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docx
- 文档编号:11657681
- 上传时间:2023-03-29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5.66KB
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docx
《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
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
事项一: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
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
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事项二: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
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
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
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三)制证、制章
申请人持签字材料到证书窗口打印防伪变更贴,并加盖证书专用章。
证书变更即时办理。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汇总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证书变更次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
事项三:
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
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
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事项四: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
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备案注销:
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备案注销: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事项五:
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
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增项要求达到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
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
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增项要求达到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复审合格的材料移交注册中心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并将增项注册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原注册证书、公告名单。
事项六:
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
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受理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
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复审合格的材料移交注册中心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并将重新注册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二级 建造 注册 业务流程 流程图