的设备由总包单位配备,一级箱以下的由分包单位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配置。
第四条各类配电箱和电缆必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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